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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remmurd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17 11:40:13
看板 Boy-Girl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標題 Re: [心情] 男友今天說他要娶別人了
時間 Mon Sep 16 11:15:44 2013


※ 引述《AngelaFaye (不存在的天使)》之銘言:
: 看到有人說原po就是打算不結婚
: 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 奇怪了
: 說好不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
: 男方也同意了才交往
: 為什麼還可以拿這來說嘴?

孩子,這問題很明顯是兩個人的解讀差別啊!!

希望我們以不結婚為前題交往喔

就跟一般人相親時會希望以結婚為前題交往一樣,他們選擇的終點是不結婚
既然只是如此單純的條件,那就有很多種解讀方式
由於不是商業結盟當初沒有打合約,因此無法確立這種關係是否背信


1.宣告永遠在一起,永遠都不結婚
這種情況就像是 Nokia 宣告永遠使用 Windows Phone 作業系統
但是 Nokia 並沒有被併購前的狀況

2.在一起,當有人想結婚時則宣告結束合作關係
這種情況就像 Symbian 和 Meego,跟 Nokia 交往這麼久
突然 Nokia 想要和微軟結婚了,就把他們踢開了

3.隨性的在一起也沒有要結婚,當有人找到新的好的對象就說再見
這種情況就像 HTC 本來跟微軟在一起,後來有了 Android 就和微軟漸行漸遠了

對人類來說,婚姻一紙合約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效果
只要沒有結婚,那兩個人不論怎麼出軌都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沒有法律就沒有保障,這點便是令原始 PO 不想結婚卻想不透的地方
因為原始 PO 看見的盡是離婚的案例,自然不認為婚姻有約束力
然而相對的沒有婚姻就沒有束縛,這不也是同意不結婚而交往的人所嚮往的嗎?
所以男方跟女方在一起,可以解讀成三種狀態,沒有規定一定是第一種不可

正因為如此,唯有婚姻才能在法律上起到保障,不會使你突然就被宣告解除關係
至少要離婚前還要通過法律手段宣告,不能隨意跟小三修成正果
這也是為何微軟知道 Nokia 在 Lumia 上測試 Android 後馬上就跟他結婚買下來

