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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uteman0725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0-06 18:37: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oe198525 (裝呀!裝出笑容來)
標題 [新聞] 趕丟垃圾!男大生快跑撞癱婦 判刑4月
時間 Sat Oct  6 12:00:41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倒垃圾男學生撞倒人,惹上官司!台北市一名張姓大學生,去年3月幫忙家人丟垃圾,
因為看到垃圾車準備開走,因此急忙跨越停車場約30公分高的欄杆,
沒想到卻迎面撞上徐姓婦人,導致婦人頭部撞地重傷,送醫後成了植物人。

家屬提告,法官考量,男學生自首還幫忙打電話求救,判4個月刑期,緩刑2年。

聽到這個聲,民眾都知道,倒垃圾的時間到了,住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張姓大學生,
就怕垃圾多留在家裡有臭味,急忙出門丟垃圾,卻讓自己吃上官司。

記者韓上棆:「去年3月份的時候,聽到垃圾車的聲音,當時候張姓男子提著垃圾袋,
準備穿越停車場去倒垃圾,不過當他跨越地上的鐵欄杆,卻迎面撞上徐姓婦人。」


當時男學生跨越30公分的鐵欄杆後,意外撞倒面前的徐姓婦人,
導致婦人頭部骨折、出血、積水,送醫治療最後還是成了植物人。
家屬事後提告求償,大學生解釋,因為停車場的照明設備不足,現場光線昏暗,
才會導致他沒看見婦人,發生不願意的肢體碰撞,法官考量,由於男學生案發後,
立刻跑回家打電話叫救護車,也跟警方坦承就是自己撞倒婦人,
因此判張姓男子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


官司確定,男學生母親低調沒回應,而徐姓婦人目前光是每個月醫藥費就高達10萬,
婦人家屬表示,願意給大學生機會,但也提出民事責任官司,求償2千萬



 →小提醒看完可以用 Ctrl+y 刪除a.b兩行



2.新聞連結:http://tinyurl.com/9heo9n5




3.備註:所以現在到底誰是加害者誰是被害者=.=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老實說...如果說要給男大生一個機會,求償這麼多錢,是要對方去死就對了?

偽君子也不要當的這麼明顯...OTZ

要是我就說未來的醫藥費都要你們出,當個真小人也比偽君子好!

