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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se2ptt.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25 16:40: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exonly (QQQ)
標題 Re: [新聞] 快訊!江揆將宣布 核四訴諸公投
時間 Mon Feb 25 15:06:51 2013


※ 引述《sister4949 (咕雞)》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http://ppt.cc/PdSt
快訊!江揆將宣布核四訴諸公投 | 即時新聞 | 20130225 | 蘋果日報
[圖]
針對核四是否繼續興建並商轉爭議,中央社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江將宣布核四議題訴諸公投。立法院明天開議,核四預算被視為朝野攻防最大焦點;總統馬英九昨天深夜也在總統府與江揆等府院黨高層會商,討論核四等案的立 ...
 
: 針對核四是否繼續興建並商轉爭議,中央社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將宣布核四議題訴諸公
: 投。
: 立法院明天開議,核四預算被視為朝野攻防最大焦點;總統馬英九昨天深夜也在總統府與
: 江揆等府院黨高層會商,討論核四等案的立場;黨政高層說,只要核四公投不綁大選,「
: 任何狀況都不應排除」,被認為不排除以公投決定核四是否續建爭議。

不過光是公投的內容為何 就很有得吵了

公投的規定是 總人數1/2的人投票 有效票1/2同意才為通過 否則就是否決
因為以上的規定 所以要通過的難度 遠高於否決
只要能動用一定人數的人拒絕投票 就很容易造成投票率不足而否決

2004年的公投就是很好的例子 全部都因為投票率只有4X% 所以被否決

那公投的內容 到底是要"支持核四" 還是 "反對核四"影響就很大
如果希望核四續建 只要設定公投內容為"反對核四" 就很容易達成目的
反之希望核四停件 設定公投內容為"支持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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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0.193
johnedgar:行政院的李1F 02/25 15:07
pttdog: 在台灣 公投只能綁大選2F 02/25 15:07
VincentCid:         子3F 02/25 15:07
meredith001:很簡單阿 照KMT的想法題目一定是 你讚成核四停工?4F 02/25 15:08
jinkela1:公投如果降低總人數門檻 會公平點5F 02/25 15:08
rs6000:公投題目好像不能用反面選項為題6F 02/25 15:08
qazse000:問題是什麼時候投票 總不可能拖到明年5都選舉才投吧7F 02/25 15:08
jinkela1:KMT:你贊成核四停工 電費漲50%嗎?8F 02/25 15:09
nixon:立案門檻還是決定門檻, 再低就不代表民意啦9F 02/25 15:09
littlehero:有一種公投是沒有投票門檻的。10F 02/25 15:09
krajicek:現行政策是興建,那一定是問是否停建的啊11F 02/25 15:09
rezero:很多國家都是綁大選的,只是台灣政客喜歡把綁大選污名化12F 02/25 15:09
joety1103:贊成核四停建? 贊成核四續建? 絕對是第一個13F 02/25 15:09
djcc:當然是核四是否該停建?  主流民意怕啥呢  顆顆  bj414F 02/25 15:09
krajicek:接下來焦點會放在是否修法啦,不修法幾乎是不會過15F 02/25 15:10
joety1103:綁大選有什麼不對?16F 02/25 15:10
qazse000:這次如果要綁大選 那也太久了 浪費時間17F 02/25 15:11
Xaymaca:可見都在玩遊戲     所以事實是核四一定會爆!!!!!!!!!!!18F 02/25 15:11
bernicellu:公投很好阿..訴諸全民民意..大家歡喜甘願.共同承擔後果19F 02/25 15:11
krajicek:當然不會能拖到明年,不然預算又要追加了,進度嚴重落後20F 02/25 15:11
qazse000:最好今年找個國定假日 就投完21F 02/25 15:12
krajicek:今年隨便選一天週六,然後政府消極不宣傳22F 02/25 15:12
krajicek:這樣就不會過了
bernicellu:不然..這問題再吵十年.也吵不出所以然.正.反皆有理24F 02/25 15:12
ccl007:結果中南部贊成票超過臺北 XD25F 02/25 15:12
kaky:當然是停工因為目前核四是進行中...只有被兩黨洗腦的才會認為26F 02/25 15:16
kaky:題目隨便定都可以而不用管法理事實....
jiniba:沒通過不代表反對好嗎,念念邏輯吧28F 02/25 15:28
jiniba:反對過半才叫做否決,多想半秒好嗎
看一下 公投法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uka123ily:反面選項不是之前就被打槍了嗎30F 02/25 15:34
※ 編輯: sexonly         來自: 59.125.0.193         (02/25 15:38)
HuaLan:如果反面選項反而被採用 就是打國民黨自己一巴掌31F 02/25 16:31
HuaLan:因為之前台聯送這種去就被國民黨退回~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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