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7-21 12:51:1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uccivan (梵恩古馳)
標題 [新聞] 說「不」太小聲! 性侵女網友有罪變無罪
時間 Sat Jul 21 10:50:47 2012



說「不」太小聲! 性侵女網友有罪變無罪

2012年7月21日 10:28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1名潘姓男子,被控2005年3月性侵未成年女網友,一、二審都判有罪,但台中高分院
更審認為,女網友雖有小聲說「不」,但未有積極反抗的行為,潘男因而認為對方同意性
行為,且事發後還和潘男MSN討論避孕藥等話題,無證據遭潘男性侵,改判潘男無罪。

2005年3月25日上午,潘男約當時讀高一的女網友在台中見面,少女謊稱17歲,潘男將她
帶回家中2樓發生性關係,女生當天下午和朋友在校聊及會網友過程,被一旁老師聽到,
全案爆發。

女生指控被潘男帶回房間後站著遭強吻,曾哭說「不」,、「我又不是你的誰」並試圖推
開潘男,但衣物仍遭脫去,且被推到床上性侵。但潘男則辯稱兩情相悅,女生沒反抗。

全案一、二審都將潘男判刑3年半,但最高法院2度將全案發回,要求台中高分院重查被害
人是否願意發生性行為,但女方拒絕出庭,強調「不想再陷入當時的思緒」,台中高分院
只好根據舊有事證審理後認定,

潘男律師辯稱少女當時只小聲說「不」,卻未積極反抗,與一般性侵被害人表現不同,事
後數小時還與加害人MSN聊天,談論避孕藥等話題,並未譴責潘男,互動正常,很難證明
受害。

台中高分院表示,女生明知當時潘男祖母就在樓下,雖有說不,但未有明顯反抗或呼救,
亦無明顯阻止的行為,有違常情,且女生並無遭暴力脅迫產生的傷痕,僅處女膜撕裂傷,
如真有反抗,潘男應無法在不傷及女生的情況下脫下女生衣服性侵得逞。認為女生可能因
害羞或害怕才小聲說「不」,讓潘男認為女生同意性行為,改判無罪。

