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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ysf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9-12 00:18: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oober ()
標題 Re: [新聞] 勞團要修《勞基法》 金管會:這是討好
時間 Tue Sep 11 01:05:04 2012




修法這動作意義在於有法令可以依循



就像台灣有勞基法

但雇主真的有照規定執行嗎?




想當然 ~ 沒有


可是呢


至少...還有一個法令在


規定如果要解雇需付資遣費

而且規定裡面是要按照年資

所以若雇主無緣無固要裁員 也要多想一下




如果連這個法令都不在

我跟你賭 一定有老闆等員工作了20年解雇

然後連一個月資遣費都不發



這是人情義理

一個人活了40-50歲應該早就通曉了




而這位金管會王先生一把年紀了

要說他不知道這道理  鬼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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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38.169
Godclub5566:台灣老闆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1F 09/11 01:06
zone0317:就是因為他不知道才會在金管會阿2F 09/11 01:07
ECZEMA:政府那麼缺錢 光是天天開罰企業 就能再賺一筆 幹嘛不作?3F 09/11 01:07
zone0317:罰了人家企業慣老板會哭哭 說投資好多億成本 再罰要撤資4F 09/11 01:09
ganymede0204:1F 大幅度加薪?5F 09/11 01:12
Assyla:假設一個月的資遣費是22K,但勞委會只罰六千6F 09/11 01:12
patato2:倒閉的才需要擔心這條 表示出來抗議的都準備倒閉這樣7F 09/11 01:12
Assyla:白痴就會選擇給勞委會罰,況且勞委會經常不罰的8F 09/11 01:12
Assyla:只要老闆裝作有在協調,就可以一直拖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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