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smz.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10 14:12:22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Re: [推薦] 真男人矢吹健太郎先生(道歉文)
時間 Wed Apr 10 12:57:38 2013
※ 引述《midd (none)》之銘言:
: 我的巴哈原文發在2012-02-17 21:09:27
: 是我在巴哈的帳號midd發的
: wuzo抄我的文章,他發表在2012年5月18日
: 我還沒跟他計較,你就先跟我計較了
先補個史吹事件比較早的相關網路連結(補ACG點有用嗎)
http://kaijuuaru.blog126.fc2.com/blog-entry-89.html
總之, 這事件的懶人包在2009年就推出了
至於詳細經過, 反正原文midd應該都已經整理得差不多了, 詳情去爬這串串頂巴
事情當初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耳聞了, 所以有人特別寫一篇報導給大家閒聊也是合情合理的
就這件事情來說, 我在這個版上有義務也必須要跟大家道歉
"對不起, 版友midd, 我本人Safy不該未確實查證就懷疑你是抄襲他人文章"
--
單純一件事情, 對於這件事情, 我認為我有錯, 我不能規避什麼
後來我在巴哈有人私信給我, 說我被告妨礙名譽...........
http://neomidd000.blogspot.tw/2013_04_01_archive.html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這個網站, 平常巴哈姆特那邊閒聊的時候我根本都沒注意到這網站
平常你告人的備份網站我是根本都懶得跟人要也不會要
(裡面還有英雄聯盟賽評李長毛被你告的紀錄,
你竟然還能寫一篇告人心得...)
我覺得我發文到道歉, 然後刪除文章已經算很快了, 你備份文章的速度也很快
你為了保護你自己, 你需要自保, 這是理所當然的
而且早上六點半發文, 想必你是真的很火很火很火
但是你並沒有備份我道歉那一段就是了, 所以我在這公開發言, 我對那串文章我要道歉
所以說我當初看到兩篇文章雷同度太高的時候
第一個想到的是你在巴哈姆特早就已經全站禁貼, 應該跟你巴哈的文章沒有關係
其他版友搜尋到文章後, 確實的糾正我的錯誤, 所以我道歉
我應該要先進行查證的動作才去批判一件事情, 是我沒做好資料, 否則我就不會發文
所以我衝動發文隨便質疑一個人, 是我不對
你就算請我上法院, 針對這件事情我也只能道歉
記得請法院給我一張傳票, 這麼想去法院聽我道歉的話我是OK的因為就這件事情來說確實我的不對
我也不是在此發文請求你撤告, 只是先跟你講清楚我現在會道歉, 上法庭也會道歉
也請C洽洽眾不要太過解讀我和midd的關係, 我只是耳聞此人而並未對此人有過多了解
否則我也不會衝動發一篇隨時會被告的文章
現在我在這邊發文, 我想我已經來不及了, 我也已經隨時準備收傳票去喝養樂多
也希望就次借鏡, 希望我這次的犯錯可以讓C洽的風氣更好
別隨便發文和嗆聲, 以免被告上法庭(這在其他版似乎也通用)
以上 safy(巴哈ID: wety, 我巴哈是身分認證的,真的要告,你找得到我)
在2013/04/10 於PTT.CC發此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12.32
→ :阿哈哈哈 你看看你(?) 究竟是要看啥?1F 04/10 12:58
→ :請回私信好嗎2F 04/10 12:58
→ :有這麼嚴重嗎~(嚼嚼3F 04/10 12:58
推 :我的文章都歡迎大家抄襲的 反正也沒人要抄 嗚嗚4F 04/10 12:59
推 :這位MIDD是巴哈那位嗎www?5F 04/10 12:59
→ :現在雞排店還沒開吧=口=6F 04/10 12:59
推 :QB的廢文也沒人要抄QQ7F 04/10 13:00
→ :是那位沒錯阿,前面文章本人不是都說了8F 04/10 13:00
→ :恩...公開道歉和私信道歉的意義是不同的, 我還是要公開道歉9F 04/10 13:00
推 :肯承認就好 你看你的忌妒心態造就了一個錯誤行為 沒看清楚10F 04/10 13:00
→ :...所以現在是怎樣11F 04/10 13:00
→ :喔我前面沒在跟w12F 04/10 13:01
→ :safy版友要被法院請去喝茶了13F 04/10 13:01
→ :創作者最討厭聽到的一句話之一是 "魔戒抄天堂"14F 04/10 13:01
→ :原來引文有 我眼殘了15F 04/10 13:01
推 :啥?16F 04/10 13:01
推 :快去便當店包雞排便當(?)17F 04/10 13:02
→ :這故事告訴我們 網路上面還是要語氣和緩 不要起爭議18F 04/10 13:02
