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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dio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2-21 10:26:37
看板 ChainChron
作者 safy (Ty)
標題 Re: [情報] 2/21 改版&維修
時間 Thu Feb 20 23:44:53 2014


w113353:http://goo.gl/A3j1l8 圖解轉蛋法02/20 21:13
日本線上遊戲協會發表轉蛋商法相關規範 具體因應消費者廳與景品表示法 | aniarc news 動漫新聞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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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日本線上遊戲協會(JOGA)發表了『オンラインゲームにおけるビジネスモデルの企画設計および運用ガイドライン』因應消費者廳依景品表示法對コンプガチャ等轉蛋商法的取締,訂定出業界間的規則。 ...
 
原文來自此篇Page19
http://www.japanonlinegame.org/pdf/JOGA120801.pdf


1.事實上JOGA是 "一般社團法人"
所以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他約束的是加盟的業者

2.這是你們這串討論都沒注意的重點, 可能日本也有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http://www.japanonlinegame.org/member.php
セガ並不是JOGA的會員

3.重點是這篇, 這是日本官方的法律規定, 俗成轉蛋法
  影響範圍包含博弈性活動等行為

http://www.caa.go.jp/representation/pdf/120628premiums_2.pdf
重點區分一下

a.兩個以上CS抽獎才能換到的東西
  解釋: 菲娜不需要付費,友情抽也能開啟CS所以他不影響
        有影響的是裝備
  可能處理辦法: SEGA追加任務或活動讓玩家也能拿到(姑且不論難度形式)

b.菲娜的二覺問題
  解釋: 因為需要10個以上付費抽獎才能得到
        不蒐集兩張以上付費抽獎物品得不到, 舉輕明重, 故違法

  可能處理辦法: 80->60, 避免碰觸"蒐集二個異質以上付費物品"這規則

  註解: 此技能可視為虛擬商品, 具有一定價值

        既得利益者投資的虛擬商品的經濟價值受到嚴重破壞
        不過違法在先, 故整個法律行為理論上視同無效
        但是善意的消費者可以嘗試向會社求償

    註: 這就像地下聚賭一樣, 法律不會允許人獲得不當利益
        但是玩家如果是非惡意(不知道此事情非法)
        那就可以爭取權益, 恩...有人會不知道嗎...

c.戒指商品是否違法(集點問題, R=3點 SR=10點 SSR=20點)

  解釋: 遊戲中提共了"穩定"免費入手管道, 戒指不應歸類為付費集點上
        如果沒有免費戒指的話, SEGA基本上也是違法

  註: 反正花錢燒戒指的大有人在, SEGA這邊鑽的很精

d.懸賞商品的價格因素

  解釋: 基本上不能超出價值, 簡單說就是機率問題
        花1萬元抽100次獲得的總商品應為價值一萬

        這部分的總商品價值是以公司為主而不是以消費者觀點為主

        如果超出價值過多,可視為不當獲得利益(賭博電玩)

    註: 所以菲娜二覺的價值有多少
        SEGA你慢慢算巴...

結論: 1. JOGA那個規範SEGA不用鳥,你管他提出多少種方案
         即使類似, SEGA可以表示都不用在乎
      2. SEGA要面對的是消費者廳, 但是日本法律制度下
         只要SEGA可以表示他們有支付相對應的商品, 其實是不用賠的