http://www.nownews.com/2012/07/21/91-2836696.htm
說「不」太小聲! 性侵女網友有罪變無罪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台中1名潘姓男子,被控2005年3月性侵未成年女網友,一、二審都判有罪,但台中高分院更審認為,女網友雖有小聲說「不」,但未有積極反抗的行為,潘男因而認為對方同意性行為,且事發後還和潘男..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5.66
angellll:台灣的法官真的有病1F 07/21 10:51
startlequiet:口嫌體正直2F 07/21 10:51
yourock:有沒有謊稱年齡的八卦?3F 07/21 10:51
s2807391:一樓看了內文嗎???4F 07/21 10:51
apa9394:5F 07/21 10:51
L2N:不.....6F 07/21 10:52
simdavid:1f玩的h-game也常出現這種情形7F 07/21 10:52
pttdog: 「不~ 要停」8F 07/21 10:52
Balders:明明就不是小聲說不的問題 別被記者誤導9F 07/21 10:52
sd09090:大聲一點...再大聲一點   菜鳥啊10F 07/21 10:52
jokem:不...要射在外面11F 07/21 10:52
s2807391:記者故意的  一樓別上當了12F 07/21 10:52
Wilkie:bu~~~哺~~~~13F 07/21 10:52
sd09090:答有這這麼小聲,昨天是打手搶14F 07/21 10:52
steven211:op 而且內容少好多15F 07/21 10:53
pudin2008:太.................太棒了!!16F 07/21 10:53
GriefSeed:挑起這種紛爭到底有什麼好處....17F 07/21 10:53
x8235:真的你情我願 事後女方反悔告性侵 男方真的會啞巴吃黃蓮18F 07/21 10:53
yourock:看完倒數第二段再來評法官吧.19F 07/21 10:53
angellll:被強姦的女人又不是每一個都會知道怎樣應付強姦犯20F 07/21 10:53
simdavid:1f噓的太小聲,感覺起來像沒有噓21F 07/21 10:53
angellll:不想要就是不想要22F 07/21 10:54
simdavid:認真一下,其實女生不願意出庭就差不多認輸了23F 07/21 10:54
pandoraz:事後數小時還與加害人MSN聊天,談論避孕藥等話題24F 07/21 10:54
dlevel:我先去開一張重聽證明。25F 07/21 10:54
jeff21115:未成年...26F 07/21 10:54
deepdish:是不是要積極反抗到人家亮出刀子才會改判?27F 07/21 10:55
sasamotorena:現在報導的標題......28F 07/21 10:55
simdavid:不想回憶當初情形,這個部份,應該已經改善很多了29F 07/21 10:55
jokem:幹完了還聊天  可見很開心30F 07/21 10:55
angellll:請問一下  你強姦一個女人  她得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31F 07/21 10:55
angellll:之後就沒有反抗  這樣就不叫做強姦了?
neowfish:律師這種職業....33F 07/21 10:55
ndr:問題是,一樓指哪一審的法官? 還是不特定法官?34F 07/21 10:56
simdavid:天使1桑,那你也要請被害人出來舉證啊,都不出庭要法官35F 07/21 10:56
yayaorz:在台灣看到這種判決 不太意外了36F 07/21 10:56
simdavid:怎麼判?37F 07/21 10:56
angellll:一個強姦案  一審 二審  又退回  你要被害人出啥庭?38F 07/21 10:57
angellll:出爽的嗎  被對方律師凌虐?
angellll:來  你被強姦爽不爽  為什麼你不反抗  為什麼你要msn
bineapple:不出庭就別怪判決對自己不利了 科科41F 07/21 10:58
simdavid:被對方律師凌虐?你有親眼見到再來說這種十五年前電視劇42F 07/21 10:58
simdavid:的劇情....
angellll:她是被發回更審才不出庭的44F 07/21 10:58
angellll:美國早就取消這種事情了  強姦案被害人無須出庭
jokem:連MSN聊天資訊都有  法官判的不錯   難道是被盜帳號?46F 07/21 10:59
steven211:24341 有比較完整的新聞內容  羅生門囉 法律講證據47F 07/21 10:59
simdavid:你是依新聞判案?還是當事人親屬?好像跟粘小姐一樣48F 07/21 10:59
simdavid:都是親眼見到
zeSil:標題殺人咧50F 07/21 10:59
bineapple:這是台灣的案子 又不是美國51F 07/21 11:00
steven211:不然轉去女版 問女生意見好了52F 07/21 11:00
piyobearman:正常人被強暴後會問對方該吃甚麼避孕藥嗎 --53F 07/21 11:01
pkmu8426:腦補終歸腦補 是否強姦豈是說說就算54F 07/21 11:01
simdavid:     轉去法律版問法律人的意見可以學習比較多...55F 07/21 11:01
atzkgb:op56F 07/21 11:03
dlevel:舔法律人高在雲端滴下來的口水幹嘛,不就和墨西哥毒梟一樣57F 07/21 11:04
Waterpig:純噓記者標題亂寫 問題根本是那邊58F 07/21 11:04
s2678132:這什麼鬼標題 故意下的很聳動59F 07/21 11:04
