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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Jai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2-08 22:40: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標題 Re: [問卦] ○然律師事務所犧牲自己成就台灣嗎?
時間 Wed Feb  8 21:59:05 2012


※ 引述《forpeople (為鄉民發聲→為鄉民服務)》之銘言:
: 板主好,各位鄉親好。
: --------------------------------------------------------------------------
: 最近有一個馬踹人的故事,她找○然律師事務所的彭姓律師
: 律師本來打算用以戰逼合的方法來打
: 怎麼感覺反而吵的更兇
: 然後○然事務所就退出這場大戰
: 小弟就大膽懷疑
: 是不是○然事務所犧牲自己的名譽
: 因而成就這個事情受到各界注意
: 突然覺得○然事務所是無名的英雄
: 各位你們認為○然事務所是犧牲自己、成就社會嗎?


不是這個的問題吧,

我本來也對彭律師很不諒解,

因為正常來說,律師接了客戶的案子,

除非雙方出現了什麼很嚴重的共識問題,

由客戶單方面中止雙方的關係,

不然律師是不能這樣子自己提出退出就拍拍屁股走人的。



不是不行,而是這是專業操守的問題。



但是後來我發現這不是彭律師的問題,

我錯怪彭律師了。



在她幫友寄還有Ma發表的聲明稿中,

出現了下面的"澄清"文字:

TOMOYORI先生是MAKIYO來台觀光的日本友人,2012年2月2日晚間,TOMOYORI先生與MAKIYO一
行人於用餐後搭計程車,在司機先生告知後座應繫安全帶後,即將安全帶繫上,而非如蘋果
日報報導所言,雙方是因為拒絕繫安全帶而發生爭執。因為一行人在車上說話,司機對他們
產生不悅進而對他們大聲吼叫,他們才決定換車。因為與司機先生已經在車上發生口角,所
以他們決定換車時,司機先生更加不高興,進而出手揮打到MAKIYO的胸部,司機先生這樣的
舉動讓TOMOYORI先生認為應該為女生主持公道,才要求司機先生下車說明。由於二人語言不
通,溝通不良,TOMOYORI先生用日文爭執,司機先生用中文回應,雙方言語誤會,才引發肢
體衝突。



對於此次事件,TOMOYORI先生也覺得很抱歉,當時確實並無傷害他人意思,報導中引述司機
先生妻子所言,指TOMOYORI先生離去前還以前腳強壓司機先生頭部扭動幾下,並非事實。
TOMOYORI先生在雙方爭執中,自己也被司機踢到左腿,這也有驗傷證明,但TOMOYORI先生認
為本事純然誤會,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刑事傷害罪告訴,並期昐能有圓
滿的結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基本上律師事務所發表這樣的聲明,

這項聲明等於是友寄跟Ma的聲明了。



結果咧??隔天Ma自己又開了個說明會,

自己從來沒有說司機有碰她的胸部

這大概是一個惹上官非的當事人,所能做的事情中,

最愚蠢的一件事情:對自己的委任律師說謊。



有點腦的人都知道,即使你是殺人放火,強姦三歲小男孩,

你都不能對你的律師說謊。



根據保密原則,你跟律師說的任何事情都是保密的,

司法體系也完全無權將任何你跟律師談話的內容做為呈堂証供,

即使外洩了這份內容也會沒有任何證據效力。



所以你必須要在絕對信任你的委任律師的前提下,

把你犯案(或涉案)的過程一五一十地告訴你的律師,

並且賦予他在公眾場合代替你發言與接受媒體採訪的權利,

並且依照律師的指示來決定你自己的方針。



至於之後律師要怎麼幫你打官司,

手段正不正道髒不髒,

怎麼凹減刑跟與檢方法官談,

端看個人操守與行事方針而定。



問題在於有人一開始就先騙了彭律師,

讓彭律師發表了一篇充滿謊言的聲明還不打緊,

隔天還自己跑出來亂放炮,打自己委任律師的臉,

人家律師還要靠信用吃飯的,

被你這樣一搞還有必要維持雇傭關係嗎??



