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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律師:陳早自首 特偵:不算
時間 Sun Jul 1 08:13:13 2012
※ 引述《tort ()》之銘言:
: 刑事訴訟法
: 第 242 條 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
: 第 244 條 自首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者,準用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
: 請問為何不能遞狀自首?
: 刑事訴訟法不算 特偵組說了算大概
: 刑法
: 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
: 其規定。
: 62條如何看出要本人到案(親自到場的意思嗎?)
: 果然是偵查中的王者阿,那這案那麼快就分給特偵組難道是就近看管
: 免得查到不可說的人嗎
: 李組長眉頭一皺...
重點是司法院的網頁沒有說過要本人到場啊!!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回應,依照刑法第六十二條,自首要件應是本人到案接受司
裁判,陳啟祥只遞狀,然後繼續藏匿,算什麼自首?
===
司法院網頁解釋版:
http://www.judicial.gov.tw/P/Pirated software02_04.html
刑法第62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
其規定。」
自首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自首必須在犯罪沒有被發覺前進行。所謂沒有被發覺,是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員尚未發覺犯
罪事實,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如果有偵查權的公務員沒有發覺,即使被
害人或其他人已經發覺,仍屬沒有被發覺。
罪事實,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如果有偵查權的公務員沒有發覺,即使被
害人或其他人已經發覺,仍屬沒有被發覺。
自首必須告知自己所為的犯罪行為。
自首必須向有偵查權的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為之。
自首的方式,可以口頭(如打電話)或書面,自行前往或託人代理為之,又向非偵查機關
請其轉送也可以,但以轉送至偵查機關時,才發生自首的效力。自首,還要以自動接受裁
判為條件。所謂自動接受裁判,當然不必即時親身投案,如告知自己所在,自居於可能受
裁判的狀態下也可以自首。如告知犯罪事實後隨即逃亡,就不成立自首。
請其轉送也可以,但以轉送至偵查機關時,才發生自首的效力。自首,還要以自動接受裁
判為條件。所謂自動接受裁判,當然不必即時親身投案,如告知自己所在,自居於可能受
裁判的狀態下也可以自首。如告知犯罪事實後隨即逃亡,就不成立自首。
===
小的猜測特偵組應該是用最後這句「逃亡」來抓人
不過特偵組從頭到尾都能透過跟陳的律師聯繫到陳
不過特偵組從頭到尾都能透過跟陳的律師聯繫到陳
而且律師也主動表示陳會到案 只是特偵組一開始說「拘票」都發了 不能撤銷
可是剛剛搜尋一下這台灣怎麼會有無法撤銷的拘票
一估狗 發現撤銷拘票的新聞也不少啊
而且如果書面不算自首 那為什麼特偵組收件的時候沒有警告律師叫他帶人親自來?
更重要的是!!!!!
為什麼拘票一發出六個小時就抓到人了!!!這不公平啊!!
你看人家江連福賄選都被判刑要發監了
拘票發了八天!都沒抓到人~雖然後來過了十幾天還是有被抓到
可是要發監的跟證人相比 居然速度差這麼多
還有羅福助人家也是要發監
發了22張拘票到現在還沒有抓到人~
陳富厚、徐茂喬、陳顯興、曾煥嘉....
這些發了拘票都抓不到,
其中還有大批人馬輪番監視行蹤,還不小心被溜走的....
難道沒買黨證連躲都躲輸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13.109
推 :你知道的太多了...1F 07/01 08:14
推 :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還能當發言人,偉哉中華民國2F 07/01 08:15
推 :你不知道KMT黨證還有隱形斗篷的功能嗎?3F 07/01 08:15
推 :要有黨證才符合自首啊4F 07/01 08:15
→ : 辜仲諒現在好爽 陳啟祥你完蛋了5F 07/01 08:15
→ :特偵組自定法律 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及憲法 謝謝指教6F 07/01 08:15
推 :你知道的太多了7F 07/01 08:16
推 :東廠 不意外8F 07/01 08:16
推 :應該連陳的律師也傻眼了吧XDD9F 07/01 08:16
推 :你可以先去看看那邊海景比較美10F 07/01 08:16
推 :這輩子沒看特偵組這麼有效率過~~~~~11F 07/01 08:16
→ : 聽~ 海哭的聲音12F 07/01 08:17
→ : 就是不想讓他自首阿~~~根本是被婊了吧13F 07/01 08:17
推 :推論合理 恩 不過蛆的理解力應該會看不懂喔~14F 07/01 08:17
→ :大概是想搶功勞吧?15F 07/01 08:17
推 :幹這真的好扯,特偵組自己的認定凌駕所有其他規定16F 07/01 08:17
推 :法律人常說公平正義 結果進了法院地檢 馬上就變了樣XD17F 07/01 08:18
→ : 就是先互相連絡~~可是私下發拘票說你沒到案~18F 07/01 08:18
→ :宅男殺儲備女主播,抓到時,說自首就沒事了19F 07/01 08:18
噓 :請先查過宋朝律法再說20F 07/01 08:18
→ : 這種搞法真的是好扯~~~~我看014到最後根本沒事21F 07/01 08:18
推 :沒那張牌的話嘛...人物自動放大10倍變成綠巨人浩克~好認!22F 07/01 08:19
→ :花六小時已經太久嚕
→ :花六小時已經太久嚕
→ :特偵組從頭到尾都能透過跟陳的律師聯繫到陳,這算自首嗎24F 07/01 08:19
推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這麼愛噓,這篇文章的噓點在哪裡??25F 07/01 08:19
推 :是反諷XD26F 07/01 08:20
→ :其實應該查明朝法律才對,東廠是明朝時設立的~~~
→ :其實應該查明朝法律才對,東廠是明朝時設立的~~~
→ :噓是因為原po查的是現代法,扁珍組用的是宋朝法?28F 07/01 08:21
推 :一定要拿出血滴子你才怕嗎?29F 07/01 08:21
推 :也許明朝設立東廠是根據宋朝的某個觀念來設的也說不定阿XD30F 07/01 08:21
推 :即使是這樣,就這篇文章就可以隨便噓了喔?31F 07/01 08:22
→ :你要反諷,難道用推文的就不能反諷了?
