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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ylight (daylight)
標題 Re: [新聞] ...今晚槍決6死囚 ( 支持「停止執行」死刑!!!)
時間 2012年12月22日 Sat. AM 10:11:33



小的我對鄉民有個請求,請幫我轉PTT,用WEB阪的沒辦法發 T_T
謝謝好心的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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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1 冷靜)))))

好了,我知道這標題可能讓很多人很激動。
但請大家先不要緊張,深呼吸、吐氣~

為了大家的健康,請先別急著生氣,讓我說這個吧:
"我並不反對用死刑當作一個懲罰罪犯的方式"
希望大家心情多多少少平靜下來一點了?!,那我就來開始正題...





(((((PT. 2 正題)))))

死刑似乎在很多民主國家,或是已進步國家,都是一個爭議性的題目
而大家對這個題目的認知都是: "我們該不該有死刑?"或是"我們該不該廢死刑?"

支持死刑的人說:
死刑能降低犯罪率、能讓家屬感到安慰(換做是你你不會想殺了傷害你親人的犯人嗎? 會吧!)、跟無期比起來更能確保罪犯不再回到社會上傷人、這才是正確的懲罰、或是要以牙還牙,罪大惡極的人還講甚麼人權?

反對死刑的人說:
死刑其實不能降低犯罪率,更無法讓死人復生,以牙還牙對社會是壞的示範,無期徒刑不假釋就可以代替,要注重死刑犯的人權,再者,我們的司法制度常常殺錯人,死刑對全國公民都沒保障。

在雙方各執己見的狀況下,我們社會還是沒有一個好的結論。

或許你已經在上面二選一了,又或許,你像我一樣想了: 都好像滿有道理的,那問題究竟是出在哪裡? 我們真的沒辦法找出答案嗎?

這樣講有一點怪,但是,問題是出在問題本身
廢不廢死刑其實不是單一的小問題,而是牽涉了很多的大問題,裡面有司法制度、有犯人跟受害者的人權保障、也有對罪犯輕判的憤怒。
就因為它不是一個瞬間能想通的問題 (小心你的直覺),在這麼多國家,死刑議題都很難有共識。
台灣的死刑議題其實可以拆成兩個主要問題 (相信有人可以把它拆成更多個):

1. 死刑能不能當一個對罪犯懲罰的方式? (先不提執行面,先假設100%正確判決)
2. 台灣當今的司法+審判方式適不適合"執行”死刑? (考慮執行面)

※請仔細注意這兩個問題的不同點※


關於第一個問題,其實是很難有答案的,因為這是一個每個人都會有不同想法的道德問題
同樣信基督教的,有的人會說應該死刑,因為要送罪人到上帝面前審判,也有人會說不應該死刑,我們要感化/包容他人的罪,給他機會彌補。而更多有不同信仰,或是不同道德觀的人會告訴你不同的答案。
這種個人信念問題的事,說再多也是各執己見,鬼打牆。

撇開道德問題不談,有沒有死刑,在身為一個公共議題上,其實是都可以的,因為死刑跟無期徒刑都是把罪犯永久地跟社會隔離,維護全民安全。
這時有人會說: a.但是死刑能撫慰受害者家屬, b.無期+不得假釋還是常常被放出來 c. 死刑有嚇阻犯罪的功效 d. 國家無權奪取人民性命
而這些想法不盡然正確
而為什麼呢?

a.先老話一句,死者還是回不來。 再來,這依然是一個道德問題,因為牽涉到的是極少數人的「感受」(跟總公民數比),所以希望以殺犯人來安慰家屬是一個「多數人」有的「道德上的認知」,大家認為這樣才有道德。
這個想法,在正確判決的狀況下是可行的,在這個假設完美判決的前提下,死刑是有價值的。(關於現實層面的道德,在問題2會提到)

b.這其實就顯示了我們多麼地清楚我們的制度有問題,而有沒有死刑並不會改變這個狀況,因為…現在我們就有死刑。那些被放出來的是因為「沒判」死刑,或是法官「輕易假釋」無期徒刑犯,是制度+法官的問題。

c.請參考這一篇: 「死刑真的能嚇阻犯罪率嗎?」 http://tw.myblog.yahoo.com/jw!F5ca8KOXHAH6gPPr5VuK0IsC8s8-/article?mid=127
作者的結論是,是執法效率在嚇阻犯罪率,不是死刑。

