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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SMSlife
作者 標題 Re: [問題] 消防值勤問題
時間 Wed Jan 22 19:09:35 2014
之前有找一下法規
先說說何為服勤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十一項
---
(八) 待命服勤:服勤人員保持機動待命,以備執行救災、救護、災害調查或其他臨時
派遣勤務。
---
**
"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第六項
---
超勤時數核計方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超勤:
1.依勤務分配表執行防災宣導、1;31m備勤0;33m、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
、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及其他臨時派遣等勤務,每日超過八小時(外宿日超過六小時)
或每週超過四十小時之時數。
---
以上述表示救災救護備勤
都算是服勤也包含時數
(這樣正職的才有加班費啊!)
**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的第三項服勤規定
---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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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看役男要照勤務分配表
如勤務分配表有排你
就是有算服勤時數!!
正職的服勤會跟役男的服勤
正常說是一樣定義吧
(話說我這是排24小時的
而且不能沒排你有火警又叫你出動
這樣又違背勤務分配表的分配了
役男的備勤是在休息沒有執行勤務
放假是排的或週休(跟備勤不一樣
勤一休一是休息的那天8小時拿到服勤那天(服勤當日不超過16小時
勤二休一是把休息那天8小時拆2個4小時分到那兩天(服勤當日不超過12小時
週休則就是8小時
上次看到基隆那篇 感覺役政署也是把消防救災救護備勤也是服勤
跟消防局的有出動或寫出入簿才算服勤完全相左
最後發現只有幾個分隊符合規範 基隆的才改善
(我看完文章後是這樣解讀的)
最後發現只有幾個分隊符合規範 基隆的才改善
(我看完文章後是這樣解讀的)
但還是有很多役男也認為沒有出勤就不算時數的樣子
人在分隊有些只能做人情啊
又不可能直接對主管說現在備勤了 我不做
但做了 也不會給你補時數 認為你是應該的 你在這裡就是歸我管
一步路不小心走錯 之後到退伍前就很難過了
不過這沒有人大爆發應該是沒有用的!
※ 引述《kosukae (kosukae)》之銘言:
: ※ 引述《ckp4131025 (ckp4131025)》之銘言:
: : 其實我一直覺得役政署在這方面過於被動了
: : 消防替代役的值勤時數問題很久了
: : 每次都是要有人鬧上去才會當個案處理
: : 不然都只是發發公文,單位主管看看就好,回頭一樣照自己的方法做
: : 現實就是 全台灣幾百個消防分隊 幾乎就有幾百種管理方式
: : 分隊長或是單位幹部 在單位裡講難聽一點有時候就跟土皇帝一樣
: : 甚麼事情都他說了算
: : 而且就算當個案處理完了
: : 過了兩三年 換了個主管 換了一批替代役 搞不好又要再投訴一次
: : 我就有認識的人 跟單位管理人反應超勤,立刻被罰勤四小時,然後超勤照舊的
: : 其實爭取的不是不超勤,而是事後的補休
: : 他們會覺得我叫你做就做,計較那麼多幹嘛
: : 有些單位役男平均10hr+ 隊員可能只有6hr左右
: : 但是為民服務要出 火警要出 假少一截 薪水少一大截 當然就哀哀叫了
: : 我是覺得役政署 如果真的有心 就應該要一個大隊一個大隊盯才有用
: 真的!只會大聲說你在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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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6.65.124.59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06.65.124.59 (01/22 19:57)
推 :有阿!我爆過,所以分隊長把勤務包含正職全部重排。之前1F 01/22 19:49
→ :想提聯署不過不少人都只顧自己好,所以被打槍。我有些
→ :投訴經驗,有需要就大家一起討論吧!
→ :想提聯署不過不少人都只顧自己好,所以被打槍。我有些
→ :投訴經驗,有需要就大家一起討論吧!