→ :原po是發了廢文還是得罪你? 所以欠你噓?
→ :你要反諷,難道用推文的就不能反諷了?
→ :原po是發了廢文還是得罪你? 所以欠你噓?
噓 :撤銷跟撤回不同,你真外行34F 07/01 08:23
推 :以上規章僅限於領有黨證之人士35F 07/01 08:25
推 :因為有些人喜歡"紅的明顯",希望人家多看看他的"推文"~36F 07/01 08:25
→ :關心一下嘛...幫忙一下他們嘛...不然變成兇宅怎麼辦....
→ :關心一下嘛...幫忙一下他們嘛...不然變成兇宅怎麼辦....
噓 :國民黨的狗都必須死!!!!38F 07/01 08:26
推 :我也是跟樓上同一個想法,紅的明顯真的很蠢39F 07/01 08:26
→ :又來一個紅的明顯的了
→ :又來一個紅的明顯的了
→ :要噓就噓,還要贊成才能噓嗎41F 07/01 08:26
推 :不用那麼在意吧@@ 他們喜歡用就讓他用,也不會怎樣了42F 07/01 08:27
→ :太扯了,從洨安安、6姍姍到宇昌整政敵到現在..43F 07/01 08:27
→ :王王冷真以為八卦是你個版?好大的官威?44F 07/01 08:27
推 :就說白色恐怖在復甦了,以為是危言聳聽嗎?45F 07/01 08:27
推 :你要噓自然可以噓,但是你噓的理直氣壯還是理虧氣虛46F 07/01 08:27
→ :利用國家資源去鬥爭、害人,司法不公,這國家有救嗎?47F 07/01 08:28
→ :,你自己心裡有數。48F 07/01 08:28
→ :不對,依某人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搞不好他心裡無數
→ :XDDDDD
→ :不對,依某人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搞不好他心裡無數
→ :XDDDDD
→ :s大上一篇被我打一下就跑了...51F 07/01 08:28
→ :自首也不是特偵組說的算,還是要法院的裁判52F 07/01 08:29
推 :現在就被抓的話水泥內可以扮一點美牛來個海陸大餐喔53F 07/01 08:30
推 :對那種明明沒有噓點自己也並非不贊同文章內容的人,54F 07/01 08:30
推 :也對,自首是否成立要等起訴後判決才能知道吧..55F 07/01 08:30
→ :反而為了"明顯一點"所以就用噓文表現自己存在的,他56F 07/01 08:31
→ :們有紅得明顯的自由,我又何嘗沒有質疑他們有毛病的
→ :自由??
→ :們有紅得明顯的自由,我又何嘗沒有質疑他們有毛病的
→ :自由??
推 :k什麼的,我下面也有補推了,剛剛跑去看別篇文章59F 07/01 08:33
推 :一堆人很喜歡別人吃麵時,在旁邊喊燙 真是笑死人了60F 07/01 08:34
→ :我再回一次,如果檢方認為是逃亡,那就不成立61F 07/01 08:34
→ :當然最後的認定權在法院
→ :當然最後的認定權在法院
所以我才說 沒有黨證真的很虧
http://www.nownews.com/2003/10/16/10844-1529077.htm
朱安雄未報到 吳德美一通電話 檢方暫緩簽發拘票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本報地方中心/高雄報導〕依規定必須在16日下午報到,發監執行的高雄市議會前議長朱安雄,委由律師提出延緩執行請求,遭到檢方以理由不足駁回,並正.. ...
〔本報地方中心/高雄報導〕依規定必須在16日下午報到,發監執行的高雄市議會前議長朱安雄,委由律師提出延緩執行請求,遭到檢方以理由不足駁回,並正.. ...
