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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11-12 20:52:50
看板 Baseball
作者 ilovebws5566 (煞氣八嘎囧)
標題 [新聞] 幫樂天女孩私接活動被炒!前領隊打官司
時間 Tue Nov 12 16:22:16 2024


幫樂天女孩私接活動被炒!前領隊打官司贏了 法院:記過即可
https://bit.ly/40JMw1w
幫樂天女孩私接活動被炒!前領隊打官司贏了 法院:記過即可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前領隊浦韋青去年涉嫌私接樂天女孩商演活動牟利案,今年初桃園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檢方於2月初將浦韋青與前經紀人陳元凱起訴,事後球團以浦違反工作規則予以解僱,浦不服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桃園地院審理後日前判決出爐,認為浦失職可記過而非免職,確認雙方雇傭關係存在,樂天應自2月 ...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前領隊浦韋青去年涉嫌私接樂天女孩商演活動牟利案,今年初桃園地
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檢方於2月初將浦韋青與前經紀人陳元凱起訴,事後球團以浦違反工
作規則予以解僱,浦不服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桃園地院審理後日前判決出
爐,認為浦失職可記過而非免職,確認雙方雇傭關係存在,樂天應自2月6日起至浦復職前
一日止,按月給付18萬3000元,本案還可上訴。


針對這起遭解僱訴訟,訴訟提起人為浦韋青認為,他自民國2004年3月1日起受僱於球團,
截至2012年間擔任球團活動公關部人員,另自2012年起接任球隊副領隊,並自2022接任公
司副總經理,後於2023年10月卸任副領隊一職後於同年11月轉任球團營運處商品部部長,
截至今年2月5日止,最終約定每月薪資為新台幣18萬3000元,並於次月5日給付。工作內容
為宣傳推廣公司所屬球隊、啦啦隊之經紀、行銷公關等相關工作,他於今年2月5日收受球
團之解僱通知書,內容以樂天女孩前經紀人部屬陳元凱涉犯背信等罪嫌,經桃園地檢署調
查後,認其犯嫌重大交保,並經地檢署提起公訴以此為由將他解僱。


浦韋青認為,其並未與陳元凱勾結私接商演案件,更無欺瞞球團之違法行為,他並無違反
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之重大情節。兩造實際應為僱傭關係,球團以違法內部處分將其解僱
,該解僱行為屬於無效且違法,兩造間僱傭關係仍屬存在。他於同年月9日向桃園市政府勞
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主張球團解僱違法請求回復僱傭關係而表達繼續提供勞務之意思

,同年3月20日調解時為公司所拒而不成立,即拒絕其繼續提供勞務,應負受領遲延之責。縱使公司終止勞動契約有理由,仍應付原告資遣費共計3,66萬元、預告期間工資18萬3000元、舊制退休金640萬5千元。


樂天球團委任律師認為,兩造間簽訂「委任」經理人契約書,法律關係係屬委任,原告職
務內容可決策球隊同仁所規劃之主題日活動、青埔棒球場美食街型態策略、對外宣傳及發
言、決定球團經營方針、主導球員管理、決定樂天女孩方向與策略…應援等,可知有相當
對外代表公司之權限,原告受委任為經理人之故,與工作規則規定之工作時間無關,兩造
間委任關係經被告於今年2月5日終止,即不生原告對被告有何薪資、預告期間工資、資遣
費或退休金請求權之問題。


法官根據多名證人論述,認定未經公司同意私接樂天女孩商演活動的,是前經紀人陳元凱
,陳亦在證稱,在外成立公司與樂天簽約,都是自己行銷案件,與浦無關,由此難以證明
浦知道陳在外有私接商演活動,就算認為浦對下屬陳元凱監督不力有失職之嫌,公司可依
據工作規則對浦採取警告、記小過或記大過處分,而非以免職作為唯一手段。


法院認為,原告依兩造間勞動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契約迄今仍存在,並