fly1021:那我以後就摀著女生的嘴就可以無罪~潮爽的60F 07/21 11:04
Waterpig:                         ^不是61F 07/21 11:05
dlevel:拿全民當肉盾,隱藏身跡。62F 07/21 11:05
steven211:標題 不對嗎? = =63F 07/21 11:05
sinohara:她是在說pupupupu64F 07/21 11:05
sese5566:記者太有才了 某些瞎起鬨的也是65F 07/21 11:06
Waterpig:最後一段 無暴力脅迫的傷痕66F 07/21 11:06
Waterpig:標題哪裡對 記者標題這樣下就是認定有性侵 這樣對嗎?
savemylife:看標題就不相信  可惜性侵害沒有公示判決書可以查68F 07/21 11:08
freshego:一堆不看內文的...難怪台灣媒體喜歡夏聳動標題...69F 07/21 11:08
Xtaiwan5566:一二審都是有罪阿 這樣下標題哪裡有錯??70F 07/21 11:08
ndr:歹丸腥聞妓者不曉得有幾個有接觸過法律的;商業霉體以賺錢為業71F 07/21 11:08
ndr:譁眾取寵操弄吸睛早已成為行規,黨外先烈生命鮮血換來的新聞
ndr:自由,已被濫用為牠們的遮羞布.
GriefSeed:之前那個女童的 也一堆人說犯人被判無罪...74F 07/21 11:09
ndr:這篇大概要去查判決書才能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吧.75F 07/21 11:09
yniori:$$$$$$$$$$$$$$$$$$$$$$$$$$$$$$$$$$$$$$談不攏76F 07/21 11:09
GriefSeed:甚至很多人連標題都看不懂...77F 07/21 11:10
savemylife:這篇不能查啦  性侵害案件的判決書不能上網公開78F 07/21 11:10
savemylife:以我為了新聞而去看過的判決書  法官會判無罪的主因是
savemylife:因為雙方互動不像加害者與被害者  或監視器影像拍到出
savemylife:入房間時男女神色自若  所以才「無積極證據」  所謂說
blackone979:事後還可以MSN討論...82F 07/21 11:11
higamanami:這邊的人只需要聳動而已 不需要理智83F 07/21 11:12
savemylife:不太小聲這種事雖然在判決書裡會提到  但絕對不會是判84F 07/21 11:12
ndr:那新聞記者從哪來的資料?85F 07/21 11:12
savemylife:被告無罪的主因啦  記者老是愛把聳動的當標題  真正的86F 07/21 11:13
savemylife:主因反而藏在內文裡  必要時還可以拿來推卸責任
Mikli:酸民不是凡事都先檢討恐龍法官嗎 XD88F 07/21 11:14
savemylife:跑司法線的記者總有辦法可以抄啊  一堆起訴跟判決當天89F 07/21 11:15
cool10528:如果這樣還要判有罪那以後建議女生玩仙人跳賺錢喔^^90F 07/21 11:15
ndr:難得有比做事馬扁還差勁的人們91F 07/21 11:15
savemylife:就可以寫的新聞就是這麼來的92F 07/21 11:15
ndr:當事人可以去告記者嗎?93F 07/21 11:16
simdavid:普通人不會想去跟媒體打官司...因為他們是資訊掌控者94F 07/21 11:17
steven211:要告記者啥?? 成功機率高嗎??95F 07/21 11:18
ndr:難怪X這麼大.新專制極拳96F 07/21 11:18
savemylife:你可以告他們妨害名譽  不過他們會說報導並不是針對你97F 07/21 11:19
savemylife:而且內容大多引述於判決  已盡查證之責任  而且報導此
simdavid:媒體還有「已盡查證之責」99F 07/21 11:20
ndr:合法的搖錢樹就是了100F 07/21 11:21
savemylife:類案件有助社會公益(?)  結果就是什麼事都沒有101F 07/21 11:21
steven211:所以告了也沒用=  =唉 現實的無奈 法官大概也會勸你別告102F 07/21 11:21
savemylife:簡單說  你常看到「某地檢署昨日將某某依○○起訴」或103F 07/21 11:22
savemylife:「法院於昨日將某某依○○罪判○月,全案還可上訴」這
savemylife:些案件就是司法線記者每日的固定產能  他們必須要去寫
savemylife:這些東西去填新聞版面
ndr:感謝板友開示!107F 07/21 11:26
deankiller:撒小阿  幹你娘咧  法官是在睡喔   操108F 07/21 11:28
simdavid:樓上想複製天使1的經驗嗎?風頭過了,你晚來了喔109F 07/21 11:30
holydon:他是說不要停110F 07/21 11:30
deankiller:抱歉  沒看完內文...補推111F 07/21 11:30
maddman:未成年還要管有沒有說不嗎?112F 07/21 11:55
sese5566:少女謊稱17歲113F 07/21 12:04
Waterpig:16歲似乎就有性自主權了 不用到18的樣子喔114F 07/21 12:2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39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2樓 時間: 2012-07-21 18:31:33 (台灣)
  07-21 18:31 TW
···
不~~~~不~~~~~喊的太駭了,所以也判無罪!
e)編輯 d)刪除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