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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03 07:28: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ppenjr (三重劉德華)
標題 [新聞] 陳啟祥250萬白繳 「收賄無罪.行賄有罪」
時間 Thu May  2 23:09:52 2013


1.媒體來源:

壹電視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陳啟祥250萬白繳 「收賄無罪.行賄有罪」
2013-05-02 19:32點閱:421


【壹電視報導】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益世收錢喬事情,頂多觸犯公務員藉機恐嚇不當得利
,而非貪汙收賄,但尷尬的是,高雄地檢署日前已經對陳啟祥跟程彩梅依行賄罪做出緩起
訴處分,兩個人一共繳了兩百五十萬給國庫,現在形成了行賄有罪收賄無罪的司法怪象,
更尷尬的是,因為沒有行政救濟,陳啟祥也要不回這筆錢。




3.新聞連結:

http://goo.gl/ERNYP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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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上網講別人,倒不如想想自己做了什麼有貢獻的事

by 乃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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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173.26
conshelity:^^"1F 05/02 23:10
sakuyaa:呵呵2F 05/02 23:10
sinohara:KMTSUCKS不意外3F 05/02 23:10
WizZ:偉大的法律人總是可以把事情切開來看 超屌der4F 05/02 23:10
rexlin:沒黨證就吃大便5F 05/02 23:10
sinohara:法匠6F 05/02 23:11
tasogare:命還在就不錯惹7F 05/02 23:11
j00118:人間比地獄黑暗8F 05/02 23:11
tchialen:錢再賺就有了9F 05/02 23:11
kosuke:自己要有所有保留的 怪誰 別想在台灣混了 還是快離開台灣吧10F 05/02 23:11
requan:014:超爽der,你的錢拿不回來,但是我選民服務賺的可以拿回來11F 05/02 23:11
BAOY:( ̄▽ ̄)/[KMT]12F 05/02 23:11
winiS:終於有人關心他了~13F 05/02 23:11
slimu0001:還敢要錢,小心變成另一個水泥桶屍14F 05/02 23:12
DALUGI:這就是台灣法律! 還是出國到處學回來的法律 真的頗ㄏ15F 05/02 23:12
loversii:真爽 給錢的算收賄 收錢的不算..中華民國的法律....16F 05/02 23:12
gunfighter:黨證:哼 跟我鬥17F 05/02 23:12
jil:台灣能濫到什麼地步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18F 05/02 23:12
loversii:真爽 給錢的算行賄 收錢的不算收賄..中華民國的法律....19F 05/02 23:12
forRITZ:偉哉台灣20F 05/02 23:12
Js1233:爛車輪黨,2016小英可以躺著選了21F 05/02 23:13
stella323:沒黨證怪誰22F 05/02 23:13
mexxxxem:陳起詳應該可以上訴吧..沒人收賄為何判他行賄23F 05/02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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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ckleberryF:這幾個相關新聞大概一周後就被蓋過去了29F 05/02 23:14
lonelynight:有夠矛盾的 黨證+血統真好30F 05/02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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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KingCold:就算搞成這樣,相信國民黨還是有至少689萬的支持者32F 05/02 23:14
Wii: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33F 05/02 23:14
f204137:鬼島34F 05/02 23:15