當年朱安雄都要發監了 找不到人
檢方說你不能這樣 至少打個電話嘛
老婆打一通電話說 他有在國內啦
就不發拘票了
喔對了,已經逃亡了
推 :特假組甚麼時候要辭官歸田做作善事?真的越來越看不下去63F 07/01 08:35
推 :自首也不是律師說的算64F 07/01 08:36
※ 編輯: ikoyumi 來自: 61.57.113.109 (07/01 08:37)
推 :如果,我說如果喔!有告知自己身處還被認為逃亡的話呢?65F 07/01 08:36
推 :我再回一次,假如東廠認為他是逃亡就算是逃亡66F 07/01 08:36
→ :有沒有大內褲也是他們說了算麻,這算甚麼?67F 07/01 08:36
→ :所以目前還是扁偵組說了算..68F 07/01 08:37
→ :身為剪掉機關就不能公正一點嗎?你們對的起自己的老師?69F 07/01 08:37
→ :檢方可以認定成立與否,但是認定權在法院...70F 07/01 08:38
推 :沒黨證就該死啊71F 07/01 08:38
→ :但是經過辜事件,很多人都不信任扁偵組了吧 = =72F 07/01 08:38
推 :你可以不要一直打他的臉嗎XDDD 他的臉又腫了XD73F 07/01 08:38
※ 編輯: ikoyumi 來自: 61.57.113.109 (07/01 08:38)→ :不太懂耶,S大的意思是檢方=法院嗎?74F 07/01 08:38
推 : 蛆蛆都被打成大隻的毛毛蟲了75F 07/01 08:39
→ :法律 他說了算76F 07/01 08:39
→ :繼續黨證吧!反正下次選舉再度崩潰的也不是蛆77F 07/01 08:39
推 :逃不逃亡其實是由綠偵組的膝蓋決定的78F 07/01 08:40
推 : 他的意思就是: 東廠是對的79F 07/01 08:40
→ :他這幾天以來都不知道被打了幾次臉了,放他一馬吧
→ :他這幾天以來都不知道被打了幾次臉了,放他一馬吧
推 :那有沒有可能扁偵組的內幕更恐怖?用莫須有的東西辦扁?81F 07/01 08:40
推 :sxxxxxxxxx 已經逃離了戰場82F 07/01 08:40
推 :從來沒看特偵組這麼有效率過~~~~83F 07/01 08:40
推 :馬偵組a...耍點特權不算甚麼吧84F 07/01 08:41
→ :黨證關選舉屁事,現在關心的是014貪汙案和特偵組85F 07/01 08:41
推 :怎麼可能,特偵組已經查明自己沒教唆辜作偽證了86F 07/01 08:41
推 :檢方不等於法院,兩者根本不同87F 07/01 08:41
→ :繼續凹吧!反正這個版高潮四年,崩潰一晚就足夠了
→ :繼續凹吧!反正這個版高潮四年,崩潰一晚就足夠了
→ :================強烈建議將東廠寫入中華民國憲法89F 07/01 08:42
→ :原來如此,重點是吱吱崩潰了,懂了懂了90F 07/01 08:42
推 :講不贏別人,又被原po回文打臉,最終只能烙句狠話,91F 07/01 08:43
→ :扯吱蛆之餘放大絕"阿我們蛆屈就是選贏了你要怎樣??"
→ :扯吱蛆之餘放大絕"阿我們蛆屈就是選贏了你要怎樣??"
推 :四年後的事,四年後再說,現在要看014和特偵組被打臉93F 07/01 08:44
推 : 搖擺沒落魄的久啦 地球是圓的 相遇的到94F 07/01 08:44
推 :台灣東廠說了算 東廠上達天聽 >> 成文法95F 07/01 08:44
推 :黨證是必要條件96F 07/01 08:44
推 :蛆蛆原型畢露 從政治人物到支持者都現型了97F 07/01 08:47
推 :唉優~放大絶了~好啦你贏了,原來說不贏放大絶就對了98F 07/01 08:51
推 :“吱吱四年崩潰一次”這話老是從論述失義,每晚崩潰99F 07/01 08:52
→ :的人們口中說出,很有喜感XD
→ :的人們口中說出,很有喜感XD
推 :S大我們不要跟吱吱一般見識,至少114當天我們沒崩潰101F 07/01 08:54
推 :馬的賤蛆吃屎102F 07/01 08:59
推 :沒黨證103F 07/01 09:01
推 :原波知道太多了, 請保重...104F 07/01 09:02
推 :傍疰玼u爽 118學生證算殺洨105F 07/01 09:02
→ :有黨證真爽
→ :有黨證真爽
噓 :噓 bkyu ... 您在耍寶嗎?自首只能減刑不能免刑!107F 07/01 09:06
推 :你知道的太多了 科科~ 沒黨證什麼都該死啊 有黨政ALL趴~108F 07/0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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