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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ysf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8-01 21:37: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ison (打死不說)
標題 Re: [新聞] 組織法修正 NCC職權擴大
時間 Wed Aug  1 21:11:31 2012


※ 引述《dakkk (達克)》之銘言:
: ※ 引述《zison (打死不說)》之銘言:
: : 對照整篇報導想呈現的意圖,這邊我想澄清一下。執照拍賣所得,不管金額大小,總之是
: : 不會進到你跟我的口袋,不納入通傳基金也是進到國庫拿來買米買菜買股票之類的。現在
: : 這樣修法,至少能確保的是這部分的錢會專款專用在這個領域上,畢竟通傳是很燒錢的。
: : 早期的時候,NCC有訴願管轄的爭議問題。NCC既為獨立機關,其做成之
: : 處分,應由自己內設訴願委員會審查,還是應由行政院審查。這件事情最後的版本是,由
: : 行政院審查。這次的修法,我是沒看內容,但頂多只是取消了行政院的訴願管轄。真要說
: : 有什麼差別的話,其實是
: : 一:業者沒辦法靠行政院的樁腳駁回NCC的處分。
: : 二:對NCC的處分不服的話,提起行政訴訟會比較迅速(不需再經訴願)
: : 所以新聞內容說之前不少業者不服NCC決議而訴諸行政訴訟...以後的NCC是一言堂云云,應
: : 是誤會(我都不想去猜是不是故意的了,反正我是信了)。結論就是,以後業者對NCC不服
: : 可以直接提告,不用默默接受。
:    我國的行政體系似乎沒有不經過訴願就可以行政訴訟的機制
:    如果是取消行政院為訴願機關  那就是NCC自己為訴願機關
:    也就是你還是得向NCC訴願一次
:    而且有可能採公聽會的形式

的確,但從法律面來說,依行政程序法109條,若該行政處分經聽證程序,則可免除訴願直
接提起行政訴訟(不過目前似乎好像很難看到有經聽證的行政處分)。在早期的通傳組織
法中,原本是規定不服NCC處分者,直接就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後來被刪掉了)。我覺得
這樣的設計,比較符合當初"引進"獨立機關這種概念的本意。

所以,我猜(找不到新聞中的修正草案),這次的修法,應該就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NCC
內部應該也不會再設訴願委員會。畢竟委員就這些人了,又是採合議制,大家都說好了,
是誰敢打臉不認人。至於公聽會的部分,我是不這麼樂觀。畢竟從官本位的角度,弄公聽
會似乎是頗麻煩。不過最重要的是之前中研院有做過實證研究,其實行政院對於過去NCC的
行政處分,幾乎都是維持,很少相左,這個發現,其實跟在其他領域的訴願情況相同。訴
願其實雞肋的成份居多,想吃雞排還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好。

我個人還是傾向對NCC處分不服就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比較爽快,也比較有獨立機關的氣魄。

: : 這個就是有好有壞了。臺灣目前在政府組織架構上,一直沒有一個很好的平衡。好比說之
: : 前大法官選任要經國會同意,也是有人批評喪失獨立性之類的。NCC的委員當然是沒有受人
: : 民用選票直接的監督(但大部分的政府官員都是),直接監督NCC的,其實還是要靠我們選
: : 出的民意代表。不要常常想著要人民自己用選票監督,沒效率又很辛苦,更別說很多人都
: : 沒在關切了。監督NCC,我想應該是人民的"權利",但是代議士的責任。
: : 順帶一提,臺灣政務官的薪水普遍偏低,NCC也不例外,稱不上好賺了。
:     行政體系通常都不受選票機制影響  行政院長也不是可以票選的
:     不過NCC的問題在於  NCC是行政體系  但他卻是像立院一樣的合議制
:     也就是說既然是表決出來的行政處分  就沒有人會被追溯政治責任
:     因為沒有人應該要為表決出來的決定負責  但人事的決定往往又是可以動手腳的
:     個人不是很欣賞這樣的行政制度

有些學者也是這麼認為,NCC應該要採首長制!但若是單就有沒有人出來負責這件事,我覺
得問題不大,因為委員就那些人。說穿了,就是他們。其實是很難有所謂的不知該叫誰負
責啦。NCC出包的時候,立委還是知道要罵誰的。(不管怎麼改,主委應該都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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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34.61
※ 編輯: zison           來自: 140.114.234.61       (08/01 21:12)
hippotsai:如果不能提訴願的話, 會不會有侵害訴願權的疑慮? 因為行1F 08/01 21:17
hippotsai:政訴訟只審查合法性, 但訴願還要審查妥當性。(雖然實務
hippotsai:運作上, 妥當性的審查可能可以透過行程法前面那幾條原則
hippotsai:性條款來處理)
zison:要說疑慮當然會有。不過我沒有針對這個問題仔細思考啦,我只5F 08/01 21:24
zison:是提供個人的猜測。從NCC的角度,開個訴願委員會是無聊但是
zison:沒差。反正真的都是自己內部人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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