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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標題 [新聞] 獨家|Foodpanda不平等條約曝光! 迫外
時間 Fri Oct 16 00:36:38 2020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唐鎮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Foodpanda不平等條約曝光! 

迫外送員簽承攬約「沒保險、違約得賠2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有多名Foodpanda外送員近日向《蘋果新聞網》投訴,

指Foodpanda近日要求在今年2月以前加入的外送員簽署合約,
契約內容強調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
並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任何僱傭權利或是以「勞工」身份提出請求,
違者要賠20萬元違約金。

外送員痛批,若不簽署帳號恐被停權,

「這不就是變相欺負人嗎?」。

勞動部目前沒有統計外送員人數,
但去年10月美食外送平台爆發外送員死亡職災與勞僱關係契約爭議時,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曾依業者自行回報資料加總,
全台約有 4 萬 5000 名外送員,
其中 Foodpanda 就有 2 萬多人,
Uber Eats 則有 1 萬 6 千多人。

●熊貓更新承攬契約 外送員不簽就停權

在台中的外送員「RH」向《蘋果》投訴,Foodpanda 14日更新承攬契約,
沒有保險福利也就算了,還要外送員不能提起任何異議,
若向政府抗爭還要賠償20萬元,這樣合理嗎?

foodpanda強迫外送員簽不平等契約。投訴人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https://i.imgur.com/GhyGx01.jpg
[圖]

foodpanda強迫外送員簽定勞務承攬合約。資料照片
https://i.imgur.com/nS2Ny8Y.jpg
[圖]

依外送員提供契約內容,該契約名稱為「勞務承攬合約」,
其中第三點「關係」章節提到,

「本合約內容均不使承攬人(外送員)成為定作人(Foodpanda)的員工、勞工;
  又指承攬人同意不對定作人(Foodpanda)
  提供服務有關之僱傭相關請求或基於勞工身份的請求。」

勞動部官員表示,是否是僱傭關係並不以契約的「名稱」為限,
比如雙方雖簽訂「承攬契約」,
但只要平台業者對外送員符合法令上規範經濟、人格或組織從屬性,
例如外送員是否「不能拒絕指派的工作」、
是否「不能自行決定工作報酬」、
是否「需要和他人分工才能完成工作」等,雙方就還是僱傭關係。

●實質僱傭但簽承攬約定 勞動部:經法院認定無效不能求償

官員說,若外送員實際上和 Foodpanda是僱傭關係,
Foodpanda在契約中做上述承攬的約定就與《勞基法》相抵觸,
法院會認定無效, Foodpanda也無法以此向外送員求償。

律師廖芳萱說,若外送員實際上和Foodpanda是承攬關係,
屆時若發生爭議,外送員也可引用《民法》第247條,

主張Foodpanda的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要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違約金。

但廖說, 從Foodpanda近年調整方針來看,其與外送員確實越來越偏向承攬關係,
建議外送員簽署前還是要三思。

Foodpanda回應表示, 與外送夥伴的合約,一向都是全球制式。

自從平台推動數位化以來,一直都採用同一份合約,
並非突發更新,部分過去以紙本形式議約的夥伴,將於本次一併轉入數位化平台,
權益更有保障。

另針對夥伴有疑慮的條文,已個別說明,只要符合承攬合約要求,不會有任何處罰措施。

Foodpanda從未在台灣訴諸相關條文。


●兼職外送員:不想帳號被關 加減補貼收入還是簽

勞動部官員說,若外送員屆時發生爭議,要向平台業者提起確認僱用關係訴訟,
也可向勞動部申請訴訟扶助。

外送員也可參考勞動部訂定的「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
來判斷自己是否是僱傭或承攬關係。

外送員林先生說,這份合約等於要求外送員不能跟他們討價還價、不能抗爭;
信上還說,如果12月20日之前沒有簽署這份合約,帳號就會被關閉,

「這內容真的很不OK!」

但他評估這對把外送當正職的人影響比較大,
他只是兼職,影響不大,所以有簽下合約。

另一位外送員蘇先生說,Foodpanda近年一直更改遊戲規則,
過去他平日跑2小時、假日跑全天,大概一周跑20個小時,
一個禮拜還可以賺個4千、5千元;
現在一個禮拜跑30小時,只能進帳2千到3千元,「真的差很多!」

但他也只是兼職,「加減貼補」,
所以覺得影響不大,也已經簽了這份合約。

(唐鎮宇/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016/PXJOOKVYZBA45NHCSRLN2LORD4/
獨家|foodpanda不平等條約曝光!迫外送員簽承攬約「沒福利、違約賠20萬」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圖]
有多名foodpanda外送員近日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foodpanda近日要求在今年2月以前加入的外送員簽署契約,契約內容強調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並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任何僱傭權利或是以「勞工」身份提出請求,違者要賠20萬元違約金。外送員痛批,若不簽署帳號恐被停權,「這不... ...

 

6.備註: 實質僱傭但簽承攬約定 繞過勞基法 不簽約關帳號 違約賠 20 萬 要上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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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cxd: 不爽不要做1F 10/16 00:37
jacktypetlan: 不爽不要幹 panda爛不是一兩天了 已拒用2F 10/16 00:38
bingeorz: 欺負甘苦人3F 10/16 00:38
trywish: 因為當初就是主打他們自己是老闆兼勞工,所以才會變這樣4F 10/16 00:38
trywish: 老闆的優點是錢能分更多,但責任自己扛,理論上車禍還是
andy199113: 血汗勞工  每一個點餐的使用者都是壓榨勞工的共犯6F 10/16 00:39
trywish: 出事應該是他們自己負責,不過因為出太多事,但他們不可7F 10/16 00:39
trywish: 能因保險而壓榨自己的金錢,才會變這種樣子。如果真要討
trywish: 論,得從性質開始改善吧,熊貓直接變成人力仲介。
MCZ20080517: 很好 以後我就不叫熊貓的外送10F 10/16 00:45
oxoxx: 以為熊貓開廟的啊11F 10/16 00:47
figgy: 這真的是不爽不要幹啊12F 10/16 00:48
TCB006: 菜英文:去跟你老闆講啊13F 10/16 00:51
zxcz1471: 認真講真的是不爽不要做 要是大家都不爽不要做 請不到人14F 10/16 00:53
panex0845: 不爽不要做啊 愛做又愛叫15F 10/16 00:53
zxcz1471: 資方自然就會給合理待遇...問題是 願意這種待遇肯做的16F 10/16 00:54
zxcz1471: 的人還是有阿 還不少 資方在又不缺人下 幹嘛增加福利
eko112: 哪有啥咪差。一堆人還是做得很開心啊。18F 10/16 00:57
Hooz: 小英:去跟你老闆說啊 賣靠北 政府就是不幫你們怎樣19F 10/16 01:07
giaour: 不爽不要做 有種去找蔡英文拍桌啊20F 10/16 01:23
akd0586: 勞工是最軟的所以都被欺負21F 10/16 01:35
cspkno01: 爛公司22F 10/16 02:18
jim1122: 覺青不都說:不爽你可以不要做?23F 10/16 02:41
tryit015124: uber制度真的比較好24F 10/16 04:11
konner: 台灣只剩這一種工作了嗎?25F 10/16 05:28
iwinlottery: 其他工作更爛26F 10/16 06:42
popy8789: 其實Uber也只是遲早 他們很會測風向27F 10/17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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