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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dyarcho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4-05 15:19: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riticeal (triticeal cartilage)
標題 Re: [閒聊] fb的醫師法官比較表
時間 Thu Apr  5 00:56:16 2012


討論串是不是失焦了?

討論串裡面有當事人嗎?有當時的醫護嗎?

就算有醫師、有大五的醫學生、有一些各行業的鄉民。

大家在這邊討論說處置適不適當。我想都是非常不適合的

一般神經外科除了醫學系七年訓練外,還要在神經外科接受六年的訓練後才能考專科醫師

之後才叫做神經外科專科醫師


而每個病人狀況也都“一定”不一樣。

有同樣疾病不同表現的。有同樣表現不同疾病的

怎麼去鑑別出到底是哪種狀況,我們都不知道,在這邊討論這件事這個病人當時該怎處置

實在是太奇怪了...


然而,我想大家忽略一件可以引起回響的問題。

那不是這樣搞下去救命科沒人,也不是醫師要不要不爽不要做

更不是去比醫師法官哪個好考哪個比較難考

發生一件事情,你去戰職業,真是莫名其妙。更何況,這兩個職業本身都是很高尚的

無需去戰這些東西,而我也相信儘管你比出了哪個好考,也沒有任何意義

好,法官比較難考,然後呢?有人考上後判決書用ctrl+c ctrl+v交差了事?難考又怎樣

好,醫師比較難考,然後呢?有人跟病人勾搭去詐領高額保險金?難考又怎樣?


當然上面倆個都是團體中的極少數。我只是想表達難考跟事情本身真的無關...

今天這件事會受注目,我想重點在於,“救人的救失敗要賠償3000多萬???”

而這3000多萬是什麼?是看護費、是一堆零零總總的開銷?


為什麼這個病人要來醫院?

是車禍撞樹差點掛了吧?

今天“或許”真的醫師有疏失,然後造成他變植物人blablabla

但就算“真的”有疏失,整件事不是在搶救對方嗎?

過失可能需要賠償

但怎麼會把後續的看護開銷全部都算到醫院、醫師頭上?
(對不起我要嗆那篇法界反駁的文章,什麼叫做是叫四個人賠~不是只叫醫師賠)

去你的叫四個人分擔3000多萬就應該?

大家都學過CPR吧?有人還拿過證照呢

今天一個人突然昏迷,你去搶救

結果過程中有些瑕疵,像是你忘記叫個人去打119,你自己在那邊狂壓

人家抓著你打說當時如果打電話馬上後送醫院還來得及

結果後來人變成植物人,你被判賠要付所有看護費,這樣對嗎?

又或者,你把他搶救他稍微恢復,你找不到人,你趕忙開車送他去醫院

結果因為你趕著開車,沒注意他在車上的變化~然後耽誤了病情

家屬說你救完他本來已經快醒了!!!結果你後來沒注意它變化,她才又變植物人的!

所以你要賠償他之後的所有花費!!!

而附帶一句

再多的錢Q_Q...也買不回我健康的寶貝兒子女兒...Q_Q...

的確,我們相信家屬真的真的出發點都不是為了錢!!!他真的要健康的孩子回來

但...

解決的誠意都是$$$,因為就是不可能,健康失去就失去了

我們在乎這件事

不是會不會之後沒醫師

也不是法官怎樣怎樣

而是

我們社會風氣為什麼會要救命的人去負擔這大筆的賠償???

safelove說得或許沒錯

理論上都沒錯,但實際上做起來就是沒辦法做到。

醫療常規是什麼?

高級心臟救命術今年新加入了急救後照顧的部分

其中降低體溫以增加搶救回來不會成為植物人機率這件事

已經在美國被“列入醫療常規”而台灣的guidline也納入了這個

然而

台灣沒有“任何”一間醫院急診有降溫設備或資源

因為根本沒錢

那台灣沒做這個叫不叫不符合醫療常規?

今天醫療常規碰到健保不給付,緊急時又沒辦法找家屬簽自費同意書時

那如果事後出問題,誰付錢?

那後來沒事?家屬不付錢,你找誰哭?

法官不會管這個,而實際上我也能理解

因為最高道德標準之上,醫師不能因為大環境,醫師的天職就是救命不是算算數。

然而safelove大,你懂嗎?