a880338:怎麼還沒有新聞來救01435F 05/02 23:15
victoryss:很會找人喬阿  ㄏㄏ   這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36F 05/02 23:15
alpha008:收錢沒事 給錢挫著等 不愧是鬼島37F 05/02 23:15
iamOsaka:唉                                  請問KMT黨證好辦嗎38F 05/02 23:15
homerunball:689腦包堅持情意相挺39F 05/02 23:15
ufae0009:一個姓辜一個姓陳還有姓蔡的是行賄無罪收賄有罪40F 05/0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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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0399:緩起訴又不是有罪認定,本來就沒矛盾阿42F 05/02 23:16
wsyfish:其實陳是犯了教唆恐嚇得利罪....好奇妙啊43F 05/02 23:16
R3210:我們到底是大陸法系還是海洋法系國家??44F 05/02 23:16
oicecnir:龍潭案就收錢的在籠啊裡..出錢的在外面爽歪歪啊..45F 05/02 23:17
baiweilo:敢打今上的臉,沒直接去守護海岸線就阿密陀佛46F 05/02 23:17
mexxxxem:陳被恐嚇取財還要被判刑繳錢..偉哉鬼島47F 05/02 23:17
flydragon198:就算是詐騙,也該把不當得利還給被害人吧,鬼島.....48F 05/02 23:17
painlax:跟扁案邏輯完全相反......... 法院:跟KMT不同邊都該輸49F 05/02 23:17
gan:XDDDDDDDDDDDDDDD怪我囉50F 05/02 23:17
oicecnir:結果就是倒過來啊..51F 05/02 23:17
rave760422:不是說要擺脫黑金形象嗎    這形象更公開鮮明了呢52F 05/02 23:17
rexlin:哪個法系不重要,鬼島法律是看心情的~心情好就加一台53F 05/02 23:17
ccl007:搞了半天原來在演詐欺花美男 ^ ^54F 05/02 23:18
Wii:陳啟祥~ 你看看你~ ( ̄▽ ̄#)﹏﹏55F 05/02 23:18
HuckleberryF:警告法系國家、懲罰法系國家,警告非權利者小心點56F 05/02 23:18
HuckleberryF:懲罰敵對的人
oicecnir:收錢的阿扁出來救援陳可以惦惦了58F 05/02 23:18
weq:司法體系自婊,真是台灣之光!! XDD59F 05/02 23:19
Zeroyeu:台灣藍色司法60F 05/02 23:19
greg11321:鬼島61F 05/02 23:19
forever23:司法私法62F 05/02 23:19
sediments:阿扁收賄有罪行賄無罪             014收賄無罪行賄有罪63F 05/02 23:20
flyplayer:鬼島!!64F 05/02 23:20
JoakimNoah:說你強姦就強姦 大人快鍘他65F 05/02 23:20
jianliung:向下沉淪ing66F 05/02 23:20
asjlk:違法亂紀的國民黨政府   真令人厭惡!67F 05/02 23:21
zephyr9114:有黨證無罪,沒黨證有罪68F 05/02 23:21
kahgf:.....悲哀到極點69F 05/02 23:21
KingKingCold:司法體系都自婊成這個樣子了,還有人相信台灣是法治70F 05/02 23:21
KingKingCold:國家嗎??
mrschiu:uccu! o9 凸...72F 05/02 23:21
heartstrings:這樣判以後還有人敢檢舉貪污嗎XD73F 05/02 23:22
forever23:司法自婊又不是第一天了  就像白海豚會轉彎一樣74F 05/02 23:22
mc12355:沒有黨證還敢行賄? 那條鹹魚你帶回去蒸了吃吧75F 05/02 23:22
q0325:快移民吧  不然會被整死76F 05/02 23:22
WizZ:高級法律人說你們不懂77F 05/02 23:23
greg11321:http://youtu.be/MSGpQ0tTZas  真相78F 05/02 23:23
收6300萬竟不算貪汙!直擊林益世爽歪歪(蘋果動新聞) - YouTube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向爐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去年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等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昨推翻特偵組見解,認定林益世沒貪污,僅是接受選民請託辦事趁機恐嚇拿錢,改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輕判他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折合台幣3300萬...