依兩造勞動契約約定、民法僱傭關係等規定,請求被告應自今年年2月6日起至原告復職之
前1日止,按月給付原告18萬3000元,及自各該月次月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
算之利息,均為有理由,應予准許。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
用之證據,經法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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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完 誰贊成?誰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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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lovebws5566 2024-11-12 16: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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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zMaHoJo: 累積3大過可以怎麼樣?1F 11/12 16:23
jjam: 沒事啦 原地滿血復活?2F 11/12 16:24
iamjojo: 不是每間公司都有記過制度吧?3F 11/12 16:24
nobrothers: 法院管公司怎麼記過?真的這樣子說喔?4F 11/12 16:24
MikageSayo: 好的,醜15F 11/12 16:24
kaihsin: 不讓他回任就是賠錢資遣6F 11/12 16:24
CCWck: 月薪18萬3,領隊薪水不錯7F 11/12 16:25
losa: 真的回任也太戲劇性了8F 11/12 16:25
Puye: 意思是不能這樣就免職?9F 11/12 16:25
hyde711034: 這公司還待得下去?10F 11/12 16:25
targa123: 裡面不是寫沒犯罪證據了,記過都嚴重了吧11F 11/12 16:25
daNpaX: 領隊這薪水確實蠻慘的12F 11/12 16:25
keyboard1624: 好的 一案一大過 累積三次三大過免職13F 11/12 16:26
JazMaHoJo: 記過吃餅 烤雞零14F 11/12 16:26
jacky000a: 沒違法的話 法院可以管私人公司怎麼懲處喔?15F 11/12 16:26
worf: 公司沒有記過處罰怎麼辦16F 11/12 16:26
CCWck: 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公司不能隨便抓個小事情就火人,要給17F 11/12 16:26
CCWck: 人改善的機會
V9333113: 月薪18萬19F 11/12 16:27
chdc: 勞方優勢啊 現在都這樣20F 11/12 16:27
worf: 可以管是不是不當解雇吧 ~~21F 11/12 16:27
Yunanadayo: 記過?  國中生喔22F 11/12 16:27
steven5l5l: 這判決太鳥了吧 記過XDD23F 11/12 16:27
worf: 不然可以隨便解雇人嗎 雖然資方有資方的手段 但是這是保護24F 11/12 16:28
targa123: 法院不是只建議不要拿免職當手段,哪裡有管?25F 11/12 16:28
Roy34: 居然還勝訴 笑死26F 11/12 16:28
worf: 受僱人啊27F 11/12 16:28
cross980115: 解雇是最終手段啊28F 11/12 16:28
cross980115: 當然現在還是等完整判決書
Roy34: 該派遣海外囉30F 11/12 16:29
worf: 還是可以免職拉 不過看起來 要給蒲之前薪水31F 11/12 16:29
