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om50512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7-17 21:18:05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你們的官司呢?《白貓 Project》將登上
時間 Mon Jul 16 18:51:04 2018
簡單說一下目前官司的情形
老任共控告可樂撲侵權五份專利
而這專利官司是要五份專利全都由法官認定為侵權才能算老任勝訴
侵權的專利是這些:
特許3734820号
模擬出一個虛擬香菇頭在觸控螢幕上操控
值得一提的是老任有申請限縮這個專利的範圍
變成限定在"觸控螢幕"上,以及限定可操控虛擬香菇頭的範圍是在一個"圓"內
特許4262217号
長壓觸控螢幕,放開後做動作(就集氣攻擊)
特許4010533号
從休眠狀態回復時在螢幕上會要人確認,然後回復到休眠前狀態
特許5595991号
使用者互相跟隨,並可以協力遊戲
特許3637031号
角色被物件遮住時改描繪剪影
上面都是簡單說明
實際上的描述都是很囉唆的
有興趣可以去查查看
專利文件基本上分成兩個部分
一個是主張保護範圍的權利要求項
一個是對於專利內容的說明書
這裡面出現的內容都算在保護範圍內
目前共開庭三次
可樂撲對於任天堂的控訴是這樣回應的:
要求任天堂撤回告訴
審理費由任天堂負責
第三次的辯答大概是這樣子的感覺
特許3734820号
可:在"持續著"輸入座標的狀態時設定基準座標,和白貓是碰到時就立刻設定不一樣
任:專利文件裡根本就沒有寫"持續著",裡面寫的是"變化"
可:US5327161已經有模擬香菇頭的發明了,所以專利應該是無效的
任:那個是適用給CRT的發明,並不適用觸控螢幕的遊戲機
(我去查了一下,US5327161是用一個觸控板控制螢幕上香菇頭的技術,1991年的發明)
特許4262217号
可:在物件被操作狀態下的時候,這裡的"操作"可解釋為一邊長壓一邊移動物件
可:白貓的"操作"只有長壓而已
任:雖然說明書有寫在物件被操作狀態下的時候,但說明書另一處也有只寫要放開手指
可:白貓在位置情報或操作解除時是不會集氣攻擊的
任:用右手手指去點,再用左手手指去點是確認有集氣攻擊的
任:而且在位置情報或操作解除時也有集氣攻擊
特許4010533号
可:手機不是遊戲機,任天堂的專利是"遊戲專用機"
任:可以玩遊戲當然是遊戲機吧
可:專利裡沒有寫要按X按鈕,那個不是表示要復原的方法
任:表示要復原的方法不是只有按X按鈕而已
任:而且X按鈕就可充分表示為表示要復原的方法
(我去翻過文件,不管是日本的專利還是美國的同族專利,全都不是寫遊戲專用機)
特許5595991号
可:"指定"在字典裡的解釋是要限制對象,白貓可以自由選擇好友
任:說明書內沒寫要限制對象,而且也寫了可以複數指定
可:傳送訊息沒說是網路通訊
任:通訊二字的解釋內就有包含透過電信了
特許3637031号
可:物件被東西遮住就用記號表示,在繪圖教科書就有了,是習知的常識,專利應該無效
任:變常識也是之後的事情,而且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專利的進步性
目前情況大概是這樣子
下次開庭在九月了
可樂撲到底會不會要拿出44億和下架白貓呢
--
On the surface, the scientist invests the power of his mind in a single
miraculous idea and naturally begins to rise above his fellows. But the
parasites say "NO! Discovery must be regulated! It must be controlled and
finally surrendered."
─Andrew Ry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67.94
※ 文章代碼(AID): #1RJ7YQZ3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31738266.A.8C3.html
推 : 怕1F 07/16 18:55
推 : 整段看起來感覺可樂普想說的老任早就都猜到了2F 07/16 18:58
→ : 可樂普法務行不行R
→ : 可樂普法務行不行R
→ : 老任屌虐= =4F 07/16 18:59
推 : 所以可樂普當初是想註冊這五個去收錢嗎……5F 07/16 19:01
這五個專利都是老任的啊看一些分析提到老任也是等了快兩年才決定提控訴
→ : 是老任太強惹6F 07/16 19:02
→ : 這也太威...7F 07/16 19:09
※ 編輯: Gwaewluin (116.24.67.94), 07/16/2018 19:13:32→ : 可樂普感覺好弱XD8F 07/16 19:13
推 : 打不贏就加入9F 07/16 19:22
推 : 被老任屌虐 好慘10F 07/16 19:26
→ : 這種東西都能註冊專利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11F 07/16 19:28