 
forever23:編出厚厚的判決書也是想騙騙無知大眾 反正隨他寫79F 05/02 23:23
Wii:我過世阿公講得沒錯  狗屎黨80F 05/02 23:24
JoakimNoah:case by case 請尊重專業81F 05/02 23:24
gbcowandy:沒黨證不意外82F 05/02 23:24
greg11321:樓上  蛆蛆會跳針  中鋼是民營  不算貪汙83F 05/02 23:24
michael128: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我的錢還是我的錢!84F 05/02 23:24
WizZ:高級法律人補習班名師說 這個案子沒問題 要檢討的是扁案85F 05/02 23:24
WizZ:但高級法律人補習班名師沒有告訴你 扁案我也無能為力
forever23:扁案?  就是扁案拿來對比才好笑  KMT令人不齒87F 05/02 23:25
Verola:哈哈哈哈哈哈哈ㄏ  妳看看妳妳看看妳88F 05/02 23:25
flydragon198:以後還是可以檢舉貪污呀,不過最好檢舉民進黨,檢舉KMT89F 05/02 23:27
Fiendyux:法治國家?90F 05/02 23:27
glacialfire:該來個三雄圖了...陳啟祥站中間91F 05/02 23:27
JoakimNoah:不爽的話你來判啊  啊忘記魯蛇鄉民考不上法官92F 05/02 23:27
flydragon198:的下場,大家有目共睹93F 05/02 23:27
greg11321:別忘了  收賄的還可以拿回1420萬94F 05/02 23:27
Ryushuier:下次遇到非國民黨   法律就又復活了95F 05/02 23:28
bill19911026:屎坑虫:我們就是愛吃屎怎樣96F 05/02 23:28
WizZ:考上法官能幹嘛 雙手一攤說這是法律漏洞97F 05/02 23:28
jungjungjung:標題就亂寫   我要是法官一定告壹週刊98F 05/02 23:28
WizZ:我們要罪疑唯輕 不可以擴張解釋 不過扁案定讞就算了99F 05/02 23:28
jungjungjung:緩起訴 哪是有罪100F 05/02 23:28
Wii:法官?  我現在比鄙視記者還要鄙視法官101F 05/02 23:28
cul287:這就是檢舉貪污的下場嗎??102F 05/02 23:29
jungjungjung:緩起訴 根本沒進入法院審判  哪有可能是有罪103F 05/02 23:29
jungjungjung:檢舉貪汙的下場     他沒被關ㄝ
jungjungjung:下場哪不好
tokyoto:這叫做殺雞儆猴 以後吱吱就會配合送錢不敢吭聲了106F 05/02 23:30
jungjungjung:整天根本鬼扯107F 05/02 23:30
jungjungjung:整篇根本鬼扯
Wii:jungjungjung你是反串嗎wwww109F 05/02 23:31
ABA0525:這就是檢舉貪污的下場110F 05/02 23:31
jungjungjung:緩起訴              就是你自己對檢察官認罪111F 05/02 23:31
jungjungjung:換取  法官緩起訴
jungjungjung:打錯
Wii:法官:你檢舉國民黨收賄  沒判你七年徒刑就要偷笑了114F 05/02 23:32
jungjungjung:換取  檢察官緩起訴  檢察官要你做一些事115F 05/02 23:32
WizZ:緩起訴先得承認犯罪事實 檢察官懶的追究你116F 05/02 23:32
jungjungjung:你去做了  就不必被法院審判  避免被判重罪117F 05/02 23:33
HIDEE:整天看蛆蛆罵貪汙阿扁,覺得很諷刺118F 05/02 23:33
akirakid:呃, 真的說對了, 重判陳啟祥119F 05/02 23:34
jungjungjung:就這樣   檢和被告雙方談好條件120F 05/02 23:34
dicky503:台灣法律就是給有權勢的人玩的啦121F 05/02 23:34
loneblackcat:緩起訴就是一種交換條件呀122F 05/02 23:34
jungjungjung:然後就緩起訴123F 05/02 23:34
packward:偉哉 !!  KMT124F 05/02 23:34
WizZ:緩起訴只是暫時處分而已 你再犯刑事以上之罪緩起訴就撤銷了125F 05/02 23:35
WizZ:不是緩起訴=沒罪這麼簡單的結論
jordan621:黨政無敵127F 05/02 23:36
Eowyn:那不是更慘 不用法官判 自己就認罪了  還是真的自首無罪128F 05/02 23:36
WizZ:最好舉的例子就朱鴻森 打假球認罪緩起訴 罵警察幹你娘結果被129F 05/02 23:36
WizZ:撤銷 連同舊案要重新判刑
WizZ:話說這個爛制度還不是高級法律人去美國抄來的 很威風逆?
