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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1-20 21:55:18
看板 C_Chat
作者 ruby00514 (鬼滅秀柱-洪秀柱)
標題 [閒聊] 「COSPLAY國中生交配派對」 警突襲摩鐵
時間 Thu Jan 20 19:40:48 2022


「COSPLAY國中生交配派對」 警突襲摩鐵撲空!他惡搞仇家下場慘

https://i.imgur.com/KTURskE.jpg
[圖]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臉書上轉傳名為「第二屆台北COSPLAY國中生交配派對」的活動,表示在台中一處精品汽車
旅館舉辦,註明男性入場費1人2萬、國中女生免費,且參加者需自備COSPLAY服裝,不當內
容引來警方注意,前往現場後查無相關的訂房或活動,才發現是假消息,並循線找出是有心
人士為陷害發文粉專所有者,才故意號召這種違法的活動,高雄地院將惡作劇之人以違反兒
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網傳在2020年5月23、24日在台中一家汽車旅館要舉辦一場「第二屆台北COSPLAY國中生交配
派對」,男生須繳2萬元入場費,而國中女生入場費用全免,想藉此吸引人來參加,活動有
近500人表示有興趣。台中警方當天前往臨檢,現場沒看到有開趴民眾聚集,旅館人員也說
最大的房間最多也只能容納4人,且沒有收到訂房開趴的訊息,才發現這個活動是一個惡作
劇。


台中警方追查,發出訊息的粉絲專頁為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所有,但張男到案時對警方表示自
己沒有發過這樣的活動,也沒有經營粉絲專頁,循線查出是另名孫姓男子冒用名義開設的。
孫男坦承犯行,因為跟張男前有嫌隙,才假借他的帳號張貼活動訊息,以這種惡作劇的方式
報復張男,台中警方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認為雖然是假消息,但公開散佈以金錢為引誘、暗示與兒童少年性交易、使不特定
人群都可瀏覽有價性交易之訊息,仍屬不當行為,判惡作劇的孫男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
金1000元折算1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120/2173723.htm#ixzz7IVbxfS8Q
「COSPLAY國中生交配派對」 警突襲摩鐵撲空!他惡搞仇家下場慘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臉書上轉傳名為「第二屆台北COSPLAY國中生交配派對」的活動,表示在台中一處精品汽車旅館舉辦,註明男性入場費1人2萬、國中女生免費,且參加者需自備COSPLAY服裝,不當內容引來警方注意,前往現場後查無相關的訂房或活動,才發現是假消息,並循線找出是有心人士為陷害發文粉專所有者,才故意號召這種違法的 ...

 

LL這樣算是風評被害嗎?

