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2-20 21:48: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eero0333 (hero)
標題 [新聞] 擅自在捷運充電 遭起訴恐判5年
時間 Mon Feb 20 21:25:10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擅自在捷運充電 遭起訴恐判5年
華視 – 2012年2月20日 下午12:00
相關內容

擅自在捷運充電 遭起訴恐判5年

如果你在交通站,手機、筆電沒電,千萬不要隨便找插頭插電,很有可能會觸法。像是台
北捷運不行,部分台鐵車站可以,去年就有一名王姓男子被送辦起訴,最重將面臨五年刑
期。而另外還有哪些交通運輸站可以提供免費充電呢,一起來瞧瞧。

隨插隨充很方便,但如果來到台北捷運可是會出問題。出什麼問題,來看看插頭外面加上
一行「」,就是要警告你。在捷運充電,捷運公司以會影響列車用電為理由,不讓旅客充
電,違反的話還會吃上罰單,不管是台北捷運高雄捷運,通通都不行。

那全台最多人搭的鐵路總能充電了吧,找到插頭了,快來充電。上頭標語還是禁止充電,
違反還有鐵路警察會找上你,這麼強硬讓旅客覺得很不方便。緊急狀況呢,台鐵說,那就
拿來臨時站長室,台鐵能夠幫你救急,但前提是,充多久你也得等多久。

高鐵服務一級棒,不管是U插座還是一般插座,想要一次充兩個都OK通通免費,旁邊還有
電腦給你上網消磨時間。再來到國際機場,電話、電動儘量打,打到沒電休息站也有免費
插頭讓你坐著充,搞對地方才不會因為插電小動作吃上竊取電能罪的名。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2.新聞連結:http://0rz.tw/mqCpZ
擅自在捷運充電 遭起訴恐判5年 - Yahoo!奇摩新聞
[圖]
如果你在交通站,手機、筆電沒電,千萬不要隨便找插頭插電,很有可能會觸法。像是台北捷運不行,部分台鐵車站可以,去年就有一名王姓男子被送辦起訴,最重將面臨五年刑期 ... ...
 

