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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5-16 04:06: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責任制的八卦??
時間 Tue May 15 23:53:45 2012


※ 引述《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之銘言:
: 沒有八卦但有法條
: 勞基法§ 84-1
: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
: 、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
: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
: 及福祉。
: 其他縣市我並不清楚,但以台北市而言,台北市勞工局並沒有核準任何公司施行責任制
: 也就是說,在適用勞基法的職業中,設籍於台北市的公司講責任制全部都違法
: 重點在於.....你敢申請勞動檢查嗎??

是的,你講對了,台灣基本上都是非法的

而且就算核準責任制,下班也要打卡才算是合法,不然怎麼知道你到底工作了多久

不過上有對策,下有政策

常常會發生工作八小時後,一群奴隸擠在門口刷卡,然後又繼續回到公司上班的事

怎麼沒人敢檢舉呢?

勞委會講的話,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

可罰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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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黑特版禁止貼相片連結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沒有女朋友讓我拍。
當雪兒版禁止放版權不明檔案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都用自由軟體。
當西斯版禁止揪團上酒店的時候,我沒有抗議;因為我沒錢去。
當八卦版禁止政治文的時候,還好還是有很多人出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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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30.15
kutkin:不過就算非法也是勞工自願的1F 05/15 23:54
kutkin:除非改善就業環境
sampsonhugh:http://kmvc.mol.gov.tw/qDocPCase/index.html3F 05/15 23:54
sampsonhugh:歡迎使用勞委會申訴信箱
smreignqrop:因為大家不敢罷工^0^5F 05/15 23:55
ysanderl:誰會自願啊 是因為罰不痛還會害到自己 改成會抓去關試試6F 05/15 23:55
sampsonhugh:基本上 上千件案件訴訟案件 八成以上比率都是勞工勝訴7F 05/15 23:56
getbacker:請寫上真實姓名與連絡方式 這樣我們才好通知您的雇主8F 05/15 23:56
getbacker:往後也方便您的雇主通知其他同行 關於您的見義勇為
flv: 勞委會:最重可罰三十萬元新台幣!!10F 05/15 23:57
ChangJimmy:問題勞工勝訴後對公司根本不痛不癢11F 05/15 23:58
uless:一個員工一個月只要靠責任制A加班費 整間公司加起來還省得比12F 05/15 23:59
kutkin:你想不想升遷?  想升遷就配合一點嘛13F 05/15 23:59
uless:罰的錢多好幾倍  哪個雇主會怕?14F 05/15 23:59
Devilay:從來不覺得這種申訴方式有什麼用,既罰不痛公司又害自己15F 05/16 00:00
ItsTimeToGo:才兩萬而已 罰了又不是賠給勞工  又被政府刮走16F 05/16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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