2000萬?有沒有2萬都不知道勒2000萬!真是愛說笑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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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4.154
KYOROD:把自己也倒了吧1F 10/06 12:01
dyspnea:文山區 家裡應該蠻有錢的吧?2F 10/06 12:01
DAEVA:願意給男大生一個機會->求償兩千萬3F 10/06 12:02
owenkuo:如果撞人的是正妹,就叫她委身下嫁當長期看護,民事求償就4F 10/06 12:02
kent:要是私立科大 會給機會嗎5F 10/06 12:02
asstitle:前幾天新聞不是說50萬 現在又變2000萬6F 10/06 12:02
owenkuo:免了,這樣算不算給年輕人機會? =w=7F 10/06 12:02
zone0317:婦人家屬表示,願意給大學生機會,求償2千萬。8F 10/06 12:03
MacOSX10:垃圾倒垃圾9F 10/06 12:03
kng:只要2000萬還人被貼這則新聞的原PO說嘴..別人植物人...10F 10/06 12:03
yes78529:到垃圾真的是一場戰爭11F 10/06 12:03
gbcg9725:2千萬...賺到死搞不好都沒12F 10/06 12:03
heavensun:給年輕人機會就要自己吞下龐大醫藥費嗎??13F 10/06 12:03
showmermb:原來撞攤人醫藥費只要兩萬14F 10/06 12:04
hk2865479:我記得是輔仁大學的... 安啦 高級天龍人耶15F 10/06 12:04
kng:先別論醫藥費光是每天看護跟固定小時翻身..這些花費都不必算?16F 10/06 12:04
f1234518456:把他全家的命加上去兩千萬還差不多17F 10/06 12:04
LoveMakeLove:給你機會2000萬噢18F 10/06 12:04
qaz786397:75萬刑事的 2000萬是民事的19F 10/06 12:05
abejun:笑死人,直接撞死還比較便宜20F 10/06 12:05
LoveMakeLove:不給你機會5千萬21F 10/06 12:05
Norther:本來想求償兩億?22F 10/06 12:05
kng:還有賠掉一個人的人生跟毀掉家庭部分..原PO有想到?23F 10/06 12:05
joe198525:首先我文中沒說不用賠!眼睛是在跳針是不是呀?24F 10/06 12:06
yes78529:我看不懂第一噓在說什麼 囧25F 10/06 12:06
LoveMakeLove:那位大學生ˇ大學不用讀了,偷渡到美國打黑工吧26F 10/06 12:06
joe198525:我是說,既然說要給對方機會,就不要獅子大開口!27F 10/06 12:06
joe198525:不然就直接說往後醫藥費他媽的你要付!這樣不是真誠多了
irene1770:撞死人行情都沒2000萬了 判的成我裸奔北車XD29F 10/06 12:07
pvn: 上一篇 #1GRPNXox 不是寫70萬而已嗎?30F 10/06 12:07
angellll:給大學生機會? 那誰給這個家庭一個機會?31F 10/06 12:07
pvn:還被鄉民推家屬很公道欸……32F 10/06 12:07
MacOSX10:沒讓他也當植物人就是給機會了吧?二千萬叫獅子大開口?33F 10/06 12:07
gnidnic:22k月薪  要不吃不喝快100年才有2千萬34F 10/06 12:07
joe198525:70萬事刑事賠償,2000萬事民事賠償!所以加起來是2070W35F 10/06 12:07
F100:願意給大學生一個機會  然後求償兩千萬36F 10/06 12:08
pvn: 原來如此= =37F 10/06 12:08
bbeeaauuttyy:求償兩千萬???? 這民事會過嗎?? 家屬擺明有問題嗎!38F 10/06 12:08
ldstar:這大學生只是倒個垃圾  卻弄到一輩子毀了......39F 10/06 12:08
afewgoodmen:有錢人想殺人 花兩千萬顧摔角高手撞死人 摔角的判四年40F 10/06 12:09
joe198525:我的意思噓的人是眼殘了是嗎?明明就講得很清楚OTZ41F 10/06 12:09
solsol:刑事願意和解吧  已收50萬  民事求償2千萬42F 10/06 12:09
afewgoodmen:緩行個幾年 就賺兩千萬阿43F 10/06 12:10
weibld:一個好好的大學生 這輩子就毀了...撞死說不定還賠比較少44F 10/06 12:10
f1234518456:現在開始學擺攤 一毛都不用付..45F 10/06 12:10
solsol:說實在的就是雙方倒霉  受害者每月要10萬也是沒辦法吧46F 10/06 12:10
Norther:男的很有良心了 當時如果跑走很難抓到人吧47F 10/06 12:10
weibld:雖然這麼想很不好...不過也難怪之前沙石車會倒退把人壓死48F 10/06 12:10
LoveMakeLove:聽說是輔仁大學的,那可以休學去澳洲擼49F 10/06 12:11
luming:如果不給機會的話 可能本來要求償2億吧50F 10/06 12:11
joe198525:那就直接嗆明,未來的醫藥費你們家庭要負擔!51F 10/06 12:11
