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09 11:18:18
看板 car
作者 標題 [新聞] 扯!台南貨車駕駛國道玩雷射筆 沿路照車險
時間 Fri Oct 9 08:32:26 2020
https://reurl.cc/x0pNq1
獨/扯!台南貨車駕駛國道玩雷射筆 沿路照車險害撞 - Yahoo奇摩新聞
台南一名用路人蔣先生,7日晚間行駛國一南下永康路段,遇到一名大貨車駕駛,邊開車邊用雷射筆,照射前方車輛,導致不少用路人受到驚嚇,踩煞車,蔣先生自己也因為,雷射筆光線照到後照鏡,又 ...
台南一名用路人蔣先生,7日晚間行駛國一南下永康路段,遇到一名大貨車駕駛,邊開車邊用雷射筆,照射前方車輛,導致不少用路人受到驚嚇,踩煞車,蔣先生自己也因為,雷射筆光線照到後照鏡,又 ...
獨/扯!台南貨車駕駛國道玩雷射筆 沿路照車險害撞
東森新聞
2020年10月8日 19:35
台南一名用路人蔣先生,7日晚間行駛國一南下永康路段,遇到一名大貨車駕駛,邊開車邊用雷射筆,照射前方車輛,導致不少用路人受到驚嚇,踩煞車,蔣先生自己也因為,雷射筆光線照到後照鏡,又反射照到他的眼睛,出現短暫黑視現象,差點撞上護欄,但實際詢問國道員警,警方竟表示無法可罰。
大貨車行駛國道駕駛卻整路拿著雷射筆,從車內射出綠色光線,不斷往前方掃射。
後方的大貨車從駕駛座使用雷射筆,影響前方來車。(圖/東森新聞)
把車子放慢速度靠近看,大貨車擋風玻璃出現明顯綠色光點,只見大貨車駕駛拿雷射筆,一下照高速公路路標,一下往前方車子車內照,讓後方用路人不堪其擾,頻頻按喇叭反應,大貨車駕駛卻不理。
駕駛座的光接近後突然亮起。(圖/東森新聞)
用路人蔣先生表示,當時大貨車駕駛,從後方用雷射筆,不斷往車內照,因後照鏡反射雷射筆光源,照進眼睛,干擾他的行車視線,導致他開車差點衝撞護欄。
蔣先生被後方大貨車使用雷射筆引響,卻無法條可罰。(圖/東森新聞)
國道警新市分隊小隊長洪義銘:「經檢視影片大貨車駕駛,從該車的駕駛座用雷射筆,照向其他車輛的車尾,因為該行為沒有致生他車發生交通事故或危害,故目前沒有相關法令可處罰。」
實際詢問國道警察表示 ,拿雷射筆照射車輛雖然沒有罰責,但如果因此導致他人發生危害,可處5年以下刑期,若導致他人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若是致人於死則可處7年以上刑期或無期徒刑,大貨車駕駛 ,在國道邊開車邊拿雷射筆照人,萬一造成事故刑責恐怕讓他吃不完兜著走。
心得
大車駕駛真的什麼狗屁倒灶一堆,這樣無法可罰喔?亂開遠光霧燈都可以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1.4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Vw-Sev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02203548.A.A39.html
推 : 警察大概忘記什麼是公共危險罪了......1F 10/09 08:33
→ : 拿雷射筆照天空,打到飛機駕駛眼睛,都會有事了
→ : 拿雷射筆照天空,打到飛機駕駛眼睛,都會有事了
推 : 能上國道的素質 笑死3F 10/09 08:33
推 : 要是重機仔被掃到應該就直接摔車了 嘻嘻4F 10/09 08:35
推 : 拿雷射筆干擾其他駕駛,竟然無法可罰…無言5F 10/09 08:35
推 : 聰明用路人6F 10/09 08:38
推 : 應該有法可以罰,只是懶得找吧?危險駕駛?7F 10/09 08:44
→ : 貨車駕駛真的是一堆垃圾8F 10/09 08:45
推 : 無法可罰是怎樣?9F 10/09 08:48
推 : 扯爆10F 10/09 08:51
推 : 國家的GDP你敢嘴?大學長上路聰明用路人自己閃避好11F 10/09 08:54
→ : 嗎?
