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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3-10 23:25: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gelmoon29 (月雲)
標題 [新聞] 一堂十億的教訓 必翔慘賠十億的孤兒心聲
時間 Sat Mar 10 22:46:5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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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黃琴雅

伍必翔夫妻於三十年前成立的必翔實業, 擁有業界覬覦的電動車與磷酸鋰鐵電池專利技
術,歷任總統無不誇讚有加,是扎扎實實的「台灣之光」。然而,必翔與英國廠商因一紙
代理權合約的糾紛纏訟十年,伍必翔夫妻飽受歧視、投訴無門,而我國外交官員竟袖手旁
觀!官司打到台灣,台灣的法院與政府依然未伸出援手——十億餘元賠償金加訴訟費,一
毛都不能少。也許是囿於語言隔閡,又對合約背後的條件與但書不熟悉,輕忽了眉眉角角
的殺傷力,讓必翔「賠了夫人又折兵」;但必翔的教訓,確實值得有意擴展海外市場的台
灣企業參考。祇是我們不禁要問:當這些以創新技術打遍天下的企業落難時,我們的國家
到底在哪裡?

「這個官司的敗訴,證明台灣充滿弱國心態,面對國際商業糾紛,一點都幫不了台灣的廠
商,」必翔董事長伍必翔沉重地道出了此刻的心情。「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場官司會打輸,
而且還輸得這麼慘,」他的妻子、必翔總經理蔣清明話語中充滿了不甘心,乾脆登報表達
「台灣法院胳臂往外彎,台灣企業求助無門」來抒發自己的心情,一度還想說,「不如去
投共算了」。

纏訟了十年,從英國打回台灣,必翔與英國前代理商DHL(Days Healthcare
U.K.Limited,原名DMA)的合約糾紛一路輸到底,在英國得不到奧援,回來台灣,三審
官司依然無法改變定局 ,最高法院已於今年一月三日駁回必翔的上訴,伍必翔與蔣清明
夫妻「心痛」的不能言語。

二月二十日,新竹地方法院確定執法,從伍必翔與蔣國清兩人的保證銀行玉山銀行的個人
帳戶內扣走了五億七千多萬元台幣(共一二二三萬英鎊)的款項,即將要賠付給前代理商英
國DMA,若加上必須賠付的訴訟費用與成本,伍必翔夫婦要賠償的金額高達將近十億餘
元。

伍必翔夫婦自掏腰包賠償 必翔沒受損害

身為連帶保證人,伍必翔夫妻並未讓被告必翔公司賠償,而是個人自己掏腰包拿錢出來賠
,「我的會計師都罵我笨,怎不早用公司名義提列這本賠償金,但我就是不想讓股東受傷
,」伍必翔強調,他們個人扛賠償金,是因為太愛必翔,他們一生的心血都在這裡,不忍
股價被打低,讓有心人趁機操弄,害了股東。

相較於過去上市櫃公司不斷出現掏空公司的老闆,伍必翔這對夫妻此舉,是給上市櫃公司
老闆很好的典範。祇是,這筆鉅額的代理權賠償金,伍必翔夫婦花得很不甘心。

諷刺的是,必翔位在新竹新豐鄉的廠辦大樓裡,除了擺滿了必翔多款的電動輪椅外,另有
一處放滿了「發明家」伍必翔獎杯的櫃子內,還擺滿與歷任總統的合照,從蔣經國、李登
輝、陳水扁、馬英九等人,也包括副總統蕭萬長,每一位總統都給過伍必翔肯定。

甚至,在二○一○年三月與二○一一年十二月,必翔投資的電動汽車與磷酸鋰鐵電池廠分
別在宜蘭蘇澳與苗栗銅鑼兩地動土,都邀請時任行政院長的準副總統吳敦義參與動土典禮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交通部長毛治國、宜蘭縣長林聰賢、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
長司徒文等人都是座上賓。