再來可能有人會提到湯姆熊的殺童案,但是那個案子很詭異,怎麼說呢?
c-1. 先假設兇手是個「非精神病患」,殺人只是想要坐牢,吃牢飯,但這說不通,因為只是想吃牢飯的話有很多更簡單的方式,他並不需要殺人。
c-2. 假設兇手是個「非精神病患」,但殺人只是自己爽,反正不會判死刑,但他說出上網查判決的事就沒有道理了,因為這樣反而有可能讓他被判死刑。
有人會說他是不小心講出來的,那也不代表一個正常人就會想吃牢飯,連判決都查了,他不會查看看監獄是多黑暗的地方,自願去住十幾年?
c-3. 所以再來,我們假設兇手單純的「是一個精神病患」,那其實就算會被判死刑,他還是會去殺小孩,或做其他犯法的事。
這真的可能只是個案,而法律不是為個案寫的,但判決是,所以還是執行層面的問題。

d.這依然是個道德兼哲學問題,目前無解。


第二個問題: 台灣當今的司法+審判方式適不適合"執行”死刑?
 
關於這個問題,大家其實是容易有共識的,我們知道江國慶案,還有蘇建和案,我們知道恐龍法官,我們知道我們的司法常殺錯人,關錯人,輕判真正有罪的人,或乾脆讓罪人逍遙法外。
在以上狀況之下,執行死刑是有很大的機會殺錯人的,這對每一位國民都是不好的事情。
但若真的這麼不好,想現在執行死刑的人又是怎麼想的呢?  有幾個例子:
a. 執行死刑能撫慰受害者家屬,給他們跟大眾安全感
b. 執行死刑能嚇阻犯罪 (殺雞儆猴)
c. 這被告會被抓去關,對社會也早就無用(因為沒人救他),殺掉算了


a.安全只有在殺對人的時候才是真的,在不好的司法+判決之下,安全「感」只是一個假象。而為了那個「感覺」而殺人,大家又跟罪犯有什麼不一樣? 變態罪犯會因為「這樣感覺好」而殺人,多個變態在一起,則會一起因為「這樣感覺好」而一起殺人,都不是理智的行為,也毫無公平正義可言。
至於死刑是否能撫慰受害者家屬,則是有爭議的,因為台灣沒甚麼相關訊息/研究,在此先付美國的(英文):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new-voices-victims-families
再來我們假設,死刑真的能撫平受害者家屬的心好了,但這時我們也冒著一個道德風險,就是用無罪之人的生命來補償幾個人 (然後依然無法補償這些人真正的損失)。這有點像是桑德爾在「正義」裡面提出的問題,如果你可以殺一個人來換兩三個、或四五個人的性命,你會不會認為這是正義? 但我們的這個情況是,用一個無辜人的性命,讓幾個人「感到安慰」

b.請參考這一篇: 「死刑真的能嚇阻犯罪率嗎?」 http://tw.myblog.yahoo.com/jw!F5ca8KOXHAH6gPPr5VuK0IsC8s8-/article?mid=127

c.我聽過這樣講的人,但大部分人應該不會認同 (懶得解釋),這除了是給人命標價,也是踐踏個人/少數權利,去為了多數人的利益(就叫做民粹吧?),請參考「正義」找道德論述: 第二講: 生命定價+多數利益




(((((PT. 3 行動)))))

這時候你說了,原PO你廢話這麼多,知道了這個問題又怎樣? 還不是什麼都沒解決?
但不是這樣講的
透過公民的討論,對於公共議題,我們是可以提出制度上的解答的
或許現階段無法兩全其美,但絕對比坐以待斃好。