有法律保障跟沒法律保障差很多的,不要再小看婚姻那張紙
如果認為有沒有結婚差不多,那請自己承擔對方可以片面解除關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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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59.214
polk5566:也對 可能雙方想的交往不結婚 其實不一樣1F 09/16 11:21
polk5566:不能單看原PO的想法 而覺得就要交往一輩子
hipab:一個不結婚 各自表述3F 09/16 11:23
AngelaFaye:不用交往一輩子啊,但要解約也說一下嘛?4F 09/16 11:24
snowcoat:誰知道他們合約怎麼打的...5F 09/16 11:25
princess73:一定是沒有合約的阿 只是原Po認為男友會一直遵守約定6F 09/16 11:27
princess73:罷了 推這篇
waggy:現在結婚只需要登記 不懂堅持不結婚的點在哪?8F 09/16 11:27
ypurple:比喻蠻妙的9F 09/16 11:31
songsinger:妙喻XDD10F 09/16 11:45
remainswind:全篇重點錯誤,無論實際上是哪種情況,要分手沒有不可11F 09/16 11:45
remainswind:以,重點是『要告知對方』,沒有明確告知對方並突然
remainswind:宣布要和別人結婚完全是莫名其妙的行為。
kaletra:Microsoft要合併Nokia有先跟hTC告知嗎?別傻了14F 09/16 11:53
AngelaFaye:認為不告知沒什麼好像不少人,也難怪原po會遇上了。15F 09/16 12:01
shuilu:我好像看懂大家為什麼會護航男了..是覺得這叫開放式交往嗎16F 09/16 12:10
atten:對方沒有告知的義務...17F 09/16 12:24
lave70:沒告知對女方來說可能就是劈腿或背叛了 除非雙方在一開始18F 09/16 12:25
atten:現在會跟她說明白,不就是因為婚姻的約束力造成的嗎?19F 09/16 12:26
lave70:交往就講好不想繼續的時候可以隨時離開 不過原Po這例子應該20F 09/16 12:26
lave70:不是這樣...
atten:不然就可以爽爽交遠距離女友...22F 09/16 12:26
BlueBoneFish:交往要分手沒告知的義務那就沒劈腿這回事了吧23F 09/16 12:28
lave70:不然就是像這篇說的 雙方對同件事的認知差異甚大24F 09/16 12:30
shuilu:呃 現在變成告知是賞原PO的了嗎...25F 09/16 12:30
AngelaFaye:所以他們覺得不是劈腿啊只是因為女生不結婚所以男生必26F 09/16 12:31
AngelaFaye:然會騎驢找馬的尋覓新對象?
shuilu:不過覺得認知差異大是一定的...看大家推文就知道了..28F 09/16 12:31
lave70:認知差異大而且雙方也一直沒意識到這點 直到事情發生了才知29F 09/16 12:34
kinling:推 但事後處理才是看到的關鍵30F 09/16 12:49
abc06:這就像借錢不簽借據一樣笨31F 09/16 12:52
abc06:如果不要麻煩的儀式 只登記也行
BlueBoneFish:那只當男女朋友的只能等伴侶法對方才有告知義務嗎?QQ33F 09/16 12:57
t1o0m0a7:我怎麼覺得 重點就是  劈腿  為什麼一直有人幫男生說話阿34F 09/16 12:58
t1o0m0a7:原來久不連絡就是分手   就可以另外交女友嗎?
abc06:劈腿會被罵的情況是耽誤別人的黃金結婚時期36F 09/16 13:03
abc06:這種就真的很過份  但事實上原PO就沒要結婚 當然不能理
abc06:所當然的想綁住別人
remainswind:原來沒有耽誤別人的話劈腿就合理,真是受教了。39F 09/16 13:04
kinling:回TL 這篇並不是幫男生說話阿 不管怎樣 理清想法 不等於你40F 09/16 13:04
kinling:後面就可以搞那些有的沒的 告知對方 分手後在交往 不劈腿
t1o0m0a7:要去結婚就說一聲   偷偷交新女友是哪招42F 09/16 13:05
kinling:應該還是值得推崇的價值觀  劈腿本來就是非道德行為~43F 09/16 13:05
kinling:嗯 沒錯 偷偷交新女友是哪招= = 超展開 離譜的很 白目
kinling:不過也好在有講 死個明白 也好
abc06:暗中進行很OK啊 就錯在被發現46F 09/16 13:08
t1o0m0a7:為什麼暗中進行就可以= =47F 09/16 13:09
t1o0m0a7:重點根本不是結不結婚  是劈腿吧
