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9-24 16:33: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偷一包18元泡麵 判罰9萬
時間 Mon Sep 24 16:18:24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偷一包18元泡麵 判罰9萬
31歲台東縣張姓男子,今年7月14日上午10點多,到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曾姓女子
經營的超商內,偷走一包18元泡麵,藏放在衣服內,未結帳離去。曾女觀看監視
器,獲悉上情。7月17日下午2點多,他再度到該超商消費,被她認出,報警送辦
,屏東地院今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易科罰金要罰9萬元。
2.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384517.shtml
偷一包18元泡麵 判罰9萬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31歲台東縣張姓男子,今年7月14日上午10點多,到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曾姓女子經營的超商內,偷走一包18元泡麵,藏放在衣服內,未結帳離去。曾女觀看監視器,獲悉上情。7月17日下午2點多,他再度到該超商 ...
31歲台東縣張姓男子,今年7月14日上午10點多,到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曾姓女子經營的超商內,偷走一包18元泡麵,藏放在衣服內,未結帳離去。曾女觀看監視器,獲悉上情。7月17日下午2點多,他再度到該超商 ...
3.備註:
酒駕殺人搞不好還罰比較輕 ? 有沒有罰金金額是怎麼訂出來的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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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17.73.193
→ :對岸的來偷BB霜 微罪不罰..?1F 09/24 16:19
噓 :不是微罪不舉嗎?還是那是高級天龍人才適用的?3F 09/24 16:19
推 :一天一千元4F 09/24 16:19
→ :偷BB霜不就好了 笨死了5F 09/24 16:19
推 :大老闆逃稅掏空 一毛都不用繳6F 09/24 16:19
→ :沒有血統也敢偷 根本找死7F 09/24 16:19
→ :68狗8F 09/24 16:19
→ :偷一包 罰金是5000倍9F 09/24 16:20
推 :超商可以貼偷竊 罰5000倍10F 09/24 16:20
→ :偷BB雙 微罪不舉哩11F 09/24 16:20
推 :比例失調了 怎會判到這麼嚴重 應該要重審吧12F 09/24 16:20
→ :天龍人的尊貴身份豈是你們這些低賤無業台巴子可以比擬的?13F 09/24 16:20
→ :@@ 酒駕都沒罰這麼重14F 09/24 16:21
→ :偷一隻狗不知道會被判罰多少15F 09/24 16:21
→ :為何罰的比較酒駕重...16F 09/24 16:21
→ :以前不是說商家或店家自行公告偷竊罰百倍在法令上是無效的17F 09/24 16:21
→ :不爽不要偷18F 09/24 16:21
推 :沒有黨證 沒有血統 = 罪該萬死 看阿扁跟馬囧就知道了19F 09/24 16:21
推 :真爽 ~20F 09/24 16:21
→ :怎麼法律一罰就五千倍,比鄉下老闆還狠?21F 09/24 16:22
→ :不過這些法官也有問題 同樣案件 有百種判法22F 09/24 16:22
推 :差這麼多23F 09/24 16:22
→ :可以把他手打斷嗎?24F 09/24 16:22
推 :去坐牢比較划算,別繳罰款25F 09/24 16:22
噓 :這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判過頭了26F 09/24 16:22
推 :沒有緩刑嗎?易科罰金是不想關用錢換的金額...不是判的罰金27F 09/24 16:22
→ :只要顏色對了 血統正確 判決又有不同28F 09/24 16:23
推 :是易科罰金喔 只要乖乖關3個月就不用繳了29F 09/24 16:23
推 :有黨證的話現在就在中國逍遙了30F 09/24 16:23
→ :早知道私下和解說願意賠一百倍好了31F 09/24 16:23
→ :冏,被標題殺到了。32F 09/24 16:24
推 :自由心證33F 09/24 16:24
噓 :幹你娘 偷bb 霜的沒事34F 09/24 16:24
→ :超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這法官怎麼考上的= =35F 09/24 16:24
→ :BB霜36F 09/24 16:24
→ :此案應可緩刑 不知道是有沒有37F 09/24 16:24
→ :法院支那人開的 哎38F 09/24 16:24
推 :看來有人不懂易科罰金是幹麻的XD39F 09/24 16:25
推 :如果不想被關就是1000元抵一天,3個月90天當然就要繳9萬元40F 09/24 16:26
→ :並不是說這9萬元要賠給商家的
→ :並不是說這9萬元要賠給商家的
推 :這不是商家開的數目... 是法律判的42F 09/24 16:27
推 :易科 科或科科43F 09/24 16:27
→ :對啊 很多人沒唸法然後又被新聞標題殺啊44F 09/24 16:27
→ :就是你要被關還是罰錢選一個....45F 09/24 16:28
推 :微醉不舉46F 09/24 16:28
→ :看來以後還是偷BB雙上網賣就好..偷甚麼泡麵47F 09/24 16:29
推 :新聞誤導...徒刑三個月易科罰金1天1000,9萬剛好。48F 09/24 16:29
推 :樓上有經驗49F 09/24 16:29
→ :BB霜咧50F 09/24 16:29
噓 :不是有什麼 微罪不舉嗎51F 09/24 16:29
→ :偷BB霜 微罪不舉喔 糾咪52F 09/24 16:30
推 :偷BB霜那個真的很誇張... 可以看台灣多賤格,直接跪了53F 09/24 16:30
噓 :那為什麼bb 霜微罪不舉54F 09/24 16:30
推 :沒有這個人的背景 不排除這個人有前科之類的事 所以重判55F 09/24 16:30
→ :BB霜是因為雙方很早和解,這案例有和解嗎56F 09/24 16:30
→ :你確定bb霜有和解在先??57F 09/24 16:31
→ :你是當事人喔 鍵盤法官58F 09/24 16:31
噓 :不住台北... 泡麵當然算是奢侈品59F 09/24 16:31
→ :笑死人了 支那人從來講話就令人不可置信60F 09/24 16:31
→ :平常罵新聞罵得要死 又要憑新聞給的資訊來戰 無言61F 09/24 16:32
→ :BB霜當庭就和解了62F 09/24 16:32
→ :新聞在那可以自己去查,所以這案例有沒有和解?
→ :新聞在那可以自己去查,所以這案例有沒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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