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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9-12 20:00:49
看板 Baseball
作者 victor110183 (victorQQ)
標題 [問題] 聯盟的補述跟規則有很大的衝突
時間 Sat Sep 12 18:09:51 2020



借用一下josh影片的圖

http://i.imgur.com/LVUYA3t.jpg
[圖]

稍微白話解釋
根據秘書長補述:

封壘的概念即原本跑者原本可以得分的時候,因為捕手的腳違法站位,造成阻擋而無法觸壘造成出局,判定捕手違規


然後規則寫:

雖然捕手佔據本壘,但跑者有機會判定出局,或進行夾殺,不可視為阻擋

這兩條用哪一條都可以判啊!

這根本自打臉的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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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09.8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N9vnCn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99905393.A.331.html
※ 編輯: victor110183 (111.246.209.86 臺灣), 09/12/2020 18:10:07
terry1043: 忘了補適用對象吧1F 09/12 18:10
NTUOnline: 所以紅中的說法是根本無須使用「衝撞條款」判定2F 09/12 18:10
NTUOnline: 整個紅中的發言完全沒提到封壘或是本壘攻防
cityhunter04: 他忘記加了!!吱吱就不是用上述條款...........4F 09/12 18:11
nakayamayyt: 所以東哥說那是秘書長條款5F 09/12 18:11
happiness077: 補述還要加一條,只適用猿夢6F 09/12 18:11
NTUOnline: 紅中只有說了腳先到 & 聯盟改判正確,但條款/補述都沒提7F 09/12 18:11
所以一開始就不要用阻擋改判就好了啊!不然變懸案
psychicaler: 那條線就畫出來吧,有夠難看的8F 09/12 18:12
Fred1229: 秘書長條款9F 09/12 18:12
※ 編輯: victor110183 (111.246.209.86 臺灣), 09/12/2020 18:12:58
jimmyiris: 你知我知就聯盟不知 啊啊聯盟應該吱道10F 09/12 18:12
mongsinger: 樓上 你能確定那是safe嗎11F 09/12 18:12
NTUOnline: 所以不跟聯盟吵什麼條款補述,直接吵腳先到後到比較高招12F 09/12 18:12
NTUOnline: 因為條款太多自由心證或衝突的地方
lovesinker: 紅中說腳先到~14F 09/12 18:13
lml99: 鴿子飛到了?秘書長條款,他說safe就safe 他說out就out15F 09/12 18:13
ntusimmon: 祕書長猿夢條款16F 09/12 18:15
mongsinger: 所以紅中說safe就safe?17F 09/12 18:15
lml99: 規章就是自由心證阿,但是球場自由心證的不能挑戰,偏偏又18F 09/12 18:16
lml99: 可以挑戰,厲害了
NTUOnline: 不是紅中說safe就safe,應該是之後跟裁判吵得點就不要20F 09/12 18:17
NTUOnline: 在講什麼波西條款什麼的,直接吵腳先到後到,才不會被
NTUOnline: 自由心證
HansLee: 公信力蕩然無存23F 09/12 18:19
alenfun: 算步數啊...先別吵...改天再補述啦..24F 09/12 18:21
fireforce: 可以休息一下 禮拜一再繼續滾動嗎25F 09/12 18:22
Yamada: 抵觸母法棒球規則就是無效26F 09/12 18:24
liweihau: (4)跟(6)的盲點就是「可能安全得分」跟「可能出局」的27F 09/12 18:25
liweihau: 標準不明啊
sabrina1113: 猿滾滾的滾動29F 09/12 18:25
Urbina: 東哥說了 秘書長條款 補述再怎麼衝突不會凌駕秘書長條款30F 09/12 18:26
nobrothers: 這篇給推 總算有理性討論的文章可以看XD31F 09/12 18:28
its0130: 看跑壘員是啥顏色,再決定用那條法則阿32F 09/12 18:30
Urbina: 紅中那個Tag小腿就是腳先到的奇葩說法 只剩有猿人會信33F 09/12 18:30
yaieki: 都說滾動了啦不要計較這麼多34F 09/12 18:32
tony0924: 沒衝突啊,哪一條對猿有利就用哪一條35F 09/12 18:35
tom80114: 規則一 得分  規則二 出局     規則三 以猿隊得利為準36F 09/12 18:38
dgq75148: 其實只是個錯字 補述裡是跑壘猿 不是跑壘員 沒有矛盾37F 09/12 18:41
play1983: 秘書長條款優先喔 請搞清楚38F 09/12 18:53
kodo5566: 聯盟訂定規則都不用看前後文的嗎 你後法要推翻前法不是39F 09/12 19:05
kodo5566: 不可以但你要修吧 把規則至少修改成一致 昨天記者就拿
kodo5566: 舊條文來打臉啊 舊條文也跟國外一樣看是否持球來當成阻
kodo5566: 擋的依據 你後面又改封不封壘 至少前後文一致不難吧
kodo5566: 同一個條文可以用多種判法誰都難以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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