題外話   話說上次DQMSL事件也是跟這個法有關
         SQUARE ENIX的處理方式是, 修改機率, 並歸還點數重抽一次
         有人花30幾萬日幣後又賺了30萬日幣
         (簡單講就是課多少精靈石就還多少, 但是卡片不回收)
         SEGA知道這次事件捅出多大的問題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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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83.91
sakaihayate:好詳細1F 02/21 00:04
korsg:聽起來有多出好幾單可以抽了 KERKER2F 02/21 00:05
SuperSg:好友中有人生氣了        http://i.imgur.com/1T4k0NU.jpg3F 02/21 00:23
kctrl:當初轉蛋法推出原因是某偶像大師惡質分割商法太過4F 02/21 00:23
safy: 不要用黑線遮住眼睛  名單看起來很像是...5F 02/21 00:24
kctrl:十萬能不能湊滿所需卡片換卡都是兩說...6F 02/21 00:24
hitlerx:推簡明易懂說明7F 02/21 00:29
sealifes:b的規則代入的話2個CS以上拿到的獎勵算全部違法?8F 02/21 00:32
kctrl:轉蛋法基本規定就是不可分割 不能有需要課金得到A跟B才能換9F 02/21 00:34
kctrl:C的商品
kctrl:CS的武器跟女主從根本就是違反轉蛋法的產物
kctrl:女主可以用友抽躲掉 武器完全躲不掉ヽ(゚∀。)ノ
DreamsInWind:感謝說明  但是可免費穩定取得的戒指也可以換抽獎卷13F 02/21 00:45
DreamsInWind:去抽  這樣凹的話有辦法規避掉嗎?
抽獎卷的用途和消費五個精靈石的課金抽的行為相同
所以他是有價物品

今天你"不能因為免費取得有價物品而使此物品無價格"
也不能"因使用其他方式獲得有價物品而使該物品無價值"
SEGA就是抓準這個部份去鑽漏洞
※ 編輯: safy            來自: 61.223.83.91         (02/21 00:58)
genesic:這個討論很有趣,不過個人認為這次調整菲娜二覺15F 02/21 01:48
genesic:跟轉蛋法應該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genesic:比較像是辛苦做出了大結局但是沒什麼人能玩到覺得很浪費XD
genesic:最後,菲娜二覺無課是有可能湊得出來的
genesic:故我認為要用轉蛋法去罰SEGA很有難度
indpa5553:樓上+1,因為如果要改,應該不會只改菲娜,整個CS都要改20F 02/21 02:00
gungunit:二樓那個好氣喔XDD21F 02/21 02:20
king45682:我求g大找一個無課開菲娜二絕的例子 一個就好22F 02/21 02:24
king45682:轉蛋商法就是在限制課金物成套的bonus 讓消費者掉入陷阱
畢竟他是全年齡遊戲而不是賭博性電玩
考慮到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和判斷力不足
必須要做限制是合理的
iqeyuuri:不過如果SEGA法務部門有在做事的話 應該第一次調整CS的時24F 02/21 02:35
iqeyuuri:候就已經想好規避法了吧 哪有一次違法第二次又違法的傻子
SEGA可沒有兩次違法歐

要注意的是當時iM@S的事情發生時, 這個法律還沒制定出來, 所以並不違法

iM@S的事件違法的問題不是在這部分
當初的瑕疵是以不當利益和博弈牽扯到未成年等角度去罰的

要注意的是這個法律是前年6月28日頒布的
iM@S事件是前年五月左右的事情
同時間各業者避免被牽扯而成立JOGA來自肅

JOGA的規定就算寫滿滿, SEGA也不受到JOGA的管轄
所以拿JOGA出來講對SEGA來講只有道德瑕疵而已

再者, JOGA無法直接要求調查
簡單說就是只有利益受損的被害人才能提出抗告
所以JOGA即使知道, 他們也不能約束SEGA
他們能做的頂多就是協助被害者出面說明

而CC裡面對無課有很多福利, 這些福利後面到底是以什麼立場制定的
實際上的運作也是為了SEGA之後抗告的時候要用的武器

像是戒指其實"本質"是違法的
他是利用抽人物 ->換戒指繞這個圈
再利用固定活動贈送為前提, 可以宣稱這是遊戲免費的物品
(非固定期間就會有問題)