3.備註:偷插電比酒駕還嚴重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1.137
XZXie:奇犽表示: 誰理你! (充電中)1F 02/20 21:25
nanokevin:偷電比喝酒打司機還嚴重2F 02/20 21:26
popular5566:法官要是判五年就真的是恐龍了3F 02/20 21:26
labahua:應該也比性侵還重4F 02/20 21:26
crocus:...5F 02/20 21:26
motan:強暴都沒那麼久6F 02/20 21:26
e1q3z9c7:去打司機比較實在7F 02/20 21:26
dkl1027:偷充電導致捷運沒電造成乘客安全受損 當然比酒駕還可怕8F 02/20 21:27
Roystu:可以去偷BB霜9F 02/20 21:27
blackteasart:偷電比性侵還嚴重10F 02/20 21:27
okbom:他是說"最高"可處5年11F 02/20 21:28
taurus512:殺人都沒判這麼久12F 02/20 21:28
chester71:去大吃一頓還比較實在 13F 02/20 21:28
TheZealot:不怕燒掉嗎??14F 02/20 21:28
cyberridder:平平是偷插, 插什麼就有不同刑期15F 02/20 21:28
gamesame7711:幹 真的有夠靠杯的 真的是鬼島司法16F 02/20 21:28
hatenese:cyberridder:平平是偷插, 插什麼就有不同刑期XDDDDDDDDDD17F 02/20 21:28
misstoomuch:不用急 還沒判 等判決確定再來噓不遲18F 02/20 21:28
LuZenJar:幹!!性侵判11個月...19F 02/20 21:28
max52001:比性侵小孩求刑還重 XDD20F 02/20 21:28
koidnar:禁止充電那幹嘛設插頭21F 02/20 21:29
season002:比性侵未成年還重好幾倍呢22F 02/20 21:29
tjtjtjkimo:是用侵占還是竊盜,竊電那有這麼重23F 02/20 21:29
bugmens:比酒駕撞死人還重24F 02/20 21:29
F7:建議千萬別亂找插頭充電,上次有人插了個插頭,結果25F 02/20 21:29
Modeler:cyberridder:平平是偷插, 插什麼就有不同刑期XD26F 02/20 21:29
k85097ok:手指插進去充電也會被罰嗎27F 02/20 21:29
taso5566:不認識字28F 02/20 21:30
okbom:可能是因為公共安全 影響的生命數更多29F 02/20 21:30
clintvivA:這麼重  腰子都血還有馬騎遊勒??30F 02/20 21:30
Jamire:那插座拿來幹嘛的31F 02/20 21:30
YOYOGIVEME:禁止充電那幹嘛設插頭 <- 你是說看到插頭都可以插嗎?32F 02/20 21:31
hatenese:                   拿來被插的33F 02/20 21:31
hatenese:k85097ok:手指插進去充電也會被罰嗎  原子小金剛?
magicqw:這跟滅火器差不多道理吧35F 02/20 21:31
AndyWT:怕你偷電才是真的 專插迴路對行車安全影響微乎其微36F 02/20 21:32
roundponny:愛撫七 結果怎麼了@@?37F 02/20 21:32
CETOR:說插頭拿來幹嘛的是匪區的匪類嗎?38F 02/20 21:32
sc321:我覺得好笑的是這似乎會命中"在車站犯之"的加重事由39F 02/20 21:32
a00049g:強姦判一年 這個判五年 嗯~~真的判下去 ㄎㄎ~40F 02/20 21:32
F7: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41F 02/20 21:33
yuee:鬼島不意外42F 02/20 21:33
jaceda:台灣的法律果然夠畸形43F 02/20 21:34
hirdaramani:公務員差公家機關就可以喔44F 02/20 21:34
dahIia:酒駕撞死人肇逃串供無悔意=>兩年半     充個電=>五年45F 02/20 21:35
qtgeorge:都要判五年 你要去強姦正妹還是要在捷運站充手機電?46F 02/20 21:35
e1q3z9c7:機場比較大方 都可以亂插的47F 02/20 21:36
et310:樓下說說看想要強姦正妹還是充電?48F 02/20 21:36
mu178:郷民想太多 才移送而己 假如初犯又賠錢的話 大概就會跟鄉民49F 02/20 21:36
osuki:樓上知道 我就不說了50F 02/20 21:36
mu178:喜歡酸的bb霜一樣被職權不起訴51F 02/20 21:36
Qooking:這個判五年 性侵起碼要三十年 鬼島法律真猜不透52F 02/20 21:37
mu178:又不是不知道記者喜歡列最高刑度讓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高潮53F 02/20 21:38
FrienDx:好像又是誇張報導,有專業鄉民可以講解一下嗎??54F 02/20 21:38
rsy:誰敢判五年~有人知道是引用哪條法條嗎?55F 02/20 21:38
CETOR:最高跟最低差多了。這個不是緩起訴就罰金吧,一年以上都很難56F 02/20 21:39
rsy:MAKIYO案  兩個不是也才求刑四年跟五年嗎?57F 02/20 21:39
CETOR:每天罵記者,記者叫你吃屎你還是吃,豈不好笑?58F 02/20 21:39
super009:刑期真的應該採固定式 不應該給法官有自由心(不)正空間59F 02/20 21:39
mu178:基本上就是竊盜罪 捷運警察才移送 眾人就直接腦補最高刑度60F 02/20 21:40
CETOR:那男的絕對沒有被用五年起訴...61F 02/20 21:40
rsy:看標題就知道腦補的是記者~~唯恐天下不亂!!!62F 02/20 21:41
uka123ily:不然那些插座要給誰用?63F 02/20 21:41
PTTcountry:固定式...還真單純64F 02/20 21:41
night0204:記者又來了 所謂竊電應該是323規範的準動產65F 02/20 21:41
night0204:以竊盜罪章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五年
CETOR:大部分是給清潔公司使用的吧,還有作一些小工程也要用67F 02/20 21:43
welcome:最好是會判五年.這記者有沒有腦68F 02/20 21:43
yakultsundae:固定哩 有沒有想事情單純卻又很自以為正確的八卦69F 02/20 21:43
luciffar:亂充電應該以從事恐怖行動論處交給國際法庭審判70F 02/20 21:44
luciffar:只要在插頭纏上一根鐵絲銅線就可能造成大跳電 很危險
ChrisBear:不可能判五年 這種案子不是緩起訴就是拘役處理72F 02/20 21:46
luciffar:有心人士很簡單就可以癱瘓一整個系統 甚至城市73F 02/20 21:4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61 
作者 heero0333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gf127974612, RenoYeh 說讚!
1樓 時間: 2012-02-21 00:22:31 (台灣)
  02-21 00:22 TW
幹 判的比強暴還久 有沒有天理啊
3樓 時間: 2012-02-21 09:33:22 (越南)
  02-21 09:33 VN
偷公家電判五年,那些貪污的呢!?何智輝、伍澤元、劉松藩、曾正仁、陳由豪、王又曾...
e)編輯 d)刪除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