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Jai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14 21:58: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屏檢:廣大興28號未越界捕魚
時間 Tue May 14 15:35:02 2013
※ 引述《GoNow (狗腦)》之銘言:
: ※ 引述《jac19860114 (天才跟白痴只有一線之隔)》之銘言:
: : 另外,檢方將廣大興28號航行記錄器委託中華電信等單位,比對船長洪育智求救時利用衛
: : 星電話發出的海域,找出菲律賓公務船槍擊廣大興28號的海域,做為偵辦參考。
: 我們這邊的新聞也才剛出來,之前就有賓仔在半島電視台留言這樣講:
: http://www.aljazeera.com/news/asia-pacific/2013/05/201351322456788396.html
: 122 comments
: 103 reactions
: Donnie Ruiz Torres ‧ 4 hours ago
: Taiwanese Coast Guard Authority has confirmed
: that the boat indeed has intrude Philippinese EEZ; even outside Taiwan
: self-proclaimed temporary control border.
: 台灣海防單位證實該船闖入了菲國的專屬經濟區,超過了台灣自己講的暫定執法線
: Boat Operation:
: Time: 05.00
: Coordinate: 19' 50" N; 123' 24" E
: 10 nm outside Taiwan control border
: Incident:
: Time: 09.45
: Coordinate: 19' 58" N; 122' 58" E
: 1.8 nm outside Taiwan control border
: Incident Reported to Taiwan Authority:
: Time: 13.04
: Coordinate: 20' 07" N; 123' 01" E
: 5 nm insider Taiwan control border
: GO! protect you fisherman entering our territory that's nice!!!
: 來啊,到我們領海保護你們的漁民嘛,試試看!
他們到底要無限跳針個幾次? 經濟海域EEZ不同等於"領海"
畫個圖給鄉民看好了:
菲菲島
●---12海浬-)--12海浬--)-----------------176海浬--)-------公海
這裡是領海 比鄰區 24nm 經濟海域EEZ 200nm
事發地點我昨晚也po過了 用google earth看事發地點到他們的任一小島全都超過48海浬
也就是事發地點在兩國重疊的經濟海域,非他們所宣稱的"領海"。請不要在被他們抹黑洗
腦,以為自己"越界"好嗎?
也就是事發地點在兩國重疊的經濟海域,非他們所宣稱的"領海"。請不要在被他們抹黑洗
腦,以為自己"越界"好嗎?
再來說執法線,這是台灣自己約束的,也就是武裝公務船不能越線執法,不是非武裝漁船
不能"越線"。直白點說,哪來的越界? 經濟海域除非是交戰狀態或海盜活動,任何一國都
可以自由航行。比較有爭議的點是兩國重疊經濟海域的使用權,也就是能不能在這裡抓魚
能不能探勘開採海底礦物等等,但這都和他們宣稱的"航行越界"沒有直接相關。相關爭議
國際實務上是以談判解決or比拳頭大小硬實力。
不能"越線"。直白點說,哪來的越界? 經濟海域除非是交戰狀態或海盜活動,任何一國都
可以自由航行。比較有爭議的點是兩國重疊經濟海域的使用權,也就是能不能在這裡抓魚
能不能探勘開採海底礦物等等,但這都和他們宣稱的"航行越界"沒有直接相關。相關爭議
國際實務上是以談判解決or比拳頭大小硬實力。
菲菲跳針說台灣漁船衝撞他們再先? 證據在哪? 一條破漁船可以讓你的海防艇有"沈船",
造成"人員傷亡"之虞? 你菲菲牌的海防艇是紙糊的嗎?