solsol:如果能安樂死  搞不好事相對好的選擇 家屬又接受的話52F 10/06 12:11
joe198525:而不是左邊講給機會,右邊手伸出來說老子要很多錢!53F 10/06 12:11
solsol:可是目前也不合法54F 10/06 12:11
kng:講的很清楚? 你的評論第一句的論點就是欠噓..55F 10/06 12:12
irene1770:他評論第一句很中肯阿56F 10/06 12:12
solsol:植物人   要2000萬 根本不算要很多錢57F 10/06 12:12
joe198525:跳針是還沒跳完是不是?明明論點就是偽君子與真小人!58F 10/06 12:12
kng:中肯個屁..我前同事七年前出車禍變植物人..對方一樣學生賠償59F 10/06 12:13
irene1770:以一般大學生畢業的行情2000萬是叫他去死沒錯阿60F 10/06 12:13
carnie:有些植物人不是聽說有可能會醒過來嗎61F 10/06 12:13
BIGETC:和解讓他不用關是給機會 後面醫護費用還是要收62F 10/06 12:14
joe198525:TMD我是說不用賠償了嗎?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寫不用賠償63F 10/06 12:14
kng:400萬..因為醫療看護這..七年400不但見底還讓前同事家中賣房64F 10/06 12:14
shadowppt:......................65F 10/06 12:14
joe198525:跳針跳到沒完沒了?是吃飽沒事幹在跳針是不是?66F 10/06 12:14
BIGETC:所有才有砂石車倒車輾兩次的傳說 賠起來便宜67F 10/06 12:14
MacOSX10:等身為加害者的大學生真的去死再來說嘴好嗎68F 10/06 12:14
LoveMakeLove:2000萬老實說不太可能判賠,1000萬比較可能69F 10/06 12:14
LoveMakeLove:但大學生22k就賠一輩子吧
kng:賣祖產..現在靠著硬撐才維持住..71F 10/06 12:15
caesst85149:2人都很倒楣72F 10/06 12:15
ldstar:受害家屬會不會拿到錢  就讓植物人 RIP?73F 10/06 12:16
roader28:勒索兩千萬,天龍國真他馬的不意外74F 10/06 12:17
Seed:如果大學生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會理賠嗎?75F 10/06 12:17
LoveMakeLove:不會76F 10/06 12:18
vickyshan:關鍵在於撞倒就變植物人也太可怕@@77F 10/06 12:18
kng:跳針王..你的第一句: 3.備註:所以現在到底誰是加害者誰是被害78F 10/06 12:18
joe198525:因為頭先著地!沒辦法兩造都很倒楣=.=79F 10/06 12:19
vickyshan:漏字,關鍵在於被人撞倒就變植物人也太可怕@@80F 10/06 12:19
joe198525:大學生該賠!但另一方受害家屬不用講得道貌岸然,81F 10/06 12:19
vickyshan:我被車撞過好幾次,還好現在還能上ptt......82F 10/06 12:19
kinosky2000:這種事兩方都雖~ 這樣撞倒就變植物人~ 真的少見= =83F 10/06 12:19
joe198525:直接說我就是要你付醫藥費!這樣也比較真誠。84F 10/06 12:20
carnie:joe198525說到重點了 像我也看過新聞報導說有機車車禍85F 10/06 12:21
joe198525:跳針王在說你,一個偽君子左講一句右做一套,86F 10/06 12:21
carnie:其實也沒多嚴重 但就是落地時頭撞到 結果過世的也不少87F 10/06 12:22
joe198525:這比真小人還要來的令人憎恨!要錢就直接說,88F 10/06 12:22
carnie:所以才說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頭很致命傷的感覺89F 10/06 12:22
joe198525:不用拐彎抹角說給機會然後真要錢!90F 10/06 12:22
kinosky2000:國小小朋友打躲避球:a被b打到沒事 當b被打卻重傷....91F 10/06 12:22
allensua:給你一個2000萬的機會92F 10/06 12:23
LoveMakeLove:話講好聽一點比較好。不會受到網友砲轟93F 10/06 12:24
carnie:不過通常在路上走路人撞人 大家會覺得被撞的應該屁股先著地94F 10/06 12:24
gnidnic:老實說2000萬的話  大學也不用念了  現在開始去當台勞還債95F 10/06 12:24
kinosky2000:請問b方家長告學校或k到人的小朋友會成功嗎?96F 10/06 12:24
gnidnic:比較實在一點97F 10/06 12:24
kng:喔!那給你這真小人機會...讓你家去賺個2000萬我會來給你對方推98F 10/06 12:25
vickyshan:可是倒垃圾也不能戴安全帽說XD怎麼覺得停車場應該一起99F 10/06 12:25
kng:然後再來回篇到底誰是加害者跟受害者100F 10/06 12:25
vickyshan:負擔~101F 10/06 12:26
carnie:恩 停車場光線昏暗 錯了嗎102F 10/06 12:26
