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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ll6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0-23 20:22: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mfao (Laughing My Fat Ass Off)
標題 [新聞] 爆料馬以南關說小叔當校長 《壹週刊》二審判賠70萬
時間 Tue Oct 23 20:16:38 2012


▲馬以南(黑衣者)先前遭《壹週刊》爆耍特權。(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2年前被報導,使用特權替小叔謀取大學校長職位,事後
馬以南澄清爆料不實,大動作向《壹週刊》提告,要求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以及
登報道歉,台灣高等法院23日判《壹週刊》與兩名記者賠償70萬,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壹週刊》2010年7月報導,馬以南透過當時教育部長吳清基,向明新科大
榮譽董事王廣生關說,希望小叔馮丹白能出任明新科大校長。王廣生得知馮丹白
和馬以南的關係後,便向吳清基表示,馮的條件很適合明新科大,學校一定會錄
取,也希望教育部在提撥私校補助款時,能多多照顧明新科大。

《壹週刊》也報導,有民眾投訴馬以南利用特權,命令台北市立兆如安養護中心
派遣3名外勞,24小時照顧她的婆婆,接獲檢舉的北市府事後曾兩度派人檢視,
但都查無違法事項,據說當時此舉惹惱馬以南,也引來台北市長郝龍斌關心。

馬以南面對這些指控回應,小叔出任明新科大校長一事無任何人關說,吳清基關
也不了解此事,至於婆婆照顧事宜,絕沒要求安養中心提供外籍看護,也按照規
定支付費用,根本沒有耍特權的事情,決定對周刊法定代理人、撰文記者、編輯
提告。

《壹週刊》對於提告一事表示,關說吳清基報導有刊登馬以南回應,已善盡平衡
責任;至於特權照護一事,是記者聽取養護中心人員描述,已盡查證義務無任何
過失報導。

法院一審審理後,判決《壹週刊》敗訴,需賠償馬以南12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
刊登道歉啟事;高院撤銷原審登報道歉等判決,目前改《壹週刊》及2名撰文記者
連帶賠償7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原文網址: 爆料馬以南關說小叔當校長 《壹週刊》二審判賠70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23/117939.htm#ixzz2A7jGAZID
爆料馬以南關說小叔當校長 《壹週刊》二審判賠70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圖]
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2年前被報導,使用特權替小叔謀取大學校長職位,事後馬以南澄清爆料不實,大動作向《壹週刊》提告,要求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以及登報道歉,台灣高等法院23日判《壹週刊》與兩名記者賠償70萬,全案還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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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120w + 登報道歉
二審: 70w
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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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35.109
※ 編輯: lmfao           來自: 219.71.235.109       (10/23 20:17)
waymayday:壹周刊還沒學到教訓嗎QQ 方丈很小心眼的1F 10/23 20:17
hbk20491:螞蟻男2F 10/23 20:18
s866217:高級血統   我信了3F 10/23 20:18
upupchang:又是馬大姐,馬大姐關說、特權的新聞一堆4F 10/23 20:18
heartstrings:最讓馬上風頭痛的那個小孩5F 10/23 20:19
ldstar:法院都KMT開的  壹週刊只能哭哭了6F 10/23 20:19
senglish86:支持壹週刊?7F 10/23 20:20
fate0214:無罪定讞^.<8F 10/23 20:20
goldman0204:螞蟻男9F 10/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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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36 
1樓 時間: 2012-10-23 21:30:41 (台灣)
  10-23 21:30 TW
得罪了方丈還想跑!!!
2樓 時間: 2012-10-23 21:34:11 (台灣)
  10-23 21:34 TW
這就是明新的新校長...難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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