jkokoko: 應該記警告  然後要求中午午睡時間勞動服務銷過32F 11/12 16:30
takamiku: 法院認證記過就好33F 11/12 16:30
CCWck: 通常不會真的回任,就是前面薪水補足,再談好資遣費34F 11/12 16:30
kasim65: 笑死 這樣都能勝訴喔35F 11/12 16:30
CavendishJr: 當初怎麼扯到廉政署的啊真奇怪,還有刑事部分全都不36F 11/12 16:30
CavendishJr: 起訴,覺得樂天處理是不是太奇怪了
targa123: 免職可能換樂天被告,不當解僱了,因為看這報導是完全無罪38F 11/12 16:30
targa123: 捏
WongTakashi: 有人解讀過判決書 就法院覺得球團沒有被真的被詐欺40F 11/12 16:31
targa123: 因為經紀人全扛了阿,是真的還是談好了就不知道了41F 11/12 16:31
kasim65: 我覺得這判決傳到日本 會變笑話吧 貽笑國際...42F 11/12 16:31
WongTakashi: 所以直接開除算過重了 要補足相關費用給PWC43F 11/12 16:31
ivo88114: 是經紀人全扛吧 領隊切到只剩監督不力44F 11/12 16:32
targa123: 有什麼好笑話的,所以pwc違反什麼嗎45F 11/12 16:32
KG2008: 要解僱給資遣費啊46F 11/12 16:32
CavendishJr: 偷兼職這種案子在日本也不會被告背信啊,頂多民事求47F 11/12 16:32
CavendishJr: 償
kasim65: 可是背信 在哪一間公司肯定都開除阿...49F 11/12 16:33
aalittle: 賠錢了事50F 11/12 16:33
KG2008: 公司本來就不能隨意免職51F 11/12 16:33
iceyang: 記過是每天中午出來勞動服務嗎?52F 11/12 16:34
KG2008: 現在背信的又不是浦53F 11/12 16:35
ctes940008: 笑死54F 11/12 16:35
FCPo011674: 法院就認為浦沒背信,那當然不認為可以直接開除55F 11/12 16:37
sdolphinyo: 沒跟後續 所以浦當初是完全無辜不知情?56F 11/12 16:37
snoopy5566: 解雇  公司方要說明最終手段性57F 11/12 16:37
GGlovehannah: 以此文來看 挺合理的啊58F 11/12 16:37
WeGoStyle: 記過即可…「可教化」的變形嗎?59F 11/12 16:38
taisam23: 隔壁有人看過判決書 私接是史丹利個人行為 浦頂多監督不60F 11/12 16:38
Musiala: 法院認證啦啦隊教父無罪61F 11/12 16:38
wpd: #最高道德標準62F 11/12 16:38
taisam23: 利63F 11/12 16:38
targa123: 經紀人就全吃了,一堆人不看內文的嗎?64F 11/12 16:39
taisam23: 史丹利跟私接的女孩都作證浦不知情65F 11/12 16:40
ivo88114: 法院覺得史一手包辦 浦確實可能不知情66F 11/12 16:40
jerry22870: 月薪18萬ㄟ67F 11/12 16:40
ericinttu:   記過會怎樣? 笑死68F 11/12 16:40
MACOTOBANK: 啦啦隊教父欸,看富邦要不要收壯大FA聲勢☺69F 11/12 16:40
ttmm: 要不要罰寫課文70F 11/12 16:40
kasim65: 是說 也不是所有公司都有記過阿 我之前在邦邦企業也沒71F 11/12 16:41
iwinlottery: 勞權又活了 這還真少見72F 11/12 16:41
buke: 月薪好高73F 11/12 16:41
Musiala: 你說浦有罪你球團要拿出證據 亂開除又亂造謠74F 11/12 16:41
alex0919x: 真不知情的話回任能是皆大歡喜?75F 11/12 16:41
CavendishJr: 就算是史,他的刑事也是不起訴,浦就更不可能有事啦76F 11/12 16:42
targa123: 不是寫可依據工作規則了,代表樂天有阿77F 11/12 16:42
iwinlottery: 基層勞工也能這樣就好了78F 11/12 16:42
Steven8068: 如果沒金流+對話  經濟人全扛  那浦應該還好79F 11/12 16:42
