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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ies (Jaies)
標題 [新聞] 面對嗆聲文化 陳冲:要互相尊重
時間 2012年12月12日 Wed. PM 07:11:07


http://www.nownews.com/2012/12/12/301-2881575.htm

面對嗆聲文化 陳冲:要互相尊重
王鼎鈞

2012年12月12日 11:19
 

    陳冲表示,言論自由的基礎,是尊重別人言論自由。(圖/記者王鼎鈞攝)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繼馬英九總統在世界人權日遭丟飛鞋抗議後,行政院長陳冲昨日在全國產業發展會議閉幕典禮致詞時,

也遭環保與勞工團體嗆聲,面對這樣的嗆聲文化,陳冲今(12)日表示,言論自由的基礎,是尊重別人

言論自由,要互相尊重。



一連兩天的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在昨日舉行閉幕典禮,由於不斷有環保和勞工團體一再質疑產業發展會議

沒有被邀請參與,行政院長陳冲一上台,台下就有人鼓譟說「請出去,請出去」,陳冲也回嗆「你應該

尊重人家講話吧!」獲得台下的工商企業界人士的熱烈掌聲。



陳冲開始致詞後,台下鼓譟、抗議聲仍不斷,還發生嚴重推擠,但陳冲未理會。台下有人打斷陳冲致詞,

並批評沒有將環保與勞工團體的建言納入結論,以及認為使用「大陸」的用詞不妥,應該用「中國」,

陳冲則回說「大陸」的名稱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並要求不要講與主題無關的事。




對此,陳冲今日接見好人好事代表後受訪時說明,環保人士認為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在最後結論時,沒有充

分尊重他們的看法,所以在閉幕式又發言,但閉幕式照理說沒有臨時發言的程序,「所以我跟他們講說要

尊重別人講話」。



另外,關於「大陸」用詞,陳沖說,這是按照憲法增修條文這是按照憲法來做。



記者問陳冲如何看待嗆聲文化,陳冲說,在言論自由的國家,任何場合可以講些話,但要尊重會議程序,

言論自由的基礎,是尊重別人言論自由,不是否定別人言論自由叫做言論自由,要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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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所以是統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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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aies 時間: 2012-12-12 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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