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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12 03:46:14
看板 car
作者 redplastic (redplastic)
標題 Re: [心得] 台南市東區危險駕駛!!
時間 Thu Apr 11 14:39:11 2013


※ 引述《redplastic (redplastic)》之銘言:
: youtube連結影片: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O-ejwNT7fs
: 台南市東區遇到危險駕駛
:  還好有行車紀錄器,起因竟然只是影片一開始
: 這個人不當轉彎我按了一下喇叭
:  這個人竟然惡意檔車、危險駕駛!!
:  完全擋在前面不讓我過,還不斷的用手挑釁
:  最後只好拿著記憶卡去警局報案
: 員警要我先申報交通違規
: 之後再告他強制罪
: 如果不舉發這些事情
: 未來路上這種人會更多

感謝各版友關心
也為了消彌有些版友對於我前面跟他有紛爭的疑問
附上完整版與有聲音版
警察也主動來電要做舉發動作
完整版也可以看出之前與此人沒有糾紛
現在不舉發,明天這個人也許就在你身邊
原來他違規我只要按個喇叭就叫做霸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Z9CF84tVy4
台南市德高國小旁惡意逼車紀錄檔 - YouTube
附上完整版與有聲音版 警察也主動來電要做舉發動作 完整版也可以看出之前與此人沒有糾紛 現在不舉發,明天這個人也許就在你身邊 原來他違規我只要按個喇叭就叫做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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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239.124
PPTer:這樣才對,豬怕出名人怕肥1F 04/11 14:42
chuangtx:趕快去舉發他阿  我支持你2F 04/11 14:55
STi2011:推一下3F 04/11 15:17
pennyfox:支持你.和解金多要一點.貼補一下罰單..XD4F 04/11 15:18
pennyfox:不過話說在台南.難得兩個人都沒台語狂飆.
wellkom:告翻他6F 04/11 15:20
redplastic:是呀 ~~當他說出霸凌我到覺得很好笑7F 04/11 15:21
ErnestKou:對方很好笑,可是也沒必要為了這種人違規冒這麼大的險8F 04/11 15:26
wellkom:姑息是不對的,每個人遇到這種垃圾都姑息,台灣就爛了9F 04/11 15:32
wellkom:認清在路上這樣搞一定會被告到脫褲子,大家開車才會乖
iamspy:支持舉發惡劣行徑!11F 04/11 15:38
cyren:台南人推一下 不要姑息養奸~12F 04/11 15:44
quietapau:告翻他!敗訴我幫你攤。(不可能敗訴的)13F 04/11 15:48
Gunslinger:鍵盤支持14F 04/11 15:50
Bking1300:危險駕駛(方向燈+變換道+急煞) 妨礙自由 肇事逃逸 還有?15F 04/11 15:51
tompy:想紅就讓他紅吧16F 04/11 16:03
QCANCER:和解金多要一點來繳罰單 無誤!17F 04/11 16:03
flyawayme:倒車衝過來應該算蓄意傷人了吧18F 04/11 16:07
myproaudio:這種人,不讓牠紅怎麼可以呢!19F 04/11 16:11
wilsonQQ:推一個~記得讓他上新聞~還有回報後續~挺你20F 04/11 16:13
iuiuisme:TOYOTA21F 04/11 16:14
monoshin:強制罪吧22F 04/11 16:16
s902131:他倒車又沒撞到人 哪來蓄意傷人23F 04/11 16:22
iuiuisme:我拿槍抵著你頭有罪嗎24F 04/11 16:26
a0955213137:為什麼我看前面快轉的地方一直笑哈哈哈哈25F 04/11 16:28
Chenww5828:和泰 VIOS26F 04/11 16:30
a0955213137:其實有很多路口你可以就轉走不要為了這種畜生冒險27F 04/11 16:31
a0955213137:吃對向
a0955213137:之後再拿影帶去檢舉,雖然當下應該已經腦充血了呵呵
iuiuisme:我只看到VIOS在那邊晃來晃去30F 04/11 16:34
iuiuisme:不怕翻船嗎
springman:我也認為應該舉發,這麼危險的駕駛應該要付出代價的。32F 04/11 16:37
lucifero:支持你告他 這種人 只敢柿子挑軟的吃33F 04/11 16:38
SuWeiLin:不舉發,改天不知道誰會是下個受害者~34F 04/11 16:40
giantwinter:告死鉈35F 04/11 16:47
DuGoGo:支持你一定要告他 這種人只會欺負看起來老實的人36F 04/11 17:10
orientorient:原po做得很好!37F 04/11 17:26
XiJinPing56:想害死對向的是不是?38F 04/11 17:27
Number9527:那麼大摳 從嘴巴說出霸凌2個字 我快笑死了~39F 04/11 17:29
hibird:幹的好阿40F 04/11 17:29
感謝版友支持,下午警方所長主動打來要我再去作筆錄
主動幫我送出刑事訴訟,因為所長說他之前也遇過
所以這社會如果沒有人主動做這種人就會愈來愈多

