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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姊冒情人 弟遭女友誣性侵
時間 Tue Mar 6 08:55:18 2012
蘋果新聞 http://j.mp/xf9xuX
姊冒情人 弟遭女友誣性侵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李姓女子打電話給黃姓男友時,被反對兩人交往的黃男胞姊接到,黃女故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以男友劈腿,報警指男友性侵;儘管事後誤會冰釋,兩人攜手到警局要求撤銷告訴,但李女仍被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李姓女子打電話給黃姓男友時,被反對兩人交往的黃男胞姊接到,黃女故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以男友劈腿,報警指男友性侵;儘管事後誤會冰釋,兩人攜手到警局要求撤銷告訴,但李女仍被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
女誤信劈腿 衝動亂告遭法辦 2012年 03月06日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李姓女子打電話給黃姓男友時,被反對兩人交往的黃男
胞姊接到,黃女故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以男
友劈腿,報警指男友性侵;儘管事後誤會冰釋,兩人攜手到警局要求撤銷告訴,但李女仍
被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胞姊接到,黃女故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以男
友劈腿,報警指男友性侵;儘管事後誤會冰釋,兩人攜手到警局要求撤銷告訴,但李女仍
被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去年十月黃男(二十三歲,高市人)透過朋友介紹與李女(十八歲,高市人)
交往,但遭其姊反對。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李女打電話給黃男,被黃男胞姊接到,其姊故
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認劈腿變心,為了報復
,兩天後報警說遭男友性侵
交往,但遭其姊反對。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李女打電話給黃男,被黃男胞姊接到,其姊故
意說:「我是他交往四年的女友,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李女誤認劈腿變心,為了報復
,兩天後報警說遭男友性侵
警提醒仍堅持告
李女指控,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三時許,在金門當兵的男友到她住處,她當時因前一晚
喝酒,頭疼不已,僅著內衣褲躺在床上,沒想到男友強行脫掉她內衣褲性侵得逞。
警方受理時發現雙方是男友朋友,詢問為何有性侵問題,李女回答:「學校有教,不管是
不是男女朋友,只要違反意願,就算只有一次也不行。」承辦警員追問:「為何當天未報
案。」李女說:「當時急著上班。」承辦警員提醒:「若惡意陷害對方,會吃上官司。」
但李女仍堅持提告,警方完成報案手續,擬通知黃男到案說明。
不是男女朋友,只要違反意願,就算只有一次也不行。」承辦警員追問:「為何當天未報
案。」李女說:「當時急著上班。」承辦警員提醒:「若惡意陷害對方,會吃上官司。」
但李女仍堅持提告,警方完成報案手續,擬通知黃男到案說明。
還涉偽造文書罪
但事隔不到一周,李、黃兩人一同到警所要求撤銷性侵告訴。李女說,以為男友另結新歡
,為讓男友難堪才會報案指控遭性侵,還說:「一時衝動才犯錯,保證以後不敢了。」黃
男幫腔說:「我不願追究,事情過去就好了」。但誣指性侵已涉及誣告及偽造文書罪,警
方調查告一段落後,仍依法將李女函送法辦。
,為讓男友難堪才會報案指控遭性侵,還說:「一時衝動才犯錯,保證以後不敢了。」黃
男幫腔說:「我不願追究,事情過去就好了」。但誣指性侵已涉及誣告及偽造文書罪,警
方調查告一段落後,仍依法將李女函送法辦。
誣告罪可判7年
律師葉銘進提醒,明知不是事實,卻誣陷他人,意圖使人受刑事處分,已觸犯《刑法》第
一百六十九條誣告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讓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則觸犯《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不慎。
