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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hiayi
作者 mh2679 (羊田)
標題 【2014年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 微電影徵件比賽  活動辦法及簡章
時間 2014年09月03日 Wed. PM 03:31:46


【2014年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
微電影徵件比賽  活動辦法及簡章
壹、
	
活動目的
一、
	
辦理以台灣金針產業「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為主題元素之影像作品。
二、
	
創作以「台灣針好食」為主題之台灣金針產業、人文、風情及台灣金針標章宣導活動影片,結合創意、音樂、動畫…等技術,傳達「台灣針好食」之在地農業特色。

貳、
	
主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金針協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承辦單位:羊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
	
參賽對象:不限年齡、不限對象、不限國籍皆可參加

肆、
	
活動時程
1.
	
拍攝期間: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止。
2.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3年 10 月 17 日止。
3.
	
人氣點擊計算時間:103年 10 月20日起~103年10  月 30 日止。
4.
	
得獎公布時間:103年11 月15 日(公布於官方網站)。

伍、
	
作品主題:
以「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之台灣特色農業-金針產業為主題元素,
展現「台灣針好食」之台灣金針人文風情及台灣金針標章宣導等多元內涵特色。

陸、
	
獎項及名額
1.
	
最佳影片獎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陸萬元伍千元整。
2.
	
優等獎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肆萬元整。
3.
	
佳作獎共3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4.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共5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叁千元整。

柒、
	
評分方式
1.
	
主題適切度 40%:故事內容是否聯結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產業、人文、風情及台灣金針標章宣導為主。
2.
	
故事完整性20%:敘事手法與故事結構。
3.
	
製作技巧完整性20%:音效、音樂、運鏡、演員演出、整體視覺效果。
4.
	
創意20%:突破性與創新性。
5.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按讚」人氣佔50%,評審佔50%。

捌、
	
報名方式
1.
	
將拍攝完畢影片上傳YouTube後至活動官網比賽專區-微電影競賽區填寫線上報名表。
2.
	
下載報名簡章,填寫資料後將紙本報名資料
包括:
	
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附件3-1)
	
參賽作品介紹(附件3-2)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3)
	
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3-4)
	
親簽正本與影片作品原始光碟乙份(因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主辦單位無法讀取作品,得電請參賽單位於期限內補寄備份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於103年 10 月 17 日前以郵局掛號寄至【羊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微電影徵件小組收】(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2段230號4樓-4),以郵戳為憑,逾期者,取消參賽資格。
3.
	
經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並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將於24小時內寄發報名完成通知簡訊(或email),始完成完整報名程序符合參賽資格。
4.
	
參賽作品不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每組參賽者不限報名作品件數(但每個作品須單獨上傳報名與填寫相關資料)。
5.
	
若為團隊參賽,團隊所有人員皆須簽屬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3)並於報名時資料寄送檢附親簽正本。若資料不齊或未能準時提交,本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玖、
	
格式規範
1.
	
影片時間: 3至15分鐘(含片頭、片尾及參與名單,若超過15分鐘者取消資格)。
2.
	
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MPG、MPEG、AVI、WMV、MOV為限,影片解析度請以 HD 720P(1280×  720 pixels) 以上格式攝製剪輯。影像素材可選擇自行拍攝或可運用圖片、照片、動畫等呈現。
3.
	
影片字幕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字幕請一律使用繁體中文。
4.
	
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皆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郵寄時需檢附紙本證明資料),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台灣金針協會與其承辦單位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壹拾、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分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不限報名作品件數,但劇情內容與面不得相互流用 (每件作品須單獨填寫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切結書)。
3.
	
參賽者就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
4.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有著作權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5.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且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圖像、音樂,並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其他不雅之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6.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不得以第三人名義參賽或冒用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7.
	
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因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參賽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8.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正確,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9.
	
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因素,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10.
	
本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項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項內容,改由等值商品取代,得獎者不得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11.
	
所有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製作檔案並填寫授權同意書與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若參賽者無法於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原始製作檔,或未填寫與寄送授權同意書與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則視為未完成報名,取消參賽資格。
12.
	
所有參賽作品檔案一經報名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13.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公布得獎、入圍或給予獎品(金)後即移轉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同時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人所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等。如參賽者未滿20歲,則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主辦單位將作品內容應用或重製於相關宣傳物。
14.
	
「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微電影徵件」之活動辦法及簡章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簡章之規範,如有違反者,自動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如為得獎者並應返還獎金(品),主辦單位得對於任何違反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享有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獎金、獎項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
16.
	
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e-mail或電話、簡訊等方式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賽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或得獎者未依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地點領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17.
	
獲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繳稅。
18.
	
相關辦法若有異動以官方網站上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動之權利
19.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羊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02) 2781-2679台灣金針─台灣針好食微電影徵件小組。



詳細內容與相關下載請至 台灣金針協會官方網站:http://tdl.org.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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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h2679 時間: 2014-09-03 1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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