joe198525:我會來給你對方推...←這是標準台灣國語的現象嗎?103F 10/06 12:26
joe198525:講清楚一點好嗎=.=  文意都看不懂OTZ
kinosky2000:會有砂石車倒車再輾一次...就是這樣來的= =105F 10/06 12:26
joe198525:你的意思是我拿兩千萬,然後你要讓我撞成植物人?106F 10/06 12:27
joe198525:然後兩造家屬就沒相干?我願意!
ejtch:很多人沒法律概念耶,求償本來就會拉很高108F 10/06 12:28
fishouse:求償本來就是要開高給法官砍阿   不然怎麼開?109F 10/06 12:28
ejtch:實際判可能連兩百萬都不到110F 10/06 12:29
kng:喔! 原來你願意變植物人拿2000萬..那ok呀..111F 10/06 12:29
bamboo43:他大概是今年最倒楣的 連走路都有事112F 10/06 12:29
vickyshan:文山區是不是小有家底的人住的啊?如果學生家境富裕的話113F 10/06 12:29
joe198525:所以這應該是律師給家屬的建議?如果是我道歉!114F 10/06 12:29
gnidnic:這樣就是沒法律概念??  那幹嘛表面上還說給機會啊  嘖嘖115F 10/06 12:29
ken1325:我覺得以後台灣撞到人,真的會沒死就再撞一次。116F 10/06 12:29
vickyshan:,就不必為他太擔心@@"117F 10/06 12:30
gnidnic:喊個兩億也不錯啊  反正法官都會殺  當作是在菜市場賣菜喔118F 10/06 12:30
ejtch:說給機會是指刑事,怎麼一直混為一談119F 10/06 12:31
joe198525:所以K先生,你的文意到底是什麼?能不能寫中文阿?阿鬼120F 10/06 12:31
gnidnic:XDD還把法官當成在殺價的  求償都是要列出表的好嗎121F 10/06 12:31
cacasi:給機會就賠2000萬,那不給的話大概要2E起跳了122F 10/06 12:31
gnidnic:過失致重傷  沒給個機會才判幾年阿  2000萬要賺多久???123F 10/06 12:31
joe198525:除了列出表,也會考量到被求償者的經濟概況去斟酌喊價124F 10/06 12:32
gnidnic:你要不要看看過失致重傷關幾年  我寧願去吃牢飯也不要一輩125F 10/06 12:32
heavensun:沒死就再撞一次  那就是殺人罪了126F 10/06 12:32
gnidnic:子背2000萬    不過這家屬和植物人也很可憐就是了127F 10/06 12:32
a80055power:兩千勒...有兩百要偷笑了吧128F 10/06 12:34
vickyshan:對啊,植物人照料也蠻燒錢的,最好的情況是學生最好房子129F 10/06 12:34
ejtch:告訴方一定會列很多雜七雜八的ㄚ,全家人精神損失搞不好就130F 10/06 12:34
vickyshan:是自家的不是租的,他爸媽賣一賣幫他清掉@_@131F 10/06 12:35
ejtch:五百萬, 只是大多會被駁回132F 10/06 12:35
freshego:給你個機會 2000萬我就不追究 沒錯啊XDDD133F 10/06 12:35
vickyshan:沒有兩百那麼少啦,撞死人公定價好像就350還450了134F 10/06 12:36
vickyshan:植物人好像會考量平常工作收入乘以餘命、醫療照料費用,
joe198525:重點是要撞死。沒死的話就是幾千萬以上在燒OTZ136F 10/06 12:36
ejtch:自己多看判例就知道了,這只是告訴方喊價而已137F 10/06 12:36
DouglasT:這就是馬英九起頭的垃圾不落地政策的受害者138F 10/06 12:36
vickyshan:聽說有一千多的,不過還是要看年紀和工作~~139F 10/06 12:37
gnidnic:還沒多看判例咧哈哈  你要不要看大家是在討論啥??140F 10/06 12:37
joe198525:這裡不是很想談政治,這事件跟馬皇真的沒有關係OTZ141F 10/06 12:38
ejtch:民事你要看雙方過失幾成ㄚ,造成植物人未必都是該生之責142F 10/06 12:38
gnidnic:超屌  釣出一個判例王143F 10/06 12:38
vickyshan:假設婦人45歲,一個月醫療費10萬,一年120萬,大概還能144F 10/06 12:39
gnidnic:你說與有過失喔  講出新聞都沒說到的東西好強阿145F 10/06 12:39
gnidnic:記得新聞有說婦人60歲了啦
ejtch:真的要打官司 被告也會還擊啦 不用想太多147F 10/06 12:40
vickyshan:活25年下去算是3000,但醫療費應該要打五折,然後還要148F 10/06 12:40
vickyshan:考量婦人自己有沒有過失,除一除大概一千多吧
ibanes:同個案件,之前新聞報賠70萬,這篇報求償2千萬...150F 10/06 12:41
kng:http://ppt.cc/EalO 1000萬  http://ppt.cc/fU6G 2000萬151F 10/06 12:41
車禍撞成植物人 員警判賠1083萬
[圖]
台北縣一名李姓婦人,3年前在台北縣深坑,被一名北市中山分局的張姓員警開車撞傷,成為植物人,家屬花了2年的時間打官司,甚至還自己扮演私家偵探,四處尋找目擊證人,最後法院判決張姓員警必須賠償1083萬,判刑6個月。 ...
  
