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8-21 15:40:09
看板 C_Chat
作者 erimow (Erimo)
標題 [政見]erimow
時間 Sat Aug 21 14:13:01 2021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erimow (Erimo)              《經濟狀況》普通 ($3212)
《登入次數》224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30 篇 (退:0)
《目前動態》查詢 erimow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21/2021 12:43:28 Sat     《上次故鄉》114.46.24.15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2.可處理板務時間

平日下班後1小時
假日起床之後
每周大概10小時左右

3.參選原因及目標

讓C_Chat能夠維持熱烈的討論風氣
有一個可以與同好者分享ACG事物樂趣的地方

4.對於目前板風、板規之看法與意見

關於目前的情況,我有三個看法

1.是關於4-1點認定的問題

C_Chat板是閒聊有關ACG事物的板,秉持創板宗旨基本上都是從寬認定居多

大致上可以簡單歸納為四種情況

┌────────────┬────────────┬───────────┐
│                        │   從事與ACG相關行為    │    與ACG無關行為     │
├────────────┼────────────┼───────────┤
│      ACG從業人員       │           O            │          O           │
├────────────┼────────────┼───────────┤
│         一般人         │           O            │          X           │
└────────────┴────────────┴───────────┘
(ACG從業人員包含聲優、遊戲製作者、ACG音樂作曲家、繪師、Coser等等從寬認定)

不管是任何人,從事與ACG相關行為都是有點的這點沒問題

而一般人從事無關ACG行為必死無疑這點也可以理解

我認為最有疑慮的是在於,ACG從業人員進行與ACG無關行為時到底是否具有ACG點

例如:古賀葵出門散步,赤坂老師出門喝酒,吉田直樹開直播做料理

如同前面所述,C_Chat做為閒聊板,只要有跟ACG沾邊我認為都是可以的

所以我會認為只要是ACG從業人員做無關ACG行為在本板都是沒問題的

再承上所述,在目前板規上我認為"VT的中之人"是否算ACG從業人員有待定義

聲優不會否認自己配過的角色,可以明確他是與ACG有關的,這點跟VT的中之人不太一樣

(例一https://reurl.cc/AkVLyY古賀葵官方頁面會證實她配音過的角色)
株式会社81プロデュース‐声優プロダクション
声優プロダクションの「81プロデュース(エイティワンプロデュース)」公式サイト。声優のマネージメントや人材育成、音声制作、イベント制作など、“声”と“俳優”の仕事にかかわっています。 ...

 
(例二吉田直樹做為遊戲製作人會出現在官方活動)

日南不會說她是Noel、利香不會說她是Mel。

既然她本人自身否認與V有關,那就僅可視為非ACG從業人員看待

中之人從事ACG行為如打APEX、玩恐怖遊戲 OK

中之人雜談、喝酒、吃炸雞 OUT 違規
(當然她如果有Coser、聲優等等身分那也是OK的。例蛋糕姬說她是Coser在吃炸雞可以)

以上是第一點



2.是關於VT本身ACG點的問題

去年板務決定VT本身帶點,所以只要是VT身分,不管在板上發怎樣的文章目前都是OK的

VT本身由於帶點的關係,不管做任何的行為都可以在板上發表

所以赤井心吃炸雞OK、百鬼開雜談OK、誰與誰不仲OK

因為他們本身是帶點的,所以符合板規

但也有人認為VT僅為實況主,在非進行ACG相關事件時,是不適宜在板上出現

根據上面兩點情況我會下面想法

(1)皮帶點,第一點延伸,赤井心吃炸雞等同於古賀葵吃炸雞、從事非ACG行為 發文OK
  →中之人不帶點,日南吃炸雞 OUT
  →有其他身分如Coser,蛋糕姬吃炸雞 發文OK
(2)嘗試期間試行"Vtub"類型強制分類
Vtub做為一個非常大的項目,希望能方便VT觀眾找出有興趣的文章
也方便Vtub觀眾與非觀眾進行篩選

C_Chat作為閒聊板,盡量不去減少討論空間

以上為第二點



3.則是4-5人身攻擊認定

目前板規如下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

爭議點主要發生在第4點的負面攻擊言詞

哪些是負面哪些不是?