當然是隨便丟個理由說行程太忙了,

趕快把這種腦包到了極點的client快點放掉,

以免傷害擴大,讓自己更難收場。



所以不要怪彭律師,再怎麼樣的人,

都有權利找律師幫自己辯護,

而判他們有罪或無罪的是法官的專業,不是律師。



整件事情根本就是某人自作孽不可活,

腦包到有剩,連自己的律師都敢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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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87.63
santababala:感覺你幫彭律師備份  我了解1F 02/08 22:00
YU0158:方糖鏡感覺也是被騙了XDDDD2F 02/08 22:01
vivera:清楚3F 02/08 22:02
haha98:正確4F 02/08 22:02
shyyo7589:這什麼事務所阿  好啦   全國皆然了  公道自在人心5F 02/08 22:02
Eks:SOGA! 原來如此!!長知識了6F 02/08 22:02
spittz:可是一般人真的都會一五一十全跟律師招認案情嗎@@?7F 02/08 22:03
ocean5566:為啥要強姦三歲小女孩 不能強姦新垣結衣嗎8F 02/08 22:03
Sugiros:律師救援文9F 02/08 22:03
ocean5566:               男10F 02/08 22:03
ts1688:對自己的委任律師說謊  MA探病時又說~~~~~沒說襲胸~~~~11F 02/08 22:03
ChrisBear:一堆被告找律師都麻在騙律師12F 02/08 22:04
shyyo7589:說真的啦  光開始的部分就跟媒體出入太大  不覺得很扯嗎13F 02/08 22:04
ts1688:在實務上沒跟自己的委任律師坦白 就是犯了大忌14F 02/08 22:04
mc12355:所以司法是司法 不盡然等於正義15F 02/08 22:05
bridebride:天大地大沒有毛主席大,爹親娘親沒有毛主席親16F 02/08 22:05
shyyo7589:問題是 事務所若被隱瞞事實  出入過大  他們不會懷疑嗎?17F 02/08 22:06
ChiChiGo:就一個草包18F 02/08 22:06
pinhanpaul:律師:當事人在說謊其實我都知道19F 02/08 22:06
ts1688:律師只能就事實辯護 然後MA卻無中生有扭曲事實20F 02/08 22:07
gsuper:哈 原來如此21F 02/08 22:07
yrrh:律師本來就是跟當事人唱雙簧的職業,可以讓整件事瞞天過海22F 02/08 22:07
santababala:這個律師,其實處理的沒有很好 明明會變成社會事件23F 02/08 22:08
shyyo7589:案子承接到後來放手 自己也被民眾黑得差不多 只能說____24F 02/08 22:08
yrrh:當一個笨蛋沒辦法說謊的話,就算律師手段再高明也沒法掩蓋25F 02/08 22:08
santababala:聲明稿還講得那麼硬,..26F 02/08 22:08
ts1688:你找委任律師  律師~~懷疑~~你的說法  你還會委任嗎?27F 02/08 22:09
kaiandgreen:沒錯!就是因為律師覺得整個否認他 沒法配合所以解約的28F 02/08 22:10
yrrh:法院就是一個睜眼說瞎話的地方,不會說瞎話大概都是敗訴居多29F 02/08 22:10
Tukwall:八樓你說清楚喔  混帳30F 02/08 22:10
kaiandgreen:ma媽第2天還說那聲明稿不是她們發的呢~律師整個被否認31F 02/08 22:11
ts1688:MA跟律師說有襲胸  探病時又改口襲胸不是自己說的32F 02/08 22:11
ts1688:是律師也會度濫
biki:跟律師坦白才能用他的專業幫你減輕罪行.本來就該對律師坦白34F 02/08 22:27
excelsior:原來如此 姑且就相信律師也被騙 這樣解約就合理了35F 02/08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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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f127974612 說讚!
1樓 時間: 2012-02-09 00:11:57 (台灣)
  02-09 00:11 TW
方唐鏡: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只是往前站了一點!!我退後就是啦~~
2樓 時間: 2012-02-09 12:01:41 (越南)
  02-09 12:01 VN
八府巡按:誰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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