推 : 你高興的話你也可以自己發明一個東西然後去註冊專利12F 07/16 19:29
推 : 說這種東西都能註冊專利的想法,不就跟可樂噗一樣13F 07/16 19:30
→ : 已經見慣了就覺得是常識不能註冊,那怎麼註冊前沒人想到
→ : 已經見慣了就覺得是常識不能註冊,那怎麼註冊前沒人想到
→ : 這些專利一堆人用 就可樂普被告 肯定有過人之處15F 07/16 19:31
→ : 當然這過人之處只能猜測 但一定是讓老任不爽才出手
→ : 當然這過人之處只能猜測 但一定是讓老任不爽才出手
→ : 已經見慣的東西是不能申請專利的,會被用淺而易見來駁17F 07/16 19:40
→ : 回,能成功申請到專利就表示在當時具有非淺而易見的特
→ : 徵
→ : 回,能成功申請到專利就表示在當時具有非淺而易見的特
→ : 徵
→ : 就是沒有思考到別人註冊專利時的年代環境差異啊,後見之明20F 07/16 19:43
→ : 也就是任天堂駁斥可樂噗的第五點啊
→ : 也就是任天堂駁斥可樂噗的第五點啊
推 : 是可樂普拿這個去申請專利才被老任告不是22F 07/16 19:45
→ : 這些專利十幾年前註冊的,你十幾年前有想到??23F 07/16 19:48
→ : 虛擬香菇頭控制這只要提出在虛擬螢幕上操作都能想到啊24F 07/16 19:49
→ : 觸控
→ : 觸控
→ : 十幾年前DS時代,連手機都是按鍵式2G手機,就沒人想到啊26F 07/16 19:52
→ : 現代處處可見觸控螢幕才說大家都想得到,不就馬後砲
→ : 現代處處可見觸控螢幕才說大家都想得到,不就馬後砲
→ : 2004年就有觸控螢幕了只是不是用在手機上,而在觸控螢28F 07/16 19:57
→ : 幕上控制滑動或指標在當時也不是什麼特殊的事情
→ : 你現在嘴砲當年絕對沒人想到,你確定? 當年完全沒人想
→ : 到跟當年沒人跑去註冊這種東西是完全兩回事
→ : 幕上控制滑動或指標在當時也不是什麼特殊的事情
→ : 你現在嘴砲當年絕對沒人想到,你確定? 當年完全沒人想
→ : 到跟當年沒人跑去註冊這種東西是完全兩回事
推 : 沒錯,當初有觸控螢幕,但沒人想到觸控螢幕去"模擬"手把32F 07/16 19:58
→ : 現在就是說把它用在遊戲上的已經被註冊啦,不能再被colop註冊.33F 07/16 19:58
→ : 並控制遊戲角色,然後申請專利啊,不就任天堂先做了這件事?34F 07/16 19:58
→ : 沒有人說當年沒其他人想到啊,但是專利法就是誰先註冊啊
→ : 有多少人想到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有人先註冊了啊
→ : 常識是指大部份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十幾年前有大量人想到?
→ : 當初朋友買的ipod是觸控轉盤
→ : 當初ipod也是大賣,也沒多少人想到未來觸控也可以玩遊戲
→ : 甚至變手機標配啊
→ : 沒有人說當年沒其他人想到啊,但是專利法就是誰先註冊啊
→ : 有多少人想到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有人先註冊了啊
→ : 常識是指大部份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十幾年前有大量人想到?
→ : 當初朋友買的ipod是觸控轉盤
→ : 當初ipod也是大賣,也沒多少人想到未來觸控也可以玩遊戲
→ : 甚至變手機標配啊
推 : 這就好像剛出社會卻發現好房子全被老屁股佔走了41F 07/16 20:02
→ : 然後房價還超高
→ : 抱怨的話 別人就怪你為什麼不早點出生
→ : 然後房價還超高
→ : 抱怨的話 別人就怪你為什麼不早點出生
推 : 房子的舉例怪怪的,應該說抱怨別人不能買好房子44F 07/16 20:05
→ : 那些好房子應該要變公園大家都可以去
→ : 那些好房子應該要變公園大家都可以去
推 : 啥?46F 07/16 20:07
推 : 不知道樓上在講什麼47F 07/16 20:07
→ : 那你也知道問題在於誰先跑去註冊,而不是當年有沒想到48F 07/16 20:10
推 : 可樂噗不是用了就被告 他是用了還想自己申請專利49F 07/16 20:10
→ : 所以才會有一堆大廠跑去註冊一堆想當然爾甚至沒人認為50F 07/16 20:10
→ : 這能去註冊的東西,之後就能嘴砲說誰叫你當年想不到
→ : 你知道蘋果有個鬼神專利(雖然日後被推翻)_就是你作一個
→ : 「移動裝置做四個圓角」,還註冊成功喔(雖然日後被推翻
→ : 這能去註冊的東西,之後就能嘴砲說誰叫你當年想不到
→ : 你知道蘋果有個鬼神專利(雖然日後被推翻)_就是你作一個
→ : 「移動裝置做四個圓角」,還註冊成功喔(雖然日後被推翻
推 : 可是你跟可樂噗的講法是"這東西是常識所以不該被註冊"54F 07/16 20:12
→ : 這也是想當然爾的事情但就是蘋果先跑去註冊而以,而不55F 07/16 20:12
→ : 是其他人想不到,說白了這跟專利蟑螂類似
→ : 是其他人想不到,說白了這跟專利蟑螂類似
→ : 所以你該問的是為什麼可樂噗也想註冊一個「想當然爾」的57F 07/16 20:13
→ : 所以任天堂才駁斥"後見之明",現代才會覺得是常識啊以前可不58F 07/16 20:13
