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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停1晚4萬5千元 車主:土匪政府 國有空地
時間 Sat Mar 23 06:56:15 2013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3032300636.html
停1晚4萬5千元 車主:土匪政府 國有空地泊車 遭追繳5年補償金 議員批國產署手法粗暴|社會新聞|中時電子報
「停車一晚被追繳四萬多元,比停帝寶還貴,真是土匪政府!」內湖區葉姓女子去年十二月接到國有財產署函文,告知她停車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但她的車才買八個月,國有地上也沒標示禁停,批評政府陷民於罪。 ...
「停車一晚被追繳四萬多元,比停帝寶還貴,真是土匪政府!」內湖區葉姓女子去年十二月接到國有財產署函文,告知她停車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但她的車才買八個月,國有地上也沒標示禁停,批評政府陷民於罪。 ...
停1晚4萬5千元 車主:土匪政府 國有空地泊車 遭追繳5年補償金 議員批國產署手法粗暴
2013-03-23 01:42 中國時報 【蘇瑋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280巷西側國有空地,居民多年來在此停車,去年國有財產署
設車阻架禁止停車,並向車主追繳使用補償金,引發民怨。(蘇瑋璇攝)
「停車一晚被追繳四萬多元,比停帝寶還貴,真是土匪政府!」內湖區葉姓女子去
年十二月接到國有財產署函文,告知她停車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但她
的車才買八個月,國有地上也沒標示禁停,批評政府陷民於罪。
年十二月接到國有財產署函文,告知她停車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但她
的車才買八個月,國有地上也沒標示禁停,批評政府陷民於罪。
民權東路六段二八○巷西側山坡地前有一塊空地,附近住戶以為土地無主,卅年來
自行劃位停車,但因偶爾爆發停車糾紛,鬧上派出所,國產署去年十月會勘,劃定其中三
塊國有地範圍,設車阻架禁止停車。
自行劃位停車,但因偶爾爆發停車糾紛,鬧上派出所,國產署去年十月會勘,劃定其中三
塊國有地範圍,設車阻架禁止停車。
在此之前,國有地上沒任何告示牌,住戶葉姓女子一百年九月某天晚上,將車停在
空地,去年十二月收到國產署公文,告知她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九十六年起共五年的使用
補償金四萬五千五百五十元;同時有五人被追繳,葉女直呼不合理,憤而向議員陳情。
空地,去年十二月收到國產署公文,告知她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九十六年起共五年的使用
補償金四萬五千五百五十元;同時有五人被追繳,葉女直呼不合理,憤而向議員陳情。
國產署北區分署管理科長沈嫚嫻說,國有地即便閒置,民眾也不可任意利用,經會
勘確認,民眾使用國有地不當得利,依據公告地價五%、占用面積追溯補償金;若葉女等
不服,可請里長開立證明,證實只停一晚,沒停五年那麼久。
勘確認,民眾使用國有地不當得利,依據公告地價五%、占用面積追溯補償金;若葉女等
不服,可請里長開立證明,證實只停一晚,沒停五年那麼久。
議員高嘉瑜批評,國產署沒管理、沒告知,憑一次會勘,就認定當天停放的車主占
用五年,相當誇張;還要車主自行舉證,但法律有「不自證己罪原則」,應是國產署要證
明占用者的行為。
用五年,相當誇張;還要車主自行舉證,但法律有「不自證己罪原則」,應是國產署要證
明占用者的行為。
高嘉瑜又說,拆除違建都還有限期改善通知單,國產署卻直接發文追繳,手法太過
粗暴,起碼先立告示牌通知行為人,要求限期改善。
葫洲里長曾宏昌感嘆,國產署怎可把責任歸到里長,他並非天天在巷內站崗,哪知
道誰停哪、停多久?依規定里長開立證明僅清寒、身心障礙等項目,從沒聽過要里長證明
「停車停一晚」的,若開錯害他吃官司,國產署拉他背書,根本是強人所難。
道誰停哪、停多久?依規定里長開立證明僅清寒、身心障礙等項目,從沒聽過要里長證明
「停車停一晚」的,若開錯害他吃官司,國產署拉他背書,根本是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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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呆了,我被指控有罪還要自提證據證明自己無罪?應該是你要拿出證據證明我有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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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33.74
推 :爽 愛亂停車是吧 繳錢ㄅ1F 03/23 06:57
推 :附近住戶,無停車位,車子買了八個月,只停一晚?2F 03/23 06:59
→ :里長~不會勸導 領錢不辦事 還推責任~3F 03/23 07:00
噓 :最好是只停一晚 三寶4F 03/23 07:01
推 :問題是這要五毛給一塊 你說奇怪不奇怪5F 03/23 07:01
推 :國有地當自家地停車被處罰了還叫那麼大聲~6F 03/23 07:01
推 :爽!有錢人還要佔國家便宜7F 03/23 07:02
→ :不是說停在國有地上沒錯 停八個月就應該罰八個月8F 03/23 07:02
→ :一堆違建工廠也喜歡亂蓋在國有地或農地上~~政府都不管9F 03/23 07:02
→ :而不是罰人五年吧10F 03/23 07:02
推 :這不是罰款11F 03/23 07:03
推 :很簡單的想 既然住戶因停車有糾紛 那就是有人舉證去12F 03/23 07:05
推 :鬼島不意外13F 03/23 07:05
推 :45555元/5年=9111元/1年 幹!以台北市地價等於是賤賣國產14F 03/23 07:05
→ :檢舉的啦15F 03/23 07:05
推 :爽!!! 自己愛亂停! 罰死三寶16F 03/23 07:06
→ :而且如果這女車主是每天停 45550/240 一天停車費平17F 03/23 07:07
→ :均180 月租金5400 好像也沒偏離行情價太多啊
→ :而你要說她買車八個月就只停那一晚才被罰 那就跟常威
→ :均180 月租金5400 好像也沒偏離行情價太多啊
→ :而你要說她買車八個月就只停那一晚才被罰 那就跟常威
推 :國產署只要拿出歷次檢舉與勘查資料+民法944II住戶就gg了20F 03/23 07:08
→ :鬼島不意外21F 03/23 07:08
→ :把戚秦氏抓去八個月只會OX她一次的可能性差不多吧22F 03/23 07:10
推 :停幾晚不是車主要負擔的舉證責任 行政方太懶了 欠電23F 03/23 07:10
→ :不要再"如果" 說不定她停了兩百年咧 證據在哪?
