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0 21:52: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eeingsky (等待。)
標題 [爆卦] 政大教授現場解說非暴力抗爭
時間 Thu Mar 20 13:03:03 2014


獻上小妹八卦板首發。不知道有沒有OP。
整理出逐字稿和重點,今天很可能會用得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_FjRiatvKg
政大社會系黃厚銘老師現場解說「非暴力抗爭」

遇到警察開始驅離的時候,你一定會很緊張,甚至很激動、驚慌哭泣,這都很正常沒有關
係,但是請你記住以下幾個原則:

1.被驅離時,大家要相互緊靠、手勾手
2.當他要搬你手腳的時候,以「不讓自己受傷」為原則來做抵抗
3.身體要放鬆,才不會受傷,也比較難抬(消耗對方體力與意志力)
4.當你被抬離夥伴放在地上時,千萬不要站起來,否則容易被架走
5.如果被抬上偵防車,繼續放鬆,讓他們抬你去座位,不要自己走
6.到座位後,還可以找機會塞住偵防車的階梯和車門

7.被載走人,可以不下車,讓他們少一台車可以用


為什麼這樣做?

被驅離的時候,我們的抵抗只是展現「不合作」的決心。之所以不合作,是因為,政府統
治的正當性來自於人民的順服,但是在這一刻,我們就是要用不合作,來表現我們的不順
服,我們要撤除我們對它的正當性的賦予。原因是因為他強行用這種方是把服貿協議送出
委員會。


所以,請注意,我們最主要原則是不合作。所以當他在台各位的時候,大家要盡量相互靠
緊、手勾手,然後有些警察會負責抬你的腳,有些警察會設法把你的手扳開,你的抵抗以
「讓自己不受傷」為原則,請記得這一點。


但是請記得不要辱罵警察,也不要對他拳打腳踢,因為國家已經壟斷了暴力的行使,我們
之所以主張非暴力抗爭,不是因為非暴力道德比較高尚,只是因為我們知道,如果我們要
跟國家比暴力,我們經常是輸的一方,所以我們是用這種方式,撤回統治者的正當性,請
記得這一點。


如果我們有足夠多的人有這樣非暴力抗爭的經驗,能夠發揮的力量絕對超乎你的想像,請
記得這一點,如果我們有夠多的人能徹底執行非暴力抗爭的原則,我們能發揮的力量絕對
超乎你的想像。


再一次跟各位保證,在那一刻你一定會很緊張。但你的身體一定要放鬆。第一,你的身體
不放鬆,容易受傷。第二,你的身體請,警察抬你比較費力。

我們為什麼要讓警察比較費力?只是因為不合作,我們要消耗他們的體力,消耗它們的意
志力,然後在這個抵抗的過程,我們展現我們不服從的意志跟決心。所以請你記得,一定
要放鬆你的身體。我跟各位保證,即使我這樣跟各位強調,你到時候因為很緊張,你是不
會放鬆的,但是你一定要努力提醒自己。


再來,當他把你抬離開夥伴之後,他會很快把你放在地上,因為抬你們是很辛苦的事情,
他會馬上把你放在地上,請你千萬不要站起來。但我跟你保證,那一刻你會很孤單,因為
你被抬離你的夥伴,你會搞不清楚東南西北,所以你就會站起來拍拍屁股,好,他就省力
了!因為兩個警察只要架著你的腋下就可以把你架出去。


我們不是要傷害他們,但是我們要展現我們不服從的決心和意志,我們要消耗他的體力跟
意志力,所以他把你抬到哪哩,請你記得,你就繼續躺在原地,這非常的重要!他把你抬
到哪裡,你就繼續躺在原地,等著他繼續抬你。


然後,如果你有幸,要被他抬上偵防車,我告訴你,你躺在偵防車的階梯,是最好的非暴
力抗爭執行的時刻,因為那個時候很難抬。請記得,重要的原則就是放鬆。這一點非常重
要,到目前為止的社運很少做到這一步,我們今天可以做一個典範,他們把我們抬到哪裡
我們就躺到哪裡,繼續消耗他們。


即使到了偵防車,那是大好的時機,甚至已經在偵防車上的同學,都可以主動去塞在車上
、塞在偵防車門口。請記得你要讓他把你抬到座位上,不是他把你抬上車你就乖乖走到座
,你要堅持到底,就是讓他抬,但是你被抬到座位上,還是有可能一群同學趁機再塞到
門口,讓他沒辦法繼續把人抬上來。拜託大家一定要留意。