→ : 東西然後去踩到其他人底線59F 07/16 20:13
推 : 巴哈也有一篇,推測說是可普樂VR的專利擋到老任發展呀60F 07/16 20:13
推 : 那照你的講法我問你阿 這樣叫蟑螂 那誰有資格註冊專利??61F 07/16 20:15
→ : 建議你再看一次上面圓角的例子62F 07/16 20:15
→ : 2016年4月,老任對專利做一次擴大解釋,很明顯是針對63F 07/16 20:15
→ : 白貓
→ : 白貓
→ : 喔我記得蘋果之前還想註冊移動裝置上的icon做成方塊然65F 07/16 20:16
→ : 想到了 也用了 然後第一個去註冊叫做蟑螂66F 07/16 20:16
→ : 後整齊排列的專利,忘記有沒有註冊成功了67F 07/16 20:16
推 : 移動裝置做4個圓角的,手機可是已經出十幾年了當然被駁...68F 07/16 20:16
→ : 那請問要怎樣才能不叫蟑螂69F 07/16 20:16
→ : 然後就會有人跳出來說全世界都沒人想到手機上的icon可70F 07/16 20:17
→ : 可樂噗也覺得這不是"理所當然"所以跑去申請專利.71F 07/16 20:17
→ : 3310神機難道四個角是尖的?72F 07/16 20:17
→ : 以做成方塊排列,電腦是電腦的是跟手機無關73F 07/16 20:17
推 : 04年……那年不就是NDS推出 觸控玩法造成爆紅嗎74F 07/16 20:17
→ : 要是它沒申請只使用被告,就有機會說是"理所當然"故不成立專利75F 07/16 20:17
→ : 照你的講法全世界註冊專利的都叫蟑螂了阿XDDDDDDDDDDDDDDDD76F 07/16 20:18
→ : 所以才覺得很奇怪啊,專利法本來就是以年限跟公開做保護77F 07/16 20:18
→ : 會這樣說代表你不知道這專利啥時申請的吧78F 07/16 20:19
→ : 先註冊的先贏。結果現在說先註冊是問題??那還要專利法幹嘛?79F 07/16 20:19
→ : 按你的說法,就是以前人只想到在按鍵手機做圓角,但沒80F 07/16 20:19
→ : 人想到做智慧型手機要用圓角喔鳩咪
→ : 蘋果還有個展示桌專利更好笑的我記得前兩年通過了
→ : 人想到做智慧型手機要用圓角喔鳩咪
→ : 蘋果還有個展示桌專利更好笑的我記得前兩年通過了
→ : 但是不管按鍵手機或智慧手機都是"移動裝置"83F 07/16 20:20
→ : 你自己不就說蘋果註冊的是"移動裝置"XDDDDD
→ : 你自己不就說蘋果註冊的是"移動裝置"XDDDDD
→ : 你在這邊嘴砲沒用,去看專利內容就知道有多好笑85F 07/16 20:21
→ : 就像可樂噗說手機不是遊戲機,任天堂說可以玩遊戲就是了86F 07/16 20:21
噓 : 可以請你舉例一個不是蟑螂的乾淨專利公司嗎 我想長點知識87F 07/16 20:21
→ : 多的是想當然爾或是現有但還沒人註冊的被先搶先贏88F 07/16 20:21
→ : 是你說常識不該註冊專利,但觸控這專利註冊時非常識啊89F 07/16 20:22
→ : 然後你自己卻又提蘋果註冊的專利,但那時手機已出了十幾年
→ : 當時手機四角都圓的一大堆,都是移動裝置頂多2G3G差異而已啊
→ : 兩件事的情況完全不相同,卻被你拿來類比,不是比較怪嗎?
→ : 然後你自己卻又提蘋果註冊的專利,但那時手機已出了十幾年
→ : 當時手機四角都圓的一大堆,都是移動裝置頂多2G3G差異而已啊
→ : 兩件事的情況完全不相同,卻被你拿來類比,不是比較怪嗎?
推 : 專利這東西要以當時年代來看的吧 哪有人用未來視的93F 07/16 20:24
→ : 至於當時誰想到就可以去註冊阿 專利不就是這樣 先搶先
→ : 贏 要是這樣都能被叫專利蟑螂 令人啼笑皆非
→ : 至於當時誰想到就可以去註冊阿 專利不就是這樣 先搶先
→ : 贏 要是這樣都能被叫專利蟑螂 令人啼笑皆非
推 : 要問的是那個時期用觸控螢幕玩的遊戲有哪些96F 07/16 20:28
推 : 而且專利註冊是要花錢的,先搶先贏也是為了保護先發明者97F 07/16 20:28
→ : 且設有年限限制,並非永久。
→ : 且設有年限限制,並非永久。
→ : 你如果覺得這東西是常識那就不會申請專利(因為覺得不會過)99F 07/16 20:29
→ : 申請了表示你覺得這東西需要專利權保護,顯然非常識.
→ : 申請了表示你覺得這東西需要專利權保護,顯然非常識.
→ : 不不不,你們還是不懂,很多專利並不是當年只有某公司101F 07/16 20:30
→ : 想到,而是某東西已經在市面上出現,但用的地方不同
→ : 譬如一個設計在PC上常出現,然後就會有人拿去註冊把同
→ : 樣的概念用在移動裝置,然後就會註冊成功了
→ : 會拿蘋果做案例是因為蘋果重新定義的情況太誇張,例子
→ : 超多超好舉
→ : 想到,而是某東西已經在市面上出現,但用的地方不同
→ : 譬如一個設計在PC上常出現,然後就會有人拿去註冊把同
→ : 樣的概念用在移動裝置,然後就會註冊成功了
→ : 會拿蘋果做案例是因為蘋果重新定義的情況太誇張,例子
→ : 超多超好舉
推 : 所以回歸原始問題啊 2004的時間點除了NDS以外 能舉出哪107F 07/16 20:32
→ : 個已經有使用虛擬蘑菇頭遊玩的遊戲了嗎?
