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9-06 12:29:07
看板 Baseball
作者 標題 [問題] 棒球場上衝突屬於犯罪行為嗎?
時間 Sun Sep 6 01:52:19 2020
小弟法盲,好奇問一下,
如果棒球場上發生衝突,出拳打人之類的,
有構成犯罪行為嗎?
簡單查一下,
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
所以被打的人要提出告訴才受理,
職棒場上有過類似實務案例嗎?
另外,如果是大家清板凳場上衝突,
這樣有可能構成聚眾鬥毆嗎?
像下面這個連結說超過三人就算聚眾,
https://reurl.cc/Q3jqj2
修法!3人就算聚眾 鬥毆將依現行犯逮捕 | 民視新聞網 | LINE TODAY 街頭聚眾鬥毆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修法,刑事局提出修法建議,放寬刑法妨害秩序「公然聚眾」的認定標準,未來只要超過3人就算聚眾,員警兩次命令解散不從,可依現行犯逮捕。法務部表示,修法前後架構相同,只是在定義上更明確,讓警方有參考的標準。 員警將人壓制,聚眾鬥毆事件頻傳,治安亮起紅燈,就連行政院長蘇貞 ...
《刑法》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首謀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就算沒出手,一起清板凳的隊友是不是算在場助勢?
進場觀眾在看戲的也算在場助勢嗎?
有沒有法律系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212.240.232 (日本)
※ 文章代碼(AID): #1VKz1Loh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99328341.A.CAB.html
推 : 問秘書長,他玩過法律野球,很懂1F 09/06 01:53
推 : 你以為球場警察幹嘛用的2F 09/06 01:53
推 : 問法律野球先驅二馬3F 09/06 01:53
推 : 問秘書長4F 09/06 01:54
→ : 法律野球表示:5F 09/06 01:54
推 : 真的被打應該可以事後告傷害 但台灣球員私下感情好6F 09/06 01:55
推 : 所以吉普森有被告嗎?7F 09/06 01:56
→ : 扁人的只有被禁賽沒一個被告過啊8F 09/06 01:56
推 : 告傷害也一定告不成啦,球團就會先河蟹掉9F 09/06 01:57
推 : 只是沒提告 不代表不能告吧10F 09/06 01:57
→ : 對,我是想問法理上通不通11F 09/06 01:57
推 : 因為是告訴乃論,球員沒這麼無聊去告還跑法院12F 09/06 01:57
→ : 不然以後打架常常在那邊告來告去常常去地檢署能看嗎13F 09/06 01:57
→ : 那聚眾鬥毆的現行犯勒?14F 09/06 01:58
推 : 除非真的結仇很深,不然隊友、球團應該也會幫忙調解吧15F 09/06 01:59
推 : 結仇很深的都直接砸下去開嗆阿(?)16F 09/06 02:00
推 : 棒球員應該還是傾向球場內解決 不然被打 打人 應該可告17F 09/06 02:00
→ : 除非真的超級過份嚴重
→ : 除非真的超級過份嚴重
推 : 當然算,因為打架不是附隨於棒球運動的必然行為,打架所19F 09/06 02:02
→ : 產生的傷害也不是棒球運動的風險。
→ : 產生的傷害也不是棒球運動的風險。
推 : 對薄公堂21F 09/06 02:03
推 : 我記得mlb打者拿球棒打人好像永久水桶22F 09/06 02:03
推 : 我也記得衝突帶棒子上去的罰則很重23F 09/06 02:03
推 : MLB都直接拳頭,包爺被打那個超經典24F 09/06 02:05
推 : mlb看投手是誰吧~是放肆火的話,那還是吞了吧~25F 09/06 02:07
→ : 不能拿武器拉 默許你拳頭互扁26F 09/06 02:08
推 : 投球丟傷別人不是 打架是27F 09/06 02:10
→ : 黃自強當年只是拿球棒助陣就被禁10場 更何況打下去28F 09/06 02:12
→ : 球涯基本上就告別了
→ : 球涯基本上就告別了
推 : 只要有受傷見血 攝影機有拍到 去驗傷提告也不是不行31F 09/06 02:36
→ : 但通常都會事後要雙方坐下來談和解
→ : 但通常都會事後要雙方坐下來談和解
→ : 太菜 連法律野球都沒聽過33F 09/06 03:14
→ : 我問場上衝突,你法律野球是故意觸身球34F 09/06 03:20
推 : 球場內一樣適用法律啊35F 09/06 03:30
推 : 互毆告下去雙方都背前科 得不償失36F 09/06 04:00
推 : 很久以前 故意投觸身球被告過37F 09/06 04:08
推 : 你去GOOGLE法律野球不就知道了38F 09/06 04:36
推 : 可以告啊 不過聯盟專門搓湯圓39F 09/06 04:38
推 : 法律野球只是嗆告 後來一邊毀希勒一邊就撤告了 根本40F 09/06 06:21
→ : 沒鬧上法庭
→ : 沒鬧上法庭
推 : 正常社交啦42F 09/06 07:17
→ : 要不要 隨你,但法官會考量「是不是比賽允許的行為」,你43F 09/06 08:08
→ : 必須舉證對方為蓄意,要不然基本上都是無罪。
→ : 必須舉證對方為蓄意,要不然基本上都是無罪。
→ : 棒球場只要沒拿武器出來就沒事...45F 09/06 08:43
推 : 所謂比賽允許的行為 我認為應該會考慮球場上的習慣46F 09/06 09:20
→ : 一定程度內會被視為自願負風險的行為吧
→ : 一定程度內會被視為自願負風險的行為吧
→ : 對,所以因為球場上的動作告人很難有具體結果。就像你打籃48F 09/06 09:31
→ : 球被抄球結果弄到自己手骨折要告對方請求賠償金通常拿不到
→ : ,因為現在的判例多半認為你去打籃球就是願意承擔部分風險
→ : 。
→ : 回頭來看棒球的case,如果你被觸身球要告對方通常不太會拿
→ : 得到賠償,因為那是比賽的一部分,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蓄意
→ : 行為。但如果是在場內被用球棒毆打,就告得起來,因為球棒
→ : 是拿來打球的,拿來打人就不行
→ : 球被抄球結果弄到自己手骨折要告對方請求賠償金通常拿不到
→ : ,因為現在的判例多半認為你去打籃球就是願意承擔部分風險
→ : 。
→ : 回頭來看棒球的case,如果你被觸身球要告對方通常不太會拿
→ : 得到賠償,因為那是比賽的一部分,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蓄意
→ : 行為。但如果是在場內被用球棒毆打,就告得起來,因為球棒
→ : 是拿來打球的,拿來打人就不行
→ : 就不是在討論觸身球啊......56F 09/06 09:38
推 : 衝突在一定程度內屬於球場文化的一部分,但拿武器或57F 09/06 11:25
→ : 攻擊要害,我想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 : 攻擊要害,我想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
※ 看板: Baseball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47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