→ : 嗎?
推 : 懶得抓而已13F 10/09 08:55
→ : 拿雷射筆干擾其他駕駛,竟然無法可罰…無言14F 10/09 08:56
→ : 人民納稅錢養一堆廢物
→ : 人民納稅錢養一堆廢物
推 : 太扯了啦 要到出事才能罰就對了16F 10/09 08:58
→ : 大車素質正常17F 10/09 08:58
推 : 拉基18F 10/09 09:03
推 : 可悲,讓我看到他,直接請他吃拳頭19F 10/09 09:04
推 : 遠光燈都沒在抓,抓的到雷射筆?20F 10/09 09:04
推 : 應該是懶得抓,不是沒得罰21F 10/09 09:06
→ : 警察吃屎 公共危險罪開下去啊22F 10/09 09:14
推 : 警察素質堪慮23F 10/09 09:15
→ : 可能高速公路的公共危險罪只限定機車、學長不適用24F 10/09 09:20
推 : 所以遇到遠光燈狗 可以拿爆閃手電筒回擊囉25F 10/09 09:23
→ : 無法可罰,太好了,照起來26F 10/09 09:24
推 : 大車正常發揮27F 10/09 09:25
推 : 我常在想拿雷射筆去照大燈超亮的車欸,原來真的可以28F 10/09 09:25
→ : 喔!?
→ : 喔!?
→ : 如果某些人遇到 應該就想起法條了30F 10/09 09:26
推 : 兩輪屁孩山路卡普壓車摩自己膝蓋 公共危險31F 10/09 09:27
→ : 八輪學長國道雷射筆閃瞎別人眼睛 無法可罰
→ : 很可以 這很華國路權
→ : 八輪學長國道雷射筆閃瞎別人眼睛 無法可罰
→ : 很可以 這很華國路權
推 : 這要公危個什麼啦34F 10/09 09:30
噓 : 公共危險罪章節那幾條先看完再來嘴35F 10/09 09:35
噓 : 賊頭不意外36F 10/09 09:37
推 : 法匠換裝完畢,爽颯登場!37F 10/09 09:38
推 : 最好這無法可罰 警察會被看沒有不是沒道理的38F 10/09 09:41
推 : 警察這素質????39F 10/09 09:44
→ : 這行為怎麼跟三歲小孩一樣40F 10/09 09:44
噓 : 警察好考又高薪 沒事還可以上靠北警察抱怨東抱怨西41F 10/09 09:47
→ : 素質低不意外啦
→ : 素質低不意外啦
→ : 吃案都說無法可罰 遇到高官民代就不一樣了43F 10/09 09:49
推 : 大車做什麼都無法可罰啊 偉哉鬼島44F 10/09 09:57
噓 : 國家經濟棟樑紓壓一下而已45F 10/09 09:59
→ : 致人死傷才能用公共危險辦 不像酒駕、縱火有額外立46F 10/09 10:00
→ : 法條來處理
→ : 如果這算公共危險的話 開遠燈、霧燈的也都算
→ : 危害飛航安全、航空器也有法條 跟車子不一樣
→ : 法條來處理
→ : 如果這算公共危險的話 開遠燈、霧燈的也都算
→ : 危害飛航安全、航空器也有法條 跟車子不一樣
推 : 10個火車11個拉基50F 10/09 10:03
→ : 貨
→ : 貨
推 : 這警察=-=???52F 10/09 10:05
→ : 就我看來頂多強制罪 如果蔣先生能夠舉證燈光導致他53F 10/09 10:06
→ : 被迫做無意義的事 就能提告
→ : 被迫做無意義的事 就能提告
→ : 這不能罰,那八卦山被移送公危的壓車屁孩?55F 10/09 10:07
推 : 照到法律人關死你56F 10/09 10:07
→ : 無法可罰?大家晚上記得準備一支來照紅條子57F 10/09 10:14
推 : 刑法185明明就可以58F 10/09 10:17
推 : 雷射筆照人眼睛沒事 機車上國道就公共危險XD59F 10/09 10:25
推 : 垃圾60F 10/09 10:26
噓 : 警察真的是垃圾,這樣也不罰,老子繳稅養你們這群61F 10/09 10:27
→ : 廢物幹嘛
→ : 廢物幹嘛
噓 : 我以為是開HRV那個63F 10/09 10:27
推 : 問警察法條就是問錯人了啊64F 10/09 10:27