廚算嗎、V仔獸算嗎、SJW算嗎

這些都有討論空間

以我個人來說,我會限縮禁字數量,畢竟限縮只會激發創意

到時候越禁越多跟文字獄比沒有什麼差別

基本上除非明確使用負面詞語針對C_Chat使用者個人或群體有人身攻擊的行為

否則我認為都不應該屬於4-5違規

例如
#1X7wivql(C_ChatBM) 無違規
#1X7whi68(C_ChatBM) 無違規
#1X7uYdvK(C_ChatBM) 違規

順帶一提V仔獸我認為無違規




5.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政見基本上同前一點所述,不去做太多的新限制,秉持閒聊討論精神

由於C_Chat群體眾多,要舉辦符合C_Chat的活動難度很高,會再思考

6.請解釋並大略舉例「板規 4-7」引戰的認定標準


以目前板規來看,4-7滿多板主可以自由心證的空間

我會認為引戰必須要符合4-7板規內所寫的多次和蓄意是重點

多次很好判斷,蓄意就比較困難

基本上會視情況審慎認定

若僅是針對雙方的攻擊而非討論,就會認定為4-7

同時也會關注較容易引起爭吵的議題

7.請提出一個或以上 C_ChatBM 案例或板上其他重大事件
訴說您的見解與觀點、如果是您會如何處理


關於短期內大量回文和系列文,會加強關注

避免爭議性文章,或者相對空泛而非存心討論的文章出現

充斥板面造成閱讀困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4.15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89blmE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9526383.A.C0E.html
SaberTheBest: 推政見1F 08/21 14:13
cookiecloud: 好,就是你了!2F 08/21 14:14
erimow: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8/21 14:15
eo8h1: 推3F 08/21 14:15
munchlax: 不錯 窩覺得你有認真思考V的問題4F 08/21 14:16
dragon803: 推5F 08/21 14:17
SaberTheBest: 禁字放寬這點 有好幾個參選人都有提到 不錯6F 08/21 14:17
yomo2: 推7F 08/21 14:18
sos976431: 第十位ㄌ 這次人好多8F 08/21 14:18
nanachi: 上次看到這裡版主這麼多人參選不知道是什麼時候9F 08/21 14:19
only57092: 社畜給推10F 08/21 14:20
iovoecu: 這隻也是編版載==?11F 08/21 14:20
sustainer123: 後藤自稱馬自立 日南有自稱團長12F 08/21 14:22
非官方認定視為無關,除非Cover發公告,或者她本人直接寫在簡介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23:18
lexmrkz32: V跟中之人的分法給推13F 08/21 14:26
jouhouya: 推14F 08/21 14:26
ig49999: 你對肥宅怎麼看15F 08/21 14:27
我是肥宅OK(並非人身攻擊) 看動畫的人都是肥宅OUT(負面人身攻擊)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29:15
mikeneko: 東方廚自重這種給不給過16F 08/21 14:29
我會給過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29:31
smart0eddie: 請問對於版主不認識的acg相關人員如何認定17F 08/21 14:29
若有人檢舉基本上我會先GOOGLE若找不到我會請當事人給出佐證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30:01
ernie1871: coser該怎麼認定?要是我能提出證明我曾cos過 那我是不18F 08/21 14:29
ernie1871: 是就能把西洽當日記板用?
是,從寬。補充4-1從寬 政治還是OUT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30:16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31:20
mikeneko: 重甲王已經有無敵星了啊,他可以照三餐來發日記文20F 08/21 14:31
a235477919: 不行 自帶acg點太扯了21F 08/21 14:31
這點11月有再討論機會,目前我認為還是消極處理比較符合板上宗旨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32:21
redDest: 錢22F 08/21 14:33
我身上也就3000P幣 給不起QQ
jeff666: 不錯 感覺有越來越多不錯的人出來選了23F 08/21 14:33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33:26
rayisgreat: 參選板主的人真的很多呢24F 08/21 14:33
rayisgreat: 西洽越來越熱鬧了 開心
dos01: 沒看過的ID 你誰?26F 08/21 14:35
outsmart33: 認真推27F 08/21 14:36
enders346: 無條件自帶ACG點不行28F 08/21 14:37
zxcasd848: 無敵星星我不太喜歡= =29F 08/21 14:37