CavendishJr: 記過那是因為樂天有這項規定啊,內文有提到工作規則80F 11/12 16:42
CavendishJr: 有
keler: 18萬82F 11/12 16:42
ichero01: 每天下班打掃球場廁所啊83F 11/12 16:43
supreme0731: 記過會怎樣嗎 聽起來好可怕 求解84F 11/12 16:43
try13286: 記大過乙支85F 11/12 16:44
A80211ab: 是不是告錯項目 應該告背信86F 11/12 16:44
chyx741021: 所以是目前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浦不知情?87F 11/12 16:44
ccl007: 我想起半澤直樹等日劇 不能開除的課長就是派去做一些88F 11/12 16:45
Musiala: 浦真要說犯罪 那也是跟螃蟹把主委交易過來 圖利台鋼89F 11/12 16:45
Cohlint: 因為最嚴重的私接CASE部分,史全扛責了,浦在這塊是無罪90F 11/12 16:45
Cohlint: 定案,刑事更不用說,連史都不起訴,所以樂天被判要賠薪
Cohlint: 資跟退休金,不意外
ccl007: 很無謂的事情 浦大概只是想要薪水吧 要搞人 日本人也很會93F 11/12 16:46
choobii: 當初不應該留下6JT這些遺毒94F 11/12 16:46
hans7192: 交易林子偉 圖利台鋼 ?  XDDDDDDDDDDDDDDDDDD95F 11/12 16:46
keler: 吐回不當得利還給球團,可能還可以謀一職吧(場務?96F 11/12 16:47
max011060: 台灣司法 呵呵97F 11/12 16:47
ivo88114: 罰他在文書室處理文件一直聽阿誠唱歌98F 11/12 16:47
ccl007: 照樂天想法應該以為這些只是"庶務" 沒想到是重要"本業"99F 11/12 16:47
KG2008: 跟有沒有記過規定無關 就法院認為解僱的理由不合理100F 11/12 16:47
CavendishJr: 這個事件最詭異的是樂天當初跑去跟廉政署檢舉,還想101F 11/12 16:48
CavendishJr: 說牽扯範圍很廣很嚴重,結果看下來根本單純偷兼職而
CavendishJr: 已XD
MJL1822: 記過= = 跟沒簽聯絡簿一樣104F 11/12 16:48
sd2567: 不就大條的史全扛了 剩下的都是小事不到能直接解僱105F 11/12 16:49
ccl007: 日本這部分抓很嚴 有議員因為上班去泡溫泉 開記者會假哭106F 11/12 16:49
joe00477: 本來就是小事,解僱完全不合理107F 11/12 16:49
ccl007: 連銀魂都惡搞 第一次看還以為在幹嘛 幹嘛推卸責任給製作人108F 11/12 16:49
girafa: 居然還有後續109F 11/12 16:50
Saynai: 警告 小過 大過110F 11/12 16:50
yuyuggg007: 球團可以 重拿 輕放,不爽 背信、民事、刑事一起來111F 11/12 16:50
s9321312: 所以贏了的意思是還要回去復職嗎??112F 11/12 16:50
CavendishJr: 不要拿議員來比,公家機關跟民間企業哪有一樣,那個113F 11/12 16:50
CavendishJr: 議員還有挪用公款才會很嚴重
rei196: 棒 球 點 ?115F 11/12 16:50
yuyuggg007: 如果是日本老闆 就是按規矩來。116F 11/12 16:51
kasim65: 沒吧 這在日企是大事 只是在台灣就覺得沒啥117F 11/12 16:51
RiceLover: 好的 記3大過118F 11/12 16:51
ccl007: 照新聞稿看他只是要原合約薪水 細節復職那些很難吧?119F 11/12 16:51
ccl007: N年前鴻海抓一批拿回扣的 PTT一堆鄉民說相互指責雲沒經驗
sd2567: 就公司要把薪水吐給浦 之後要怎麼處罰 他們兩方自己協商121F 11/12 16:52
CavendishJr: 最好是啦,找個日本案例兼職直接被告刑事背信的案例122F 11/12 16:52
CavendishJr: ,這種通常只走民事
Cohlint: 就是要薪水資遣費退休金啦,回鍋球團應該是不可能,已經124F 11/12 16:52
Cohlint: 徹底撕破臉了