推 :長門抄零波19F 04/10 13:02
→ :起爭議不是大聲就有用的20F 04/10 13:02
→ :雜燴兔抄襲QB21F 04/10 13:02
推 :原來你是巴哈的wety...(拍拍)就當一次經驗吧22F 04/10 13:02
→ :為什麼我看完後,覺得某m的形象被毀掉了www23F 04/10 13:02
→ : 要先拆坐墊 才能公道價八萬一24F 04/10 13:03
→ :也沒啥毀掉的吧,這次本來就是人家先惹他25F 04/10 13:03
→ :他頂多說反應太大。
→ :他頂多說反應太大。
→ :發文章還是要坦蕩蕩的27F 04/10 13:04
→ :hydra的4F發言帶著淡淡的哀傷....28F 04/10 13:04
推 :有這麼嚴重嗎= = C洽討論文章而已 淦嘛怕被告阿29F 04/10 13:04
→ :算是巴哈的恩怨帶過來這邊吧,以後還是一筆歸一筆啦30F 04/10 13:04
→ :midd在巴哈很有名啊XD 沒有什麼被毀掉吧w31F 04/10 13:04
→ :不是怕被告 是已經告了吧?只是看傳票什麼時候到?32F 04/10 13:04
→ :怕被告很正常吧 去法院很麻煩的33F 04/10 13:04
→ :C洽也很多人互相戰來戰去阿= =a 沒這麼誇張吧 想太多了34F 04/10 13:05
推 :原來很有名噢,一看那種酸文風就感覺是混巴哈的35F 04/10 13:05
推 :某m愛海釣.....po心得36F 04/10 13:06
推 :都沒人戰QB37F 04/10 13:06
→ :就事論事,這次po文他也沒做錯什麼 的確是先被挑戰XD38F 04/10 13:06
推 :QB,直接上我呀!!!(?)39F 04/10 13:06
推 :QB只能燒 火烤才是美味40F 04/10 13:06
→ :你要先保證戰來戰去的人不會去法院告你41F 04/10 13:07
→ :然後如果戰的過程你口出穢語罵人你就慘了~
→ :然後如果戰的過程你口出穢語罵人你就慘了~
→ :應該是要學會怎麼樣逃避法律規範的戰 (?43F 04/10 13:07
→ :告人我覺得很麻煩 雖然我沒告過www44F 04/10 13:07
推 :簡言之介是罵人不帶髒字45F 04/10 13:08
→ :小z星海板那次沒去共襄盛舉真可惜46F 04/10 13:08
→ : 就是47F 04/10 13:09
→ :後來聽說真的有拿到錢,只是不知道是哪位真的去提告48F 04/10 13:09
→ :不意外zzz49F 04/10 13:09
推 :新竹太遠了www 那次到底誰去告啊 阿諾喔?50F 04/10 13:09
→ :不知道,我覺得是他吧51F 04/10 13:09
推 :這位midd是巴哈那位midd沒錯。52F 04/10 13:09
推 :別小看網路言論 如果真的認為有免責權 會倒大楣53F 04/10 13:10
→ :雖然我後來覺得去拿個和解金好像也賺(?)54F 04/10 13:13
推 :要出庭的話就沒賺了吧XD,聽說後來那位是拿6000還多少?55F 04/10 13:14
→ :至少原po有養樂多可以喝56F 04/10 13:15
推 :上法院一次公道價多少57F 04/10 13:15
→ :新聞寫6000的樣子58F 04/10 13:18
推 :真無聊 把時間花去做對世界有貢獻的事不是更好59F 04/10 13:18
→ :不 花時間對自己荷包有貢獻才是人生樂事60F 04/10 13:20
→ :一堆人都靠這個賺錢阿,就像馬路上的檢舉小尖兵61F 04/10 13:21
推 :反正midd的套路就是私信說已經告你了 然後鬧太多人被巴哈官方62F 04/10 13:23
推 :那宣傳名人個人隱私 沒透過經紀人 是否可以提告勒?63F 04/10 13:24
→ :直接刪帳號 巴哈開站以來有這種待遇的真的不太多啊64F 04/10 13:24
推 :我猜這一篇很快就會被S起來65F 04/10 13:24
推 :midd 因違反站規,此勇者小屋已遭查封 XD66F 04/10 13:25
→ :至於midd不用再私信給我嘍 我知道我在異次元被你告三次了67F 04/10 13:25
→ :股溝 midd可以發現很多有趣的文章耶XDD68F 04/10 13:26
→ :google
→ :這篇應該會被刪 他站事務太多= =70F 04/10 13:27
推 :大家就知道即使在網路上也要謹言慎行了吧 XD71F 04/10 13:28
→ :除了一些可以讓匿名宅宅盡情嘴賤的地方 平常還是客氣的好~
→ :除了一些可以讓匿名宅宅盡情嘴賤的地方 平常還是客氣的好~
→ :只能說顆顆73F 04/10 13:28
推 :所以我說,一筆歸一筆,巴哈的事就留在巴哈吧74F 04/10 13:29
推 :點開來連結看這篇推文alsh那兩行被備份註記確定妨害名譽75F 04/10 13:29
→ :可是我實在看不出這合於誹謗 公然侮辱 還是侵權行為...