我會這樣想其實主要是砍VT很容易也砍到其他的人物
若是只砍VT應當是違反本板的宗旨的
詳細的VT帶點與否的討論應當是下次板務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39:30
Nuey: 自帶無敵星星不行  不然我每天貼花江夏樹(聲優)的貓給過?30F 08/21 14:40
我會過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41:19
ChHChen: ,31F 08/21 14:41
ChHChen: 那貝莉梅這種有VT型態的實況主呢
osmon54a7: 好奇問kson貝利梅pew你會怎麼認定33F 08/21 14:42
這點其實我也想很久
貝莉梅我不太熟,但她應該是自稱Vtype? 但她的確也有VT的皮
如果是以貝莉梅的Vtype角色來發無關ACG可以接受,若不就視為一般實況主情況
不過我真的不熟她,如果可以補充一些資料我可能會比較好思考
Kson的狀況我覺得最棘手,因為她的皮很明確是她本人
但我會認為她並非去演繹她皮的這個角色,她演繹的是實況主Kson這個人
我會視作一般實況主
pew我的理解會同kson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45:10
a235477919: Acg相關人員從事非acg行為的文章消極處理可接受,但34F 08/21 14:42
a235477919: 是給無敵星星不行
a235477919: 吳宗憲配過木須龍,以後吳宗憲任何事情都能發嗎?
我會這樣認定沒錯,但是若是牽扯到政治OUT
an94mod0: 可以發聲優推特廢文,讚喔37F 08/21 14:44
nanachi: 我覺得這位參選人不錯,大家可以支持38F 08/21 14:44
SaberTheBest: 反正最後還是看ID噓文 嘻嘻39F 08/21 14:45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46:12
SaberTheBest: 吳宗憲給過阿 你搜尋板上也是有他的文40F 08/21 14:46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46:42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47:25
Oenothera: vt公眾 雖然可以但這政見很硬 可能要再修41F 08/21 14:48
roywow: 黃國昌COS過 那我可以每天發嗎?42F 08/21 14:50
政治OUT,他又COS新角色 OK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50:47
Oenothera: 有些公眾人物也是會廢到看不下去的43F 08/21 14:50
a235477919: 板上的吳宗憲文都是acg相關事件啊,無敵星星以後他44F 08/21 14:51
a235477919: 女兒怎樣兒子怎樣跟誰吵架都能po欸
吳宗憲女兒跟吳宗憲本人是不同人
他有不代表他女兒有,他與他女兒同框OK
僅有他女兒OUT
cookiecloud: 建議從業人員除非是會影響到之後ACG活動的重大告知(46F 08/21 14:51
cookiecloud: 結婚、染役)才給過,不然我天天轉發推特廢文
這點也值得參考,但就要必須討論出一個符合眾人認同的重大事件表單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52:39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53:22
SaberTheBest: 其實可以有ACG點薄弱 能判啦 板主認定48F 08/21 14:54
a235477919: 從業人員的貓可以從業人員的女兒不行?49F 08/21 14:54
貓由花江夏樹發出來的照片可以,我跑去他家拍了一張發不行
女兒跟他本人不同人,一起出現可以,只有女兒不行
wayneshih: 請問你對於被強姦有快感系列文的看法?50F 08/21 14:54
不脫離ACG討論OK,討論作品中可以接受
但是若扯到更遠到社會或者政治事件我認為OUT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4:56:58
roywow: 邏輯爛成這樣 你還是別當吧==51F 08/21 14:55
zxcasd848: 好 準備照三餐po吳宗憲了 吳憲列車啟動!52F 08/21 14:57
SaberTheBest: 看一次噓一次 我討厭他 嘻嘻53F 08/21 14:58
k960608: 無敵星星不是讓更多人受害 就是讓更多不相干的人受惠54F 08/21 14:58
zxcasd848: 知名遊戲實況主桶神也ok吧55F 08/21 14:58
putingcat: 對於 隨便舉ACG劇情的例子 來討論現實情況的文的看法56F 08/21 14:59
putingcat: 例如 兩津愛吃拉麵 請問日本人真的都很愛拉麵嗎 這種
偷渡文的話基本上會給過,畢竟ACG點還是有的
OUT的情況一樣是偷渡政治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0:39
a235477919: 那只有他轉發了只有他女兒的事情呢?58F 08/21 15:00
這點有點難認定
轉發僅是宣傳別人的活動
吳宗憲在這件事情裡沒有參與
我會認為OUT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2:58
SaberTheBest: 原PO加油 這就是壓迫面試59F 08/21 15:00
CorkiN: 玻璃心/可悲會違規嗎60F 08/21 15:00