WellyT: 看起來不像月薪,是停職期間的累計126F 11/12 16:52
s9321312: 他退休金640萬喔 真多XD127F 11/12 16:53
taisam23: 按照法院判決 浦就是無犯罪事實 樂天這樣算不當解雇128F 11/12 16:53
kasim65: 你看日本官員有小三要公開道歉 在台灣是小事129F 11/12 16:53
taisam23: 浦當然有權要求要回這段時間的薪水跟退職金130F 11/12 16:53
MK47: 下次判罰站和打手心131F 11/12 16:54
Eric54088: 就說每月給付18萬了不像月薪132F 11/12 16:54
CavendishJr: 樂天之前還有欠啦啦隊薪資咧,說好的照規矩呢133F 11/12 16:55
Cohlint: 刑事我記得樂天有告,但最後浦好像是無罪134F 11/12 16:55
CHYYP: 這判決也太恐龍了吧135F 11/12 16:56
ivo88114: 欠薪不就是這件事造成日本人處理超嚴136F 11/12 16:57
jhihheng: 不單純137F 11/12 16:57
TWeng: 啥小判決138F 11/12 16:57
bread220: 回任是同職位同薪資嗎?樂天可以讓他去商品部賣球衣嗎?139F 11/12 16:58
a8330028: 完蛋了 樂天大翻車140F 11/12 16:59
ChoiceLife: 月薪18萬?賺爛了141F 11/12 16:59
furret: 就低的幫高的全扛呀142F 11/12 16:59
ccl007: 庶務四課 負責檢查棒球縫線有沒有對針數143F 11/12 16:59
black80731: 真假144F 11/12 16:59
jones520520: 球點?145F 11/12 16:59
applejone: 就兩大過免職阿146F 11/12 16:59
abc33211: 簡單來說,還沒判刑前公司慣老闆亂解約所以要賠錢給PWC147F 11/12 17:00
chyx741021: 如果浦確實不知情,那就是樂天球團冤枉他惡意解僱,148F 11/12 17:00
GGlovehannah: 笑鼠 怎麼有人在蝦78亂扯149F 11/12 17:00
chyx741021: 所以要賠薪資沒問題吧150F 11/12 17:00
zkow5566: 還不給資遣費151F 11/12 17:00
abc33211: 樂天想走慣老闆風格 現在被法官打臉 省錢失敗152F 11/12 17:01
a8330028: 不存在記X個大過就能免職這種事情153F 11/12 17:02
BlairWang: 還會復職!?? 有這可能?154F 11/12 17:03
jeangodard: 確實樂天今年啦啦隊完全跟之前沒辦法比155F 11/12 17:04
jimelvis: 這樣日本人真的會瞧不起華人 懂的就懂156F 11/12 17:04
honey4617912: 跑去跟廉政署檢舉真的問號 還以為哪位政府官員涉入157F 11/12 17:05
honey4617912: 其中咧
a8330028: 現在能走的就是解雇開除他而已 除薪水還要付遣散費159F 11/12 17:05
Cohlint: 因為真的大條的,史丹利全扛,剩下的過錯,不足以讓樂天160F 11/12 17:05
Cohlint: 有理由解職浦,樂天有告浦背信最後不成立,變成現在法官
Cohlint: 認定樂天不當解僱
skuderic: 直接三大過 沒毛病163F 11/12 17:06
cool34: 記過公務機關或軍方單位都有吧,不是只有學校164F 11/12 17:06
s9321312: 會有其他隊找去當領隊嗎? 經營實力還是算有料165F 11/12 17:06
mbttc: 私接工作應該算是偷公司的資源去牟利吧?166F 11/12 17:08
ccl007: 我記得某隊領隊....好像有次水桶文看有人影射就掰了167F 11/12 17:08
QQbrownie: 原來法院認證可以幫忙私接168F 11/12 17:09
abc123kevin: 這是訴說「法律」的法院嗎,記過 笑死 當你學生哦169F 11/12 17:09
knml: 襪靠170F 11/12 17:09
ccl007: 那個領隊莫名地離職 跟 鄉民亂爆料也跟進水桶 N年前171F 11/12 17:09
abc33211: 記過應該是樂天自己的員工守則條文172F 11/12 17:09
