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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SD5566.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19 11:47: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USD5566 (美金五千五百六十六)
標題 [問卦] "經勞工同意"這句條文到底有三小卵用
時間 Fri Nov 18 21:30:53 2016


『經勞工同意』這句話在勞基法條文裡給我的感覺,就跟『你爸媽平均有1顆睪丸』一樣的無感,因為無論你怎麼算,你媽就是不會多一顆睪丸在身上

偏偏一堆勞工條文很愛用這條:
責任制?經勞工同意
無薪假?經勞工同意
輪班制?經勞工同意

到底是在經三小我真的看不懂?你他媽敢不同意資方就是不聘你或叫你滾,到底是有同意三小?
為什麼條文不應該是這樣寫:
責任制?薪水兩倍起跳
無薪假?重罰你爸爸的三千六百萬,一例一罰
輪班制?薪水兩倍起跳,兩班間未休息12小時,重罰你媽的三千六百萬,一例一罰

為什麼要留一些鳥空間給一些廢渣老闆鑽呢?
正面表列的條文根本看的到吃不到,沒屁用
為什麼不負面表列,幹了什麼事就是罰死你

這部法叫勞基法,為何橫看豎看都比較像資基法?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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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33.147
※ 文章代碼(AID): #1OBmAGn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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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yway168: 工總  表示1F 11/18 21:31
lolic: 你什麼時候有國民黨民進黨挺勞工的錯覺2F 11/18 21:31
headcase: 將來跟你打官司的伏筆呀 ^_^3F 11/18 21:31
iPolo3: 因為契約自由4F 11/18 21:31
james732: 不爽不要做啊,外面還有多少人在排隊5F 11/18 21:31
minejel: 就是說不同意的就自己離職吧6F 11/18 21:32
dai26: 長官桌上發一張同意書給你簽,並說不會虧待你,嗯~你同意7F 11/18 21:32
dai26: 喔!
ChangWufei: 不同意? 等幾天就you are fired9F 11/18 21:32
duck78803139: 垃圾真的不分藍綠! 你不知道勞基法也是在打假球嗎10F 11/18 21:33
duck78803139: ?
huikmn: 蔡英九和資方媾通媾通再媾通,好不容易才媾通來的12F 11/18 21:33
kuninaka: 騙勞工13F 11/18 21:33
pokyhoyo: 滾~不爽不要做,剛好能爭取開放更多外勞14F 11/18 21:33
eeveelugia2: 沒八卦啊 就是為了討好資方訂出來的啊 不用多想15F 11/18 21:34
yonbun: 他媽的勞工自己都不敢不同意了 還在那靠北政府不挺你16F 11/18 21:34
ooxxman: 勞檢確實才是真的 這點只有北市府有在猛力執行17F 11/18 21:34
f124: 來高雄看看不同意的政府會怎麼挺你好ㄇ18F 11/18 21:35
yonbun: 在立法院外秋的跟什麼一樣 碰到老闆就陽萎 十足的杮子挑軟19F 11/18 21:35
herikocat: 代表政府跟資方都千杯千杯再千杯 勞工不要不知好歹20F 11/18 21:35
CCNK: 就外掛條款啊,還不是要聽我的21F 11/18 21:36
armorblocks: 奴工自己不敢去檢舉 不要一直靠腰 什麼都怪政府22F 11/18 21:36
j68345517: 就是這條寫假的,老闆請跳過不用看23F 11/18 21:38
kuninaka: 在立法院外面很嗆,是因為拿人手短、吃人嘴軟阿24F 11/18 21:39
zp01: 快,DPP白賊黨棍快出來扣帽子,扣了人家黨工帽子,滿街都9.225F 11/18 21:39
q5h67z: 520前:都政府害的  520後:不要怪政府26F 11/18 21:39
zp01: DPPer就是膨皮水雞27F 11/18 21:39
FALUNDAFAHOW:             慣老闆的免死金牌,你敢嘴?28F 11/18 21:40
clairehao: 當妳在上位時 就不是勞工階級了 當然為自己想29F 11/18 21:45
Bookdaily: 經某人同意後可以當奴隸,大概是這樣30F 11/18 21:46
toudanlong: 就是你同意..出包不甘我動資部的事..私相授受嘛...31F 11/18 21:50
tingstart: 說個笑話:落實勞檢32F 11/18 21:57
air8426: 勞工有同意過嗎33F 11/18 21:57
winiS: 沒有工會哪來的同意,真的很弔詭34F 11/18 21:57
soulstar01: 誰敢不同意啊35F 11/18 21:59
winiS: 強姦時摀住嘴巴再丟點錢就不犯法的概念36F 11/18 22:01
znck: 就像蔡英文也是經人民同意才當總統的 只是這個同意不需要全37F 11/18 22:03
znck: 部通過 所以你的意見只能算個案 繼續去加班吧 相忍為國
gotohikaru: 這就是政治跟司法的藝術39F 11/18 22:07
suckabian: 這樣違章工廠少賺錢,資進黨不敢得罪金主40F 11/18 22:09
panzerbug: 勞工孬、奴,怪誰41F 11/18 22:20
hn771123: 台北勞檢真的嚴格42F 11/18 22:28
aben112008: 白七去檢舉重罰兩萬,你滾回家吃自己呵呵43F 11/18 22:44
berice152233: 被同意阿!44F 11/18 23:09
catvsdog: 騙不會思考的腦迷 沒出過社會的學生用的啊45F 11/19 00:00
aisitelu: 當大部分公司都這樣搞時 你敢不同意代表能選擇工作變少46F 11/19 00:09
aisitelu: 說不爽就不同意的要嘛很有實力 要嘛還沒出社會工作
aisitelu: 勞資雙方同意即可的 條款根本是被同意 完全替資方想的
foxey: 經勞工同意,警總白色恐怖都可以繼續了,當年誰敢不同意的?49F 11/19 01:02
nonedude: 真的不懂為什麼法律要弄一堆可解釋空間50F 11/19 01:24
nonedude: 明明白白寫清楚 可以就可以 不可以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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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clisan 說讚!
1樓 時間: 2016-11-19 15:44:02 (台灣)
  11-19 15:44 TW
資方:「這張簽下去代表你都同意惹,同時代表你錄取惹!」
騙人沒出過社會呀!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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