→ : 個已經有使用虛擬蘑菇頭遊玩的遊戲了嗎?
推 : 對啊,當初就是因為DS推出,大家才知道觸控玩遊戲也很有趣109F 07/16 20:33
→ : 譬如智慧型手機盛行了,大家都知道可以在手機上滑滑滑110F 07/16 20:33
→ : 一點都不是觸控玩遊戲為常識的年代,可你的說法...111F 07/16 20:33
→ : 這時候你就可以跑去註冊那我在手錶上滑滑滑的專利112F 07/16 20:33
→ : 好像變成任天堂就是拿別人用很久的點子來註冊專利113F 07/16 20:34
→ : 「智慧型手機盛行」是在07年iphone以後的事情114F 07/16 20:34
→ : 過幾年就可以嘴砲全世界都沒人想到只有你想到註冊了115F 07/16 20:34
→ : "理所當然"指在已被claim一種(遊戲機),手機算不算"合理"延伸116F 07/16 20:34
→ : 你這例子也挺怪,滑手機的專利重點在"觸控螢幕"並非手機117F 07/16 20:35
→ : 了解我意思嗎,這邊申請的專利是操作的手法跟概念118F 07/16 20:35
→ : 只要你在手錶上滑的也是"觸控螢幕",當然也是會被限制到119F 07/16 20:35
→ : 卻不是縮小化的技術專利,譬如怎麼縮小到手錶體積120F 07/16 20:35
→ : 不不不,我指的是滑滑滑的操作方式喔
→ : 而不是觸控螢幕縮小化的技術喔
→ : 不不不,我指的是滑滑滑的操作方式喔
→ : 而不是觸控螢幕縮小化的技術喔
→ : 如果你開發一種新技術是虛擬投影螢幕,做在手錶上123F 07/16 20:36
→ : 但操作方式跟手機沒兩樣是滑的,但你就不會被告啊
→ : 但操作方式跟手機沒兩樣是滑的,但你就不會被告啊
→ : 現在懂了嗎? 現在講的東西是其實現成就有的操作方式但125F 07/16 20:36
→ : 是把A物件轉移到操作B物件上,是指操作方式喔
→ : 而不是指你把A物件縮小成能實現在B物件上的技術
→ : 是把A物件轉移到操作B物件上,是指操作方式喔
→ : 而不是指你把A物件縮小成能實現在B物件上的技術
→ : 操作方式,當然也可能有相關專利,也早被註冊128F 07/16 20:37
→ : 所以你就算移到手錶上一樣會被告啊,只要你沒經過同意
→ : 所以你就算移到手錶上一樣會被告啊,只要你沒經過同意
→ : 剛剛說的手錶例子講的也是操作方式而不是觸控螢幕技術130F 07/16 20:38
→ : 所以shinchen板友就在問你,2004年有已知的爆紅遊戲用觸控嗎131F 07/16 20:38
→ : 比如說第二案例長按壓-放開就是操作方式啊,任就申請過了啊.132F 07/16 20:38
推 : 別偏題了 回到觸控虛擬蘑菇頭這點好嗎...133F 07/16 20:38
推 : 所以能舉出NDS前有什麼虛擬蘑菇頭的應用嗎134F 07/16 20:38
→ : 否則拿已有的A套用到B,跟任天堂先註冊這個專利的關係何在?135F 07/16 20:39
→ : 所以上面講一長串還是看不懂嗎....腦筋太死那算了吧136F 07/16 20:39
→ : 除非你要說按螢幕左右滑跟推真的蘑菇頭是一樣的操作方式137F 07/16 20:40
→ : 有喔,以前觸控螢幕就有上下左右壓按移動物件的操作138F 07/16 20:40
→ : 差別就在於圖案做圓形跟十字的差別而已吧
→ : 然後不是做在手機或是掌上玩具上,這就是差別
→ : 差別就在於圖案做圓形跟十字的差別而已吧
→ : 然後不是做在手機或是掌上玩具上,這就是差別
推 : 差別不止這些吧,那些操作也不是"用來玩遊戲的虛擬蘑菇頭"141F 07/16 20:42
推 : 任黑好了啦142F 07/16 20:43
→ : 啊就十幾年前專利局認為任的claim有獨特之處給他過了,任也付143F 07/16 20:43
→ : 錢維持專利使用費了,可樂噗還想再申請一次非常近似的概念被告
→ : 錢維持專利使用費了,可樂噗還想再申請一次非常近似的概念被告
→ : 基本上都是一樣情況,市面上已有的操作方式然後老任注145F 07/16 20:45
→ : 冊在掌機上使用就變成他的專利了
→ : 冊在掌機上使用就變成他的專利了
→ : 如果今天可樂噗覺得是理所當然,那要直接去申請該老舊專利無效147F 07/16 20:46
推 : 你要這樣說也行啊,這就是先搶先贏沒錯啊148F 07/16 20:46
→ : 如果你還不能理解,再看另一個專利 特許3637031号149F 07/16 20:47
推 : 一直說已有已有又說不出實際上是那個東西有 嘻嘻150F 07/16 20:47
→ : 然後可以自己使用,但今天可樂噗申請專利表示它認為需要專利151F 07/16 20:47
→ : 角色被物件遮住時改描繪剪影 -- ????152F 07/16 20:47
→ : 猜猜這個是不是在1990前的遊戲就有出現過了
→ : 猜猜這個是不是在1990前的遊戲就有出現過了
→ : 3637031就是後見之明馬後砲啊154F 07/16 20:47
→ : 啊就是先搶先贏,你可以申請去打該專利無效官司,而不是申請個155F 07/16 20:48
→ : 新的把它包進去說這專利是可樂噗的
→ : 新的把它包進去說這專利是可樂噗的
推 : 要猜啥 前面也舉不出實例呀157F 07/16 20:49
推 : 你講的看起來比較像是模擬十字按鈕 或者是從A點把東西158F 07/16 20:49
→ : 拖曳到B點 這操作邏輯都是不一樣的
→ : 拖曳到B點 這操作邏輯都是不一樣的
→ : 一直說以前有 但是真正的實例可以拿出來嗎160F 07/16 20:50
→ : 3637031是後見之明? 你的意思是這是老任想到然後現在大161F 07/16 20:50
→ : 家才抄?
