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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iviltensai.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1-11-23 23:34:24
看板 Android
作者 LCamel (LCamel)
標題 [討論] 軟體七天退貨 PChome 敗訴了
時間 Wed Nov 23 10:16:36 2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35477/IssueID/20111123
軟體拆封拒退貨 PChome敗訴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圖]
【丁牧群╱台北報導】PChome購物網去年五月遭民眾投訴,指該網站規定「購買電腦軟體拆封後不得退貨」,違反《消保法》有關消費者可於七天內無條件退回郵購商品的規定,台北市政府要求移除這項限制,PChome打行政訴訟對抗處分,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33315.shtml
軟體拆封拒退貨 PChome敗訴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PChome在網路販售電腦軟體時,要求消費者不可以拆封,否則不接受退貨;台北市政府要求PChome移除此限制內容,PChome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不能限制消費者解約權,判決PChome敗訴。
 

 PChome(原告) 對台北市政府(被告)提出行政訴訟,
 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了.


 也就是說, "要就給消費者退貨, 不然就不要賣."


 99 年 5 月有人買了 Windows 7 裝不起來, 所以要求退貨.
 雖然 PChome 網站有寫拆了不給退, 但是
 北市府認為這種限制違反消保法, 所以在
 99 年 10 月 7 日要求 PChome 14 日內把網站寫的限制移除.
 PChome 不服, 提起訴願遭駁回, 所以再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裁判書全文請看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選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日期填 100年11月17日,
 選 100,訴,1375 (47K) 消費者保護法這條.


 其中 "三" 一大段是 PChome 的主張,
 "四" 是台北市政府的看法.
 "五" 是重點, 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看法.

 五.(一).3. 網路算郵購買賣, 憲法23條給北市府 "行政監督權限及義務".

    "原告僅執契約
    自由為據,進而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36條規定違憲
    ,應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云云,顯已忽視消費者保護法
    之立法目的及保障消費者人權之思潮,本院認為其請求本院
    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釋憲乙節,尚無此必要。"


 五.(一).4. 消保法7日退貨 "適用於所有郵購買賣之商品", 要賣就要給退.

    "惟本件原告既選擇在網路上與消費者進行系爭

    商品之買賣(郵購買賣),自仍應受前揭條文之規範,從而
    原告上開主張,委不足取。"

 五.(一).5 PChome認為立法院應修正電子商務部份法條. 法院說:

    "是於電子商務
    相關法律制定並排除以網際網路方法所為之買賣適用消費者
    保護法之前,本件自仍有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五.(一).7 PChome 認為 "郵購以不能檢視商品為由說要給退,
    可是實體店面也不能檢視軟體啊?" 法院說:

    "此乃立法者之立法選擇,是
    原告上開主張,亦無可採。"



 個人感想: 因為要賣就要七日給退, Google 因為不想退, 所以選擇不賣,
 這和高等行政法院看法一致是沒錯啦...    可是我好想買 :~~


 LCam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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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0.21
iincho:找立法院啊..早該修法了...1F 11/23 10:19
niuniucat:真爽...以後開盒拿序號就可以退了2F 11/23 10:25
sonofgod:序號微軟會封阿3F 11/23 10:28
thank9527:早該修法了, pchome真倒楣...拆封退貨還提告的人真賤..4F 11/23 10:31
niuniucat:又不是只有微軟東西有序號...這樣一弄PCHOME所有有序號5F 11/23 10:36
niuniucat:的軟體消費者買了都用這招
sorkayi:出草拉7F 11/23 10:40
TAKO321:之後軟體都設定成7日後才能驗證,7日內只能使用部分功能8F 11/23 10:45
pobov:其實退不退已經不是重點,現在是大爺我要花錢 還買不到XD9F 11/23 10:49
newline:早就說過 完全是立法者的問題 偏偏愚民就愛搞錯對象10F 11/23 10:51

 其實每次有新聞, 不管是
  1. 北市府 2. Google 3. 立法院 4. 法院 5. 消費者 6. 開發者 7. 討論的人
 站著躺著都會中槍... peace ~

wiabc:判例都有了,現在只能找立委修法11F 11/23 10:56

 我也希望修法.. 同時也希望 Google 可以讓開發者設定退費的時間長短,
 而台灣在修法之前, 把短於七天的濾掉.  (想的美)
※ 編輯: LCamel          來自: 221.120.0.21         (11/23 11:04)
Gunslinger:提告的不是買的人 這件事是pchome提的行政訴訟12F 11/23 11:01
ICQ5920:別賣也好~ 讓愛買又愛靠北的人~ 只能到實體店面買13F 11/23 11:02
Gunslinger:而為什麼要提行政訴訟 是因為北市府要求移除退貨限制14F 11/23 11:02
Gunslinger:至於北市府為啥會要求 也許是購買者往消保會申訴
Gunslinger:"網路屬郵購範圍 適用七天試用期"是沒啥問題
Gunslinger:現在爭議的是 是否該就特殊產品設定例外
Victorinoxs:太爽了,以後就去買CD/DVD/BD回來rip一下再退就好了18F 11/23 11:21
ZSZ1210:WIN7裝不起來要退貨...這要怪他蠢吧 關PChome什麼事19F 11/23 12:13
ajia0818:哇 真好....20F 11/23 12:16
dichotomyptt:這是啥87政策? 史前時代嗎?21F 11/23 12:20
dichotomyptt:下次我想做啥 買一買 用完再退就好了
dichotomyptt:難怪台灣數位化一直慢 還不是沒原因
Knightaco:白癡 幹嘛抄序號再退 直接google serial就有了 BD也是24F 11/23 12:58
Knightaco:論壇一堆 是不會自己抓喔?
HsiangMing:樓上好聰明喔 (灑花~~26F 11/23 13:16
shawncarter:這只能說以後台灣沒人要賣軟體了orz27F 11/23 13:35
chuxchu:修法...台灣只有跟政治利益有關的修法修最快28F 11/23 13:50
fasthall:台灣法律強姦智財又一例29F 11/23 15:49
f76916:原來用盜版的人都喊得比別人還大聲=..=30F 11/23 15:57
loquito:google 掰~31F 11/23 16:34
pobov:這種討論串裡 總是會有人一直說 買了抄完退掉 一定要這樣?32F 11/23 16:53
pobov:明明可以甘願付費好好用
littlecut:你看看最近sony變更pan下載規則就知道了34F 11/23 19:11
littlecut:以前是可以一個付費下載的東西認證五台主機
littlecut:然後一群人就很"善用"這個規則搞出團購
littlecut:五個人就去買一個 所以一個人負擔五分之一價格
littlecut:sony當初也是因為怕主機掛掉而有這種認證五台的規則
littlecut:PSN 打錯
littlecut:貪小便宜的人可不少
dichotomyptt:國外的都還會買字典 買熨 查一查再退呢斗41F 11/23 19:24
eva123eva:像博客來那樣做我覺得好一點,要退可以,但是換成網購金42F 11/23 19:35
eva123eva:下次要用還是要在博客來用 = =+
doom3:PCHome軟體部要關門了嗎?44F 11/2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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