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use2ptt.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3-17 21:23: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hino0314 (rhino)
標題 [新聞] 宣布停建核四違憲?律師:惡意曲解
時間 Sun Mar 17 14:24:22 2013


宣布停建核四違憲?律師:惡意曲解

新頭殼newtalk 2013.03.15 謝莉慧/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5)日在立法院表示,由政院直接宣布核四停建是違憲的,對此,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指出,大法官釋字520號的解釋,是針對行政院拒絕執
行「已通過」的法定預算,而國民黨在立院是絕對多數,若有心改變政策,確保國民安全
,大可支持停建決定,根本沒有違憲問題。她批評總統馬英九和江宜樺不願停建核四,應
該自己為決策負責,而非惡意曲解大法官解釋,欺騙人民。

蔡雅瀅表示,目前核四續建尚需「追加」大筆預算,與過去發生爭議的停止執行已通過的
法定預算情況不同。而且,處理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決策爭議,也可以透過「行政院長自行
辭職」、「立法院對行政院提不信任案」等多種方式處理。

根據大法官釋憲釋字520號解釋,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
時,應本於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意旨,及尊重立院對國家重要事項的參與決策權,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7條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
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詢,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若其政策變更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
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

釋字520號還說,倘若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
照該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

釋字520號進一步指出,若不能以協商方式達成解決方案時,各有關機關應循憲法現有機
制適當處理,如:行政院長以重要政策或施政方針未獲立法院支持,其施政欠缺民主正當
性又無從實現總統之付託,可「自行辭職」以示負責;立法院也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第2項第3款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使其去職(不信任案一旦通過,立法院可能遭
受「解散」,則朝野黨派可藉此改選的機會,直接訴諸民意,這也是代議民主制度下,解
決重大政治衝突常見的方式。

http://newtalk.tw/news/2013/03/15/34551.html
宣布停建核四違憲?律師:惡意曲解 - 新頭殼 newtalk
[圖]
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5)日在立法院表示,由政院直接宣布核四停建是違憲的,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指出,大法官釋字520號的解釋,是針對行政院拒絕執行「已通過」的法定預算,而國民黨在立院是絕對多數,若有心改變政策,確保國民安全,大可支持停建決定,根本沒有違憲問題。她批評總統馬英九和江宜樺不願停建核四,應該自己為決策負責,而非惡意曲解大法官解釋,欺騙人民。 蔡雅瀅表示,目前核四續建尚需「追加」大筆預算,與過去發生爭議的停止執行已通過的法定預算情況不同。而且,處理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決策爭議,也可以透過「行政院長自行辭職」、「立法院對行政院提不信任案」等多種方式處理。 根據大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2
haoto:這麼厲害就換你做法官了 還做律師幹嘛 頗ㄏ XDDDDDDDDDDD1F 03/17 14:25
kevingareet:違不違憲大法官提出2F 03/17 14:26
jeff24:記得520釋字大法官也不敢做定奪最後推給朝野協商處理3F 03/17 14:26
eatofthedead:做不好的話 這裡就是馬被泛藍貴族放棄的開始4F 03/17 14:27
haoto:還有自稱生態協會的反核 實在可悲到不行...5F 03/17 14:27
ComeThrough:綠師6F 03/17 14:28
potionx:除非馬囧不當黨主席,不然違憲可能性是0...7F 03/17 14:28
kevingareet:大法官不受馬影響阿 會議由九人開會8F 03/17 14:29
kevingareet:同意跟不同意的都要寫長篇意見書
ameko34:有立場的反核律師講出來的話是能信喔10F 03/17 14:30
能不能信自己去網路上把520號解釋拿出來看不就知道了
※ 編輯: rhino0314       來自: 140.112.4.182        (03/17 14:31)
dioseven:八卦版反指標一面倒的擁核  太奇怪了11F 03/17 14:33
saddog:鄉民看到反核就先不信任了,誰還去翻520號解釋啊?XDD12F 03/17 14:33
a031819:大法官會議釋字520號解釋文確實就是那律師說得這樣,根本13F 03/17 14:33
a031819:不像馬囧說的停建就違憲
ianmon:違不違憲明明就是國民黨說了算 把立院過半當空氣嗎15F 03/17 14:34
Bonescythe:大法官對這類問題都孬爆,能躲則躲,仍被救援16F 03/17 14:34
Bonescythe:520的確就律師説這樣,是過敏黨沒讀書
eatofthedead:因為一堆買不起台北房的嚕蛇恨不得台北趕快出事18F 03/17 14:35
ianmon:除了台北人 看不出來其他縣市有反核需要19F 03/17 14:36
spector66:律師的等級離大法官不知道還要練多久20F 03/17 14:37
ianmon:樓上是否同理 台灣人等級離總統不知道還要練多久21F 03/17 14:38
star9999:有些人好像不知道大法官解釋怎麼來的22F 03/17 14:39
ianmon:明明第一任停建的就是蔣經國 KMT在打迷糊仗23F 03/17 14:41
spector66:如果是你的等級 應該還有得練 如果是"台灣人的話已經有24F 03/17 14:43
spector66:人練到過了
flux:阿九說恐違憲就是會違憲啦,小心他跟你握手喔26F 03/17 14:45
jma306:阿扁貿然停建核四被打臉 被打完要補妝27F 03/17 14:53
KCKCLIN:XD是誰被打臉阿 頗ㄏ28F 03/17 14:53
nightwing:這下子有趣了29F 03/17 14:55
andy199113:新頭殼30F 03/17 15:23
newstarisme:江宜樺已經違憲了,之前應該有跟馬英九溝通過才是31F 03/17 15:25
deepdish:它到底是說哪國的違憲阿?中國還是美國?32F 03/17 15:34
silentocean:律師說的是對的,自己去看大法官釋字33F 03/17 15:37
Gwendaline:520號解釋白紙黑字寫在那裡34F 03/17 15:51
Gwendaline:擁核者不是最愛批評廢核者理盲又濫情嗎 怎麼現在又變成
Gwendaline:既瞎又聾了 嘻嘻
Gwendaline:另外大法官會議不敢定奪的的解釋文可多哩
laukun:釋520 又是一個政治性成分居多的解釋38F 03/17 16:34
NewWuman:哈佛法學博士說違憲  你法官什麼學歷什麼咖39F 03/17 17:21
gnew:用法律術語愚民40F 03/17 18:22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77 
作者 rhino031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3-03-18 03:57:21 (台灣)
  03-18 03:57 TW
到底擁核的人是何居心?
e)編輯 d)刪除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