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懶人] 同時向NCC及監察院申訴
時間 2012年08月03日 Fri. PM 02:25:45
之前看到新聞說有兩個人向NCC申訴旺中報導不實,NCC決定尊重新聞自由,
但我想可能兩個人太少,找了一下申訴頁面,發現上面有寫:
向廣電事業調閱播出資料之期限規定,請您於播送日起15日(無線廣播電視)或20日(衛星電視頻道)內提出陳情。
我決定馬上來填一下單子,至少依照正常程序要做到,罵也罵的心安理得
申訴網址:http://goo.gl/srmEx
申訴頁面預覽: http://imgur.com/pcCB8
時間大概就從26號到31號都可以
然後記得,信箱要填正確的,因為送出後要回信箱點確認信
內容:
違反要件:
1.媒體之言論涉及違反社會秩序或造成人心恐慌,且與現行法令相牴觸
2.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
具體情事(簡述):
2012年7月26日至今,中天新聞利用媒體報導權利公器私用,使用不符比例原則的播報時間報導反旺中合併案之抗議相關事件,其違反媒體自律之要件有:
1.未詳實查證:中時旺旺集團擁有最先掌握走路工(抗議延伸事件)的情資,卻是最晚查出相關人士的播報媒體,中間不斷靠憶測、暗示、影射及直接指控等方式抹黑不相關之非公眾人物、學者。
2.未盡平衡報導原則:中天新聞播報上述相關新聞時並未引用多方觀點,下標題極為主觀且偏頗,在涉及自家集團時報周刊副總編林朝鑫之報導時,更完全採用其說詞,明顯忽略他方觀點。
3.對學者及百姓下指導,逾越媒體權責:不同身份的人說話的力量不同,而中天及中時旺旺媒體使用旗下報導平台,短時間內播送多篇新聞對事件相關學者及非直接相關之人民下指導,不但試圖干涉人民生活,甚至強加查證、舉證責任於其人,並在回應質疑時不疑有違媒體權責,實則已盡失媒體應有之高度。
相關證據除向媒體調閱外,本人亦整理一簡要時間表,供參考中天及同集團媒體失責之行逕所在。
http://a.imageshack.us/img259/8728/36606070.jpg
之後我想到,既然申訴選項裡都有「違反新聞製播倫理」這條了,那NCC發言人又說尊重新聞自由,
不就擺明要怠忽職守嗎,於是又跑去監察院填了一次單:
申訴網址:https://www.cy.gov.tw/ct.asp?xItem=2957&CtNode=1350&mp=1
申訴頁面預覽:http://imgur.com/HMf9L
信箱一樣要填正確的,因為送出後要回信箱點確認信
內容:
陳訴事項(一)和給NCC的一樣就好,不過最後面要加一句「以上事件,至少有民眾二人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訴。」
陳訴事項(二):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說,近日接獲2名民眾投訴中天新聞處理黃國昌報導「內容不實、不公」及「違反新聞製播倫理」,基於新聞自由,不會對中天進行處理,但會轉達民眾意見。
以上摘自媒體報導,由此可見違反事項有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明怠忽職守,放任媒體違反其機關於2009年11月9日公布之衛星廣播電視法20條修正案,已大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違法媒體之信賴感。
2.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申訴網頁明確預設有「違反新聞製播倫理」之投訴選項,若該機關以「基於新聞自由」打發,那申訴管道如同虛設,民眾便無法反應民意。
3.申訴機關曾向媒體表明「民眾若覺得新聞或評論節目內容不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可向NCC檢舉,相關案例則送交委員會議進行審議。」,但從上述處長的發言推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並無嚴謹的審議會議,且人數無法代表客觀民意。
希望怎麼處理那邊就隨意發揮吧,看是要針對委員進行彈劾還是糾正等等...
證據的部分:
1.處長何吉森表明怠忽職守之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9/34401922/applesearch/
2.被訴機關之網路申訴頁面
http://cabletvweb.ncc.gov.tw/swsfront35/SWSF/SWSF01014.aspx?FunId=SWSF01014
3.整理之事發證據 (給NCC那張圖,下載下來上傳給監察院)
還有其他的就自己丟上去吧
ps.沒有寫的很嚴謹,我也不是法律人,如果有更好的辦法也請分享一下吧..好像目前能做體制內抗議的也只有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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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arlrecon 時間: 2012-08-03 14:25:45
※ 編輯: karlrecon 時間: 2012-08-03 14: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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