→ :可是我實在看不出這合於誹謗 公然侮辱 還是侵權行為...
→ :枯藤老樹昏鴉,77F 04/10 13:30
→ :侮辱是不可能成立啦 誹謗的話有免責條款適用的可能..78F 04/10 13:30
→ :baby你可以google midd在巴哈恰特版(bbs版面的文79F 04/10 13:30
→ :也不用真的合哪條啊, 反正告人是個人自由, 成不成立再說80F 04/10 13:31
→ :講對就告洩露個資, 講錯就告毀謗名譽.81F 04/10 13:33
→ :以safy該篇來說 因為沒有過失誹謗這種罪名 所以也不會成82F 04/10 13:33
→ :立,怎麼想都覺得不太可能通過構成要件..
→ :立,怎麼想都覺得不太可能通過構成要件..
→ :不過如果被亂告是不是要也去出庭啊?實在不了解XD84F 04/10 13:34
→ :你要曲解我的意思, 我不想解釋什麼了86F 04/10 13:35
→ :寫作為生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87F 04/10 13:35
→ :因為他是告刑案(不過沒寫明是公然侮辱還是誹謗)88F 04/10 13:35
→ :所以檢察官會先請去喝茶(調查庭) 不會直接上法院...
→ :所以檢察官會先請去喝茶(調查庭) 不會直接上法院...
→ :喔喔90F 04/10 13:37
推 :嗯,我想動輒走法律途徑的人給人的印象是不會好到哪去的91F 04/10 13:37
→ :反正就事論事,不管你喜歡或者討厭他92F 04/10 13:38
→ :雖然憲法賦予人民有訴訟權的自由 所以想告就告沒人管得著93F 04/10 13:38
→ :拿巴哈的私怨到C洽就沒很勁了,實在沒意思94F 04/10 13:38
→ :可是台灣司法人員每個工作量都過度超載就是這樣來的...95F 04/10 13:38
推 :樓上XD97F 04/10 13:39
→ :safy也不是跟他有私怨吧,只是在巴哈風聞他的行為做出誤判98F 04/10 13:40
→ :87年後就解鎖了 也還好99F 04/10 13:40
推 :這人真酷100F 04/10 13:43
→ :那也跟C洽無關阿101F 04/10 13:43
推 :那些追打的,害正義感過強的路人誤踩地雷也是有些責任的吧102F 04/10 13:44
推 :追打其實是拿自己開玩笑的行為啊 XD 不確定時點到為止就好103F 04/10 13:46
推 :只能說對於這人的作為實在感冒至極...104F 04/10 13:46
推 :和事件無關的人就別在這邊多說話了105F 04/10 13:48
→ :要不然就會被一起備份起來,大概106F 04/10 13:49
推 : ◢▆▅▄▃八╰(⊙▽⊙)╯卦▃▄▅▇◣107F 04/10 13:50
推 :C洽版要成寒蟬版了 噤若寒蟬108F 04/10 13:51
推 :我快笑死了 不用登入誰都可以查的頁面 變成我在辱罵他 lol109F 04/10 13:52
→ :高速備份申告110F 04/10 13:54
推 :無聊去google了一下 好像告很多但成立的...ㄜ我沒查到..111F 04/10 13:58
我不刪他人推文, 畢竟文字都是有靈魂的
我要強調我是誠心的道歉, 請各位版友理智
至於為人什麼的根本就已經偏離我這篇道歉的主題, 希望不要在這樣酸他了
※ 編輯: safy 來自: 220.133.45.115 (04/10 14:03)
推 :主要是憑空多一件麻煩事 沒人會開心112F 04/10 14:00
→ :養樂多發燒熱賣中?113F 04/10 14:02
推 :我的文章都被抄的轉載的亂七八糟了114F 04/10 14:03
推 :法拉竟然冒出來了XDDD115F 04/10 14:04
→ :法拉大好久沒聽你說故事了116F 04/10 14:05
推 :大師將給你最嚴厲的懲罰117F 04/10 14:05
推 :對,沒人喜歡麻煩事,所以動輒興訟的人,給人的印象才不好118F 04/10 14:05
推 :樓上小心啊 那網誌裡面成果豐碩....119F 04/10 14:07
推 :天阿竟然釣出好久不見的法拉蒂雅老師>\\\<120F 04/1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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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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