是說圖畫的真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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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47.23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wKf2BA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42678850.A.2CA.html
Lueyueue: 我覺得那有興趣的五百人應該要抓起來1F 01/20 19:44
dnek: 還想說誰這麼明目張膽,原來是白目2F 01/20 19:44
Sessyoin: 還以為又是什麼_音王國3F 01/20 19:45
※ 編輯: ruby00514 (114.45.147.236 臺灣), 01/20/2022 19:45:40
alwaysstrong: 五百人響應 沒人到場4F 01/20 19:46
qppq: 國中生 哪有可能這麼會玩5F 01/20 19:46
iqeqicq: 以前曾發生包台鐵客廳車開性愛趴的6F 01/20 19:46
qaz223gy: 看文字應該是cosplay成國中生吧?7F 01/20 19:46
qaz223gy: 如果是國中生cosplay才有問題吧?
waitan: 好爽喔9F 01/20 19:47
Ariadust: 說不定是穿國中制服阿10F 01/20 19:48
hh123yaya: 那警察是有付報名費的撲空還是沒有?11F 01/20 19:48
amsmsk: 錢都準備好了12F 01/20 19:48
slainshadow: 說不定三個字要放開看(咦13F 01/20 19:48
Grothendieck: 有報名的怎麼沒抓起來14F 01/20 19:48
alwaysstrong: 就是有問題才被警察盯上啊 都寫了國中女生入場費用15F 01/20 19:50
alwaysstrong: 全免 哪是cosplay成國中生...
yankeefat: 台北國中生交配派對 為什麼會在台中舉辦XD?17F 01/20 19:51
leamaSTC: 警察想釣魚報名結果發現沒人被釣 這樣嗎18F 01/20 19:51
leon19790602: 結果參加者繳兩萬,發現現場全是男的就好笑了19F 01/20 19:53
winger: 我看不懂沒有人參加的假活動 為什麼可以開罰20F 01/20 19:54
kaj1983: 最好成立的就社會秩序維護法啊21F 01/20 19:55
leamaSTC: 就硬用散佈有價性交易訊息罰啊 明知道是惡作劇也只有自22F 01/20 19:55
leamaSTC: 己上勾了
Yohachan: 怎麼有人連內文都看不懂24F 01/20 19:55
carzyallen: 光是浪費警政資源還不夠嗎 警察領的可是納稅錢25F 01/20 19:55
alwaysstrong: 最後一段寫很清楚了 雖然沒人上鉤 但放餌下去的行為26F 01/20 19:56
alwaysstrong: 就是犯法
pauljet: 正常 強姦未遂也是處罰強姦未遂 不是性騷擾已遂28F 01/20 19:57
z72117211: 推文注意 小心鴿子抓29F 01/20 19:57
kducky: 意圖營利,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而未遂30F 01/20 19:57
kducky: 吧
qaz223gy: 我只看標題而已32F 01/20 19:58
kducky: 32條第1、2、5項 意圖營利招募兒少性交未遂 我猜的33F 01/20 19:59
kducky: 喔幹 後面就有寫了
WLR: 沒婊到人,只有自婊35F 01/20 20:01
tuanlin: 為啥放梨善36F 01/20 20:04
CactusFlower: ............37F 01/20 20:05
AbukumaKai: 台北cos國中生交配派對 辦在台中摩鐵 白癡38F 01/20 20:05
reall860523: 不打交配還能凹,乖乖付錢吧39F 01/20 20:05
winger: 我沒看到有明確的寫出是用哪幾條來判的...40F 01/20 20:05
trywish: 寫免費,卻還是用性交易。不過兒少法本來就不屬於正常的41F 01/20 20:08
[圖]
trywish: 法律,反正就這些法律人想怎搞就怎搞。最基本的受害人都43F 01/20 20:08
winger: 而且這樣算不算未遂我也覺得滿困惑的44F 01/20 20:08
trywish: 不存在的情況下,這感覺亂來就是了。45F 01/20 20:09
carzyallen: 判決書是寫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9條46F 01/20 20:10
bettybuy: 兒少法真的滿容易成立的,小心R47F 01/20 20:13
trywish: 新聞最後面有提呀,這法條本來是反向的比較合理,用金錢48F 01/20 20:13
trywish: 引誘、暗示特定對象來交易,為了保護,所以引誘阻止合理
trywish: 但新聞卻是惡作劇,所以看起來整個就不合理。女性免費下
trywish: 就很難說是引誘。你說男性花兩萬,光這金額就足以被認為
trywish: 有問題,實際上也都知道是惡作劇。結果法官還是用這條,
trywish: 所以文字上看起來勉強可行,但動機、立意整個都和法條違
trywish: 背,裡面沒有該保護的兒少,而是為判而判的感覺。
je789520: Cos國中生開趴 錯了嗎55F 01/20 20:17
Dolphtw: 先定義 保護兒少 就會知道被罰剛好56F 01/20 20:18
carzyallen: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 審易字 第1233號刑事判決57F 01/20 20:22
winger: 我是在法規資料庫裡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裡用新聞裡58F 01/20 20:25
winger: 的"性交易"和"不特定"當關鍵字,不管是哪個都沒直接使用這
winger: 些字眼,所以新聞不是直接引用法條
carzyallen: 直接看判決書了 記者不專業也不是第一天知道61F 01/20 20:28
lavendin82: 哭喔台北的派對為什麼要跑去台中開XD62F 01/20 20:29
cookiey: ll風評被害63F 01/20 20:34
wl00533180: 台北派對 台中舉辦 高雄報導64F 01/20 20:35
winger: 看了判決書 結果是用第40條65F 01/20 20:37
winger: 稍微看了一下 這樣解釋的話表作出現未成年的性交易情節,
midas82539: 白痴,想害人結果自己觸犯兒少法,笑死67F 01/20 20:40
winger: 都算觸法了也68F 01/20 20:41
winger: 張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 少年有遭受第2
s8018572: 還想整人嘔70F 01/20 20:43
winger: 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虞之訊息者...71F 01/20 20:43
winger: 暗示這樣就算了喔? 在餐廳吃鮑魚這樣算不算引誘、暗示性交
winger: 易?
will1205: 感覺是警察以為釣到大魚結果發現被耍見笑轉生氣硬要吉74F 01/20 20:46
trywish: 裡面比較大問題是沒對價關係,如果新聞所言是真的,那免75F 01/20 20:47
trywish: 費何來對價。有給報酬至少有引誘。不給錢就不算嫖,這句
trywish: 話又不是說假的。雖然兒少法還有一條萬用的,沒法限制18
trywish: 歲以上入場,你扯到18禁就會被告了,用這種說法我還比較
trywish: 能接受。但如果只是幻想中一個OO生就提告,這就太過頭了
trywish: 別說裏漫,光表漫都可能出現類似敘述。爸爸活之類的
trywish: 突然想到,光這篇新聞內容提及的足以被告了。某種程度已
trywish: 經算文字獄。不過檢察官應該不會想去找新聞台麻煩。
winger: 這樣司法院自己(的判決書)也中標也83F 01/20 20:59
iamnotgm: 你來免費只是代表你不用付錢而已 有沒有給你錢是另外事84F 01/20 21:19
iamnotgm: 不過這如果用兒少辦根本就沒半個當事人到底怎麼成案
iamnotgm: 常理來說這該告詐欺或妨礙名譽吧?
trywish: 那變成檢察官要舉證事後給錢,才有對價關係。至少新聞本87F 01/20 21:21
trywish: 身沒有對價關係存在。
trywish: 當初火車開趴案,就是在爭論對價關係,還有"公眾場所"的
trywish: 定義,所以最後給錢的基本上都沒事,因為給女生錢是主辦
trywish: 和女生之間的關係。不過這案件沒有"受害者"。除非對方蠢
trywish: 到被騙說會給錢,不然字面上不該用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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