taco20:得罪了方丈還想走132F 05/02 23:38
Wii:wIZz 所以簡單說就是他如果敢再檢舉國民黨的人就死定了對吧133F 05/02 23:40
WizZ:法律人為什麼被討厭 因為社會看你們法律人是一個整體134F 05/02 23:41
WizZ:誰管你院檢 誰管你學界實務 誰管你上下級審對不對盤?
EMIRU720:JoakimNoah真是偉大阿 沒考上法官不能噓 您就能護航?136F 05/02 23:42
EMIRU720:那沒選上總統也不能罵是吧
WizZ:非專業的人你要嘛教育他 要嘛就是把環境弄好讓人不用擔心138F 05/02 23:43
WizZ:最起碼的要求是你他媽的國家用法的尺度要一致 哪一樣達到了?
wmtsung:怎麼會不敢檢舉,以後大家就知道檢舉甚至做偽證誣賴綠營就140F 05/02 23:44
wmtsung:好啦
holik0123:純就邏輯來說 行賄有罪應該是行賄行為成立,可是結果?142F 05/02 23:44
always2006:黨工加油~  看到騜上要跪安喔143F 05/02 23:45
gnew:法院國民黨開的算什麼   法律都國民黨寫的144F 05/02 23:46
jungjungjung:純就邏輯來說  不對145F 05/02 23:49
jungjungjung:因為行賄罪成立  要法院判決
jungjungjung:這只是緩起訴  你不能說行賄罪成立
phs5222:法院國民黨開的無誤!148F 05/02 23:50
jungjungjung:緩起訴 只要 被告認罪 加 檢察官認同就好149F 05/02 23:51
WizZ:高級法律人怎麼不批判一下緩起訴這種爛制度150F 05/02 23:51
jungjungjung:如果只有  被告認罪 加檢察官認同 法院不可以判有罪151F 05/02 23:51
rj486:這案子會不會在國際上成名呢 ?152F 05/02 23:52
WizZ:高級法律人上法學緒論的時候沒思考過實質正義的問題嗎153F 05/02 23:53
s213092921:一堆猴子,連控訴原則都不知道154F 05/02 23:55
WizZ:更別說緩起訴這種連程序正義都沒有只求結案的低層次問題155F 05/02 23:55
s213092921:緩起訴好像也是引自國外的制度唷科科156F 05/02 23:55
jungjungjung:就美國來的啊157F 05/02 23:56
s213092921:而且緩起訴好像是八年遺毒期間通過的耶158F 05/02 23:56
Khadgar:法律人又出來胡說八道了, 誰不知道國外製度到了台灣159F 05/02 23:56
Khadgar:就會有高級法律人把他變成垃圾
jungjungjung:緩起訴 在美國 就是為了結案用的161F 05/02 23:57
widec:緩起訴就是檢察官跟你說 你再出去靠杯 就起訴你的意思162F 05/02 23:57
Khadgar:當然如果學法律就必須先放棄身為人的一切, 那就可以理解了163F 05/02 23:57
s213092921:wii要不要順便批判一下刑訴260的實質確定力啊164F 05/02 23:57
realmiddle:慘....不過這樣以後還有人敢行賄嗎?165F 05/02 23:58
WizZ:當然敢行賄阿 只是沒人敢揭發了166F 05/02 23:58
Wii:我?167F 05/02 23:59
dlevel:我猜他向wizz叫陣,ㄎㄎ。168F 05/03 00:04
WizZ:叫陣啥 才懶的理高級法律人咧169F 05/03 00:06
WizZ:起手式就三招 1.我恩師說 2.某大教授說 3.你們考上再說
linsmile:垃圾~幹,錢拿成這樣無罪~操171F 05/03 00:08
Gigabye:跟$$有關的大案 重辦綠 輕判藍  這種司法動態標準172F 05/03 00:11
Gigabye:不要怪人民對司法失去信任..