我來起個頭吧! 一起解決身為「公共議題上」的死刑問題 (制度)
我們可以立法「停止[執行]死刑」十五年,然後在這期間進行司法改革、淘汰恐龍法官 (司改的條款要綁著一起過關,不然會只有延遲死刑而沒有司改)
這十五年間,被錯判的人有時間平反,而十五年後,希望新的、好的司法可以讓我們不要殺錯人(或少殺錯人)
屆時,再執行死刑,或再決定要不要有死刑。
這有一個好處是,被判死刑的犯人是無法假釋的,所以也不用擔心裡面的真罪犯在這段15年的時間內被放出來。
最後,一定有人會講說:"可是我才不想養這些可能的殺人犯15年"
但是這也是為自己買保險,假設你去當個兵,或跟朋友出遊,就被人陷害說你殺了人,你面前只有收了錢的恐龍法官,跟不相信你的媒體+大眾,你何去何從?
世事難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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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醒醒,我們的社會怎麼這麼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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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shoot.》之銘言:
: 法務部剛剛證實,今天下午6時已經在北、中、南刑場槍決6名死囚,法務部上次執行死刑
: 在去年3月4日,隔1年9個多月再度執行死刑,這也是法務部部長曾勇夫任內第二度執行死
: 刑,法務部7時45分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 6死囚名單:
: 北部:曾思儒、洪明聰
: 中部:廣德強、陳金火
: 南部:黃賢正、戴德穎
: 址 http://goo.gl/R1X48
: ==
: 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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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ylight 時間: 2012-12-22 10:11:33
※ 編輯: daylight 時間: 2012-12-22 10:16:03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5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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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2-12-22 10:23:01 (台灣)
  12-22 10:23 TW
造成冤獄和廢止死刑是兩回事,不是受害者永遠都是局外人
的確,「司法制度的不完善」跟「死刑能不能當懲罰罪犯的手段」是兩件不同的事(兩個不同的問題)。 請您仔細閱讀原文
2樓 時間: 2012-12-22 10:30:48 (台灣)
  12-22 10:30 TW
淘汰不適任法官,不需要停止執行死刑15年
這只是一個假想方案而已,最後的法案當然是要有很多人協商、同意後通過。 但司改不會那麼簡單、三兩天就解決的,這會動到的不只是身為法官的「公務員」,也有些專門養法官的地方派系團體。
3樓 時間: 2012-12-22 10:32:35 (台灣)
  12-22 10:32 TW
沒那麼多冤獄拉~~先簽下去
4樓 時間: 2012-12-22 11:01:49 來自: 114.37.6.31 (台灣)
+1 12-22 11:01 TW
樓上就是普羅大眾的想法 是沒有那麼多冤獄沒錯  但如果發生在你或是你的家人身上呢?
5樓 時間: 2012-12-22 11:06:33 (台灣)
+4 12-22 11:06 TW
我個人曾經受過冤獄,只有遇過才體會那辦案之粗糙,千萬別以為自己沒這麼歹運
6樓 時間: 2012-12-22 11:10:37 (台灣)
+1 12-22 11:10 TW
在栽贓和刑求下,任何一個輕重刑犯都是證據確鑿,罪無可赦的。冤獄再多終究也只是少數人,對於心理得到「滿足」的絕對多數「善良老百姓」而言,不算什麼。
7樓 時間: 2012-12-22 11:12:28 (台灣)
  12-22 11:12 TW
如果保證不會殺錯人,我支持死刑;不過台灣的警察和法官嘛,大家也知道的...
8樓 時間: 2012-12-22 11:20:02 (台灣)
  12-22 11:20 TW
