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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3-06 10:08: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enshiro5566 (拳四郎‧伍伍陸陸)
標題 [新聞] 姊冒情人 弟遭女友誣性侵
時間 Tue Mar  6 08:55:18 2012


蘋果新聞 http://j.mp/xf9xuX
姊冒情人 弟遭女友誣性侵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圖]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李姓女子打電話給黃姓男友時,被反對兩人交往的黃男胞姊接到,黃女故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以男友劈腿,報警指男友性侵;儘管事後誤會冰釋,兩人攜手到警局要求撤銷告訴,但李女仍被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
 

女誤信劈腿 衝動亂告遭法辦 2012年 03月06日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李姓女子打電話給黃姓男友時,被反對兩人交往的黃男
胞姊接到,黃女故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以男
友劈腿,報警指男友性侵;儘管事後誤會冰釋,兩人攜手到警局要求撤銷告訴,但李女仍
被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去年十月黃男(二十三歲,高市人)透過朋友介紹與李女(十八歲,高市人)
交往,但遭其姊反對。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李女打電話給黃男,被黃男胞姊接到,其姊故
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認劈腿變心,為了報復
,兩天後報警說遭男友性侵


警提醒仍堅持告
李女指控,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三時許,在金門當兵的男友到她住處,她當時因前一晚
喝酒,頭疼不已,僅著內衣褲躺在床上,沒想到男友強行脫掉她內衣褲性侵得逞。
警方受理時發現雙方是男友朋友,詢問為何有性侵問題,李女回答:「學校有教,不管是
不是男女朋友,只要違反意願,就算只有一次也不行。」承辦警員追問:「為何當天未報
案。」李女說:「當時急著上班。」承辦警員提醒:「若惡意陷害對方,會吃上官司。」
但李女仍堅持提告,警方完成報案手續,擬通知黃男到案說明。


還涉偽造文書罪
但事隔不到一周,李、黃兩人一同到警所要求撤銷性侵告訴。李女說,以為男友另結新歡
,為讓男友難堪才會報案指控遭性侵,還說:「一時衝動才犯錯,保證以後不敢了。」黃
男幫腔說:「我不願追究,事情過去就好了」。但誣指性侵已涉及誣告及偽造文書罪,警
方調查告一段落後,仍依法將李女函送法辦。


誣告罪可判7年
律師葉銘進提醒,明知不是事實,卻誣陷他人,意圖使人受刑事處分,已觸犯《刑法》第
一百六十九條誣告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讓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則觸犯《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不慎。


性侵案誣告案例
★2011/12:台中郭姓男子與簡姓女子性交易,簡女帶張姓女子參與3P,郭男埋單時不付
張女錢,兩女告郭男性侵,直至簡女援交被逮,才坦承誣告
★2009/11:薛姓女碩士,連4次謊報遭人囚禁、性侵,盼藉此讓徐姓初戀男友與她分手,
結果反觸犯誣告罪
★2007/04:鄭姓已婚警員遭小三控告以手指性侵,檢方認定鄭男是在愛撫時誤傷,僅依
傷害罪起訴,鄭妻怒控小三通姦及誣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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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43.35
Mahoutsukai:這算是某種仙人跳嗎?1F 03/06 08:56
adorenone:活該2F 03/06 08:57
psplay:大絕耶....男女朋友也是可以告性侵的 (抖)3F 03/06 08:58
underload:小孩子不意外4F 03/06 08:58
tkhunter:有沒有隨便就告人家性侵的啦5F 03/06 08:58
ahw12000:結果姐姐看著李女入獄冷笑道:弟弟是我的 誰都別想搶走6F 03/06 08:58
stella323:又驗證了 談不攏 就說性侵7F 03/06 08:58
kerogunpla:難怪姐姐要他們分手,姐姐看人滿準的8F 03/06 08:58
ciccio:白痴 一一9F 03/06 08:59
Benjamin901:最雖的是黃姓男子吧10F 03/06 09:00
fsuhcikt:還不快分手..11F 03/06 09:00
sakura000:姐姐是弟控 想永遠當弟弟的女朋友12F 03/06 09:01
tomdeng:學校只教一半13F 03/06 09:01
Nimrodel:有這樣的姊姊和女友...挺衰的..14F 03/06 09:02
ymca900:北七 開個25元的收據給她15F 03/06 09:03
Insania:會把性侵當籌碼掛嘴邊的 趁早分了吧16F 03/06 09:04
otogi:弟控姐超讚的!17F 03/06 09:04
pptuser:女人心機18F 03/06 09:06
toughdick:這種避取還是當炮友就好19F 03/06 09:07
lolicat:誣告判7年,打死人或撞死人判幾年?20F 03/06 09:08
Marcantonio:18歲就這麼恐怖21F 03/06 09:13
dichotomyptt:爽 以為性侵害是無敵星吼 踢到鐵板了22F 03/06 09:14
gp99000:這年頭價格談不攏實在是太恐怖了(抖) 幸好我不用怕23F 03/06 09:14
phenom1:slut24F 03/06 09:15
e1q3z9c7:我也要跟姐姐交往~25F 03/06 09:16
starts:腦殘26F 03/06 09:16
ClubT:從此姊弟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27F 03/06 09:16
antijustice:爛女人 把警察當妳的私人資源嗎28F 03/06 09:17
suckspur:這姊姊在保護弟弟很對啊  那女朋友真的是白痴!29F 03/06 09:18
sonichsuan:姊姊是對的!再交往下去恐怕會有更恐怖的事情會發生30F 03/06 09:18
tkyifang:女人實在太囂張了...拿法律公器行個人私心意志31F 03/06 09:19
chris2246:白癡32F 03/06 09:24
ferrinatice:溫腥33F 03/06 09:30
mncr:18歲也懂誣告  是我的話不敢要34F 03/06 09:32
snowwhitebu:浪費社會資源35F 03/06 09:36
freedomwing5:這種姐姐?http://tinyurl.com/7396ke736F 03/06 09:37
[圖]
 
shamanlin:現在女性想要陷害男性實在太容易了....37F 03/06 09:44
Marcantonio:抗議樓上放色情連結      有後續的連結 or 關鍵字嗎?38F 03/06 09:44
Marcantonio:啊我是說樓樓上
shamanlin:要不是女的後來撤銷告訴擺明是誣告,男的可能還在跑法院40F 03/06 09:44
arrakis:幹XDDDDDDDDDDD41F 03/06 09:45
freedomwing5:這是正常向漫畫   不要想太多42F 03/06 09:45
Marcantonio:這種畫面哪裡正常啦,我想看後續 (/‵□′)/~ ╧╧43F 03/06 09:47
rogerlain:GOOD44F 03/06 10:00
eyestea:太酷了!!45F 03/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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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f127974612 說讚!
1樓 時間: 2012-03-06 13:23:06 (台灣)
  03-06 13:23 TW
這種姊姊真要命
2樓 時間: 2016-01-06 17:14:09 (台灣)
  01-06 17:14 TW
姊姊哪裡要命了???大姊是對的!這種女友娶來當老婆會痛苦一輩子!
一不順她的心就要報復,離婚時大敲你一大筆錢還算好了,就怕她自殘還告你傷害你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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