吳敦義還在典禮上盛讚必翔是「了不起的公司,有創新與研發能力。」而且他在「二十八
年前,擔任南投縣長時,就對必翔的農機搬運車很有感覺。」然而即使政府認為必翔是「
台灣之光」,但在他國落難,卻沒有一位行政首長可以幫得上忙。

十年前,一份合同、三張紙,卻要付上十億元的代價,對這對一步一腳印打拚起來的夫妻
檔,確實是頗重的打擊。

要繳賠款,才能上訴

時間回到一九九六年前,當時還未上市的必翔,就已經打入歐洲市場,將自有名牌「
Shoprider」的電動代步車交給英國DMA公司代理;DMA於九六年被英國愛爾蘭的大
企業DCC所併購,成為旗下一家銷售醫療器材的子公司(後改名為DHL),為求保障,
易主後的DMA要求雙方簽署五年的獨家代理權合約,必翔也要求DMA要將市場從英國
擴大到整個歐盟,而DMA則有優先續約權。

能夠由國際級大公司協助擴展歐洲市場,伍必翔夫婦非常高興,連大華證券承辦上市時的
公開說明書上都把與DMA合作當作是擴展歐洲市場的利多,怎會料到卻是噩夢的源頭呢


二○○一年,五年契約屆滿,必翔認為DMA銷售狀況不佳,沒有達到每年銷售五千台的
契約要求,且僅行銷英國市場,並未打開全歐市場,因而打算收回代理權,但DMA不服
,認為自己有續約優先權,但必翔堅持不跟DMA續約,惹得DMA向英國法院對必翔提
出損害賠償訴訟,且以未來代理二十年所賺取的金額做為賠償金計算。蔣清明認為這是單
純的商業糾紛,必翔沒有違約、絕對站得住腳,官司應該會獲勝。「我從頭到尾都很有信
心。」蔣清明說。

直到二○○三年中,伍必翔與蔣清明夫妻倆,在律師的陪同下到英國法院出庭,在長達一
周的審判庭中,英國法官充滿了對有色人種的歧視,「不管你是否懂得英國法律名詞,法
官還是要求若會講部分英文,就不能申請翻譯官,「法官咄咄逼人的模樣,我們當場就知
道輸了!」蔣清明回憶道。期間,他們求助過外交部,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政府對他們
的遭遇完全不聞不問,祇能任憑挨打。

最後,○四年一月底,英國法院不僅判必翔必須賠付DMA未來十年代理該產品的損失,
還在訴狀中形容「伍必翔是位『 狡猾﹄的人……,」「蔣清明是個心思縝密的人……」
種種歧視的字眼都在這份訴狀中。

伍必翔怎麼也嚥不下這口氣,打算在英國提出上訴。根據英國的法律,在一審敗訴後,想
提上訴必須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新事證,另一是一審判決有瑕疵,必翔獲得上訴法官以
「一審判決有瑕疵」准予上訴,但上訴許可判決書中給了必翔一個「歧視條件」:點名伍
必翔夫婦不是英國國民,在英國境內沒有財產,因此必須先繳交賠款給DMA,才得以上
訴。

這讓蔣清明當場傻眼,「DMA是一家經營不善的公司,二○○一年經營團隊已經離開,
且現在已經停止營運,僅剩下處理必翔的官司,必翔怎麼放心將高達七億元的資金放在D
MA身上,縱使打贏官司,但DMA卻收掉了,我們要到哪裡追討這筆錢呢?」蔣清明無
奈的說著。

因此,必翔提出將賠償金交由上訴法院保管的要求,卻被法院駁回,此刻,伍必翔決定放
棄英國上訴的機會,「在英國人生地不熟,又不懂法律,」心想回到自己的國家台灣打官
司,「台灣法院應該會還我們一個公道」。豈料,官司從二○○四年打到一二年,從新竹
地院、高院到最高法院,他場場都敗訴,「台灣的法院全都對英國法院的判決照單全收,
」蔣國清至今仍不相信自己會敗訴。