sd2567: 私接那條他就沒事啦 還在亂扯173F 11/12 17:10
ccl007: 公司內規可以很嚴苛 難道法律可以強制你早起做健康操?174F 11/12 17:10
DOOT: 資遣也不行?175F 11/12 17:10
furret: 沒得解圍的部分陳元凱替他扛了176F 11/12 17:11
a8330028: 記過是公司內規 解雇認定還是勞動部說的算177F 11/12 17:11
Bengold: 如果富邦要再強化FA 有可能就找浦換掉校長吧 校長雖然是178F 11/12 17:11
zkow5566: 但是資遣也沒給資遣費啊 XD179F 11/12 17:11
jefflin0824: 記過要寫自述表 學務處前罰站180F 11/12 17:11
sd2567: 資遣也要簽名啊181F 11/12 17:11
Bengold: 棒球科班出身 但幾年來帶下來成效變笑長182F 11/12 17:11
ccl007: 不可能找浦 富邦是一個集團 執行長高階主管一堆好不好183F 11/12 17:11
Kai877: 多接點有啥不好嗎 不然你球團加薪啊184F 11/12 17:11
chyx741021: 就法院認證浦跟女孩私接工作沒有關係啊,一些推文不185F 11/12 17:11
chyx741021: 知道在不清楚狀況什麼
Kai877: 啦啦隊薪水我記得不是不高嗎187F 11/12 17:12
ccl007: 台灣前50大企業 講得好像兄弟飯店一樣188F 11/12 17:12
home16124: 不可能回去的,這表明就是爭面子,討資遣費189F 11/12 17:12
Cohlint: 就是私接不干浦的事,門票不實紀錄(背信罪)後來查證也沒190F 11/12 17:12
Cohlint: 事,最重的兩條浦都無罪,法官才會判決樂天不當解僱的
Windk610i: 柵欄壞了是不是啊192F 11/12 17:12
zkow5566: 一堆法盲在那邊講記過 笑死193F 11/12 17:13
furret: 還可上訴表示還要花時間194F 11/12 17:13
Bengold: 富邦不可能找浦是沒錯啦 但富邦現在帶成口碑是FA在撐 那195F 11/12 17:14
Bengold: 找浦才最沒違和感啦
taisam23: 衝票房那個球團門票錢也有確實收到啊197F 11/12 17:14
home16124: 喵喵不考慮吸收,改變啦啦隊曝光度最低的問題嗎?198F 11/12 17:15
DarkKnight: 記過XD199F 11/12 17:15
justdoit: 是沒簽聯絡簿嗎200F 11/12 17:15
DarkKnight: 我覺得算大忌欸201F 11/12 17:15
jumilin927: 所以是樂天誣賴嗎?202F 11/12 17:15
GGlovehannah: 一些不知道是標題黨還是內文看不懂的lol203F 11/12 17:15
abc33211: 標題黨吧204F 11/12 17:16
walter741225: 反正最後就是浦賺了一筆大的 可上訴205F 11/12 17:16
walter741225: 他還可以對媒體說這本來就該是他的
Bengold: 這判決浦得利了 浦不會上訴 但樂天不甘心就會再上訴了207F 11/12 17:17
chyx741021: 門票錢也有收到的話,那應該就只是浦去拉贊助買公關208F 11/12 17:19
chyx741021: 票而已吧?
iceyang: 衝票房那件本來就是錢有進來就沒事了 就當是一個行銷手段210F 11/12 17:21
stanley86300: 笑死XDDD211F 11/12 17:21
iceyang: 當時報是他朋友為了填這筆款項挪用公款才有事沒記錯的話212F 11/12 17:22
damingli90: 留校察看好不好 還是要刷油漆或是幫忙資源回收213F 11/12 17:22
taisam23: 就是公關票啊 贊助商拿到票也不一定100%會進場 但還是照214F 11/12 17:23
taisam23: 樣算在售票數字上
dean0213: 這判決其實也沒錯 如果啦啦隊經紀約不是在球團這邊 幫接216F 11/12 17:25
dean0213: 工作 確實不算有違法
cc001225: 法院認証「無欺瞞球團之違法行為」當初好像一堆黑浦的人218F 11/12 17:28
cc001225: …..