remainswind:abc06的觀點真是令我大開眼界ˊ_>ˋ49F 09/16 13:10
BlueBoneFish:好可怕 女生欲交往對象若有上ptt還是先查一下ID吧50F 09/16 13:11
kinling:暗中進行可以??? 純噓這句 有種有本事就分了再去交新的51F 09/16 13:11
kinling:真是有夠恐佈 可怕無上限 ...是非有沒有 亂成這樣?
abc06:道德的問題我不是很愛講 這每人標準不同53F 09/16 13:12
abc06:反正你也不能告他 我要說的是 就算打定不結婚 還是去登記
abc06:一下 程序又不會很雜 也比較有保障一點
kinling:不曉得ㄟ 覺得用騙的 不違反道德可接受 希望你找另一伴也56F 09/16 13:14
kinling:認同你這種想法 不然少出來害人 說真的
kinling:並不是 告不成就是合乎道德 保障是建立兩人互信的基礎
kinling:你都認為可以暗中來了 還互信個什麼鬼 這種的結婚 保障個
abc06:我針對的是不結婚的 因為沒損失 想結婚的例外60F 09/16 13:16
kinling:什麼? 法律也只是保障你財產 家庭 你都講暗中進行不違反你61F 09/16 13:16
kinling:道德了XD
abc06:想結婚的 劈腿就會耽誤人家黃金時期63F 09/16 13:16
kinling:不管主張 結不結婚 重點是你之前的互信 而後有其發展64F 09/16 13:17
abc06:你看最原PO這例子 假設成功的話 反正原PO本來就不結婚65F 09/16 13:18
abc06:假設失敗的話 原PO也不知道 還不是高高興興在一起 有什損失
abc06:換成有想結婚的人 假設成功->你耽誤人家 無誤
HydeTseng:話不是這樣說的吧abc06 女生就算不結婚 男生就算真的在68F 09/16 13:19
kinling:= = 損失? 感情中的損失不是只有利益跟時間 交往的當下69F 09/16 13:19
HydeTseng:職場上找到感覺適合的 正確的應該是先和女生談好 分手70F 09/16 13:20
kinling:互信互愛的真誠 你認為不重要?? 沒被發現就沒關係 你的想71F 09/16 13:20
kinling:法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請千萬跟你的對象 攤牌講好這些
HydeTseng:再去追求另一個女生才是對的吧 怎會變成好像劈腿劈得73F 09/16 13:20
kinling:如果對方也接受 你們在一起無妨 不然簡直嚇死人 你的理解74F 09/16 13:21
HydeTseng:合情合理?75F 09/16 13:21
kinling:和普世對感情交往的理解 顯然有落差...76F 09/16 13:21
kinling:ABC看事情 完全以利益考量 不在乎合理 對錯之類 很恐佈...
HydeTseng:真的想結婚 男的主動提分手很難嗎? 一定要騎驢找馬等到78F 09/16 13:22
HydeTseng:真的找到那頭驢在用這種方式分手? 根本就是個劈腿的爛人
HydeTseng:扯到女生是不婚主義根本就是扯太遠
kinling:推樓上XDDDDD 邏輯真的很重要 拿錯的事來解決另個問題 根81F 09/16 13:26
kinling:本杯具
yaokut:不是只有時間是損失,被批腿的痛呢?不婚又不等於沒感覺83F 09/16 13:37
yaokut:abc 所以如果你被批腿也無所謂囉?
abc06:問我? 如果我直接跟對方說不婚 那被劈只能摸摸鼻子認了85F 09/16 13:40
kinling:總之 做人積點陰德 你要這樣搞是你的自由 拜托跟你要交往86F 09/16 13:41
kinling:的對象講清楚 你這種認知 世界不是以你為轉動 你連另一伴
kinling:都不替對方著想了 說真的 很想直接講 個人造業個人擔 少
kinling:害人...
abc06:放他走才叫為人想 不是不想結但人家想卻硬想要綁著90F 09/16 13:45
kinling:理念不合不要托 沒人硬要他們一起 你有看懂?91F 09/16 13:46
angelgift:劈腿不告知就有問題 扯一堆結不結婚是要幹嘛92F 09/16 13:46
kinling:你可以繼續主張 劈腿沒錯 錯在被發現 但請搞懂多數人不接93F 09/16 13:47
kinling:受劈腿 你可以接受 不代表你的對象可接受 講清楚 瞭沒
kinling:補推原文~~
shuilu:我們的重點在劈腿、才不是分手...96F 09/16 13:52
sharon0627:跟結不結婚啥事啊到底? 人家不結婚所以劈腿有理?????97F 09/16 13:59
remainswind:abc06你究竟是從哪看到女方有想綁住男方?男方是說要98F 09/16 13:59