→ : 家才抄?
推 : 原文可樂噗還說3637031,把[物體重疊後以X符號顯示]跟教科書163F 07/16 20:51
→ : 沒說是老任第一個想到,而是老任第一個申請專利過了成案.164F 07/16 20:51
→ : 不然你舉個更早的例子阿165F 07/16 20:51
→ : 上寫的內容合起來之後,就是任天堂的[物體重疊後顯示輪廓]了166F 07/16 20:51
→ : 好奇閣下是否不太懂專利的運作?167F 07/16 20:52
→ : 用"教科書的內容"當做常識,不就是馬後砲,有前人實做才會變168F 07/16 20:52
→ : 所以說你居然真的以為物體重疊後顯示輪廓是老任在2003169F 07/16 20:52
→ : 常識啊,沒有前人哪來範例,當然被駁,年代就不一樣170F 07/16 20:52
→ : 年首創? 1990年前的遊戲就有啦,只是在電腦上而已171F 07/16 20:52
→ : 我當然不以為這是老任先做到的,但卻是他先提出的專利申請172F 07/16 20:53
→ : 舉出來吧173F 07/16 20:53
→ : 不是我不懂專利運作,而是我前面講一大串把現有操作或174F 07/16 20:53
→ : 概念換個平台或操作物件就可以申請新專利這件事情
→ : 概念換個平台或操作物件就可以申請新專利這件事情
→ : 你可知3D鏡頭藏到牆壁裡面也是konami申請後卡了別人20年176F 07/16 20:54
→ : 這就是專利先搶先贏啊,他是不是第一個實做或發明不重要
→ : 重要是他先註冊了,那就沒辦法了啊
→ : 這就是專利先搶先贏啊,他是不是第一個實做或發明不重要
→ : 重要是他先註冊了,那就沒辦法了啊
→ : 喔那你現在承認老任也不是先做的他只是先申請專利的179F 07/16 20:54
→ : 晚點就不要跳又回去只有老任想到其他人後見之明
→ : 晚點就不要跳又回去只有老任想到其他人後見之明
推 : 因為視角被擋 牆變透明是另外一個專利181F 07/16 20:55
→ : 而且,物件重疊後"顯示輪廓",有可能是真的老任第一個做啊182F 07/16 20:55
→ : 其他人的做法可能是顯示符號或是其中一個不顯示或是別的
→ : 其他人的做法可能是顯示符號或是其中一個不顯示或是別的
推 : 說了這麼多 到底要不要說你口中的遊戲是哪款184F 07/16 20:56
→ : 但是法律是講文字遊戲的,說是"輪廓"就是輪廓,別的不能告185F 07/16 20:56
→ : 等等等,"後見之明"講的是,把現在的常識當成以前的常識
→ : 這是你跟可樂噗想法上的謬誤,不是代表別人先做了就是常識
→ : 等等等,"後見之明"講的是,把現在的常識當成以前的常識
→ : 這是你跟可樂噗想法上的謬誤,不是代表別人先做了就是常識
→ : 換個平台就申請新專利是不是蟑螂?是;可樂噗換手機再申請一次188F 07/16 20:57
→ : 很多東西有人做啊,但是沒有紅沒人知道,那能叫常識嗎?189F 07/16 20:57
→ : 是不是蟑螂?還是啊.190F 07/16 20:57
→ : 3637031就是以前的常識,只是沒做在掌機上而已191F 07/16 20:58
推 : 跳針了喔...真無趣192F 07/16 20:58
→ : 3637031,你先舉幾個大家都認識的遊戲有擋住角色顯示輪廓的?193F 07/16 20:59
推 : 說那麼多還是只有常識、我記得xx年早就做過194F 07/16 20:59
→ : 要是舉得出來早就說了吧 也不用兜圈子了195F 07/16 21:00
→ : 阿有啦,超級馬利3,第一關白色物體可以掉到後面196F 07/16 21:00
→ : 不過這好像是任天堂遊戲吼??