然後有時候有些警察因為抬了太多人,他會情緒很不好,第一個他會一直酸你,跟你講不
要作秀了,告訴你沒有用了,然後叫你放棄,你要訓練你堅強的意志力,不要在意他的話
,反而要看著他的眼睛。因為人跟人之間眼神的接觸,多少有辦法阻止他傷害你。我們沒
有辦法保證所有的警察都會心平氣和地對待我們,所以我們要看著他的眼睛。


但有一種可能他會摔你,把你摔到地面上,你會很痛,但是你還是要繼續躺在地上,那下
一次他再把你抬起來,請你主動抓他的手、抓他的袖子,避免他再摔你,這是保護各位的
重要原則。


最後一點,我要跟各位講的是,非暴力抗爭,很強調「紀律」和「團結」,不是我們被抬
走就算了。被抬走的同學,假設有一車被丟在台大,其實都可以大家先聚下來討論可以怎
麼做,也可能我們就不下車,讓他少一台車子可以回來載議場裡的夥伴。因為我們今天的
人很多,他可能需要很多的車子。所以請記得,大家要團結,那一刻沒有時間讓各位做很
仔細的商量,如果很快有一個創意出來,請要配合、要合作、要有紀律地去執行我們商量
出來的結果。唯一的目的,還是展現我們不合作的決心。