在這長達十年的訟訟中,必翔在英國先後委託過台灣理律與眾達兩大律師事務所擔任代理
人,回到台灣,又委託台積電前財務長陳國慈擔任創始人的理慈法律事務所來辯護,這三
家在台灣著名、在國際有威望的法律事務所依然無法幫她打贏那「不平等」的商業官司,
話及此,沮喪與不滿的情緒,蔣清明溢於言表。

小官司打到大敗 英國法院「歧視」台灣

她心中滿滿怨氣:是對手拿當初上市的公開說明書來反告必翔利用DMA,宣稱必翔有「
詐欺」行為、一家經營不善的公司竟可以用未來十年的預期金額來索賠、為什麼原先答應
要當證人的前DMA的負責人John躲起來避不見面、為什麼台灣最高法院審理案件的法官
會如此的重複……這一連串的錯失,導致了今天的結果。

「當大家都以為我們敗訴,應該會先賣在高點股票,」持股三成的蔣清明夫婦曾經被問到
說為何他們不先賣股來籌賠償金,蔣清明說,她不願意連累股東,所以即使訴訟十年間,
必翔的股價從○一年剛掛牌時最高來到一七五元,一路下挫到現在僅剩下四十元不到,大
跌七七%,他們也沒賣出一張股票,若以市值算,伍必翔夫婦已經跌掉七、八十億元,足
以拿來支付十次賠償金了。但蔣國清說,她不後悔沒賣股,本著他們經營公司的初衷,對
股東負責。

「在我們還沒掛牌前,英國DCC(DMA的母公司)就曾經有意購併我們,在去年八月,
又傳出有五大團體想要對必翔進行惡意購併,把必翔股價打到三十二元,」外有國際訴訟
官司、內有禿鷹襲擊,成立三十年的必翔,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讓伍必翔夫婦很痛苦
。蔣清明說,「必翔擁有電動車與磷酸鋰鐵電池的專利技術,是許多相關業者覬覦的對象
,我們不能在這個時候倒下去,」十年纏訟雖然很折磨人,但這對夫婦仍堅定地與禿鷹與
官司奮戰到底,不賣股票也努力維持股價。

問起伍必翔對這十年官司的感想,他說,自己深刻地明白了弱國與強國心態的差別,「英
國人歧視亞洲人,罵過台灣人是住在豬圈,他們的百姓與官員有高姿態的自主性,但台灣
法院與政府則採取低姿態,任憑人擺布,」伍必翔說,不論官司輸贏,台灣是國際間的弱
勢小國。

這場官司可能囿於語言的隔閡,又對合約背後的條件與但書不熟悉,以至於很容易輕忽合
約中眉眉角角的殺傷力,讓必翔陷入「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困境。必翔這堂十億元的教訓
確實值得有意擴展海外市場的台灣企業主參考。

或許必翔不諳法在前,然而,對這些憑著一己之力,拎著產品在全世界各地開拓市場的中
小企業主而言,當這些企業以創新技術打遍天下時,政府各部門總是爭相錦上添花;一旦
在外遭遇困難時,政府單位從上到下則都吝於雪中送炭,祇能任憑他國執法者的宣判,讓
業者們不免會心生孤兒般的哀怨,在孤立無援下捫心自問說:「國家到底可以幫我們什麼
忙呢?」難怪蔣清明氣得想投彼岸,口口聲聲說為民謀福祉的政府實應深自省思。




2.新聞連結:
http://ppt.cc/MlrB
一堂十億元的教訓 必翔纏訟十年,慘賠十億的孤兒心聲 - Yahoo!奇摩新聞
[圖]
伍必翔夫妻於三十年前成立的必翔實業, 擁有業界覬覦的電動車與磷酸鋰鐵電池專利技術,歷任總統無不誇讚有加,是扎扎實實的「台灣之光」。然而,必翔與英國廠商因一紙代理權合約的糾紛纏訟十年 ... ...
 


3.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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