→ : 我倒是幫你舉了個完整的"輪廓"例子,你的呢?
→ : 不過這好像是任天堂遊戲吼??
→ : 我倒是幫你舉了個完整的"輪廓"例子,你的呢?
推 : 專利這種文字與時間都非常精準的文件 沒啥模糊空間的199F 07/16 21:03
推 : 結果我自己去看才發現,超馬3被遮住就遮住了,沒有顯示耶200F 07/16 21:04
→ : 對不起我講錯了,那我就真想不到了
→ : 對不起我講錯了,那我就真想不到了
→ : 1990以前的太難找了,要回憶古早遊戲只靠印象還要找剛202F 07/16 21:42
→ : 好的畫面,1999年世紀帝國2,當單位到建築物後被擋住了
→ : 就會標黃線輪廓來顯示
→ : ok,之前認為是老任在2003年發明這種用法的人表示?
→ : 好的畫面,1999年世紀帝國2,當單位到建築物後被擋住了
→ : 就會標黃線輪廓來顯示
→ : ok,之前認為是老任在2003年發明這種用法的人表示?
推 : 所以你剛剛這麼肯定的語氣 結果沒根據喔206F 07/16 21:46
→ : 還有誰說老任發明了?
→ : 還有誰說老任發明了?
推 : 專利法不是發明法啊,專利是先註冊先贏。208F 07/16 21:48
→ : 一直沒有人在講老任發明,但卻是他先註冊了。
→ : 然後世紀帝國2確實也很紅,但沒幾個人意識到這顯示法啊
→ : 不然你也不會找這麼久,不就代表他非常識,所以才被搶註冊
→ : 一直沒有人在講老任發明,但卻是他先註冊了。
→ : 然後世紀帝國2確實也很紅,但沒幾個人意識到這顯示法啊
→ : 不然你也不會找這麼久,不就代表他非常識,所以才被搶註冊
推 : 還有你有沒有看清楚特許3637031号 世紀帝國根本不同類212F 07/16 21:50
→ : 型遊戲好嗎
→ : 型遊戲好嗎
推 : 剛去看了3637031號,裡面指得是"玩家操作角色"等214F 07/16 21:54
→ : 世紀帝國那個...要算可操作嗎,那只是下指令而已吧
→ : 世紀帝國那個...要算可操作嗎,那只是下指令而已吧
推 : 特許3637031号 是指“玩家角色”在障害物後會有剪影216F 07/16 21:55
推 : 任天堂的專利,是你玩ACT馬利歐等遊戲角色被遮住的情況217F 07/16 21:57
→ : 世紀帝國那個,頂多算是下完指令的NPC顯示剪影他在哪裡
→ : 世紀帝國那個,頂多算是下完指令的NPC顯示剪影他在哪裡
推 : 等一下大概又要說他們就是差不多 所以老任不能註冊這219F 07/16 22:01
→ : 個
→ : 個
→ : 還要告喔XD我以為周年是出那個單機已經算和解了221F 07/16 22:35
推 : 糟糕 趕快趁還能玩白貓多玩一下222F 07/16 22:52
→ : 你自己看看你在辯解什麼,世紀帝國就是你操作一個單位223F 07/16 23:06
→ : 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所以你覺得操作單隻腳色到遮蔽
→ : 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所以你覺得操作單隻腳色到遮蔽
推 : 我還真沒有辯解,任天堂的"可操作角色"指的是必須由你操控225F 07/16 23:07
→ : 物後或是不同類型遊戲,這就會變成嶄新的概念?226F 07/16 23:07
→ : 只要你不實時操作下指令,角色就是永遠在那發呆227F 07/16 23:08
→ : 世紀帝國是你下一個指令給角色單位,他就會開始自己行動
→ : 直到命令完結,這不就是差別嗎?
→ : 世紀帝國是你下一個指令給角色單位,他就會開始自己行動
→ : 直到命令完結,這不就是差別嗎?
→ : 繼續看看你在辯解什麼,你乾脆說 一個是用搖桿操作的一230F 07/16 23:08
→ : 個是用滑鼠操作的所以不同好了
→ : 喔,所以這專利是操作角色的專利,還是指遊戲中一個人
→ : 個是用滑鼠操作的所以不同好了
→ : 喔,所以這專利是操作角色的專利,還是指遊戲中一個人
→ : 遊戲類型的不同,會導致遊戲結果的不同啊。233F 07/16 23:09
→ : 確實單就"遮住後顯示剪影"肯定是世紀帝國早
→ : 確實單就"遮住後顯示剪影"肯定是世紀帝國早
→ : 移動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235F 07/16 23:09
→ : 你自己都不會覺得你自己的辯解很爆笑喔?
→ : 你自己都不會覺得你自己的辯解很爆笑喔?