在這種情形下,說不定我們是有機會執行一波又一波的非暴力抗爭,不是被驅離就拍拍屁
股就回家了,而是我們可以集結起來,在任何一個現場,繼續執行非暴力抗爭。

但是請不要亂破壞東西,我們是可以再聚集起來執行非暴力抗爭的原則。

這時候就是我們真的在消耗他們的意志力,會超乎他們的想像。他們沒有辦法想像為什麼
這樣把我們抬走,為什麼對我們拳打腳踢我們還是不怕。

請各位一定要記得這幾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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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53.28
newrocco:1F 03/20 13:03
shine32025:賴在車下很危險2F 03/20 13:03
w3160828:到底是學生拳打腳踢警察 還是警察打學生3F 03/20 13:03
yaya:高調4F 03/20 13:04
jackace:高調5F 03/20 13:04
johney719:高調!6F 03/20 13:05
HermesKing:7F 03/20 13:05
x56746441:2樓??8F 03/20 13:05
ijiji:第七點太中肯!少一台車可用……9F 03/20 13:06
nosay:賴車上不走…就夠他們受的10F 03/20 13:06
SNAILRICE:2F 是看不懂中文還是怎樣?11F 03/20 13:06
ihatesmith:高調12F 03/20 13:06
Joejohnz:甘地13F 03/20 13:06
ccutai100:高調14F 03/20 13:07
joestoman:這樣就少一台車可用,很麻煩的XD15F 03/20 13:07
ECZEMA:讚 反正就軟癱 讓他們抬你就對了 好爽有人扛 XDD16F 03/20 13:07
nosay:他們要派人護送車子…人數少請不下車,人數多主場就缺人了17F 03/20 13:07
delicate07:高調18F 03/20 13:07
daniel3551:意志力之戰19F 03/20 13:07
ginshop:印象中當初紅衫軍的時候,也是有人跑出來教同一套20F 03/20 13:08
duolon:非歹徒 真的你們只要會一招就夠了       "警察打人阿"21F 03/20 13:08
b44966882002:高調22F 03/20 13:08
ginshop:我覺得這應該是好公民的必備學習守則!!!23F 03/20 13:08
duolon:如果真的發生學生跟警察拉扯      你們等著看!絕對有這句話24F 03/20 13:08
kimukao:幫高調!25F 03/20 13:09
Sanish:推26F 03/20 13:09
dpeter6:高調27F 03/20 13:09
wwesley:這樣就少一台車可用,很不方便28F 03/20 13:09
macjohn03:GOOOOOOOOOOOOOOOD29F 03/20 13:09
xavier1394:雖然你當我 但我還是要推你30F 03/20 13:10
Blue6:大家要好好保護自己 不要受傷31F 03/20 13:10
tonyhsu0822:少一台車 很不方便32F 03/20 13:10
shine2gogogo:被抬到哪就攤在哪!33F 03/20 13:10
duolon:..........另外 我講真的 "你以為賴在車上不下"沒犯罪嗎??34F 03/20 13:10
sungu:少一台車可以用...35F 03/20 13:11
※ 編輯: seeingsky       來自: 59.120.153.28        (03/20 13:11)
bj45566:推!36F 03/20 13:11
duolon:有個罪名是妨害公務罪....甚至涉嫌侵占警方物品.....這人的37F 03/20 13:11
nosay:請問犯什麼罪………38F 03/20 13:11
joestoman:          很不方便的39F 03/20 13:11
maybecry:推40F 03/20 13:11
fallen1:少一台車是真的很不方便41F 03/20 13:11
KingKingCold:這樣就少一台車可用,很不方便XDDDDDDDDDDDDDDDDDDDDD42F 03/20 13:11
mushroomface:上次有人這樣做 結過就43F 03/20 13:12
duolon:想出來點子"很坦白說.......在警方面前根本毫無意義可言"44F 03/20 13:12
nosay:虎爛…你不會說腳痛嗎?沒辦法走45F 03/20 13:12
honercek:46F 03/20 13:12
joestoman:說坐太久腳麻好像更合理喔47F 03/20 13:12
mmpercussion:48F 03/20 13:12
bravo564855:幫高調49F 03/20 13:13
sweetlatae:幫高調50F 03/20 13:13
maybecry:我突然頭痛走不動犯妨礙公務?你刑法有沒有被當51F 03/20 13:13
flux:好專業52F 03/20 13:14
recount:duolon你不要再嘴砲了 抗議也是妨礙公務 你回去洗洗睡了53F 03/20 13:14
SNAILRICE:妳以為是誰把人抬進車裡的 不走叫侵占?54F 03/20 13:14
imandylin2:推!!55F 03/20 13:14
nosay:是警察抬你上車…又不是你跑上車的56F 03/20 13:15
recount:佔領立法院 我看還是犯罪捏 還不是衝了57F 03/20 13:15
tnav:度龍不要再反串好嗎,被警察上手銬難道叫作侵占手銬?58F 03/20 13:15
duolon:http://laws.mywoo.com/3/8/461/21.html我嘴砲?法條自己看59F 03/20 13:15
nae:  那找身材壯點的排前面會不會比較好? 更耗體力之類的......60F 03/20 13:15
recount:對 你只要一講話 就是嘴砲 是長久累積的形象61F 03/20 13:15
kidkenyen:推不方便62F 03/20 13:16
lmc66:不下車真的是好招63F 03/20 13:16
nosay:不要虎爛人了…說腳痛,有本事在一個個抬下車64F 03/20 13:16
duolon:明明就是犯罪的事....(不過我想以PTT鄉民的一般程度 應該是65F 03/20 13:16
