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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救人導致傷患受傷 《民法》、《刑法》
時間 Thu Aug 9 16:48:53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救人導致傷患受傷 《民法》、《刑法》均免責
2012年08月09日16:27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草案,未來一般民眾若救人時導致傷患受傷等,可
免除《民法》、《刑法》責任。
衛生署修法內容提及,台灣每年有2萬名病患,到醫院前就已無心跳,在救護車上用「自
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可使生存率由不到1%,提高到5%;若以日本經驗,在公共場所
設置去顫器,可增加到38%,為了消除民眾擔心救人負擔法律責任疑慮,除修法增訂公告
的公共場所應設置必要緊急救護設備外,也增訂救護人員以外的人,若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的規定。
2.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0809/136626
救人導致傷患受傷《民法》《刑法》均免責 | 即時新聞 | 20120809 | 蘋果日報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草案,未來一般民眾若救人時導致傷患受傷等,可免除《民法》、《刑法》責任。 衛生署修法內容提及,台灣每年有2萬名病患,到醫院前就已無心跳,在救護車上用「自動體 ...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草案,未來一般民眾若救人時導致傷患受傷等,可免除《民法》、《刑法》責任。 衛生署修法內容提及,台灣每年有2萬名病患,到醫院前就已無心跳,在救護車上用「自動體 ...
3.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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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下白癡05/24 15:03
噓 :一篇問卦回這樣的心得....05/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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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49.205
推 :樓下製杖1F 08/09 16:49
推 :喔喔2F 08/09 16:49
推 :嗯 這個應該的阿~3F 08/09 16:49
→ :要件八成很嚴苛4F 08/09 16:50
推 :醫護人員有責,一般人無責?5F 08/09 16:50
推 :先等第一個判例出現再說6F 08/09 16:50
推 :到時會出現搶著救仇人的案例嗎7F 08/09 16:51
推 : 第二階就要排除了8F 08/09 16:51
推 :判你有罪9F 08/09 16:51
→ :草案...10F 08/09 16:51
噓 :過失程度為何?11F 08/09 16:52
推 :通過實施了再來講12F 08/09 16:52
推 : 在台灣會來個比例原則 搞不好還是要賠錢阿13F 08/09 16:53
推 :好政策給推14F 08/09 16:54
→ :帝王條款大概就是那些應注意未注意 道義責任之類的15F 08/09 16:54
推 :民眾擔心的是 救人沒救活 反而被家屬指責控告 至於成不成16F 08/09 16:55
→ :立 都還是以後的問題
→ :立 都還是以後的問題
推 :終於有人提到去顫器了 給推 比起愚蠢媒體只會"神化"CPR好18F 08/09 16:55
→ :門檻降低了..以前要3百萬才能救19F 08/09 16:56
→ :太好了 可以省三百萬20F 08/09 16:57
→ :樓上別再三百萬了好嗎 玻璃娃事件麻煩去更新一下進度好嗎21F 08/09 16:57
→ :所以進度是怎樣?22F 08/09 16:58
→ :只會隨記者瞎起鬨 卻連事情真相都不知道 不愧是鍵盤23F 08/09 16:58
→ :300萬只是舉例而已 就算最後沒賠錢 中間上法院的時間成24F 08/09 17:00
→ :本誰付 不就雖小摸摸鼻子
→ :本誰付 不就雖小摸摸鼻子
→ : 應該跟國外一樣設立 Good Samaritan law26F 08/09 17:01
推 :看清楚,免責的要件是要使用限定的急救設備唷27F 08/09 17:02
若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的規定。
※ 編輯: wawa1109 來自: 114.37.249.205 (08/09 17:04)推 :先輕輕撞倒,再用電擊器把仇人電到冒煙嗎?28F 08/09 17:05
→ :救不到人請判死刑29F 08/09 17:05
→ :台灣人只適合這條
→ :台灣人只適合這條
→ :Good Samaritan law並非不死金牌,要適用的條件也是有限的31F 08/09 17:06
推 :一般醫師醫療還要負刑事責任 鬼島法律太威了32F 08/09 17:08
推 :那用CPR壓斷肋骨還是要賠阿,而且還限定要有證照33F 08/09 17:09
→ :樓上誤導大家34F 08/09 17:12
→ :法官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結案!35F 08/09 17:12
推 :恩,我看錯了36F 08/09 17:20
推 :先推這法案...希望能改善風氣37F 08/09 17:22
→ :問題是我不想浪費時間跑法院38F 08/09 17:46
推 :用設備才能免則 那人工CPR一樣會被告阿39F 08/0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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