另外一個他們常提到的"自衛"說辭,無論是聯合國憲章第52條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6條
,甚至是國際仲裁庭或國際海洋法法庭判例中都提到:「海上執法武力使用,應盡可能避免
,縱使在無可避免之情形,亦不得超越合理與必要範圍」。
,甚至是國際仲裁庭或國際海洋法法庭判例中都提到:「海上執法武力使用,應盡可能避免
,縱使在無可避免之情形,亦不得超越合理與必要範圍」。
菲菲海防艇依據台灣漁民的說法,先是追了ㄧ大圈才掃射。這個"緊追權"也大有問題。
緊追權是沿岸國(菲菲)在領海/鄰接區發現不法情事,可以一路追到公海沒有關係。試問
"不法"情事有在24海浬內發生嗎? 姑且不論有沒有"不法",菲菲鄉民公佈的座標19' 50" N
; 123' 24" E不就說明他自打嘴巴? 該座標用google earth一看是遠遠超出4x海浬,並非
在領海/鄰接區內(24海浬內)。按照國際慣例是不能這樣追,也不能這樣掃射的。
"不法"情事有在24海浬內發生嗎? 姑且不論有沒有"不法",菲菲鄉民公佈的座標19' 50" N
; 123' 24" E不就說明他自打嘴巴? 該座標用google earth一看是遠遠超出4x海浬,並非
在領海/鄰接區內(24海浬內)。按照國際慣例是不能這樣追,也不能這樣掃射的。
寫這麼多,我整理個三點,希望不要再有人被菲菲的說辭給迷惑。
1. 事發地點在兩國重疊經濟海域EEZ。EEZ不同等於"領海",任何一國都有自由航行權
2. 台灣漁船衝撞害人沈船的說辭沒有證據,充其量只讓人覺得他的海防艇破爛。
3. 武裝公務船對平民非武裝漁船緊追並開火,於法於理都站不住腳。
最後讓我大吼一下,媒體記者可不可以麻煩你們端正視聽一下? 找個台灣國際法法界人士
或外交界的先輩,請他們說明並駁斥菲菲可笑的抹黑說法有這麼難嗎? 要不可以問問馬皇
阿,他可是有國際法專長喔 ^.<
或外交界的先輩,請他們說明並駁斥菲菲可笑的抹黑說法有這麼難嗎? 要不可以問問馬皇
阿,他可是有國際法專長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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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0.211.163
→ :台灣記者表示沒空1F 05/14 15:36
→ :長知識2F 05/14 15:37
→ :菲菲不懂法,你講一堆到了菲菲看起來是廢文3F 05/14 15:37
→ :可以打了嗎4F 05/14 15:37
推 :支那臭破馬有什麼專長? 學法的會不知道貪污特別費違法?5F 05/14 15:37
推 :菲菲:看不懂啦!!反正你越界6F 05/14 15:38
推 :馬娘: 可是我就是不敢打麻 >.<7F 05/14 15:38
推 :菲菲有看過賭神 出了公海才殺人.......8F 05/14 15:40
推 :你跟鄉民認真了,這個板有多少人知道EEZ不是領海的?9F 05/14 15:41
推 :別跟記者認真 他們很多撰文都有目的.....看上面寫10F 05/14 15:41
推 :不是領海就是公海 經濟海域是喊爽的11F 05/14 15:42
推 :你跟菲狗認真什麼?12F 05/14 15:42
推 :推13F 05/14 15:43
推 :噢對了,你的EEZ有畫錯喔,從領海基線外開始計算,應該是188浬14F 05/14 15:44
感謝g大提醒
菲菲笑台灣人英文不好不懂法,所以我才認真打他們臉的。
噓 :台灣海巡不出來巡 一樣被擊斃15F 05/14 15:45
→ :主張是兩百沒錯,不過是從領海基線開始算不是嘛?16F 05/14 15:45
→ :說穿了權力要靠自己爭取 不是在那邊對內喊口號喊一喊就17F 05/14 15:46
→ :END 這樣根本沒解決問題
→ :END 這樣根本沒解決問題
→ :領海跟經濟海域的差別國一(七年級)就有教了19F 05/14 15:46
→ :而且此事件也可以視同對方再測試己方的態度20F 05/14 15:47
→ :不過我猜很多老師看到這個新聞大概是一邊心裡苦笑一邊教吧21F 05/14 15:47
推 :推你 但是你沒上色,鄉民會懶得看22F 05/14 15:47
→ :看台灣有沒有在宣示主權23F 05/14 15:47
→ :也可以說 態度不強硬 以後還是會出現N個擊斃事件
→ :然後情況允許的話 趕快談判談一條台菲海洋協議吧
→ :原PO要不要改三條線 這樣很像236 = =
→ :也可以說 態度不強硬 以後還是會出現N個擊斃事件
→ :然後情況允許的話 趕快談判談一條台菲海洋協議吧
→ :原PO要不要改三條線 這樣很像236 = =
推 :板上不是一堆海巡的嗎27F 05/14 15:54
推 :台灣最廢的地方是有一堆漢奸天天幫別人說話28F 05/14 15:58
→ :這篇詳盡+正確29F 05/14 16:03
推 :專業推30F 05/14 16:24
※ 編輯: sinscanim 來自: 1.200.211.163 (05/14 16:30)推 :那些揚棄自身語言改說英語的國家笑人英文不好很好笑31F 05/14 16:35
推 :對海盜不用講那麼多,打就對了32F 05/14 16:54
推 :專業推33F 05/14 16:55
推 :推 台灣現在最該做的就是跟大家說這個34F 05/14 16:59
推 :有畫圖有推35F 05/14 17:29
推 :推36F 05/14 17:57
推 :推專業 長知識37F 05/14 19:43
推 :專業推,看菲菲講領海真的快笑死38F 05/14 19:56
推 :推專業 長知識39F 05/1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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