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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mes7923 (詹姆士Q)
標題 [新聞] 檢舉達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輕微先勸再
時間 Thu Oct 15 10:46:03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舉達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輕微先勸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亂象頻傳,也衍生許多糾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日前提出「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擬規範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警察機關可先開
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光是今年上半年,檢舉案件共計273萬多件;警方統計,實
際舉發就有180萬件 ,超過半數屬於輕微違規停車鄭正鈐認為,多數民眾已出現檢舉浮
濫、耗費警力狀況,因此提案修法規範,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
導再舉發」。


鄭正鈐接受陳情指出,許多烏龍檢舉都僅憑行車記錄器中的截圖逕行舉報,有民眾只是倒
車準備路邊停車,遭人故意以「並排停車」檢舉;另有民眾在自家門口欲倒車入庫,也被
檢舉紅線違停。


鄭正鈐表示,道交條例賦予一般民眾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限
制,形成法秩序矛盾,也讓保障人民公共場域基本權利、 隱私權的意旨蕩然無存。加上
被檢舉民眾若要申訴為烏龍檢舉,舉證並不容易。


由於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曾提案修法,希望警方確定民眾舉發事件屬實時要先勸導,再犯
同一違規行為再舉發,當時獲得19名立委連署支持,但一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最後撤案收場。


鄭正鈐說,他理解此案提出後正反面意見都會有,經過團隊審慎討論,修正文字僅是擴大
警方的裁量空間,並針對「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避免有心人士狹怨或連續
檢舉等情況。


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有規定關於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得規定。像是牌照汙穢、
駕照遺失或損毀、機車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等。


