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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spp782001.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0-18 00:54:25
看板 SMSlife
作者 kakashi45232 (23254ihsakak)
標題 Re: [問題] 消防值勤問題
時間 Wed Jan 22 19:09:35 2014


之前有找一下法規

先說說何為服勤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十一項

---
(八) 待命服勤:服勤人員保持機動待命,以備執行救災、救護、災害調查或其他臨時
派遣勤務。
---
**
 "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第六項
---
超勤時數核計方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超勤:
      1.依勤務分配表執行防災宣導、1;31m備勤0;33m、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
、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及其他臨時派遣等勤務,每日超過八小時(外宿日超過六小時)
或每週超過四十小時之時數。
---

以上述表示救災救護備勤
都算是服勤也包含時數
(這樣正職的才有加班費啊!)

**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的第三項服勤規定
---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
---

從上面看役男要照勤務分配表
如勤務分配表有排你
就是有算服勤時數!!
正職的服勤會跟役男的服勤
正常說是一樣定義吧
(話說我這是排24小時的

而且不能沒排你有火警又叫你出動
這樣又違背勤務分配表的分配了

役男的備勤是在休息沒有執行勤務
放假是排的或週休(跟備勤不一樣
勤一休一是休息的那天8小時拿到服勤那天(服勤當日不超過16小時
勤二休一是把休息那天8小時拆2個4小時分到那兩天(服勤當日不超過12小時
週休則就是8小時

上次看到基隆那篇 感覺役政署也是把消防救災救護備勤也是服勤
跟消防局的有出動或寫出入簿才算服勤完全相左
最後發現只有幾個分隊符合規範 基隆的才改善
(我看完文章後是這樣解讀的)


但還是有很多役男也認為沒有出勤就不算時數的樣子

人在分隊有些只能做人情啊
又不可能直接對主管說現在備勤了 我不做
但做了 也不會給你補時數 認為你是應該的 你在這裡就是歸我管
一步路不小心走錯 之後到退伍前就很難過了

不過這沒有人大爆發應該是沒有用的!

※ 引述《kosukae (kosukae)》之銘言:
: ※ 引述《ckp4131025 (ckp4131025)》之銘言:
: : 其實我一直覺得役政署在這方面過於被動了
: : 消防替代役的值勤時數問題很久了
: : 每次都是要有人鬧上去才會當個案處理
: : 不然都只是發發公文,單位主管看看就好,回頭一樣照自己的方法做
: : 現實就是 全台灣幾百個消防分隊 幾乎就有幾百種管理方式
: : 分隊長或是單位幹部 在單位裡講難聽一點有時候就跟土皇帝一樣
: : 甚麼事情都他說了算
: : 而且就算當個案處理完了
: : 過了兩三年 換了個主管 換了一批替代役 搞不好又要再投訴一次
: : 我就有認識的人 跟單位管理人反應超勤,立刻被罰勤四小時,然後超勤照舊的
: : 其實爭取的不是不超勤,而是事後的補休
: : 他們會覺得我叫你做就做,計較那麼多幹嘛
: : 有些單位役男平均10hr+ 隊員可能只有6hr左右
: : 但是為民服務要出 火警要出  假少一截 薪水少一大截 當然就哀哀叫了
: : 我是覺得役政署 如果真的有心  就應該要一個大隊一個大隊盯才有用
: 真的!只會大聲說你在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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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65.124.59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06.65.124.59        (01/22 19:57)
s10117945:有阿!我爆過,所以分隊長把勤務包含正職全部重排。之前1F 01/22 19:49
s10117945:想提聯署不過不少人都只顧自己好,所以被打槍。我有些
s10117945:投訴經驗,有需要就大家一起討論吧!

