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isrb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3-28 13:06: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借王家都更一問
時間 Wed Mar 28 12:54:41 2012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3/112012032800838.html
讀者投書》少數服從多數合理?惡法逼王家人搬家|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我來說文林苑的故事。也許我們應該從都市更新開始談起。也許我說的有很多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
文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
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
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
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
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
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
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
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
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
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
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
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
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這其實就是惡法。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
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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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0.208.82
→ :臺北人愛這樣1F 03/28 12:55
推 :就弊案阿 用屁眼看都知道不合理 只有好市長屁眼沒洗才看不到2F 03/28 12:56
→ :根本沒被通知以致無法反對,這符合程序嗎?3F 03/28 12:56
推 :中肯4F 03/28 12:56
推 :屋主被拆之後大概會想移民了吧 甚麼爛台北市政府5F 03/28 12:56
→ :天龍人:沒錢沒勢就別住進來汙染空氣6F 03/28 12:56
→ :建商治國7F 03/28 12:56
→ :簽名還是隔壁大樓管委會代簽的不是嗎8F 03/28 12:56
噓 :"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9F 03/28 12:56
→ :明顯弊案 +1, 政府的眼睛都被沾著屎的錢給遮了10F 03/28 12:56
→ :法律叫你每天照三餐吃屎你要不要吃?惡法亦法實在愚蠢11F 03/28 12:57
推 :一樓標準惹人嫌12F 03/28 12:57
推 :講得出啊! 要挖你家的人當選,只講得出屁話。13F 03/28 12:57
推 :好市長沒屁眼14F 03/28 12:57
→ :只是讓可以立法的權勢者能更加囂張15F 03/28 12:57
推 :連透天也在都更 真是太扯了16F 03/28 12:57
→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法律就正確嗎?還是目前法律有問題?)17F 03/28 12:57
推 :好恐怖的玩法 真不知道這種事哪天發生在自己身上 該怎麼辦18F 03/28 12:58
→ :法規是這樣啊 蓋新房子就是有一部分會是空地:S19F 03/28 12:58
→ :惡法的意思就是犧牲多數人滿足少數人 還有臉說自己是法咧20F 03/28 12:58
推 :沒辦法 政府腦殘智障21F 03/28 12:58
推 :這幾天看了很多狗屁風涼話的推文,覺得自己八卦版某22F 03/28 12:58
→ :口口聲聲喊為人民 但做的完全相反23F 03/28 12:58
→ :些版友的素質真的是低到極點24F 03/28 12:58
→ :把都更劃透天的地進來 真是太扯了25F 03/28 12:59
推 :一群死王八蛋26F 03/28 12:59
推 :真是沒救了...27F 03/28 12:59
→ :沒有素養,沒有血淚,連做人最基本的同理心都沒有28F 03/28 12:59
推 :生孩子沒屁眼29F 03/28 13:00
推 :推KKC大30F 03/28 13:01
推 :這篇講的很清楚..玩法律溫水煮青蛙,還有人在幫建商財團說話31F 03/28 13:01
推 :選前就說某人後面都財團 你也是硬要投怪誰?32F 03/28 13:02
推 :這篇讓她爆!當財團可以掌控執政者 一切都叫依法行政 邪惡!33F 03/28 13:03
推 :繼續幫高調34F 03/28 13:04
推 :中間選民依然覺得事不關己 真是奇妙35F 03/28 13:04
→ :最好笑的是看到政府偏向財團不會不爽 還站在財團的立場36F 03/28 13:04
→ :其實就這個案子(95%同意)與已完成的36個案例來看 願意幫忙37F 03/28 13:04
推 : 這是最近讓我最憤怒的新聞了38F 03/28 13:04
→ :來酸 嘲笑一般民眾 有夠阿Q的39F 03/28 13:05
→ :添柴加火的不少 有新房子不見得大家都不要吧40F 03/28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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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FW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29
( ̄︶ ̄)b leis, anarchy87, theoneejun 說讚!
1樓 時間: 2012-03-28 16:15:49 (台灣)
→
+1
03-28 16:15 TW
明顯弊案 卻是當權者立法保護出來的 技能技巧強悍 經驗老到 貪腐最大黨KMT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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