提連署 就缺人啊
一定要有一個很趕衝的人和具體的連署
不然真的很難成功
每個有問題的人自己投訴 每個都是當各案私自處理 沒投訴的人完全一樣生活
推 :勤二休一 那個算法是有問題的Y4F 01/22 20:20
→ :這樣等於你一個月30天有240HR的總時數
→ :正常的話應該是22*8 只有 176HR
→ :這樣等於你一個月30天有240HR的總時數
→ :正常的話應該是22*8 只有 176HR
上面說過假和備勤是不一樣
一個月放假天數跟紅字一樣
單指服勤備勤時數是不變呀
因為那休息的那天算備勤 把原本的服勤時數拿到服勤的那兩天
而不是休假
休假天數就是當月紅字(除非有榮譽假之類
簡單來說勤二休一就是服勤兩天各12小時 備勤一天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06.65.124.59 (01/22 20:40)
推 :此篇正解 據說是內勤的忌妒檢舉 你們最好是要隨時出火警啦7F 01/22 22:03
推 :我覺得連署, 會比一個人在那邊唉唉叫實在!8F 01/22 23:29
推 :推 支持連署 可以弄個fb或word檔之類的……9F 01/22 23:49
推 :你的消防勤務實施要點是警消版還是替代役版? 據我所知10F 01/23 07:19
→ :備勤不能算在超勤裡面
→ :備勤不能算在超勤裡面
翻一下替代役管理辦法
七、消防役役男之 勤務項目如下:
(一)擔任救災及傷、病患救助等輔助性勤務。(二)協助防火宣導及消防用水源、消防栓調查。
(三)協助消防裝備器材保養維護工作。
(四)協助值班、通訊聯絡、傳達命令、接受報案及維護駐地安全工作
。
(五)備勤、支援處理緊急事故。
(六)協助其他消防勤務、公益服務及臨時指派之輔助性行政工作。
前項勤務需於服勤處所以外之地方執行者,應指派服勤處所之消防人
員帶班執行。
所以備勤(救災、救護備勤)也算是勤務喔!!
那應該算在時數裡面
如果在勤務分配表上面把你的救災救護備勤拿掉
那有火警時你就不能夠出動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但有臨時或特別
勤務,必須變更勤務時,服勤人員應依其上級命令服行之。
救災備勤本來就是等災害這件事發生才要出動
不算是臨時或特別勤務吧...
所以勤務分配表沒有你但又要你出動火警 明顯是了違反照表實施這件事了XD
推 :對應你的回文你的休是指全日備勤??12F 01/23 08:58
"正常"來說是這樣沒錯...
推 :聯屬算我13F 01/23 12:47
推 :連署+1…我們要危險加給14F 01/23 17:42
推 :說得太好了 備勤就算沒出勤也要做事呀!! 建議原PO可以15F 01/23 18:32
→ :開個社團 連署+1 !!!
→ :也許新北有看到這篇的人都可以請朋友來這推連署!!
→ :開個社團 連署+1 !!!
→ :也許新北有看到這篇的人都可以請朋友來這推連署!!
推 :連署+518F 01/23 20:18
推 :連署+119F 01/23 21:55
推 :連署+120F 01/23 22:14
推 :看我們替代役 好用薪水少 浴火重生超勤到底21F 01/24 19:41
推 :意外嗎反正我們就是最好做到死反正他們覺得我們一年就22F 01/24 21:40
→ :蛋.還不把握時間好好利用我們
→ :蛋.還不把握時間好好利用我們
每個單位的想法幾乎都是這樣...
有是就會多叫你"幫忙" 除了違法(殺人放火偷拐搶騙)的事情外
能說不要...的人應該是很少的吧XD
放個法規的連結
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 ↓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05075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05010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051001400-0980223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植根法律網 ...
植根法律網 ...
推 :支持24F 01/25 18:29
推 :+125F 01/27 19:48
推 :想要連署+1怎麼這篇就沒下文了,現在每天值深夜勤用的作26F 02/05 21:43
→ :息不正常有時候值完深夜勤又剛好火警根本不用睡,白天在
→ :分隊也睡不好阿!!
→ :息不正常有時候值完深夜勤又剛好火警根本不用睡,白天在
→ :分隊也睡不好阿!!
推 :這篇文還有後續嗎29F 02/17 13:36
推 :普雷萬30F 03/13 22:30
→ :好好與分隊溝通,千萬不要越級報告,除非想與全縣市的同31F 03/14 10:06
→ :仁為敵!
→ :仁為敵!
推 :並非越級報告吧,這是明顯被凹了早該爆了33F 03/14 16:27
→ :我的意思是,要先跟小隊長→主管→大隊長都告知,並無反34F 03/17 02:08
→ :應後再投訴給役政署比較好!
→ :應後再投訴給役政署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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