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3-22 15:20: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lanese (打臉就要打很痛才行)
標題 Re: [新聞] 性器未接合 手指性交不構成通姦
時間 Thu Mar 22 12:43:59 2012


    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司法實務上採性器接合說……

    男方的陰莖插入女方的陰道才算。

    印象中,男男作愛、女女作愛或是口交、肛交都不算通姦。

--
刑法第10條(節錄):
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
    合之行為。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9.157
※ 編輯: ilanese         來自: 61.216.249.157       (03/22 12:45)
ls4860:你其實是想開個決鬥場吧1F 03/22 12:44
wadejuja:+U2F 03/22 12:44
iamfenixsc:真是嚴苛3F 03/22 12:44
dryweed:打得好4F 03/22 12:45
shadowppt:呵呵5F 03/22 12:46
cyt1600:所以下次立法通姦要改成通性交 XD6F 03/22 12:46

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如果是改成下列的條文,新聞這個案例就能處罰了:
有配偶而與人性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其性交者亦同。

Eliot5566:想問一下 那妨礙家庭呢7F 03/22 12:47

太久沒讀刑法了,請別人回答好了。
※ 編輯: ilanese         來自: 61.216.249.157       (03/22 12:49)
edens:妨礙家庭是罪章名,通姦罪是該罪章的一條罪,別搞笑了8F 03/22 12:48
ams9:早該採性交標準了 但爛立委鄉民哪想改 改了管不住小頭怎辦?9F 03/22 12:48
Eliot5566:所以原新聞那個罪名就完全不成立? 雙方都無罪?10F 03/22 12:49
sese5566:該不該採性交標準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有很大聲音要廢此罪11F 03/22 12:49
CETOR:通姦都在推除罪化了,還加強幹嘛...八卦版衛道人士出沒?12F 03/22 12:49
CETOR:相幹你情我願還要被告,還是被沒有損失的人告
linceass:所以要怎麼判 現在搞的我好亂啊14F 03/22 12:50
sese5566:既然要除罪化還改採性交標準只有徒惹爭議15F 03/22 12:50
※ 編輯: ilanese         來自: 61.216.249.157       (03/22 12:51)
ams9:根本就不該除罪化 結了婚還跟配偶以外對象相幹 當然要重罰16F 03/22 12:51
kirimaru73:要重罰請去找他罰 不要拿我的稅金去關他17F 03/22 12:52
CETOR:用法律拘束很好笑啊,這些人在古代一定是拿豬籠要浸人的18F 03/22 12:52
kirimaru73:然後再吵說監獄不夠把幾個強暴犯假釋出來19F 03/22 12:52
newsten:本就該除罪化 結了婚還跟配偶以外對象相幹  干刑法屁事20F 03/22 12:53
xender:通姦多可惡阿,敗壞道德,為什麼不遊街示眾呢!21F 03/22 12:53
ams9:照這樣講一堆跟社會公益無關的行為都可以除罪啦 被騙錢活該(?22F 03/22 12:55
krajicek:問題是通姦罪是告訴乃論,強制性交是公訴罪23F 03/22 12:56
krajicek:如果兩個罪定義要一樣,似乎也怪怪的
xender:請支持通姦者遊街處罰,入人皆可唾面侮之25F 03/22 12:56
PECVD:法律連做愛都要管, 還有人叫好 ...26F 03/22 12:57
newsten:哪邊有說跟社會公益無關的行為都可以除罪了?腦補?27F 03/22 12:57
sese5566:詐欺嚴重壓迫自主決定權 通姦難道不能自決?28F 03/22 12:58
xender:道德太重要了,以後嫖妓也要入罪,看A片也要入罪29F 03/22 12:58
PECVD:現在鄉民是嫌管得不夠, 連什麼時候脫褲子都想被管嗎 ?30F 03/22 12:58
ams9:跟配偶做愛誰要管 當然是跟配偶以外的對象做愛才要管呀31F 03/22 12:58
sese5566:是說最後還是保護錢就是了32F 03/22 12:59
xender:為了人民的道德價值觀,政府應當有所作為,思想不純潔都要罰33F 03/22 12:59
newsten:為什麼跟配偶以外的對象做愛要用刑法管?34F 03/22 12:59
CETOR:那個用法律管你不覺得很好笑嗎?35F 03/22 12:59
PECVD:就有人嫌管得不夠啊 !36F 03/22 13:00