duolon:從來沒用思考去想過這些東西zzzZZZ)
ialee:高調67F 03/20 13:17
nosay:還搬法條…法是個的人是活的68F 03/20 13:17
chia9432:高調69F 03/20 13:17
recount:佔領立法院也是犯罪阿 抗議有些行為本來就被容許70F 03/20 13:18
rexrick:幫高調71F 03/20 13:18
duolon:http://laws.mywoo.com/3/8/461/46.html 賴著不走涉不涉嫌72F 03/20 13:18
kranoawi:強...意志力真的很重要!73F 03/20 13:18
recount:難道你以為這次集會有人去申請集會遊行法?74F 03/20 13:18
duolon:侵占?  科科 不是你們說了算         是給那些法官去判斷的75F 03/20 13:18
nae:  但是上立法院 " 請願 " 是合法的哦.......76F 03/20 13:18
mgdesigner:高調!77F 03/20 13:19
recount:因為現在在街上的人代表著民眾的力量,你就代表嘴砲界了78F 03/20 13:19
Omara:du桑既然這麼關心抗爭,又覺得這些做法毫無意義,那可否提供79F 03/20 13:19
nosay:誰跟你賴著不走…是腳痛走不了80F 03/20 13:19
Omara:一些比較有意義的抗爭辦法呢?  還是說你想要我們洗洗睡?81F 03/20 13:19
duolon:.....如果沒有罪  你們去嘗試看看呆在計程車上賴著不走看看82F 03/20 13:19
VVax:這才叫學者  政大那幾個整天只想捧懶趴當官的狗賊學著點83F 03/20 13:19
starts:阿我腳就麻了 你要我怎麼走84F 03/20 13:19
xavier1394:純噓某D黨工崩潰85F 03/20 13:19
shrincault:檢察官不會起訴這麼多人  通常只有首謀86F 03/20 13:19
V6WOLF:阿扁侵佔牢房阿!!!!!!!!是要佔多久啦!!!!!!!!!!!!87F 03/20 13:19
nosay:腦袋不會變通嗎?88F 03/20 13:20
duolon:                          看情況而定 還有個案化 不是說89F 03/20 13:20
shrincault:警察沒這麼無聊  也只會移送比較嚴重的90F 03/20 13:20
joestoman:推回來              少一台車,這樣很不方便的91F 03/20 13:20
recount:抗議期間跟普通時候混著講,你邏輯有問題是不?92F 03/20 13:20
duolon:這種局勢一定"只抓首謀 其他人無罪" 你們太天真了....93F 03/20 13:20
motnahp1412:多糗爺就別亂了吧94F 03/20 13:20
V6WOLF:崩~~潰~~拉95F 03/20 13:20
nosay:你扯太遠了…計程車司機會抬你上車喔96F 03/20 13:20
n3388557:推厚銘老師97F 03/20 13:21
duolon: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只要抓到然後用"個案"去處理好了98F 03/20 13:21
shrincault:是幾乎每次都這樣  你可以參考一下以前的新聞99F 03/20 13:21
recount:難道你普通時間可衝進立法佔領議場嗎?100F 03/20 13:21
nosay:不要亂扯了…糗了就認了101F 03/20 13:21
fatgey:推102F 03/20 13:22
duolon:NOSAY:你的大腦到底在思考什麼?   我是說一般人上了計程車103F 03/20 13:22
V6WOLF:我相信一百多位律師~比相信崩潰的黨工好~~哈哈104F 03/20 13:22
duolon:後 像這次賴警車一樣 死賴著不走...你去試看看會不會上法庭105F 03/20 13:22
recount:又扯"首謀"又扯"個案"你人格分裂嗎?106F 03/20 13:22
V6WOLF:一般人是會自己上偵防車唷??107F 03/20 13:22
ciciling:推108F 03/20 13:22
nosay:我的魚竿跑出來了…不要上勾哦…109F 03/20 13:23
Cervelo1995:多龍你他媽閉嘴! 有時間在鍵盤上靠杯不如去會場110F 03/20 13:23
kgcpu96:高調推111F 03/20 13:23
duolon:你的魚竿實在爛到讓我無語112F 03/20 13:23
nosay:就說她糗了在亂扯了113F 03/20 13:23
V6WOLF:喔喔  原來是釣友~~~差點上鉤114F 03/20 13:23
nosay:你差點就上勾了…還說115F 03/20 13:24
recount:多龍大師 糗爺次數多了 講話就像鬧劇小丑了 三思!116F 03/20 13:24
Handway:我看完以後覺得肥宅根本就是社運的超重武力分子117F 03/20 13:24
V6WOLF:我可以上鉤嗎???118F 03/20 13:24
duolon:回NOSAY 如果你真的想學釣魚 先去學法律 有種叫做"意圖引誘119F 03/20 13:24
duolon:他人犯罪"....真的 不要以為這很好玩
nosay:不要聽多大人亂扯…他還沒資格當黨工121F 03/20 13:25
V6WOLF:是說 警察!!就是這個人!!!!這種引誘嗎???122F 03/20 13:25
nosay:我沒引誘你阿…想太多了123F 03/20 13:26
hushiang:拿計程車比真的是懶趴比雞腿   你搭計程車哪次是司機把你124F 03/20 13:26
hushiang:抬上車的啊  多龍?
rocksoul:推!!126F 03/20 13:26
nosay:那麼弱就不要亂扯…我上班去…有空在來127F 03/20 13:27
nvalue:推一個128F 03/20 13:28
duolon:在警車上賴著不走 跟在計程車上賴著不走  哪個嚴重? 你去問129F 03/20 13:28
V6WOLF:地方媽媽130F 03/20 13:28
hushiang:不要迴避問題啊  哪個計程車司機把你抬上車的啊?131F 03/20 13:28
duolon:國小學生吧....相信鄉民的大腦判斷力應該比國小學生強....132F 03/20 13:28
hushiang:你真以為你是多大人?  有僕人抬轎子啊?133F 03/20 13:29