→ : 鴿子都靠直覺開單了 根本文盲
→ : 鴿子都靠直覺開單了 根本文盲
噓 : 警特不到60分也能錄取 警察素質本來就不可能多高66F 10/09 10:27
推 : 警察在電腦前忙著抓忤逆黨的言論 沒空抓交通違規啦67F 10/09 10:30
噓 : 法盲不會討論啦 只會爆氣噴警察 ㄏㄏ68F 10/09 10:33
推 : 所以以後在路上看到警車也可以拿雷射筆照它囉?69F 10/09 10:33
→ : 沒有構成刑法185條的要件70F 10/09 10:40
噓 : 刑法185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都要被雷射筆照到去71F 10/09 10:41
→ : 撞護欄了,哪裡不構成
噓 : 致生危險,雷射筆照眼睛已經構成具體危險了
→ : 撞護欄了,哪裡不構成
噓 : 致生危險,雷射筆照眼睛已經構成具體危險了
→ : 哪有撞護欄?如果去撞護欄那當然構成74F 10/09 10:44
→ : 因為刺眼而踩煞車 頂多告強制罪
→ : 因為刺眼而踩煞車 頂多告強制罪
推 : 具體危險犯,有危險已經構成本條76F 10/09 10:46
→ : 具體危險犯可以去google一下
→ : 具體危險犯可以去google一下
→ : 要google的是你吧 新聞都沒讀清楚78F 10/09 10:47
→ : 都講 "往駕駛用雷射筆照射" 了.....79F 10/09 10:48
→ : 廣告招牌燈光刺眼、對向遠光燈刺眼 這些能不能叫警80F 10/09 10:50
→ : 方用公共危險罪去辦?
→ : 方用公共危險罪去辦?
→ : 哇無法可罰大家玩起來喲82F 10/09 10:53
推 : 又所謂『致生往來之危險』,乃指損壞、壅塞陸路等83F 10/09 10:57
→ : 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所為結果,致使人、車不
→ : 能或難予往來通行,如必欲通行,將使人、車可能發
→ : 生危險,亦即在客觀上祇須此等行為,有發生公眾往
→ : 來危險狀態之存在,自屬妨害交通之安全,即成立本罪
→ : 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所為結果,致使人、車不
→ : 能或難予往來通行,如必欲通行,將使人、車可能發
→ : 生危險,亦即在客觀上祇須此等行為,有發生公眾往
→ : 來危險狀態之存在,自屬妨害交通之安全,即成立本罪
→ : 招牌燈跟遠光燈並沒有針對性啊88F 10/09 11:00
推 : 我那天就是被這貨車副駕射出的綠光,被後照鏡折射89F 10/09 11:01
→ : 都說是拿雷射筆射人 要狡辯說非故意?90F 10/09 11:01
→ : 正式宣布國道大雷射筆時代來臨(?)91F 10/09 11:04
推 : 不是開HRV啊?92F 10/09 11:06
→ : 遠光燈不行,雷射筆可以。93F 10/09 11:07
推 : 職業駕駛水準 唉94F 10/09 11:09
--
※ 看板: Car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63
作者 jerrysuper 的最新發文:
- 奇怪了 外語相關網紅一堆 也會指出台灣人使用錯誤之處 那麼台灣爭議很大的ml唸法 怎麼沒看到有人出來糾正? 還是我錯過了 有沒有卦?55F 34推 1噓
- 8F 5推
- 11F 7推 1噓
- 以前志玲姐姐有夠紅 廣告代言 節目接不完 可惜歲月不饒人 現在台灣年輕世代不少正妹 總感覺是小家碧玉 沒有最大公約數 台灣第一美女 誰能當之無愧呢?33F 17推 3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 ̄︿ ̄)p astroboy016 說瞎!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