也有民眾分別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
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 」,以及「明定可經民眾錄影及
拍照逕行舉發項目,需重大違規採能採用,而非任意拍照檢舉」。不過二項提案民眾的響
應並不熱烈,分別只有60及68位民眾附議,距離成案門檻5000附議,還差一大段。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93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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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rick1220: 五樓吹蕭達人1F 10/15 10:46
deann: 勸你媽2F 10/15 10:46
kasim15: 德政3F 10/15 10:47
waiting0801: 歡迎加入大違停時代,真的是鼓勵違停4F 10/15 10:47
koromo1991: 修你媽逼 該修的不修 這種東西提三小 智障立委5F 10/15 10:47
A80211ab: 某些檢舉達人 都有專屬員警處理他的檢舉6F 10/15 10:47
smalltwo: 隱私權??????????????????????????????????????????????7F 10/15 10:47
headcase: 笑死 全國最笨的智障出現在國會殿堂裡 真他媽台灣不幸8F 10/15 10:47
scum5566: 看到了吧  kmt不但舔共還保護犯罪者9F 10/15 10:48
waiting0801: 看來這個影響到的「選票」很深阿,大違停時代來臨10F 10/15 10:48
syldsk: 勸完還出事你賠嗎?11F 10/15 10:48
tchialen: 勸你老師 勸有用就不會死那麼多人12F 10/15 10:48
acs81046: 現在知道警察多涼了吧13F 10/15 10:48
scum5566: 開勸導單就不用警力???  kmt立委的腦子灌了什麼14F 10/15 10:48
max83111: 呵15F 10/15 10:49
yuetsu: 可以啊 先勸導 再犯死刑16F 10/15 10:49
IamAsker: 台灣人命賤,比不過這些幾千幾百的罰金17F 10/15 10:49
yannicklatte: 正常發揮18F 10/15 10:49
LIONDODO: 勸你個屁蛋19F 10/15 10:49
shomap: 智障 沒救了20F 10/15 10:49
rapnose: 爛。21F 10/15 10:49
okichan: 垃圾利委全家被違規仔撞死22F 10/15 10:50
bebehome: 台灣紅線本來就氾濫了,配上檢舉氾濫,阿斯~23F 10/15 10:50
alex01: 操他媽垃圾24F 10/15 10:50
alex01: 台灣人是不是就愛這味呢?
waiting0801: 這個「藍綠」都贊成,「違規的選票」影響比較深26F 10/15 10:51
whiteflora6: 国民党27F 10/15 10:53
proletariat: 在公共場所任意第三人都可以目睹的行為哪來的隱私權28F 10/15 10:53
WiserWilly: 先進國家29F 10/15 10:55
druu: 現在不就都是基本先用勸的嗎? 你們立委沒上過路是不是30F 10/15 10:55
kangta0819: 狗民黨31F 10/15 10:55
a0913: 勸導定義何在 乾脆這樣好了 每台車牌一年一次罰單免費32F 10/15 10:55
ytkuang: 支持廢除檢舉 都給警察現場舉發  馬路就是停車場 超方便33F 10/15 10:56
SHIRAYUKI: 你去勸?直接開罰幹嘛勸。34F 10/15 10:56
druu: 薪水都漲了 就一堆罰款沒漲 才是問題所在吧35F 10/15 10:57
beartsubaki: 罰都不怕了 用勸的 無心改善交通也不用這麼明顯吧36F 10/15 10:57
ishadow: 大違停時代來臨了。趕快停起來37F 10/15 10:57
gk1329: 犯罪天堂 鬼島不ey38F 10/15 10:58
gk1329: 以後我就停路中間去吃早餐 再開勸導單啊 北七
ymsc30102: 先定義什麼是輕微 還是尚未發生事故死人就叫輕微?40F 10/15 10:59
babywipes: 垃圾41F 10/15 11:00
scum5566: 下次強姦殺人也能先勸導嗎42F 10/15 11:00
wryyyyyyyy: 垃圾43F 10/15 11:01
alloc: 違規達人管一管好嗎44F 10/15 11:02
neoa01: 這個會過就是完全執政小英民進黨縱容無視違規行為了45F 10/15 11:03
spencers: 不影響交通安全 不會直接廢除原先規則嗎46F 10/15 11:04
tommy21332: 沒辦法解決違規現象,解決檢舉達人就對惹,真棒47F 10/15 11:05
chenarima: 可以啊,順便備註認為該件檢舉不影響用路人安全的認證48F 10/15 11:07
gukyo: 現在併排進店裡吃飯的就一堆了,之後大概變併排回家睡覺49F 10/15 11:07
chenarima: 人,要是出事時請出來負責!50F 10/15 11:07
seabox: 乾脆發獎金給違規人好了51F 10/15 11:09
Chia2323: 什麼叫輕微?委員一定沒騎機車被違停突然開車門的撞過52F 10/15 11:10
melissalewis: 原來陳歐珀後繼有人53F 10/15 11:11
Siegfried921: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54F 10/15 11:12
shinkiro: 笑死滾55F 10/15 11:13
xiaoker1228: 補血,檢舉達人本來就該廢除。根本是仇視四輪56F 10/15 11:15
olddadwind: 垃圾不分藍綠57F 10/15 11:17
bamama56: 垃圾58F 10/15 11:18
azurefever: 智障立委59F 10/15 11:21
saya2185: 還勸導勒 直接重罰最快60F 10/15 11:28
JimK0511: 勸? 現在沒勸嗎?如果沒的話現在警察平常在幹嘛啊?61F 10/15 11:29
raid0884569: 勸三小 直接加重開罰好嗎62F 10/15 11:29
ludoren: 又是聯合報63F 10/15 11:30
a31670323: 政客64F 10/15 11:34
wr: 身為立法委員 不考慮先去修法調整嗎65F 10/15 11:34
crazern: 新竹出這個立委真的滿丟臉的66F 10/15 11:35
oneoreo: 這些民代立委到底要害死多少百姓67F 10/15 11:37
bahano: 垃圾不分藍綠,檢討檢舉人最會68F 10/15 11:39
STi2011: 罰都不怕了 勸?69F 10/15 11:42
yayawoliyau: 輕微酒駕、輕微超速、請為闖紅燈70F 10/15 11:47
superdrift: 少來喔 亂檢舉的不會立案啦 警察才不願意當打手咧71F 10/15 11:53
superdrift: 覺得事實不符去申訴 有正常程序可以審查阿
f222051618: 垃圾綠共73F 10/15 11:55
BangSaint: 新竹這種垃圾咖上真的是丟臉74F 10/15 11:59
crazydj: 垃圾不分藍綠 違法亂紀的事都敢支持 幹75F 10/15 12:00
jil: 有問題的不是檢舉達人 而是違規的 警察 還有你們這些立委76F 10/15 12:03
cgser: 有教化可能?77F 10/15 12:06
imsphzzz: 勸你媽逼78F 10/15 12:07
s6525480: 先嚴罰 人行道大眾運輸才有機會加速推動 不然每個人都把79F 10/15 12:10
s6525480: 汽機車當輪椅 公民素質永遠養成不了
s6525480: 違規停車闖紅燈 未依規定行使及變換車道應該要優先開罰
joeychiu: 不要違規就好很難 這政府邏輯被狗吃了?82F 10/15 12:13
kobe7610: 垃圾立委死全家83F 10/15 12:17
mio1987: 遵守交通規則的都是笨蛋哈哈哈哈84F 10/15 12:21
mike0147: 可悲85F 10/15 12:27
whhw: 建議殺人也先勸告再逮捕86F 10/15 12:29
ihczfu: 警察不舉發 幫警察忙然後說耗費警力XD邏輯死去87F 10/15 12:31
kronioel: 你各位懂屁 造福民眾 民調才高 這不是什麼鄉愿88F 10/15 12:31
jason486: 勸你老木89F 10/15 12:33
wadadihaga: 台灣人勸不得90F 10/15 12:44
changefly: 勸說還不是要花費人力時間處理= =91F 10/15 13:01
CIDgreen: 是不是自己被檢舉太多了要來動法條92F 10/15 13:12
edc3: 操他媽的鄭正鈐跟陳歐珀這兩隻垃圾立委。93F 10/15 13:25
applewarm: 勸你媽,擺爛94F 10/15 13:27
Sixxlife: 幹95F 10/15 13:29
ichool: 以後出事先告國賠96F 10/15 13:32
ers545: 一堆民代都違停,當然不想讓人檢舉97F 10/15 13:43
leonian: 勸你老木 現在會這樣就是一直勸的下場98F 10/15 13:49
nullife: 先勸再罰?難道每次被抓都是第一次啊,噁心99F 10/15 14:16
gamaqqq: 殺人也先勸阿 勸你媽 幹100F 10/15 14:26
getx105: 現在是幹嘛?為了自己方便嗎?101F 10/15 15:16
akito703: 想要全台都變南部嗎?102F 10/15 15:43
F2307925: 不如立法把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廢掉你說好不好103F 10/15 16:02
sendoh31: 不違規就好了104F 10/15 19:02
imhideji: 提這三小105F 10/15 19:25
silentocean: 以後違停沒勸導可以告警察了喔喔喔106F 10/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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