duolon:回HUSHI 你問的"那個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今天討論的是"賴在非134F 03/20 13:29
nvalue:公民不服從本來就不以"合法"為目標135F 03/20 13:29
V6WOLF:來飛去的小蝴蝶136F 03/20 13:29
h8533:高調~137F 03/20 13:29
V6WOLF:樓上斷我=.=138F 03/20 13:29
hushiang:回答不出來就沒有意義瞜   好啦好啦139F 03/20 13:29
duolon:自己財務的車上死也不肯走" 是否引發法律上的罪名~~ZZZzzzZ140F 03/20 13:30
duolon:你問的那個問題 我只能回答          "你在表達啥?????"
Ambergogo:高調推142F 03/20 13:31
simon1218:這篇必須推爆143F 03/20 13:31
hushiang:比喻錯誤要大家怎麼回你?  當然先戳你的痛點啊144F 03/20 13:31
duolon:比喻錯誤?                                          科科145F 03/20 13:31
catup:好文必推146F 03/20 13:34
lf41001:高調147F 03/20 13:34
fk47826:推148F 03/20 13:34
anonym48:149F 03/20 13:36
renya: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多龍你馬看清楚150F 03/20 13:37
duolon:回renya....不然八卦版"職業"律師(非鍵盤律師)很多 你們去151F 03/20 13:38
really:推  就頭很痛走不動不行唷152F 03/20 13:38
duolon:問問那些真正的職業律師 強賴在警車上不走 是否可能構成犯153F 03/20 13:39
duolon:罪?   只要有個掛牌的律師用自己的專業的大腦敢出來保證"絕
really:什麼強賴 講太難聽了 是腳好痛喔  走不動了155F 03/20 13:40
duolon:對無罪"                  我就認輸 你們是對的 我是錯的:)156F 03/20 13:40
duolon:                                  放心...警察會抬台下來
duolon:不過說真話 回到這個討論的原點...其實"警察根本不可能好心
duolon:還讓你們上警車"基本上會逼上警車的95%都是已經到涉嫌犯罪
haoming:高調160F 03/20 13:43
duolon:的程度才會讓他們上警車._.  他這想法預測本來就不太現實..161F 03/20 13:43
twau:push162F 03/20 13:44
jalieo:推163F 03/20 13:44
Lynyu:164F 03/20 13:45
sma7061:看了好想哭....165F 03/20 13:46
cymine:長知識166F 03/20 13:47
Moratti:推 到現場的目的就是給警察慢慢搬 保護院內學生167F 03/20 13:49
iel:PUSH168F 03/20 13:53
jasonjojo:多龍讓我笑了XDDD 完全罔顧法條的前後文以及解釋169F 03/20 13:53
jasonjojo:只看條文表面就以為就那樣 構成要件啥的都不懂也來講XD
Leika:霸車這招超高XD171F 03/20 14:07
hopinghoward:這場演講很實用,推172F 03/20 14:09
bseiqwkbk:推的法條有點牽強就算了,甚至支援的的律師團都被忽略了173F 03/20 14:11
smpian:抬走一個學生,至少需要三名警力 300個學生 要1000名174F 03/20 14:13
althea0724:推!175F 03/20 14:13
binsho:推176F 03/20 14:15
OrzJ:推177F 03/20 14:17
hashock:實用!!!178F 03/20 14:18
Karajan8305:推 QQ179F 03/20 14:20
blueman1025:大概就GOOGLE了幾下然後就盡量找縫鑽,連辯論都談不上180F 03/20 14:20
wowkg21:高調181F 03/20 14:21
SundayRose:182F 03/20 14:25
janewenthome:推183F 03/2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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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white302:加油啊!!187F 03/20 15:14
c7683fh6:高調188F 03/20 15:18
style5942:推189F 03/20 15:18
ohmickey:某D真可笑 強制被抬上車算侵佔?190F 03/20 15:21
NrQ:191F 03/20 15:30
Choco1107:大家加油192F 03/20 15:31
gutalic:高調推193F 03/2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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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8345517:推195F 03/20 15:52
HNO3:少一台車 很不方便  XDDDDDDDDDDDDDdd196F 03/2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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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ami:要拜先說少一個插座很不方便的鄉民了!!198F 03/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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