事實上你就是不能去要求人家不算算數只負責救命

你沒有付他薪水

你沒有幫他寫申覆單

你沒有被老闆考核

你只需要敲敲鍵盤說應該怎樣他沒怎樣~blablabla...

我沒說你錯

你懂得比一般人多,但做的是"0"

因為你懂得比較多

人家聽你爆掛會覺得你很有正義感

但很有正義感

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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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122.1
c255120:樓下布魯斯95271F 04/05 00:56
mark89:法官: 醫生請依法賠錢  謝謝2F 04/05 00:57
liling0810:推 不過三千萬是好幾名被告對好幾名原告的金額3F 04/05 00:57
CkMichael:safelove沒有懂得比較多 他只是鍵盤比較強而已4F 04/05 00:58
firstkiki:沒有3千萬身家,以後走在路上別多管閒事5F 04/05 00:59
katebaby1012:推你 不過還是一句話醫師需要的是立委不是法官  依法6F 04/05 00:59
henry1234562:不 是沒有三千萬身家 在醫院裡也別多管閒事7F 04/05 00:59
Scarletbird:寫得真好 話說 一知半解比無知還可怕 就是這樣8F 04/05 00:59
Campbell:總覺得這位神外醫師最大的錯 就是把病人暫時救了回來(嘆)9F 04/05 01:00
Campbell:砂石車司機都知道要把被撞的輾死  醫生卻只知道拼命救
cyp001:safelove的order可能會開: brain CT if GCS any change11F 04/05 01:00
SillyCon:只能推了  好文!12F 04/05 01:00
ijofi:推這篇  醫生  法官  都是定人生死  值得尊敬的行業13F 04/05 01:00
katebaby1012:判決的結果就是這樣  只能說法律對於醫療行為的看法14F 04/05 01:01
trueamour:推,不在第一線,就不要只出張嘴批評醫護人員。真正呆過15F 04/05 01:01
waydi: 只能說你好有正義感...( ′-`)y-~16F 04/05 01:01
trueamour:第一線的,都會知道第一線的心酸,與救人的使命感。17F 04/05 01:01
nmmn:很明顯社會組比要若是有依據的18F 04/05 01:01
katebaby1012:跟一般殺人放火撞死人的是相同看待的  民法就是這樣19F 04/05 01:01
yha:整件事 最該負責的人 就是病人自己!!20F 04/05 01:02
ijofi:不合理的賠償金額  對醫病雙方乃至於整個社會都是沒有益處的21F 04/05 01:02
firstkiki:這醫生手術失敗,跟家屬深表遺憾,可能還會被感謝22F 04/05 01:02
kaky:"沒有"的話理論上會被考量進去,判決中就是醫院有能力提供23F 04/05 01:02
jerryXDXDXD:說的好!!!24F 04/05 01:04
im3m:25F 04/05 01:05
fonewindip:只能推了  好文!26F 04/05 01:05
chevalierxd:推一個27F 04/05 01:07
TenLong:推...一堆一輩子考不上的不知道在挑撥什麼...28F 04/05 01:08
lalaBar:只能推了,好文!!!29F 04/05 01:08
tomatopotato:推30F 04/05 01:09
hahahahaha:好文!!31F 04/05 01:10
netneto:推32F 04/05 01:10
Kunoichi:連刃犬都說 正義需要高強的功夫 沒有$$$是要談三小??33F 04/05 01:11
MonkeyD5566:中肯好文~推你一個34F 04/05 01:13
shibuya:中肯...35F 04/05 01:26
Olowokandi:其實台灣有"一間"醫院有低溫治療的設備XD36F 04/05 01:40
aesopcjm:推推37F 04/05 02:15
pharmawind:推 好文38F 04/05 02:24
syngejassmin:我們社會風氣為什麼會要救命的人去負擔這大筆的賠償39F 04/05 02:31
judy0092:SAFELOVE40F 04/05 04:06
flamethur:推,好文!41F 04/05 05:26
Xobile:42F 04/05 08:37
ligopa:有身家3千萬反而怕賠掉  22K就命一條  沒在怕43F 04/05 09:16
vesila:好文大推44F 04/0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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