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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13 16:03: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djohn (長船.太刀)
標題 [新聞] 遠通賣行車紀錄 喊價1900萬
時間 Sun Jan 12 11:13:39 201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http://ppt.cc/yHN8
遠通賣行車紀錄 喊價1900萬 | 蘋果日報
[圖]
【林志青、李姿慧╱台北報導】刑事局向國道高速公路局調閱遠通電收的行車紀錄資料,引起外界對警方侵犯人權疑慮,刑事局副局長劉柏良昨出面,強調尚未調取、使用任何行車紀錄資料,同時指遠通電收原同意提供,還報價1900萬元,雖遠通後來降價至700萬元,但仍超出警方負擔而破局;刑事局說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彌補治安漏洞。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遠通賣行車紀錄 喊價1900萬


刑事局向國道高速公路局調閱遠通電收的行車紀錄資料,引起外界
對警方侵犯人權疑慮,刑事局副局長劉柏良昨出面,強調尚未調取

、使用任何行車紀錄資料,同時指遠通電收原同意提供,還報價1900萬元

,雖遠通後來降價至700萬元,但仍超出警方負擔而破局;刑事局說
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彌補治安漏洞。

刑事局表示,去年5月高公局函覆刑事局同意配合提供行車資料,
刑事局即與遠通電收洽談,7月收到遠通電收報價,包括軟、硬體、
數據傳輸與機房租金等約1900萬元,但預算有限,加上原本刑事局
構想遠通電收將提供給高公局資料,另外副本若給警方,如此可節
省公帑,遠通電收8月第2次報價,金額驟降至700萬元,但仍超出
負擔範圍,雙方最後未達成共識


舊有收費站設置
刑事局說,原「車牌辨識系統」近5年共協助破獲刑案1403件,未來
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初步構想在舊有收費站現址設監視器門架,省
去電力與網路成本,但整體經費恐破億元,建置時間約需2年。



遠通對此表示,因後來發現刑事局要的是所有用路人行車資料,考量
《個資法》礙難提供,但未來仍會配合辦案需求提供必要紀錄;高公局
官員表示,當時法務部函釋公文無法確定是否違《個資法》,遠通法務
認為有觸法疑慮才再次請法務部確認,確認不違法才提供。



台北陳姓民眾說,如果警方所需硬體設備與遠通電收能共用,就不要再
花費另建;廖姓女子則認為,警方如有刑案偵辦需求,可向高公局調資
料,不應全面提供。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2/35573683/遠通賣行車紀錄喊價1900萬
遠通賣行車紀錄 喊價1900萬 | 蘋果日報
[圖]
【林志青、李姿慧╱台北報導】刑事局向國道高速公路局調閱遠通電收的行車紀錄資料,引起外界對警方侵犯人權疑慮,刑事局副局長劉柏良昨出面,強調尚未調取、使用任何行車紀錄資料,同時指遠通電收原同意提供,還報價1900萬元,雖遠通後來降價至700萬元,但仍超出警方負擔而破局;刑事局說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彌補治安漏洞。 ...
 


http://ppt.cc/yHN8
遠通賣行車紀錄 喊價1900萬 | 蘋果日報
[圖]
【林志青、李姿慧╱台北報導】刑事局向國道高速公路局調閱遠通電收的行車紀錄資料,引起外界對警方侵犯人權疑慮,刑事局副局長劉柏良昨出面,強調尚未調取、使用任何行車紀錄資料,同時指遠通電收原同意提供,還報價1900萬元,雖遠通後來降價至700萬元,但仍超出警方負擔而破局;刑事局說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彌補治安漏洞。 ...
 