→ : 但是任天堂因此申請的是須要"親身持續操作角色"的遊戲專利237F 07/16 23:10
→ : 那難怪你會覺得換個平台就算是嶄新概念老任第一個想出238F 07/16 23:10
→ : 這不就是你講的把a用到b上,但我先搶先贏先註冊了239F 07/16 23:10
→ : 而且是在a這個概念並不普及的時候申請了
→ : 而且是在a這個概念並不普及的時候申請了
→ : 啊你們之前不是堅持老任之前沒人這樣幹嗎241F 07/16 23:12
→ : 不要一下承認老任先搶先贏,過陣子又跳回去老任先想到
→ : 不要一下承認老任先搶先贏,過陣子又跳回去老任先想到
→ : 換個平台是嶄新概念是可樂噗的想法吧243F 07/16 23:12
→ : 例子找出來改辯可操作角色,不會不好意思喔?244F 07/16 23:12
→ : 任天堂的做法是,"對喔,學世紀帝國顯示剪影ACT就輕鬆多了"245F 07/16 23:12
→ : 所以他們跑去申請了專利,但並不是換個平台,只是搶先申請
→ : 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啊,專利法內寫的一清二楚白紙黑字
→ : 所以他們跑去申請了專利,但並不是換個平台,只是搶先申請
→ : 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啊,專利法內寫的一清二楚白紙黑字
→ : 按你的邏輯玩家可操作角色、敵方不可操作角色,玩家可248F 07/16 23:14
→ : 法律就是文字遊戲,內容不同本來就不一樣249F 07/16 23:14
→ : 控制單位,移動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就是嶄新的三個250F 07/16 23:14
→ : 新概念了呢!
→ : 新概念了呢!
→ : 然後第一個是你說"常識"不該做專利,我們只是提出當初非常識252F 07/16 23:14
→ : 然後請你找出比較出名讓大家都引以為常識的遊戲而已
→ : 然後請你找出比較出名讓大家都引以為常識的遊戲而已
→ : 那我講的就是老任其實一堆專利就是拿現成的概念換個平254F 07/16 23:15
→ : 從來都沒有人在說老任之前一定沒人幹啊255F 07/16 23:15
→ : 台或換幾個詞就拿去註冊,但其實這根本不是他獨創256F 07/16 23:15
→ : 你又何必一直氣噗噗的反駁呢?
→ : 你又何必一直氣噗噗的反駁呢?
→ : 拿現成的概念換平台,所以就是常識嗎?那不叫常識啊???258F 07/16 23:16
→ : 是你很7pupu的一定要講"這就是常識"啊?
→ : 是你很7pupu的一定要講"這就是常識"啊?
→ : 所以又跳針回去了,唉260F 07/16 23:16
→ : 這證明找出實際例子也是沒用的
→ : 這證明找出實際例子也是沒用的
→ : 我一直都說,專利法就是先註冊先贏,法律如此沒辦法262F 07/16 23:17
→ : 但是你卻要一直強調,現有的被他拿去用,常識不能註冊
→ : 但當初的年代確實不是常識,所以被任天堂先搶註成功囉?
→ : 你真會跳針
→ : 但是你卻要一直強調,現有的被他拿去用,常識不能註冊
→ : 但當初的年代確實不是常識,所以被任天堂先搶註成功囉?
→ : 你真會跳針
→ : 你還在跳啊?我可沒說常識不能註冊這句話266F 07/16 23:20
→ : 不僅跳針還很會紮稻草人呢
→ : 我說的一直都是那些大廠註冊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他獨想也
→ : 根本不是當時的人沒想到只是他註冊搶下來就變成他的
→ : 自己看看一開始一群人氣噗噗反駁的是什麼東西
→ : 不僅跳針還很會紮稻草人呢
→ : 我說的一直都是那些大廠註冊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他獨想也
→ : 根本不是當時的人沒想到只是他註冊搶下來就變成他的
→ : 自己看看一開始一群人氣噗噗反駁的是什麼東西
推 : 不就是你說這種東西都能註冊,所以是哪種東西?271F 07/16 23:22
→ : 觸控虛擬蘑菇頭,沒有先例
→ : 顯示剪影,有先例,但並不常見,所以任天堂搶註
→ : 不就是這樣?專利法就是這樣,是你一直7pupu囉
→ : 所以我之前說沒有人想到,確實沒講錯啊
→ : 觸控虛擬蘑菇頭,沒有先例
→ : 顯示剪影,有先例,但並不常見,所以任天堂搶註
→ : 不就是這樣?專利法就是這樣,是你一直7pupu囉
→ : 所以我之前說沒有人想到,確實沒講錯啊
→ : 你繼續跳吧,基本上當舉出實例你都能拿操作人物這個來276F 07/16 23:24
→ : 有人想到做法,卻沒有想到註冊專利啊277F 07/16 23:24
→ : 辯的時候,我就已經很懶的理你了278F 07/16 23:24
→ : 你跳針真嚴重,我都承認你說的是先例了,但沒有搶註就是沒有279F 07/16 23:24
→ : 這是任天堂聰明到,微軟沒有搶註的失敗,但這就是專利法啊
→ : 而且我也講過多次,法律就是玩文字遊戲,任天堂的專利
→ : 確實就跟世紀帝國的玩法與指定角色不同,不然怎麼沒被告?
→ : 這是任天堂聰明到,微軟沒有搶註的失敗,但這就是專利法啊
→ : 而且我也講過多次,法律就是玩文字遊戲,任天堂的專利
→ : 確實就跟世紀帝國的玩法與指定角色不同,不然怎麼沒被告?