stocktonty:他高興拿5000兩給我花不行嗎174F 05/03 00:13
Gigabye:重辦綠 輕判藍 對仕途較順遂?175F 05/03 00:14
billybbb:爽176F 05/03 00:16
shikiDS:大概過一陣子後就會升官了177F 05/03 00:18
mocca000:.............178F 05/03 00:20
rinsoukan:幹179F 05/03 00:22
wsx26997785:媽咪:乖兒子~要用功讀書考上法律系~然後在加入車輪黨180F 05/03 00:22
max9527:好萊烏要不要考慮來台灣拍個"法律好好玩" 保證大賣181F 05/03 00:24
wsx26997785:馬:已向蛆國體制看齊~把台灣從法制國轉變成人治國182F 05/03 00:26
otld:哈哈哈哈~~183F 05/03 00:33
kaiao:扁扁是收賄有罪 行賄無罪184F 05/03 00:44
daemonshadow:    http://ppt.cc/l7wU     http://ppt.cc/P0TA185F 05/03 00:52
Goog1e:沒黨證還敢爆料 分明找死 難怪014爽到抽筋186F 05/03 01:07
sfsol:XD法官這職業這麼廢還以為別人很羨慕?187F 05/03 01:08
Ellomorce:法界人士會表示一切依法沒什麼好奇怪的188F 05/03 01:18
ccucwc:快逃亡吧 250萬跟命哪個重要??189F 05/03 01:22
shinglala:...190F 05/03 02:01
ImCPM:他媽的191F 05/03 03:17
buddar:真是怪,行賄送ㄑㄧㄢˊ192F 05/03 05:07
buddar:真是怪!行賄送錢的繳去250萬還要不回,收賄的法官還將一些
buddar:錢給還回去,說這是橋事情應得的,反觀扁案,行賄的都沒事
buddar:這種是非黑白不分之地,將來會很可怕吧?
buddar:今日種下的因,會成為明日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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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narchy87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5-03 08:06:45 (台灣)
  05-03 08:06 TW
怎樣!人爽啊!不槍斃算好哩!還想怎樣?
2樓 時間: 2013-05-03 08:52:39
  05-03 08:52
 沒有證據怎麼可以說我這個....行賄啊?
3樓 時間: 2013-05-03 09:03:10 (台灣)
  05-03 09:03 TW
···
法院審馬大放水,
益世貪污續搞鬼;
司法無恥窩囊廢,
全是泛藍大狗腿.
*
司法體系米蟲狗腿一堆,再加上和失能的整個馬政府體系形成共犯結構,回觀當年利用大水庫歪理來為馬英九特別費實質貪污解套的法官蔡守訓,因護駕有功事後高昇而飛黃騰達,就已經說明了一切!至於雙方有沒有涉及非金錢的期約賄賂?則被特意淡化沒人再提了.
因此!現在反正只要有車輪的黨證,無論是涉及貪污還是圖利也不會有任何爛人須要負責及被懲處,因為這是台灣長期縱容的結果.因為有太多的人只有立場沒有是非.所以這次整個台灣社會導致會被貪污犯林益世及台北地方法院打臉,自然不會讓人意外!我們還是要學會如何去習慣.
4樓 時間: 2013-05-03 09:40:42 (台灣)
  05-03 09:40 TW
鬼島司法是看你的身分在判刑,有錢有權判生,無錢無權判死
5樓 時間: 2013-05-03 09:48:33 (台灣)
  05-03 09:48 TW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6樓 時間: 2013-05-03 11:14:02 (台灣)
  05-03 11:14 TW
我要入黨.........................
7樓 時間: 2013-05-03 11:38:24 (台灣)
  05-03 11:38 TW
 在中國 共產黨官員強姦民女說是選民服務;在台灣 KMT官員收賄貪污也是選民服務...有志者 不趕快加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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