kirimaru73:刑法是個大招 大招不能隨便亂放 也不是你爽就能放37F 03/22 13:01
xender:道德至上阿~政府應加強宣導夫妻恩愛的美德,離婚也改許可制38F 03/22 13:01
kirimaru73:至於把刑法當普通招亂放的下場請去看上面那個核彈國家39F 03/22 13:02
xender:必要時可以廢除離婚制度,以保障婚姻美滿!40F 03/22 13:02
ams9:通姦法律可要人賠錢就不好笑? 真覺得通姦沒啥 賠錢都不用啊XD41F 03/22 13:08
sese5566:你這種二分法才好笑 不該有政府介入刑責的要賠錢就好笑?42F 03/22 13:12
sese5566:要賠錢不用入刑的"沒啥"事可多了
ams9:我回上面那句"用法律管你不覺得很好笑嗎" 罰錢就不算法律管?44F 03/22 13:16
CETOR:除罪化到最後連賠錢都不用喔,錢可以彌補你老婆被我幹嗎:P45F 03/22 13:17
ams9:至於你提的二分法 因為看某些鄉民贊成通姦除罪 聲稱通姦沒啥46F 03/22 13:18
ams9:所以才問既然覺得通姦很自然 那被抓到何必賠錢? 呵
ams9:所以咧? 法律管通姦的人 要他賠錢 管的應該? 兩情相悅耶?
wonderverge:因為這個世界上有民事和刑事兩種區分49F 03/22 13:21
wonderverge:通姦除罪化,簡單而言情慾問題不該有國家公權力介入
wonderverge:你還是可以告他,但這屬民事,除罪化是移出刑法外
wonderverge:不是什麼都沒有,通姦有罪,最後會變成愛不到就告你
ams9:所以通姦法律還是該管嘛 對不? 可民事管 又為啥不能刑事管?53F 03/22 13:24
ams9:不過就是每個人對於懲罰輕重的看法不同 但常看到同樣支持用
wonderverge:因為對於公共利益並沒有任何損害,相幹會影響公益嗎w55F 03/22 13:25
wonderverge:你有本事,也可以立法恢復通姦抓去溪邊浸豬籠w
ams9:法律介入 要求賠錢的人 用"衛道人士"來形容支持刑事懲罰的人57F 03/22 13:26
wonderverge:喔不,那和衛不衛道無關,只是公權力範圍的爭論罷了58F 03/22 13:27
ams9:難道支持通姦以民事賠償懲罰的人就不算"衛道"? 這才好笑XD59F 03/22 13:27
wonderverge:因為支持什麼都不必罰的人會被您看不順眼呀 科科60F 03/22 13:27
ams9:w 所以我才批法律太爛 罵立委 罵通姦不加重還想除罪呀61F 03/22 13:29
wonderverge:感情世界不屬刑法範疇,這應該不難懂啦62F 03/22 13:30
wonderverge:什麼都要刑法管,最後會像某國搞成肛交要鞭刑一樣
ams9:那感情世界就非得跟錢扯上關係? 錢衡量得出人付出的情感?64F 03/22 13:32
wonderverge:如果這麼喜歡刑法管到床上去,歡迎裝攝影機自我檢查65F 03/22 13:32
wonderverge:錢衡量不出情感,但可以換算出一定程度的成本
ams9:那用民事賠錢管到床上去 要不要自備收銀機 收據..?XD67F 03/22 13:33
wonderverge:法律可以賠給你的實質利益 也就只有錢或財物 其他沒了68F 03/22 13:33
ams9:不開玩笑 先離開了 謝謝w你的認真回應^^69F 03/22 13:34
wonderverge:任何金錢收了當然要收據,你這不是白問了嗎?70F 03/22 13:34
PECVD:這 A 網友 ..... 笑他我都覺得不忍心 .....71F 03/22 13:54
sese5566:切身之痛?72F 03/22 13:58
ams9:看到某 P 網友的回應 我就不客氣地笑了XDDDDDDDDDDDD73F 03/22 14:40
ams9:sese5566 所以你認為通姦會使當事人感到痛? 那該用法律管嗎?
sese5566:我沒限指通姦亦沒限定對象 請勿腦補喔^^75F 03/22 14:49
sese5566:痛不痛這種事情是子非魚的問題 該不該用法律管嘛我覺得
sese5566:至多民事已足
ams9:誰叫你說 切身之"痛" 配合這討論串自然會朝通姦想吧 怪我囉?78F 03/22 14:53
sese5566:你愛怎想 怪我囉^^?79F 03/22 14:54
ams9:就像上面我提到的 你覺得民事夠 我覺得加上刑事才夠 呵80F 03/22 14:54
sese5566: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反正修法方向偏我所好^^81F 03/22 14:56
ams9:你如果想跳題 談通姦外的事 那還真不能不怪你呀XD82F 03/22 14:56
sese5566:整串推文下來能指涉通姦以外又不離題的東西似乎還蠻多^^83F 03/22 14:57
sese5566:不過若是有些人硬要怪東怪西的那確實也由不得我囉^^"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04 
作者 ilanes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e)編輯 d)刪除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