g8g89g8: 都殺頭了 記過是有屁用220F 11/12 17:28
tedboss: 僱傭或委任也是一大爭點,但大家比較沒在討論221F 11/12 17:29
basala5417: 應該要去走廊罰站222F 11/12 17:30
sadmonkey: 樂天沒其他證據上訴也沒用,就史丹利全扛然後樂天對他223F 11/12 17:30
sadmonkey: 也不能怎樣,台灣法院正常發揮
coon182: 好喔,記過好痛225F 11/12 17:30
phix: 沒有浦 樂天都沒人氣了 何必呢226F 11/12 17:31
nopetw: 掃青埔球場的廁所 勞動服務後銷過227F 11/12 17:31
ARCHER2234: 很正常啊,就是說你可以內部懲處,但是不能直接解僱,228F 11/12 17:31
ARCHER2234: 勞動法拜託看一下
sdd5426: 柵欄的法盲都跑出來了喔 這個判決的意思就是解僱不合法了230F 11/12 17:32
sdd5426: 還在那邊鑽牛角尖記過的用詞XD
cccmn: 記過? 能幹嘛? 當國中生嗎232F 11/12 17:32
sdd5426: 如果這是最終判決那就代表樂天要賠浦這段時間的薪資了還233F 11/12 17:33
sdd5426: 沒差
ARCHER2234: 這不是保護勞方嗎?怎麼一堆人屁股坐資方...235F 11/12 17:33
ARCHER2234: 記過可以取消年終啊,還幹嘛
cross980115: 降職 調薪等等都是內部如記過的懲處手段237F 11/12 17:34
cross980115: 但要當解雇理由 這就正當性不足
ARCHER2234: 這裡有人噴了年終沒差的嗎?239F 11/12 17:34
cross980115: 15樓 私人無正當理由開除 就是違法了240F 11/12 17:35
cross980115: “私人公司”
chyx741021: 某些推文看起來超像掃到關鍵字就來洗的242F 11/12 17:35
sadmonkey: 浦什麼都不知情,好傻好天真阿243F 11/12 17:37
Gardenia0603: 這樣算僱傭哦 以為是委任欸244F 11/12 17:38
ImaiLisa: 靠邀 國中生都不怕記過了XD245F 11/12 17:38
cross980115: 雇傭與否不是只看紙面上說,會看實際的運作關係246F 11/12 17:40
cross980115: “委任與否”才對
luntalk: 看這串推文,真的會為台灣整體法學素養感到憂慮248F 11/12 17:41
movieghost: 無法證明浦跟私接有關 所以法院認為解雇浦不合理249F 11/12 17:43
waijr: 可以和閔熙珍一樣 申請復職250F 11/12 17:45
cross980115: 判決書有公開 查得到251F 11/12 17:45
cross980115: https://pse.is/6pe8ze
ptsgi5483: 笑死 記過三小253F 11/12 17:45
orangel: 只好調去掃廁所了254F 11/12 17:45
JER2725: 民國2004年...255F 11/12 17:45
Zoro80298: 私人企業 記過能幹嘛?256F 11/12 17:47
ilovekai: 就是法院認定雖失職但不到遭免職的地步257F 11/12 17:47
rsgarlic: 可笑的台灣法律258F 11/12 17:48
cross980115: 判決書其實寫得很詳細259F 11/12 17:48
EDFR: 笑爛  這裡怎一堆資方腦阿260F 11/12 17:53
vvw5555: 笑死,樂天皇民說好的排毒,誰才是毒261F 11/12 17:54
rahim03: 有什麼好貽笑國際?裡面都講認定沒有私接的理由了不是?262F 11/12 17:56
rahim03: 所以要可以隨便解雇才不會貽笑國際嗎?