vickyshan:,少則七、八百萬也有可能152F 10/06 12:41
kng:http://ppt.cc/KqI 1800萬  http://ppt.cc/0LZP 2000萬153F 10/0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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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賠百萬 撞成植物人 兩千萬 - 星座命理你、我、他 - PChome 個人新聞台
[圖]
> 桃園縣民郭智瑋酒後無照駕駛母親的轎車,撞到一對兄妹後逃逸,造成兄妹一死一成植物人。桃園地院民庭認定他母親也有過失,判決母子應連帶賠償植物人兩千多萬元,另賠償死者家長一百卅多萬元,成為車禍案件中罕見的高額賠償案。 據桃園地院民庭調查, ...
 
joe198525:你是在跳針跳不完喔?那兩個人是擺明不付故意拖延,154F 10/06 12:43
joe198525:而男大生第一時間報警送醫然後自首願意賠償!
gnidnic:kng  你要不要看一下新聞內容最後想不想賠156F 10/06 12:44
kng:http://ppt.cc/yUR7 1600萬 ,植物人判賠千萬以上不在少數157F 10/06 12:44
水電工將老翁撞成植物人 判賠近一千六百萬 - Yahoo!奇摩新聞
[圖]
一名水電工開貨車將穿越斑馬線的張姓老翁撞成植物人,家屬求償三千萬元。新竹地院在審理後,判處水電工和工程行連帶賠償近一千六百萬元。這名劉姓水電工得知判決後表示 ... ...
 