提連署 就缺人啊
一定要有一個很趕衝的人和具體的連署
不然真的很難成功
每個有問題的人自己投訴 每個都是當各案私自處理 沒投訴的人完全一樣生活

ckp4131025:勤二休一 那個算法是有問題的Y4F 01/22 20:20
ckp4131025:這樣等於你一個月30天有240HR的總時數
ckp4131025:正常的話應該是22*8 只有 176HR

上面說過假和備勤是不一樣
一個月放假天數跟紅字一樣
單指服勤備勤時數是不變呀
因為那休息的那天算備勤 把原本的服勤時數拿到服勤的那兩天
而不是休假
休假天數就是當月紅字(除非有榮譽假之類

簡單來說勤二休一就是服勤兩天各12小時 備勤一天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06.65.124.59        (01/22 20:40)
hey5566:此篇正解 據說是內勤的忌妒檢舉 你們最好是要隨時出火警啦7F 01/22 22:03
sharon10u:我覺得連署, 會比一個人在那邊唉唉叫實在!8F 01/22 23:29
gin961511:推 支持連署 可以弄個fb或word檔之類的……9F 01/22 23:49
zabonyuzu:你的消防勤務實施要點是警消版還是替代役版? 據我所知10F 01/23 07:19
zabonyuzu:備勤不能算在超勤裡面

翻一下替代役管理辦法

七、消防役役男之 勤務項目如下:
  (一)擔任救災及傷、病患救助等輔助性勤務。
  (二)協助防火宣導及消防用水源、消防栓調查。
  (三)協助消防裝備器材保養維護工作。
  (四)協助值班、通訊聯絡、傳達命令、接受報案及維護駐地安全工作
        。
  (五)備勤、支援處理緊急事故。
  (六)協助其他消防勤務、公益服務及臨時指派之輔助性行政工作。
    前項勤務需於服勤處所以外之地方執行者,應指派服勤處所之消防人
    員帶班執行。

所以備勤(救災、救護備勤)也算是勤務喔!!
那應該算在時數裡面

如果在勤務分配表上面把你的救災救護備勤拿掉
那有火警時你就不能夠出動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但有臨時或特別
    勤務,必須變更勤務時,服勤人員應依其上級命令服行之。

救災備勤本來就是等災害這件事發生才要出動
不算是臨時或特別勤務吧...
所以勤務分配表沒有你但又要你出動火警 明顯是了違反照表實施這件事了XD

ckp4131025:對應你的回文你的休是指全日備勤??12F 01/23 08:58

"正常"來說是這樣沒錯...

fox128309:聯屬算我13F 01/23 12:47
tears465:連署+1…我們要危險加給14F 01/23 17:42
carefreeb:說得太好了 備勤就算沒出勤也要做事呀!!  建議原PO可以15F 01/23 18:32
carefreeb:開個社團 連署+1 !!!
carefreeb:也許新北有看到這篇的人都可以請朋友來這推連署!!
ckp4131025:連署+518F 01/23 20:18
ts00288843:連署+119F 01/23 21:55
saienick:連署+120F 01/23 22:14
Gurei:看我們替代役 好用薪水少 浴火重生超勤到底21F 01/24 19:41
dodgerwang:意外嗎反正我們就是最好做到死反正他們覺得我們一年就22F 01/24 21:40
dodgerwang:蛋.還不把握時間好好利用我們

每個單位的想法幾乎都是這樣...
有是就會多叫你"幫忙" 除了違法(殺人放火偷拐搶騙)的事情外
能說不要...的人應該是很少的吧XD

放個法規的連結
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 ↓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05075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05010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051001400-0980223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250.85.61        (01/25 01:39)
metalhead:支持24F 01/25 18:29
ws6523023:+125F 01/27 19:48
mike1120:想要連署+1怎麼這篇就沒下文了,現在每天值深夜勤用的作26F 02/05 21:43
mike1120:息不正常有時候值完深夜勤又剛好火警根本不用睡,白天在
mike1120:分隊也睡不好阿!!
mopackm53637:這篇文還有後續嗎29F 02/17 13:36
pf123456789:普雷萬30F 03/13 22:30
kkii5566:好好與分隊溝通,千萬不要越級報告,除非想與全縣市的同31F 03/14 10:06
kkii5566:仁為敵!
pf123456789:並非越級報告吧,這是明顯被凹了早該爆了33F 03/14 16:27
kkii5566:我的意思是,要先跟小隊長→主管→大隊長都告知,並無反34F 03/17 02:08
kkii5566:應後再投訴給役政署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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