推 : 我居然把推文看完惹 !283F 07/16 23:37
推 : 最後再回一下,從新又看了一次363號的部份284F 07/16 23:39
→ : 首先你說363是任天堂把已有的a套用在b申請專利
→ : 我也說了沒錯啊,專利法就是先搶先贏
→ : 另一位bnn也說了,沒有人要說老任第一個想到但他第一個註冊
→ : 首先你說363是任天堂把已有的a套用在b申請專利
→ : 我也說了沒錯啊,專利法就是先搶先贏
→ : 另一位bnn也說了,沒有人要說老任第一個想到但他第一個註冊
推 : 世紀帝國也算是可操作角色吧 算是玩家方下個指令讓角色288F 07/16 23:42
→ : 跑 玩家有下指令 角色有動作就算可操作角色了
→ : 跑 玩家有下指令 角色有動作就算可操作角色了
→ : 而且以當時的遊戲內容看來,確實有先例但罕見,所以非常識290F 07/16 23:43
→ : 因此任天堂搶註了這樣一個專利。沒有問題啊?
→ : 然後你卻要說我們辯解?但從沒有人說任天堂一定要第一個想到
→ : 而是,專利法上,就是先註冊先贏,除非任天堂註冊的是常識
→ : 那就會以習以為知為由被駁回啊,但是沒被駁回不就說明一切了
→ : 所以世紀帝國我也說了他確實算先例啊
→ : 因此任天堂搶註了這樣一個專利。沒有問題啊?
→ : 然後你卻要說我們辯解?但從沒有人說任天堂一定要第一個想到
→ : 而是,專利法上,就是先註冊先贏,除非任天堂註冊的是常識
→ : 那就會以習以為知為由被駁回啊,但是沒被駁回不就說明一切了
→ : 所以世紀帝國我也說了他確實算先例啊
推 : 感覺n大強調專利法的規定 s大則是反駁專利法的不合理之296F 07/17 00:01
→ : 處(註冊此專利的人並不是第一個想到的)
→ : 有點像是討論行人霸王條款 一方強調法律就是這樣 是法
→ : 盲不懂法
→ : 一方強調此法條的不合理性一樣
→ : 這樣討論不會有結果的 癥結點不相同
→ : 處(註冊此專利的人並不是第一個想到的)
→ : 有點像是討論行人霸王條款 一方強調法律就是這樣 是法
→ : 盲不懂法
→ : 一方強調此法條的不合理性一樣
→ : 這樣討論不會有結果的 癥結點不相同
推 : 影子這個應該不是操作角色問題 老任這項專利有寫實作細302F 07/17 00:06
→ : 節是在3D投影上的 世紀2是2D疊圖實作方式肯定不會一樣
→ : 節是在3D投影上的 世紀2是2D疊圖實作方式肯定不會一樣
→ : 聽來是個一堆人闖紅燈為何只抓我的概念,就因為你不長眼啊304F 07/17 01:32
推 : 這些東西是任天堂申請專利 然後「免費」開放給所有人y305F 07/17 10:36
→ : 用 結果可樂噗傻傻的跑去把這些東西當自己的請專利
→ : 這是問題所在
→ : 就像是一個素材站說我這邊的素材全部免費開放你用 甚
→ : 商業使用也不會收你使用費
→ : 結果一個阿呆把站砍下來後說這些東西是自己的還燒成
→ : 光碟拿去賣 白癡才不提告
→ : 用 結果可樂噗傻傻的跑去把這些東西當自己的請專利
→ : 這是問題所在
→ : 就像是一個素材站說我這邊的素材全部免費開放你用 甚
→ : 商業使用也不會收你使用費
→ : 結果一個阿呆把站砍下來後說這些東西是自己的還燒成
→ : 光碟拿去賣 白癡才不提告
→ : 每年付好幾十萬的專利費來免費給大家用,還真佛心喔312F 07/17 12:52
→ : 不知道股東認不認可
→ : 豐田免費開放燃料電池相關的技術專利都有宣布了,任天堂
→ : 怎麼沒看過公開宣示的聲明?私相授受?
→ : 不知道股東認不認可
→ : 豐田免費開放燃料電池相關的技術專利都有宣布了,任天堂
→ : 怎麼沒看過公開宣示的聲明?私相授受?
推 : 才幾十萬316F 07/17 15:27
→ : 花在一個員工身上的人件費一個月就不止幾十萬了
→ : 花在一個員工身上的人件費一個月就不止幾十萬了
→ : 人事費是經常支出也就算了,問題是公司要向股東負責,否318F 07/17 15:40
→ : 則有背信問題
→ : 則有背信問題
推 : 就經營好形象或避免壟斷之類的啊,幾十萬有甚麼好背信320F 07/17 16:51
→ : 的zzzz那捐慈善要不要知會股東
→ : 的zzzz那捐慈善要不要知會股東
→ : 所以才問公開宣示文件,目前看到的結果都來自2ch的流言,322F 07/17 16:56
→ : 讓人疑惑
→ : 嘛,人云亦云在這本來就是常態
→ : 讓人疑惑
→ : 嘛,人云亦云在這本來就是常態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8
作者 Gwaewluin 的最新發文:
- 10F 8推
- 13F 8推
- 7F 5推
- 缺氧在這次更新的log中 提到有更新一個BUG Fixed a bug where cancelling the chore of going to use a flushable toilet w …62F 50推
- 11F 8推 1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