retrud:推一下 遇到怪人 你EQ算高了41F 04/11 17:31
springman:我在想沒有行車記錄器的年代,這種事可能都只能呑下去42F 04/11 18:00
springman:有行車記錄器、又拍這麼清楚,不能再放過這種人。
ryanwen:檔車很猛..聽到警察要來跑的超快..哈哈44F 04/11 18:09
kinfc2001:我碰到的警察竟然是跟我說你又沒有任何損傷,勸你還是45F 04/11 18:19
kinfc2001:不要告強制罪,反正不會贏
Beckhung:原po加油 !!! 告死這種馬路之恥47F 04/11 18:27
※ 編輯: redplastic      來自: 36.239.230.76        (04/11 18:30)
Lysine:告死他!公路上的渾球!48F 04/11 18:46
fang314:推所長49F 04/11 19:23
kyojirou:推所長50F 04/11 19:28
Joaow:這個可能都當阿公了 怎麼還在學年輕人血氣方剛....51F 04/11 19:38
wain23:聽到警察就跑,此人非善類啊,原po以檢舉代替起訴比較安全啊52F 04/11 19:38
wain23:雖然很對不起正義,@@提告的話對方會知道你的一些資料
wain23:國家還沒能保仗正義之士的能力啊,對付小人不要明著來的好
wain23:            障
RZSR:還好原po有跑一段增加了舉證的事實  這樣要告比較有優勢56F 04/11 20:05
RZSR:如果移下就停在路邊  可能什麼都告不成
riseplayer:拍得還滿清楚的...這個行車紀錄器不便宜吧??58F 04/11 20:38
misu2718:有沒有聞到酒味...現在蕭郎很多...59F 04/11 20:42
redplastic:行車紀錄器裝到好沒記錯四千60F 04/11 21:08
cuteboy70:推所長 這種人絕對不能放過他61F 04/11 22:01
hcshin:還霸凌咧..爸您老母62F 04/11 22:10
Clarkliu:霸凌......超爆笑的拉63F 04/11 22:19
stevely:推所長!!!64F 04/11 22:27
kimania:其實你多切個幾次他就暈車~你就能脫困了阿(?!)65F 04/11 22:36
tedptt:記得再上來PO一下後續  我想看看這傢伙的爆笑下場66F 04/11 22:58
duncanysl:被霸凌到夾著尾巴逃跑了XDD  期待後續,繼續看下去!!67F 04/11 23:09
ffej:前1分鐘讓我體驗到在市區開200的感覺XDDDD 嚇屎我了68F 04/12 00:08
jric:你下次要右轉請正確進入慢車道並靠右,這樣右邊才不會有車道69F 04/12 01:42
jric:空間讓後車超車(當然路邊空間太寬也沒轍...)
jric:還有如果他真的是行駛慢車道,就不是什麼違規切入,
jric:反而是你要右轉沒有先進入慢車道違規,不要這樣切一半= =
jric:不過我也不太確定那邊是不是慢車道(你影片打慢車道)
jric:google maps上一樣有停止線,分隔線看似 10公分寬,
jric:但兩m範圍卻有一半以上差異材質(看不出是沒重鋪還是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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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7-30 00:18:22 (台灣)
  07-30 00:18 TW
你應該跟他繼續開下去    跟警察說個前面一點的大概位置   
然後   成功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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