h07880201: 領隊沒有罪 本來就不能無故解僱啊 不然就是資遣 說白264F 11/12 17:56
h07880201: 了給錢
h07880201: 留言一堆不懂勞基法還酸 難怪台灣勞權弱勢
chyx741021: 當初樂天球團的指控很嚴重啊,私接工作獲利上千萬,267F 11/12 17:58
chyx741021: 還有造假票房達成業績
chyx741021: 結果看起來都沒有證據
calculus9: 沒事270F 11/12 18:00
vvw5555: 就日本人肅清異己的手段而已271F 11/12 18:00
Hamazura: 造假背信詐欺都是無罪不起訴,當然要解雇要走資遣程序272F 11/12 18:03
Hamazura: 就PWC被日本人鬥走而已;反正目的達到
angel902037: 月薪18萬 要600還可以吧274F 11/12 18:04
tsairay: 就陳做的事,沒有證據證明跟PWC有關係,怎能算他頭上275F 11/12 18:05
b0850: 事實就是無罪頂多是管理不當日本人順勢想鬥走不付資遣費276F 11/12 18:06
bbs0840738: 記過 那之後可以銷過嗎?277F 11/12 18:06
b0850: 樂天也不是主張他有罪是主張委任關係接解約不用付錢278F 11/12 18:07
dean0213: 公司內部規定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日本人搞掉浦又拿不出279F 11/12 18:10
dean0213: 明確違法證據 法院當然判勞方贏
PeterHenson: 可不可以銷根本不是重點好嗎281F 11/12 18:10
hsiehhsing: 天想省吧,若是兩大金控早就錢給你 滾去冰庫282F 11/12 18:11
daniel1344: 解僱有最後手段性啊 其實主要勝負在於契約定性 樂天283F 11/12 18:13
daniel1344: 主張是委任法官未採認定是僱傭敗訴機率就大
daniel1344: 記過只是一種舉例 調職減薪都是手段
EDFR: 判決都說沒證據了這裡怎一堆資方腦腦補浦有問題  笑出來286F 11/12 18:14
chyx741021: 查了一下有起訴背信罪和會計登載不實,現在還在打官287F 11/12 18:16
chyx741021: 司嗎
iampcuser: 看來是史丹利扛了289F 11/12 18:18
Adam6613: 犯罪天堂 背信天堂290F 11/12 18:22
Concorde144: 還可以上訴,不用急291F 11/12 18:27
davxyz: 認真說浦或許私接有些不道德,但他搞活動是比日本人強多了292F 11/12 18:34
Wolverin5566: 日本企業不該用日本想法經營鬼島公司293F 11/12 18:35
davxyz: 別忘了韓啦應援潮也是從他找來李多慧帶起的294F 11/12 18:35
gabimilktea: 記過?還是寫紅單295F 11/12 18:44
aganhog: 以今年一整年行銷來說,有沒有浦是真的差很多296F 11/12 18:44
lover19: 怎不罰抄規約297F 11/12 18:54
leoz69927: 日本人有夠倒霉的知道台灣詐騙的厲害了吧298F 11/12 18:59
wahaha888: 法官是有沒有出社會工作過啊?299F 11/12 19:04
wahaha888: 哦,原來認定沒有證據
fastfu: 領隊原來薪水這麼高?301F 11/12 19:10
terryiory: 這邊好多法盲302F 11/12 19:12
BaGaJohn5566: 日本發現鬼島有自己的玩法了303F 11/12 19:13
dnkofe: 直接資遣了吧304F 11/12 19:15
alinwang: 回不去了,除非樂天再賣掉桃猿305F 11/12 19:17
tanby: 樂天再這樣搞下去 人氣遲早最後一名306F 11/12 19:25
Dicksmart: 我出18萬307F 11/12 19:46
KOKEY: ……法院能指點?308F 11/12 19:47
rsgarlic: 小時不讀書 長大當…309F 11/12 19:48
AaronWang: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310F 11/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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