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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Demon (iDemon)
標題 Re: [新聞] 突襲勞檢!家樂福不給特休 統聯超時工作
時間 2013年01月29日 Tue. PM 02:13:14


※ 引述《azukitw.》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突襲勞檢!家樂福不給特休 統聯超時工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128/163593/
:
突襲勞檢!家樂福不給特休統聯超時工作 | 即時新聞 | 20130128 | 蘋果日報
:
[圖]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今天帶隊進行突襲勞動檢查,第一站到曾多次違法的量販業者家樂福蘆洲店勞檢,發現2項違法,包括全職勞工查無打卡紀錄(只簽到卻均未註明上下班時間),部分打工族沒有特休假,將移送新北勞工局開罰 ...
 

: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今天帶隊進行突襲勞動檢查,第一站到曾多次違法的量販業者家樂福
: 洲店勞檢,發現2項違法,包括全職勞工查無打卡紀錄(只簽到卻均未註明上下班時間)
: ,部分打工族沒有特休假,將移送新北勞工局開罰2到30萬元
: 接著到板橋國道客運總站進行國道客運業檢查,抽查4家有3家違法,包括統聯客運違法3
: 項,1天工作逾12小時,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連續開車6小時沒有休息,甚至有駕駛每月
: 加班達80小時;另外大有巴士和國光客運各違法1項,均為超時加班,都將移送新北市勞工
: 局開罰。
: 4.備註:
: 罰那點錢,大企業會怕嗎?
: 停業一天或許比較有效


勞資糾紛是比照交通事故模式處理的

交通事故 = 勞資糾紛

警察、警察局、警政署 = 檢查員、勞檢所、勞委會
事故甲方 = 資方
事故乙方 = 勞方


交通事故發生時、警察是負責開違規事項的罰鍰及保存事故雙方違規的證具
至於求償、請雙方就有爭議的部份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警察沒有權力決定甲方該賠償乙方多少、或乙方該賠償甲方多少
而且罰鍰是只針對違規事項
並不是說罰鍰給了、就可以免除車禍事故民事賠償的責任(#1)


放到勞資糾紛或不合法的部份

檢查單位同樣只是就違法的部份處罰鍰、及保存資方違法的證具
檢查單位沒有權力決定誰該給誰錢
至於勞資雙方有異議不能調解、便是勞資雙方打民事官司解決

並不是罰完錢,老闆就可以不用給加班費(理由同#1)


官方的思維邏輯是:
檢查單位幫勞工保全證具,勞工再依證具向雇主打民事官司求償
雇主凹勞工的部份不止吐回、還要加上罰還鍰

鄉民的思維邏輯是:
檢查單位罰那一點錢有啥鳥用,雇主又不會還勞工錢
應該是檢查單位馬上查封雇主資產、直接把老闆的錢發給勞工

不過這樣搞的話、那法院要做啥用?


就停業這方面,勞安法條是寫如果有安全之疑濾時、是可以停工的
但這通常是針對工作環境條件有嚴重問題、或發生勞工死亡的情況下
如:南亞的連環爆炸

目前勞安法條沒有針對超時工作做出明確限制(除了特殊作業人員)
前陣子有新聞有風聲說要修進勞安法
不過就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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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Demon 時間: 2013-01-29 14:13:14
※ 編輯: iDemon 時間: 2013-01-29 14: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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