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4-23 20:36:14
看板 car
作者 標題 [問題] 事故後,調閱行動電話通聯記錄請益!
時間 Sat Apr 22 00:25:54 2023
交通事故發生,
目前拿到初判表。
說明:
01.
A汽車 & B機車皆『未裝設』行車記錄器。
02.
A汽車 & B機車皆只有強制險。
03.
A汽車:車損。
04.
B機車:車損 + 人損。
查詢網路資料如下:
11.
根據 法律010
https://reurl.cc/5MyrrM
11-a:
「初判表僅供參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1-b:
想要了解車禍主要、次要肇因,
需要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11-c:
車禍鑑定報告的申請有限制,
必須是
「經警察機關處理的案件、
尚未進入訴訟程序、
距離事發日不超過6個月」
11-d:
「車禍鑑定報告」,申請人須自費3,000元。
12.
事故發生之7天後,
可以向當初承辦的警察機關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照片」,
這兩個檔案都可以索取影本或副檔,
但若是申請要看監視器畫面,
必須要親自到派出所觀看,
警察不會提供影片畫面給當事人,
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去領現場圖跟照片的時候,
一起看監視器畫面。
請益:
21.
A或B車主,
走到甚麼樣的程序,
有權要求調閱對方行動電話通話時間記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9.117.87.180 (臺灣)
※ 作者: newsamwang 2023-04-22 00:25:54
※ 文章代碼(AID): #1aGhaK7U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2094356.A.1DE.html
推 : 都沒有權力調閱吧1F 04/22 00:31
→ : 不是,你調對方通聯要幹什麼?2F 04/22 00:33
推 : 是要證明對方行車中使用手機?如果是的話即使有通3F 04/22 00:40
→ : 聯紀錄還是很難吧?沒畫面的話可以說當時手機不是
→ : 自己在使用
→ : 聯紀錄還是很難吧?沒畫面的話可以說當時手機不是
→ : 自己在使用
推 : 都沒權力。你怎麼會覺得任何人有權力侵犯對方隱私6F 04/22 00:43
推 : 沒可能7F 04/22 00:46
推 : 樓主大概忘記有"藍芽耳麥"這玩意8F 04/22 00:47
→ : 有受傷提告然後跟檢察官提出這要求,然後被拒絕,9F 04/22 00:53
→ : 大概是降
→ : 大概是降
推 : 法律上誰都不能調閱對方通聯紀錄11F 04/22 00:53
推 : 只有有顯著犯罪之事實告發後檢察官才能調確認不過要
→ : 有證據證明
→ : 而且調通聯也不能證明什麼事情沒畫面沒聲音什麼都沒
→ : 有不能當證據效力
推 : 只有有顯著犯罪之事實告發後檢察官才能調確認不過要
→ : 有證據證明
→ : 而且調通聯也不能證明什麼事情沒畫面沒聲音什麼都沒
→ : 有不能當證據效力
推 : 刑案才可能調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看一看16F 04/22 00:58
推 : 車禍調通聯?是要搞對方喔17F 04/22 01:03
推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前幾年通過,不能任意調閱通聯了。19F 04/22 01:18
→ : ? 你調通聯要幹嘛20F 04/22 01:21
看來是行不通了。
而且有藍芽耳機,
就算有通聯記錄也無法證明些甚麼。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4/22/2023 01:41:58
→ : 你無法證明電話是他在使用,你也無法證明他當下是手21F 04/22 01:41
→ : 持而不是使用耳機,簡單來說就是沒意義
→ : 持而不是使用耳機,簡單來說就是沒意義
推 : 調通聯記錄沒用啦,要怎麼證明車禍當下對方在通話?23F 04/22 01:45
→ : 電信公司的時間一定跟監視器時間同步嗎?就算當下他
→ : 在講電話,但法規是行車時不能手持電話通話,但是開
→ : 免持或者戴耳機是可以的,要怎麼證明他是手持電話?
→ : 電信公司的時間一定跟監視器時間同步嗎?就算當下他
→ : 在講電話,但法規是行車時不能手持電話通話,但是開
→ : 免持或者戴耳機是可以的,要怎麼證明他是手持電話?
推 : 結果搞了半天當事人打 line27F 04/22 01:55
噓 : 所以你想調閱通聯紀錄幹嘛?28F 04/22 01:57
噓 : 為什麼會有出車禍可以調別人通聯的天真想法?29F 04/22 02:10
推 : 所以才一直說要有行車記錄器咩才有機會拍到對方的影30F 04/22 02:13
→ : 像調監視器那些都糊的比芝麻糊還糊
→ : 像調監視器那些都糊的比芝麻糊還糊
推 : 你應該是汽車吧 對方要是知道你在想這些就先給你個32F 04/22 02:31
→ : 刑+民的連環拳組合 你再有理都先吃過失傷害幾個月
→ : 的易科罰金吧
→ : 刑+民的連環拳組合 你再有理都先吃過失傷害幾個月
→ : 的易科罰金吧
推 : 下次記得要保第三人囉^^35F 04/22 05:05
噓 : 哪來的天才36F 04/22 08:19
→ : 現在有免持聽筒。沒拍到手持畫面很難證明什麼吧?37F 04/22 08:30
推 : 兩邊都只有保強制險有得喬了,幫QQ38F 04/22 08:35
推 : 你要證明對方有沒有滑手機調通聯紀錄沒用39F 04/22 08:36
→ : 通聯記錄完全沒辦法證明什麼40F 04/22 09:30
推 : 竟然能兩個都沒行車紀錄器 也沒第三人41F 04/22 10:07
→ : 不過原po前陣子不是說要加保第三人嗎?沒保到?42F 04/22 11:11
推 : 不懂你在想什麼43F 04/22 11:34
推 : 你應該是去徵當時的行車記錄器 或是找店家看監視器44F 04/22 11:40
→ : 有沒有拍到
→ : 有沒有拍到
→ : 調閱通聯?檢察官100%不會讓你調啦!46F 04/22 11:47
推 : 未注意車前狀況當肇因就足夠,不需管是否在用手機47F 04/22 12:48
推 : 對方不可能同意48F 04/22 13:18
推 : 不要想空想縫啦 沒保第三人就是去調解會互譙 然後49F 04/22 14:27
→ : 上法院而已
→ : 上法院而已
→ : 單純車禍對方說要調你通聯 你不會想翻白眼嗎?51F 04/22 15:26
噓 : 申請通聯能幹嗎 用腦子想一下好嗎52F 04/22 15:39
--> 結論是『沒意義』+『不可能』。
謝謝各位大大釋疑。
orz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4/22/2023 18:08:23
噓 : 2023了還有人只有強制險喔53F 04/22 19:13
噓 : 不如你先提供自己的大家看一下?54F 04/22 19:43
噓 : 感覺就是自己亂開亂騎初判表被判全責想要翻盤 可憐55F 04/23 04:32
→ : 哪
→ : 哪
噓 : 還有人車子只保強制險喔?可憐哪 沒錢不要開車57F 04/2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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