4.備註:


所以流程是


遠X:要資料?沒問題,但是要酌收1900萬

刑事局:太貴,沒錢。

遠X:那700萬

刑事局:太貴,不給。


遠X:不好意思,我覺得提供資料給警方還是可能違反個資法,要再研議。

遠X:各位親愛的民眾,遠通是大家個資的  守ㄑㄧㄢˊ 護ㄊㄞˋ 神ㄕㄠ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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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2.121
ctx705f:人家只是做公益der1F 01/12 11:14
※ 編輯: godjohn         來自: 61.230.132.121       (01/12 11:16)
kuankubank:拿國家錢建設   還想收700萬??2F 01/12 11:14
bluesky2:現在講這麼多都沒用了拉 這些東西當初合約沒有寫明3F 01/12 11:14
fantasibear:以台灣人的奴性 肯定還是買單4F 01/12 11:15
kiddingsa:幹你娘行車紀錄也能賣錢 簡直是資料小偷5F 01/12 11:15
kuninaka:為什麼這要錢?6F 01/12 11:15
crassus7217:去你媽的遠通7F 01/12 11:15
Anvec:遠通 : 合約沒有寫說我們不能這樣做8F 01/12 11:15
bluesky2:現在變成政府要看遠通電收的臉色辦事 人家錢都送啦9F 01/12 11:15
kiddingsa:該應公提供的就該直接給 還要錢是三小10F 01/12 11:15
sofaly:這次公關公司一定賺很多11F 01/12 11:15
bluesky2:你下面的小樓簍敢去動遠通嗎? 也不想想人家是誰罩的12F 01/12 11:16
Anvec:遠通 : 合約註明政府不能這樣做     當初簽約的人一定要負責13F 01/12 11:16
lymyuming:問題是700萬嫌太貴,結果自己要花上億來建哦14F 01/12 11:17
jpg31415926:原來辦ETAG花錢 資料還要被賣 真好賺15F 01/12 11:17
bugmens:為什麼還要全民買單16F 01/12 11:17
bluesky2:就跟清朝一樣 喪權辱國的條約簽了 就只能吞下去惹17F 01/12 11:17
Cj3636736:現在是狗咬狗嗎XDDDDD18F 01/12 11:18
sqr:這就是老闆說的公益19F 01/12 11:18
baboosh:1900萬可以降到七百萬 這是綁匪在談贖金嗎20F 01/12 11:18
donatello:來喔! 辦eTag讓警方可以監控你喔 還順便餵飽徐胖子21F 01/12 11:18
DASHOCK:可怕22F 01/12 11:19
Anvec:花上億建就花呀 建好是政府的 誰知道遠通是賣一次還是一個月23F 01/12 11:19
childay:花幾億蓋才能促進經濟阿, 才花700萬是要怎麼雨露沾津?24F 01/12 11:19
DASHOCK:又要收錢  資料又要給人家賣25F 01/12 11:19
baboosh:話說警察辦案 商家可以不提供資料?26F 01/12 11:19
DASHOCK:可以還我收費站嗎27F 01/12 11:20
Skeleton7:出售全國用路人的資料  又賺惹$.$28F 01/12 11:20
cul287:那是宿命29F 01/12 11:20
Anvec:看清楚唷 這個700萬 沒有講使用期限 一個月還是一年 差很多30F 01/12 11:21
amethystboy:馬的!700萬就可以買到所有用路人用路資料,潮便宜好嗎?31F 01/12 11:21
spanda0730:行車記錄應和電信通話記錄一樣,警檢察機關依個案調閲32F 01/12 11:24
wu0u4:遠通怎麼沒花錢跟我買資料33F 01/12 11:24
eva19452002:政府花納稅錢蓋國道給遠通賺錢,然後調個資料也要花錢34F 01/12 11:24
eva19452002:etag上路一年,行車資料不知道可以賣多少錢了,賺翻天
motan:還想收錢,去死啦36F 01/12 11:26
eva19452002:以後會是big data的時代,誰能掌握big data,誰就能掌37F 01/12 11:27
eva19452002:握未來
sazdj:遠東大老徐旭東要那麼多錢幹嘛?買藍寶石棺材嗎?39F 01/12 11:30
hwsbetty:君子愛財,取之有到,反之~~~~~~40F 01/12 11:32
chocho1981:用收費站還比較方便,幹你娘的吃相難看41F 01/12 11:32
Leo4891:原收費站車牌辨識系統用好好的, 現在拆了要花700萬買資料42F 01/12 11:34
Leo4891:只能說頗ㄏ  有沒有拆去給你蓋ETC還要加收費的八卦?
tdkblur:這為什麼沒違反個資法?法務部是在吃噴嗎?44F 01/12 14:59
opmikoto:一份檢方公文下來 還是要給45F 01/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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