但是我要講的是
SEGA還是很給一般玩家不少好康
身為既得利益者的我自然不便說什麼
繼續玩遊戲就好

法律的部分讓利益受損的人和官方去決鬥
講這麼多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得懂...
簡單講就是   "知法    所以犯法"
以上
※ 編輯: safy            來自: 61.223.83.91         (02/21 03:25)
genesic:我當然沒有例子,不過這跟無課能不能拿到菲娜二覺無關吧26F 02/21 03:01
genesic:沒有任何CS角是無課玩家拿不到的我覺得這就夠了
genesic:我覺得這就夠SEGA提出來給法院當作證明了 <= 修改說法
sealifes:b項註解屬實的話就有關,故事被視為虛擬商品的話這個開29F 02/21 03:18
sealifes:啟條件完全符合誘使使用者進入機率陷阱的範例,不是個人
sealifes:認知與否來判斷的
sealifes:"因為會送石所以無課有機會二覺故不違法"這邏輯也是不可
sealifes:能會成立的,不然也不需要這條法規了因為根本規範不到任
sealifes:何遊戲
精靈石是有價格的, 他也牽扯到虛擬貨幣
即使整個遊戲送你200顆讓你可以13抽全開CS
還是不能避免他是用有價值的東西去兌換另一個有價值的東西

舉例來講: 神魔之塔在電玩展大量送出虛擬寶物, 新聞會說價值多少
很多人都會笑, 但是新聞播報是有他的理由的
因為他是具有這個價值(以台灣的角度看這是有價物權無償轉讓)

那麼就要回到"機率"來推算這個"CS全開"的機會來推估裝備(二覺)的價值是多少
這時候就會牽扯到不當獲利的行為
SEGA就需要提出說明, 去證明他是正確的
※ 編輯: safy            來自: 61.223.83.91         (02/21 03:41)
iqeyuuri:我說的是第一次CS的調整 跟iM@S沒關係啊 今年八月左右?35F 02/21 03:55
teves:JOGA是管不著SEGA啊,不過他那篇只是舉例甚麼樣的設計會觸法36F 02/21 06:43
teves:也就是說他那個是向旗下說明這樣的設計會觸法 要自我規制
teves:SEGA可以不鳥他照樣設計,不過這無損他觸法的事實
king45682:所以你根本就沒搞懂 你覺得這就夠了 轉蛋商法就在告訴你39F 02/21 07:15
king45682:這樣絕對不行 不是你有送石有機會拿到就可以規避的
ShoMing:如果SEGA舉不出一個無課玩家湊出12條CS的例子41F 02/21 07:59
ShoMing:那這樣的說法當然無法說服人
Beramode:戒指買抽獎券去抽難道不算免費玩家獲得的管道嗎?43F 02/21 08:41
comipa:好奇那這樣"突滿攻擊力8000"這種東西要怎麼解釋?44F 02/21 08:43
comipa:假設你抽中一張萬象的機率是1/50好了,那這突滿的萬象的價值
comipa:就會蠻可怕的了..
同一個商品重複抽出不違法, 法律上明定的是兩種"相異"商品去合成另一個商品
所以像是PAD  DG  SB的技能等級強化, CC的卡面突破這些沒有被規定所以並沒違法

ssccg:這法律(景品表示法)從幾十年前就有了,一開始是因為買零食47F 02/21 09:18
ssccg:送的卡片可以收集兌換其他贈品來的
ssccg:是2012年消費者廳提出解釋說這條適用於所謂的コンプガチャ
the0800:直接說結論:抽獎券OK的話打一開始就不用討論了50F 02/21 09:37
b1izzard2000:玩CC學法律 推推!51F 02/21 09:37
※ 編輯: safy            來自: 61.223.83.91         (02/21 10:10)
genesic:SEGA的做法就是留有很多可以解釋的餘地阿52F 02/21 10:11
genesic:應該說那次事件後,在設計機制時就會考慮轉蛋法的問題
genesic:所以我才會覺得要判菲娜二覺違法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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