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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8-06 01:38:4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kli (epic...dary!)
標題 Re: [新聞]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
時間 Mon Aug  6 00:58:33 2012


※ 引述《pippenjr (三重劉德華)》之銘言:
: 另外也增列電信法第25條,即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獨立部門、
: 獨立公司或分公司。
: NCC法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為了促進固網市場競爭,NCC推動「電信法修正草案」的決心不
: 會改變。
: 重點在防止種花一家獨大  壟斷電信市場

1996年電信三法通過開放通訊業市場後,電信局拆家,

電信管理(交通部電信總局)與經營(中華電信)分離,

其後於1997年開放行動電話,而這塊才是那些民營電信業者真正想吃的肥肉。

政府當年本來對於銅線電纜迴路(也就是最後一哩)傾向要求由各家業者分擔並共同維護,

問題是這些財團理都不理你政府,拿到照後只想靠行動通訊賺錢,


當然嘴巴還是不忘高喊發展光纖固網的口號,但這就跟阿彌陀佛一樣,念給大家聽爽的,

這些業者當年對於最後一哩避之惟恐不急,根本不想接手維護、建設這些舊銅線,


最後只好讓中華電信花3000億買下收這爛攤。


結果萬萬沒想到,到了2000年左右,DSL技術發展起來,

本來的垃圾銅線變成黃金,上網不必讓Modem占用電話通話的寬頻技術來了,

原先財團不想花錢買的最後一哩,反倒變成拿來批判中華電信獨占的相罵本,

簡直是不要臉到了極點。



今天中華在最後一哩獨占,造成這種結果的正是那些財團,

不想花錢共同買下、維護、建設在先,拿了照後也不鋪自己的固網線路在後,

只想賺好賺的行動電話業務,看到中華在上網這塊賺爽爽也進來分一杯羹,

哪有這麼好的事?

: 就像大家反對旺中案一樣
: 在扯當初買多少錢的  是沒搞清楚狀況
: 若是工讀生  那就算了

反旺中跟反中華電信根本兩回事好嗎...

旺中想買中嘉但大家認為不應該給你旺中買;但最後一哩是當初讓你買但業者不肯買,

在中華被逼得硬吃下去後,現在又反悔要求中華要成本價租給你;

當年允許你買你不買,冷眼看著中華被政府逼得吞下最後一哩還在旁邊偷笑,

現在沒人要的垃圾變金雞母後,又開始哭著要政府逼中華電信吐出來,

不願投資,又妄想坐享其成靠中華的固網賺錢,幹,哪有這麼爽的事。


當年其實最好的作法就是將最後一哩自電信局中分割出來,


成立國營的電纜迴路公司,類似台電獨占電力的輸配線路一樣,

亦即固網的服務由各家提供,但是通路由國家掌握,

可惜當年沒人要最後一哩,政府也不願意接手經營這爛攤,

逼中華吃下後才演變成今日這個局面,說到底,會造成獨占,

千錯萬錯,其他民營電信業者應負八成責任,政府該負兩成責任,

可如今竟然演變成中華電信要負十成責任,偉哉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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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66.155
erptt:有卦有推1F 08/06 00:59
libkite:重點是就算開放 電信費用也不會降價 不要扯什麼多家競爭2F 08/06 00:59
freecan:這案子馬政府沒有收錢五樓信嗎?3F 08/06 01:00
hljjun:一群低能在那邊支持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給財團  到時候就4F 08/06 01:00
BRIANERIC2:這個案子如果推過 肯定貪的比014還大5F 08/06 01:01
hljjun:知道最後根本沒爽到  還吃了大虧6F 08/06 01:01
eslite12:可以查一下當年為何電信交通相關一票高官太子都進投行呢7F 08/06 01:01
wa88:FET又嘎一腳 真是無所不在~8F 08/06 01:01
eslite12:其實種花釋股前財訊的專題報導現在往回看還是很有趣的9F 08/06 01:02
bgflyer:不信10F 08/06 01:02
ppc:就是這樣11F 08/06 01:04
loversii:你知道的太多了12F 08/06 01:06
koukai2:推13F 08/06 01:06
LonelyLove:長知識大推14F 08/06 01:09
zasx0929:不離不棄 是我中華15F 08/06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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