joe198525:接著被撞家屬左邊一句我要給他機會,右邊伸手不給人機會158F 10/06 12:44
joe198525:連人在討論哪一點都不知道,跳針跳很大耶OTZ
gnidnic:如果搞到那大學生也擺爛不賠2000萬  大概就兩敗吧160F 10/06 12:45
ejtch:車子撞人和兩人互撞不大一樣161F 10/06 12:46
xien721:願意給年輕人機會,但求償二千萬XDDDDDD162F 10/06 12:46
kng:跳針王..你整篇跳針就是只要家屬要2000萬醫療費用就是小人163F 10/06 12:47
kng:但2000萬的合理性是否正當...倘若家屬說不要2000萬要癱婦復原
kng:那到底誰不給誰機會?
joe198525:要麻就直說我要醫療費用,不用拐彎抹角在那裡給機會166F 10/06 12:50
irene1770:隨便阿,就交給法官判決167F 10/06 12:50
joe198525:要兩千!168F 10/06 12:50
irene1770:鄉民在這裡吵破嘴也沒用169F 10/06 12:50
gnidnic:我也是不太了解他說得給個機會是哪種機會170F 10/06 12:51
vickyshan:給機會也有可能是給不用坐牢的機會(因為有沒有和解會171F 10/06 12:54
vickyshan:影響刑期),該賠的錢還是要賠XD
joe198525:都已經確定緩刑兩年了,也就是說刑事上早有記錄。173F 10/06 12:55
joe198525:和解只是和解刑事賠償費用,跟給不給機會沒有太大關係了
vickyshan:文山區我記得考試院就在那,住那的人都是有點錢的,175F 10/06 12:56
vickyshan:如果房子是自己的話,賣一賣賠償後還綽綽有餘
shintz:應該要趕快回家灌一罐啤酒就不用賠了177F 10/06 12:57
vickyshan:不是哦,是因為有和解才那麼輕緩刑不用關!178F 10/06 12:58
vickyshan: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判六個月以上他還是要
vickyshan:過失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判六個月以上
solsol: #1GRaggpX 另一報導  原本就說只是給刑事上的機會181F 10/06 13:00
vickyshan:,他還是要進去關~是因為有和解才判不用關的182F 10/06 13:00
chikan5566:給機會是指緩刑不用進去關吧? 跟民事求償似乎沒關係183F 10/06 13:00
chikan5566:不要看到2000萬就高潮 在那邊一直跳針
george31708:反正又沒財產,就給他求償阿!185F 10/06 13:01
george31708:付不出來本來就是爛命一條
nikitawang:對某些人來說死幾個老女人算什麼,大學生沒錯187F 10/06 13:02
nikitawang:要是他亂衝而撞到的不是那個女的而是車子呢
nikitawang:不要他賠錢那莫名變成植物人,那些醫療相關費用受害者家
nikitawang:活該嗎,給機會,而他若有心賠,直接簽一簽何必要走法律
nikitawang:民事求償本就應該,不然說的輕巧的人去替養啊
solsol:那大學生如果未滿20  家長是要連帶賠償的192F 10/06 13:06
vickyshan:仔細看了推文,文山區又輔仁大學的,不用擔心他賠不起XD193F 10/06 13:07
joe198525:有說不用賠嗎?另外緩刑與和不和解基本上關係不大!194F 10/06 13:08
vickyshan:要怕的是他家馬上脫產不想賠......195F 10/06 13:08
joe198525:明明我就說該賠!只是被撞家屬就直接說賠!就好。196F 10/06 13:08
vickyshan:joe198525,和解會影響判決刑期,又判六個月以下才能緩197F 10/06 13:09
joe198525:不用在那裡說一堆。男大生符合自首與緩刑條件,198F 10/06 13:10
vickyshan:刑,所以緩刑與和不和解是正相關199F 10/06 13:10
joe198525:緩刑才會確定,而和解是只原本的70萬改成50萬。200F 10/06 13:10
solsol:和不和解明明差很多201F 10/06 13:10
joe198525: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本就可以緩刑,而過失致重傷害最高一年202F 10/06 13:13
joe198525:況且又符合自首條件,且也不是故意犯罪,本來就得以緩刑
vickyshan:自首現在改成「得減」,不是必減了,你該update了= =204F 10/06 13:14
joe198525:就算沒得減,還是符合緩刑條件....搞不懂怎麼一堆人說205F 10/06 13:15
vickyshan:不然你以為殷少爺幹嘛要一直盧死者他媽和解......206F 10/06 13:15
joe198525:給機會是給緩刑的機會=.=207F 10/06 13:15
joe198525:殷少爺是酒駕...案例與判例都不同...混為一談?
chikan5566:solsol 提供的那篇新聞就有寫得很清楚了 去看一下好嗎?209F 10/06 13:16
kobolin:你家人被撞成植物人你會覺得2000萬很多嗎210F 10/06 13:18
joe198525:我不覺得很多,但是我會直接要對方賠,而不是講給機會211F 10/06 13:18
vickyshan:http://tinyurl.com/8j2l874 看底下蘇文俊律師答覆212F 10/06 13:18
不和解真的無法爭取緩刑嗎? - Yahoo!奇摩知識+
因為小孩爸爸太過分,我罵他.他告我毀謗.現在一審判50天.我上訴.但小孩爸爸繼續壓迫.開的和解條件真的太過分,我現在都單親了.法官真的不能讓我爭取緩刑嗎?我也沒錢編罰金.情形都跟法官說了.但他說沒辦法,不合解要爭取緩形也低,真的是這樣嗎?小孩要我拿60萬出來.他才合解...我真的好想哭.他拋棄我們...法官會讓我緩刑嗎? ...
 
