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04 13:56: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標題 [新聞] 孕媽莫名遭解雇 「歧視錄音」鐵證
時間 Mon Feb  4 09:30:36 2013


1.媒體來源: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孕媽莫名遭解雇 「歧視錄音」鐵證

中天新聞》台南一位顏太太新婚一年多,懷孕4個多月,夫妻倆相當開心,
但是顏太太說,公司卻在知道她懷孕後,就開始一連串的約談,要求她離職。
顏太太自力救濟,錄音蒐證到公司的總經理,親口承認就是因為懷孕才要她走路,
確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目前勞工局已經介入了解。

3.新聞連結: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bydate-cnt.aspx?cid=6&nid=97120


4.備註:

沒勞健保還敢待?
台灣慣老闆就是這樣被慣壞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24.76
glayandbz:重罰五千..............太可惡了!!!!!!!!!!1F 02/04 09:31
tommy421:錯 這老板遜掉了 有些事能作不能說 能說不能做2F 02/04 09:31
sheepxo:怒罰一萬3F 02/04 09:31
kaitokid1214:介入了解,重罰3萬4F 02/04 09:31
ljsnonocat2:幹的好!5F 02/04 09:31
tommy421:員工礦職不需要理由 老闆解雇需要理由嗎?6F 02/04 09:32
lats:應該把勞基法綁在刑法裡,慣老闆就不敢違法了7F 02/04 09:32
PPTAlex:逼哀阿~~台灣8F 02/04 09:32
sunluna:勞工局已經介入河蟹9F 02/04 09:32
thisisapen:台南好像蠻多這種公司的...10F 02/04 09:32
andy199113:中天真的是優質新聞台!11F 02/04 09:32
kikicoco168:推!12F 02/04 09:32
b0d:勞工局已介入河蟹 XD13F 02/04 09:33

保證被河蟹阿!
我不懂為什麼不把這磁磚公司給公布出來...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224.76        (02/04 09:35)
mecca:老闆解僱當然不需要理由  資遣費照規定付就好14F 02/04 09:34
id:勞基法綁在刑法裡,那法令根本不會過了,那些垃圾立委'15F 02/04 09:34
bugmens:介入了解16F 02/04 09:34
Xaymaca:太可惡了!!!!!!!!!!!!!!!!重罰5000!!!!!!!!!!!!!!!!17F 02/04 09:34
sboy1111:勞工局借路屁用喔,頂多幫你協調,啊然後哩?18F 02/04 09:35
ev331:了解? 資委會啦19F 02/04 09:35
sboy1111:幫你約公司,當第三方協調者,公司就跟你玩啊20F 02/04 09:36
sboy1111:一直協調,看你辭不辭
lats:也對,那些垃圾利委也都是老闆,不可能搬石頭砸自己的腳22F 02/04 09:37
andante6851:可信嗎? 先等其他新聞台報出來再說吧23F 02/04 09:37
neilisme:蠢死了 每天去叫他搬重物自己就會離職了24F 02/04 09:38
sboy1111:還有,解僱是需要理由的,而且資遣費的教做資遣,意義不同25F 02/04 09:38
silveryfox99:公布也沒用﹐人家一轉手就換公司名了26F 02/04 09:38
OOQ:就算最後不被解僱,整個人已經黑到發亮還待的下去嗎?27F 02/04 09:38
solsol:資遣費照付的話  在台灣 老闆解雇也不需要理由28F 02/04 09:38
linjrming:資遣費一年也才0.5個月 連這個都付不出來zzzz29F 02/04 09:38
sboy1111:叫你離職的意思就是不想給錢30F 02/04 09:38
ev331:在台灣叫你離職是給你臉 要付資遺費就給你紀記錄31F 02/04 09:39
tommy421:你跟老闆關係普普 大都叫你離職給你一點錢 記資遣你吃虧32F 02/04 09:41
senria:重罰30033F 02/04 09:42
antje1211:靠北 我聽過最妙的是 有人要回家生小孩所以提離職,結果34F 02/04 09:42
antje1211:老闆在她待了10幾年,都沒加薪,一說他要離職,就說:「我把
antje1211:薪水提高,你產後繼續回來上班吧!!!」
miabcd199:怒罰1千37F 02/04 09:44
antje1211:很怕她為了生小孩 一走了之~38F 02/04 09:45
mecca:這樣應該要多凹一點  擺明了沒有她公司會爛掉39F 02/04 10:05
yongqing:爛老闆 冚家鏟40F 02/04 10:32
s76083kahala:顏太太? 那錯就錯在她公公不是媽祖代言人41F 02/04 10:34
Ellomorce:重罰3萬!(幹比資遣費還便宜)42F 02/04 11:55
Avril1975:一句不適任就能打發了 符合勞基法43F 02/04 12:34

--
※ 看板: Doracacazin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22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rievv
1樓 時間: 2013-02-04 13:46:34 (台灣)
  02-04 13:46 TW
不知道是不是一樣的事情,昨晚看到新聞,資方說他上班都在划手機玩遊戲,不認真工作,如果是這樣的話要他走人剛剛好~~
2樓 時間: 2013-02-04 14:28:52 (台灣)
  02-04 14:28 TW
重罰三萬, 更還比資遣費便宜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