→ :還叫里長開證明 這關里長屁事
→ :不要再"如果" 說不定她停了兩百年咧 證據在哪?
→ :還叫里長開證明 這關里長屁事
→ :被檢舉的啦 沒附證據怎檢26F 03/23 07:12
推 :愛選死好~乖乖繳拉27F 03/23 07:12
推 :不過如果占一晚只要付一晚的錢 我要是附近住戶就給你28F 03/23 07:12
→ :天天開進去停 反正本來就沒車位了 停幾天就給你罰幾
→ :天啊 反正停車費一樣是照付 還要到了一個停車位呢
→ :天天開進去停 反正本來就沒車位了 停幾天就給你罰幾
→ :天啊 反正停車費一樣是照付 還要到了一個停車位呢
推 :土匪~31F 03/23 07:14
→ :車買八個月...那之前有車嗎?33F 03/23 07:14
推 :若真是樓上連結 誰看了會不想停XD34F 03/23 07:19
推 :我老家以前門口也是這樣 其實明明是道路用地卻被拿來35F 03/23 07:22
→ :當停車位 但那也要整巷住戶都有默契才行 如果像這個
→ :搞到住戶都有糾紛了一定gg 你永遠擋不了鄰居全天候24
→ :小時的蒐證跟檢舉
→ :當停車位 但那也要整巷住戶都有默契才行 如果像這個
→ :搞到住戶都有糾紛了一定gg 你永遠擋不了鄰居全天候24
→ :小時的蒐證跟檢舉
→ :國產署官威浩大呀!30年圖利或無作為,放任國土被佔39F 03/23 07:25
→ :現在才來追討,或要民眾去向里長討證明…證明自己無罪
→ :現在才來追討,或要民眾去向里長討證明…證明自己無罪
→ :不管怎樣,政府這幾年感覺就很缺錢....41F 03/23 07:27
→ :標準的作官大老爺的顢頇樣42F 03/23 07:27
推 :高家魚看來是學過法律的喔 難怪之前有網友跟他道歉......43F 03/23 07:27
推 :這明明就是政府有問題... 這其實是欺壓百姓只能吞的大事44F 03/23 07:30
推 :還不錯阿 一年停車費也才約九千多塊 還能停五年45F 03/23 07:31
→ :"依法行政"這招有時細究起來會覺得法律本身忽略程序瑕疵46F 03/23 07:31
推 :妳在大聲什麼啦?! 坦蕩蕩停車 就得付公道價四萬五47F 03/23 07:31
推 :十月會勘後設車阻 九月停的被罰款 但其他住戶在九月48F 03/23 07:33
推 :人家坦克車放在釣魚台政府也沒去收錢阿49F 03/23 07:34
→ :前不可能沒去停 但卻只追她一人 看樣子似乎很有內情50F 03/23 07:34
→ :看到還有追另外五人....
→ :看到還有追另外五人....
推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請問你有國際大賽的首賞嗎?52F 03/23 07:36
推 :為什麼不可能只停一晚?要罰可以,證據拿出來啊53F 03/23 07:42
→ :無罪推定對鍵盤科南來說都可以無視的
→ :無罪推定對鍵盤科南來說都可以無視的
→ :政府這陷阱佈了5年55F 03/23 07:45
→ :不是罪哪來的無罪推定56F 03/23 07:46
推 :爽 去死吧57F 03/23 07:46
推 :說無罪推定的,得思考一下哪些層級才有無罪推定原則。58F 03/23 07:47
→ :刑法一定有,民法/行政法/規則層級的 可能要去查書一下
→ :刑法一定有,民法/行政法/規則層級的 可能要去查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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