windowsill: 好 就投你了61F 08/21 15:00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4:40
a235477919: 順便問一下曾是政治人物同時從事過acg,非acg相關文62F 08/21 15:03
a235477919: 會怎麼處理?
上官鼎這樣的情況的話
談論他作品可以
談論他政績不行
黃國昌、柯文哲同理
可以討論他COS的效果
但是不可以討論跟政治有關的事情
補充
簡而言之
就是4-1會給你過 4-11會送下去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5:52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6:44
xsw15963: 從事acg人員怎麼算,實況主算嗎?64F 08/21 15:06
同kson和目前板規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7:44
a235477919: 以國昌做舉例的話,他cos過現在非政治人物,他發吃65F 08/21 15:07
a235477919: 炸雞的照片,也可以貼嗎?
可以,但是那筒炸雞或貼文不能有政治目的或意涵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08:23
wayneshih: 你支持陶片流放嗎67F 08/21 15:09
閒聊板述諸民粹我認為不符合宗旨,不支持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10:21
a235477919: 好,感謝回覆68F 08/21 15:09
tzyysang: 推你 越開放越好 嘻嘻69F 08/21 15:11
putingcat: 感謝回答 不過感覺有點太開放了 真的這樣處理可能會常70F 08/21 15:13
putingcat: 被罵板主不做事 放任搞亂板面…
我覺得如果我被罵我沒關係,總之我一定盡力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15:13
xsw15963: 目前實況主不自帶acg點吧,根據上面有人問的會變成黃國72F 08/21 15:15
xsw15963: 昌給過統神不給過的意思嗎
我沒看過統神直播和消息
基本上實況主的認定跟目前板上一樣不自帶
黃國昌炸雞給過統神吃炸雞不行
除非統神哪天Cos小當家吃炸雞之類的之後才行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17:30
CorkiN: 11月有再討論機會<-我可以理解成11月會考慮處理vt的認定74F 08/21 15:16
CorkiN: 問題嗎?
下次板務我會參與討論
VT自帶點的範疇與包含與ACG從業人員所有人推特文情況
簡而言之就是4-1的認定和VT的認定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18:54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19:42
loltrg42972: 統神已經有COS過很多東西了 最有名的應該是birdie76F 08/21 15:20
putingcat: 其實統神有cos過…以你的標準沒有不過的問題77F 08/21 15:20
那我在同一標準下會覺得他是Coser,給過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21:22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21:55
a235477919: 而且實況主除了是實況主以外有時還兼具遊戲代言人78F 08/21 15:21
實況主純粹只跟遊戲有代言關係時,有ACG點的應該是遊戲的部分
例如他平常只聊天、打Game沒有配音、Cos過
那他可以發的點應該是在於他代言的遊戲而非他本人
但是有代言的事實後,他本人也應該屬於從業人員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24:24
a235477919: 不單純指統神79F 08/21 15:22
xsw15963: 我建議是別讓coser自帶acg點啦,你不覺得黃國昌比遊戲80F 08/21 15:22
xsw15963: 實況主更具備acg點很奇怪嗎?話說我以前也有cos過
貼張Cos的照片,確定你是coser就有點
再來C_Chat是閒聊板,Coser有點我認為不算太超過
willyptt: 若是像‘’新人VT柯文哲也‘’這種會如何處理?還是會82F 08/21 15:22
willyptt: 給過
文章內容,討論vt可以,牽扯到北市市政OUT
loltrg42972: 而且就目前版上/統神文章 即便他沒COS過也是一堆文84F 08/21 15:23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25:33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28:45
liuedd: 工商時Cosplay,這樣是不是永久上了Coser的buff85F 08/21 15:27
storyo11413: 我是不贊成隨便cos過一兩次就當成coser...有爆點別論86F 08/21 15:28
那就需要板主自由心證,那些是有爆點那些是沒有
a235477919: 代言遊戲之後就能算相關從事人員了吧?不能自帶點?87F 08/21 15:28
你這句話我可以接受,再他代言遊戲之後,的確是從業人員
稍微修正前文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31:33
YukiNagi: 應該先釐清ACG從業人員跟一般人的分界吧 吳宗憲從身份88F 08/21 15:30
YukiNagi: 應該算一般人吧 這樣發非ACG活動相關文怎麼會過?
曾經從事過聲優工作,帶點,要發可以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32:14
YukiNagi: 從業應該定義為「長期」從業,不然一堆跨界演出範圍就90F 08/21 15:31
YukiNagi: 過大了
從時間上下手也是一個情況
例如聲優要被認定至少每一年需要一部新的配音作品
若無只能討論他過去的作品這樣?
那已退休的從業人員也是需要討論如何認定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33:15
an94mod0: 佐藤希也是聲優:)92F 08/21 15:32
前面有說,可以用聲優身分來發
※ 編輯: erimow (114.46.24.156 臺灣), 08/21/2021 15:33:48
shinobunodok: 窩覺得可以 有在V找平衡93F 08/21 15:33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1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