remainswind:分手女方不接受嗎?今天男方不接受女方不婚,ok,男
remainswind:方要分手就清楚明白的告訴女方,連分開都不需要告知一
remainswind:下就消失,誰知道這段感情目前狀態為何,處理感情不是
remainswind:這樣處理。
sharon0627:那以後劈腿的人都上來鬼扯"因為另一辦不想結婚"就好啦103F 09/16 13:59
abc06:原PO如何記取教訓比罵死那男的重要多了吧?104F 09/16 14:04
abc06:有結婚就有法律關係 起碼可以告個妨害家庭
abc06:沒結婚就白紙一張 頂多罵罵道德  嫌辦婚宴麻煩 登記也行
remainswind:abc06你要先回答我前兩句的問題嗎?107F 09/16 14:09
abc06:已經回答啦 頂多罵罵道德問題而已108F 09/16 14:10
remainswind:你哪裡看到女方想綁住男方?連問題都看不清楚了。109F 09/16 14:12
abc06:有共識說好不結婚才答應跟他交往的110F 09/16 14:14
sharon0627:這樣叫綁住喔XDDDDDD111F 09/16 14:15
AngelaFaye:如果樓上這句是原文那要不要追溯一下誰追誰的呢?112F 09/16 14:18
remainswind:原來共識是指單方面有想法就叫『共』識了。男方交往前113F 09/16 14:20
remainswind:『也』認為不結婚可以,我就不要批他之後變卦了,人
remainswind:的想法會隨時間、年齡、際遇而轉變,所以變卦之後不
remainswind:用告知對方而把對方當白痴?
abc06:所以我就說要登記啊 這還不明白嗎?117F 09/16 14:21
abc06:有登記你才能有制裁行為 沒登記你就是打打嘴砲而已
abc06:當然這次錯過了 才希望原PO記取教訓
remainswind:你的邏輯我拜服,根本無須跟你辯。120F 09/16 14:22
lineralgebra:比喻很好笑可是還是不能劈腿121F 09/16 14:38
summeruse:閱讀心得分數應該不太好122F 09/16 14:52
summeruse:而且這個ID...
princess73:樓上好好看文就好 幹嘛戰別人id 真奇怪124F 09/16 15:10
kinling:XDD 更有趣的是 ABC還說 要原PO記取教訓ㄟ!!!125F 09/16 15:39
Isabel99:分手沒告知的義務?!   那就沒劈腿這回事了吧126F 09/16 15:40
kinling:re大 abc真的可謂是...簡直傻眼 沒有實質互信 靠登記來滿127F 09/16 15:40
kinling:足他所謂的互信 超駝鳥XDDD 原原PO是要記什麼教訓 不結婚
kinling:是教訓喔 少笑死人了 尊重他人選擇 不合則散 輪的到你拿來
kinling:當藉口批評  批判被劈活該?  什麼鬼想法 奇人共賞
ewjfd:abc說的是很務實的事情 道德漫罵比起法律制裁 後者快又有效131F 09/16 15:58
kinling:樓上 何不在看一次 務實跟ABC 所推崇的理念完全是兩回事132F 09/16 16:01
kinling:前者是你認知的是非對錯 如果你不在乎這些 只希冀法律
kinling:而不約束自身行為 甚至認為可暗中進行無所謂 這種理解方
kinling:式 算務實(?) 務實不該是只見利害 泯昧其良知行事
summeruse:73公主哪裡看出我沒看文呀 別這樣好嗎 很困擾136F 09/16 16:40
princess73:你很愛戰別人id 小心哪天自己被戰 呵呵137F 09/16 17:04
yaokut:沒人要綁著他,要交新的之前~請先分,這句到底有多難懂啊?138F 09/16 18:08
viviya:好像有道理...重點在 既然不相信婚姻的幸福與忠誠139F 09/16 20:42
viviya:又怎麼相信了交往就能做到忠誠...
ts00288843:推  只看到女方單邊的文  不知道到底塞了多少事141F 09/16 21:26
mester:沒結婚就可以明正言順地劈腿喔142F 09/16 23:37
mester:那你的男女朋友劈腿就別哭啊,畢竟還沒結婚嘛
elle:也不是劈腿有理吧 只是不該忽視 這會有隨時可能被分手的風險144F 09/17 03:17
Isabel99:同意11F remain大大145F 09/17 04:46
salami:有種契約叫做口頭契約的...只他們沒講好契約細節 各自表述146F 09/17 07:50
salami:此外以商業來比喻的話 契約再往下就是"信用"
salami:沒契約約束之下 還是會被人認為沒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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