一百六十九條誣告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讓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則觸犯《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不慎。
性侵案誣告案例
★2011/12:台中郭姓男子與簡姓女子性交易,簡女帶張姓女子參與3P,郭男埋單時不付
張女錢,兩女告郭男性侵,直至簡女援交被逮,才坦承誣告
★2009/11:薛姓女碩士,連4次謊報遭人囚禁、性侵,盼藉此讓徐姓初戀男友與她分手,
結果反觸犯誣告罪
★2007/04:鄭姓已婚警員遭小三控告以手指性侵,檢方認定鄭男是在愛撫時誤傷,僅依
傷害罪起訴,鄭妻怒控小三通姦及誣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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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43.35
推 :這算是某種仙人跳嗎?1F 03/06 08:56
推 :活該2F 03/06 08:57
推 :大絕耶....男女朋友也是可以告性侵的 (抖)3F 03/06 08:58
推 :小孩子不意外4F 03/06 08:58
推 :有沒有隨便就告人家性侵的啦5F 03/06 08:58
推 :結果姐姐看著李女入獄冷笑道:弟弟是我的 誰都別想搶走6F 03/06 08:58
→ :又驗證了 談不攏 就說性侵7F 03/06 08:58
推 :難怪姐姐要他們分手,姐姐看人滿準的8F 03/06 08:58
推 :白痴 一一9F 03/06 08:59
推 :最雖的是黃姓男子吧10F 03/06 09:00
推 :還不快分手..11F 03/06 09:00
推 :姐姐是弟控 想永遠當弟弟的女朋友12F 03/06 09:01
推 :學校只教一半13F 03/06 09:01
推 :有這樣的姊姊和女友...挺衰的..14F 03/06 09:02
推 :北七 開個25元的收據給她15F 03/06 09:03
推 :會把性侵當籌碼掛嘴邊的 趁早分了吧16F 03/06 09:04
推 :弟控姐超讚的!17F 03/06 09:04
推 :女人心機18F 03/06 09:06
噓 :這種避取還是當炮友就好19F 03/06 09:07
推 :誣告判7年,打死人或撞死人判幾年?20F 03/06 09:08
噓 :18歲就這麼恐怖21F 03/06 09:13
推 :爽 以為性侵害是無敵星吼 踢到鐵板了22F 03/06 09:14
推 :這年頭價格談不攏實在是太恐怖了(抖) 幸好我不用怕23F 03/06 09:14
噓 :slut24F 03/06 09:15
推 :我也要跟姐姐交往~25F 03/06 09:16
推 :腦殘26F 03/06 09:16
推 :從此姊弟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27F 03/06 09:16
噓 :爛女人 把警察當妳的私人資源嗎28F 03/06 09:17
推 :這姊姊在保護弟弟很對啊 那女朋友真的是白痴!29F 03/06 09:18
推 :姊姊是對的!再交往下去恐怕會有更恐怖的事情會發生30F 03/06 09:18
→ :女人實在太囂張了...拿法律公器行個人私心意志31F 03/06 09:19
推 :白癡32F 03/06 09:24
推 :溫腥33F 03/06 09:30
→ :18歲也懂誣告 是我的話不敢要34F 03/06 09:32
噓 :浪費社會資源35F 03/06 09:36
推 :現在女性想要陷害男性實在太容易了....37F 03/06 09:44
推 :抗議樓上放色情連結 有後續的連結 or 關鍵字嗎?38F 03/06 09:44
→ :啊我是說樓樓上
→ :啊我是說樓樓上
→ :要不是女的後來撤銷告訴擺明是誣告,男的可能還在跑法院40F 03/06 09:44
→ :幹XDDDDDDDDDDD41F 03/06 09:45
推 :這是正常向漫畫 不要想太多42F 03/06 09:45
推 :這種畫面哪裡正常啦,我想看後續 (/‵□′)/~ ╧╧43F 03/06 09:47
推 :GOOD44F 03/06 10:00
推 :太酷了!!45F 03/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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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f127974612 說讚!
2樓 時間: 2016-01-06 17:14:09 (台灣)
→
01-06 17:14 TW
姊姊哪裡要命了???大姊是對的!這種女友娶來當老婆會痛苦一輩子! 一不順她的心就要報復,離婚時大敲你一大筆錢還算好了,就怕她自殘還告你傷害你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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