joe198525:這種讓人期待,最後又給人絕望的感受。213F 10/06 13:18
chikan5566:"當庭願意賠償家屬70萬元「以贖罪愆」,雙方達成刑事214F 10/06 13:19
joe198525:要就直接講,不用去給人希望又讓人絕望。215F 10/06 13:19
vickyshan:和解與否真的關係是否能爭取到緩刑216F 10/06 13:19
chikan5566:和解" ← 這才是說給機會的本意 跟民事求償可沒關係217F 10/06 13:19
Giuliani:落後國家 才會限時倒垃圾218F 10/06 13:19
tompy:植物人比死了還慘 兩千萬不為過219F 10/06 13:21
whitelady:出門倒垃圾都可以把人撞成植物人 真是天才中的天才220F 10/06 13:21
vickyshan:不是說「一定」,但「大部分」取得和解會判得比較輕221F 10/06 13:22
joe198525:我沒說兩千萬不為過,也沒說不用賠兩千萬!222F 10/06 13:22
harimamomo:給啥機會?223F 10/06 13:22
joe198525:依法來說,緩刑是不用理會被害人意見的!224F 10/06 13:22
kng:原po就是跳針拿2000萬就是不給機會是小人..依職無限跳針225F 10/06 13:23
joe198525:關鍵是在被告的態度上,至於被告的態度,如果擺明擺爛226F 10/06 13:23
vickyshan:你好煩,連律師答覆也貼給你了還在跳針= =227F 10/06 13:23
joe198525:那我沒話說,重點此被告馬上回家打電話,報警送醫自首228F 10/06 13:23
vickyshan:還是說你是張紘維嗎,囧229F 10/06 13:24
joe198525:然後也沒說不賠償,所以不用講到給不給機會這麼讓人覺得230F 10/06 13:24
joe198525:希望無窮的話語,直接就說該賠多少,然後賠償就好。
vickyshan:鄉民都跟你說的給機會是給他不必進去關,保存小菊花的232F 10/06 13:25
vickyshan:機會了XD
joe198525:K大跳針的功力也是不遑多讓,都說不是不用賠了,234F 10/06 13:26
joe198525:還可以跳針成這樣,不簡單XD
kng:跳針王..你跳到語無倫次了...再回也沒意義..236F 10/06 13:26
chikan5566:你就繼續抱著2000萬這個數字不斷跳針吧237F 10/06 13:26
joe198525:誰在兩千萬跳針?是你們在兩千萬上打轉吧?238F 10/06 13:27
joe198525:明明文中擺明就在講直接說或是給機會真要錢。
vickyshan:不小心溝狗到他fb,念再興的,應該是標準天龍人之家,240F 10/06 13:33
vickyshan:兩千萬絕對付得起,你不用擔心他XDXD
ishiyoshi:我是大學生的話應該這輩子都不敢去到垃圾242F 10/06 13:40
purpleboy01:沒給他機會 搞不好關更久 呵呵243F 10/06 13:51
gn00152097:給他機會不用進去蹲~搞不好兩千萬他2年就搞定了244F 10/06 14:35
gn00152097:有進去蹲的前科那人生幾乎就毀了~
Aesti:婦人家屬心情不知揪~~~竟是如何  ㄎㄎ246F 10/06 14:37
lin793156:無聊喔,在這邊吵成這樣要不要去外面打一架?247F 10/06 14:45
organ63521:台灣未來式靠婦人?  還是靠大學生? 榦你媽的爛法律248F 10/06 14:46
ivypig27:難怪台灣以前有人觀念寧願撞死人 也不要撞得半死不活249F 10/06 15:05
liao4767:人家醫療費一個月十萬 兩千萬不到二十年就用完了 很多嗎250F 10/06 17:34
liao4767:別說的人家很愛錢一樣
liao4767:上面那些酸的 你媽如果被莫名其妙撞成植物人 兩千萬夠嗎
vi000246:為什麼不乾脆撞死 喪事辨一辨不超過十萬253F 10/0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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