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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yokofi (邪惡邦尼兔)
標題 [新聞] 臉書批建設缺失 公所竟留言嗆告
時間 Fri Feb  1 17:37:52 2013


2013-01-31 20:16

【壹電視報導】苗栗苑裡一位民眾,在臉書社團上批評地方建設缺失,指責公所浪費錢,

引發許多網友同聲附和,不料鎮公所人員竟上來留言,要網友不要誹謗公所,否則將保留

法律追訴權,甚至直接挑明,如果再有未經查證的言論發表,將直接提告,民眾認為,這

根本是干預人 民言論自由。


新聞影片短址
http://goo.gl/g5B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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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95.94
ams9:苗栗 不意外1F 02/01 17:38
madden:苗栗 不意外+12F 02/01 17:38
madden:鄉下~
porkeey:言論自由不是任何事情吧4F 02/01 17:39
QUIBECK:根本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一點法律效力都沒有 XD5F 02/01 17:39
benka:藍票倉 自己選的 怪誰? 造孽6F 02/01 17:39
no321:苗栗小武郎眉頭一皺7F 02/01 17:39
beek:公所告輸了 全民買單8F 02/01 17:39
fur:自己選的怪誰?9F 02/01 17:40
b0d:苗栗 不意外 +110F 02/01 17:40
abc06:苗栗就不意外了11F 02/01 17:40
madden:苗栗搞不好沒有網路勒.........我們在這邊酸苗栗他們也無感12F 02/01 17:40
aaagang:姚明13F 02/01 17:40
LAM:有種講就要有種被告  敢講不敢負責  言論自由是這樣用的嗎14F 02/01 17:40
Nuaaukw:快告快告,我要看法院認證的地方建設缺失 XDDDD15F 02/01 17:40
b0d:警廣假日常在促銷苗栗活動 很怪16F 02/01 17:40
shinshong:要告就告,什麼較法律追訴權?17F 02/01 17:41
clamperni:苗栗小五郎:18F 02/01 17:41
beek:這不是缺失了 是浪費公帑跟官商勾結19F 02/01 17:41
b0d:明明新北 桃園 新竹.. 到處都有活動 苗栗講特別久20F 02/01 17:41
DASHOCK:苗栗不意外  那邊人愛選21F 02/01 17:42
Skeleton7:挖土機隆隆聲22F 02/01 17:42
kurtsgm:嗆"保留法律追訴權" = 沒法律常識 + 絕對不敢告23F 02/01 17:42
cheer16max:根本告不成24F 02/01 17:43
Nuaaukw:先嚇嚇你,嚇跑我賺,沒嚇跑我也沒差 (?)25F 02/01 17:44
ikoyumi:苗栗  苗栗耶  是苗栗耶!!26F 02/01 17:45
madden:===========苗栗沒有網路拉,不要酸他們好嗎===============27F 02/01 17:45
jwph:還好我不住苗栗28F 02/01 17:46
centaurjr:沒查證的亂講不能告?  那這邊一堆常常在道歉的是?29F 02/01 17:46
oscar721:原來又是苗栗30F 02/01 17:46
SWORDKISS:會說保留追訴權,就知道是個笑話31F 02/01 17:46
ndtoseooqd:這根本告不成32F 02/01 17:47
LiYiKang:現在還有侮辱公署嗎?33F 02/01 17:48
dollarshih:告你老母34F 02/01 17:51
minda723:苗栗的水準 不意外阿35F 02/01 17:53
dragonsoul:███████   苗栗 苑裡  鎮公所   ███████36F 02/01 17:53
zhangzongyao:有臉書的中國 反正怎麼搞還是選kmt37F 02/01 17:53
austin69: 苗栗在那?  不好意思 我住台北38F 02/01 17:54
wonderverge:有聽到挖土機的聲音了嗎?39F 02/01 17:55
rinatwo:我不太相信留言的公所人員有到那個層級可以提告40F 02/01 17:55
gunfighter:挖土機 準備就緒41F 02/01 17:55
kyokofi:留言的那個就是新聞上的主秘, 徐阿米42F 02/01 17:56
rinatwo:好吧 那只好苗栗不意外了43F 02/01 17:58
jackie60728:保留追訴權XDDDDDDDDDDD 連這都不懂怎麼考上的啊44F 02/01 17:58
flux:電視看太多45F 02/01 17:59
rinatwo:不過不是太誇張的批評 公所也告不贏吧 可受公評之事46F 02/01 18:00
hachime:苗栗藍到爆恭喜47F 02/01 18:02
lonelynight:苗栗縣長不是也告過好幾個名嘴48F 02/01 18:03
maayaleaf:austin69 苗栗一聽就知道是南部的某個山阿~~~49F 02/01 18:04
tigerblue002:法律追訴權是什麼洨 還有人在講這東西 不怕別人笑嗎50F 02/01 18:04
kyokofi:只有苑裡是綠的, 問題是...公所就是綠的, 所以跟藍綠無關51F 02/01 18:06
Balders:贏不贏是另一回事喔 想當年一堆人來一趟嘉義之旅 最後雖然52F 02/01 18:06
Balders:都沒事 不過浪費了不少時間就是了
rinatwo:相比較之下 鎮公所告選民又告輸 民意損失才大吧= =54F 02/01 18:10
rinatwo:是我就給他告 反正都在苗栗而已
Sousake:充滿優質選民的地方56F 02/01 18:14
peace305:給推啊...自己選的。57F 02/01 18:23
lotte891: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阿你是能不保留喔笑屎人58F 02/01 18:23
akirk0823:保留啥小? 從來沒這東西啊 只有消滅時效這種東西59F 02/01 18:26
kopfschuss:果然是法院認證狗官的小嘍囉60F 02/01 18:29
chunyun:苗栗自作孽61F 02/01 18:44
abucat:個人會用更賤的說法,用法律追訴權只會讓人感覺不專業62F 02/01 18:47
ShadowMask:苗栗小五郎是在崩潰啥的啦???163F 02/01 19:17
serendipity:大推   你們乖乖按讚不就好了?64F 02/01 21:46
Orstor:苗栗真的很丟人現眼,縣長已經被法院認證過了公所是多大65F 02/01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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