湯姆熊那段推論不對~  其實我更在意強暴犯的刑求
9樓 時間: 2012-12-22 11:38:22 (台灣)
  12-22 11:38 TW
我倒是忽然想到一個  獨裁時期奉命藉權勢之便幹一堆天裡不容的人需不需要一起討回來
10樓 時間: 2012-12-22 12:46:00 (香港)
  12-22 12:46 HK
死刑不能嚇阻犯罪率...那會反增嗎?
但既然死刑沒有遏阻犯案的功效,又為什麼要做?  如果掃地並不會讓地變乾淨,為什麼要花力氣掃?
11樓 時間: 2012-12-22 15:03:45 (台灣)
-2 12-22 15:03 TW
死刑的確可以嚇阻犯罪率http://goo.gl/zo78l
關於廢死不敢告訴你的真相,請趕快轉貼告訴你的朋友。(感謝網友幫忙找出來):廢死團體一直說死刑無法遏止殺人。但數字會說話。
事實是:自從法務部2010年恢復中斷四年的死刑執行後,殺人案件大幅減少:
2006年至2011年,警察機關受(處)理故意殺人案件數分別為921件(2006年) 881件(2007年) 803件(2008年) 832件(2009年) 743件(2010年) 681件(2011年)
請參考國家人權報告初稿(這可是廢死心心唸唸要逼政府作的報告啊,但數據有所不利,他們就又躲起來不告訴你了。)
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public/Attachment/24201619419.pdf
但我們這些守法公民有資格知道真相的。
我原本想說你引用朱先生的話,就已經夠沒說服力了。 但我還是認真回你...
我們的殺人案量本來就大方向地一直在減少,不是只有這幾年。當然歸功的,可能是執法效率、也可能是國民自我約束力在慢慢上升,但這不是這裡討論的重點。
再來,就算只看你給的資料,07-08 年降的數字(881-803= 78),還有09-10年降的數字(832-743= 89),兩個都比10-11年降的還多(743-681= 62),※2010年開始執行死刑並沒有減少更多的案子※。
12樓 時間: 2012-12-22 22:27:51 (台灣)
     (編輯過) TW
對於馬上任後,執行死刑的時機,都那麼剛好...
全是馬政治危機的時候...
Why?!
13樓 時間: 2012-12-23 02:46:52 (台灣)
+1 12-23 02:46 TW
來PTT發這種文都會被噓爆, 怎麼不考慮去FB發篇讓大家按讚呢?
不是每個發文的人都只想著要大家給推的,我寫這篇的目的單純是因為 看到板上有很多想都不想,就在死刑或是司改議題上選邊站的人。 這些人會把「死刑做為懲罰」跟「司法公正議題」混在一起談,永遠談不出個所以然。 這一篇只是幫助大家把問題拆開來想,至於有些人要看到標題就為反而反,那是他們自己思考習慣的問題。
14樓 時間: 2012-12-23 09:42:26 (台灣)
-1 12-23 09:42 TW
···
假人道主義的廢死者,只有受害者家屬才有資格談寬恕的廢死.
這篇文章從頭到尾沒在說 我們應該要寬恕 好嗎?  (也沒提到要對死刑犯人道)
唉,之後這種沒把文章看完,就自己一股腦的反東反西的,我就不再做回應了
但還是歡迎大家自己針對有興趣的議題討論。
15樓 時間: 2012-12-23 09:55:00 (台灣)
  12-23 09:55 TW
因噎廢食
16樓 時間: 2012-12-23 13:07:39 (台灣)
  12-23 13:07 TW
推原PO的精神,大家一起討論是好的方向,但我目前還是反廢死。
17樓 時間: 2012-12-23 13:08:32 (台灣)
  12-23 13:08 TW
嗯,我懂你的意思,當A下降B上升,不代表有正相關
18樓 時間: 2012-12-23 15:35:04 (台灣)
  12-23 15:35 TW
執行死刑沒有什麼好高興 殺人死刑 跟 交通違規罰錢一樣 都是依法行事
19樓 時間: 2012-12-23 22:01:12 (台灣)
  12-23 22:01 TW
你用增加/減少的數字比對執行死刑的效果,但別人是用案件數量來看
20樓 時間: 2012-12-23 22:02:32 (台灣)
  12-23 22:02 TW
你怎麼證明你所採用的數字表達準確且和執行死刑有反向相關?
21樓 時間: 2012-12-23 22:03:49 (台灣)
  12-23 22:03 TW
從結果數來看 殺人案件的確是每年逐漸減少 且仍舊存在死刑制度
22樓 時間: 2012-12-23 22:05:15 (台灣)
  12-23 22:05 TW
目前還沒看到有力的論述是 停止執行死刑或廢死可以讓殺人案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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