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newglory.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6-18 22:44: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國中女生最讚的八卦
時間 Tue Jun 18 21:14:05 2013
※ 引述《BeerIsGood (啤酒有益身心)》之銘言:
: 強烈建議把合法性交年齡下修到14歲
我也強烈支持調降合法性行為的年齡,我相信當出推出相關法律條款是為了大家好,保護
未成年人,減少社會成本,但我觀察到了幾個問題:
1. 年齡標準過高,不符人體運作:
根據杜雷斯06年的統計還有一些基金會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女生平均第一次性愛年齡
坐落在16歲出頭(也就是50%約16.x歲前享受過性愛),台男則是17歲出頭。
事實上,古今台外數千年來人類第一次性行為平均年齡都是低於18歲,只有數十年前的
台灣在多種因素下(譬如高壓管控)第一次性行為平均年齡有超過20, 但這10多年來又
降回18以下。
台灣在多種因素下(譬如高壓管控)第一次性行為平均年齡有超過20, 但這10多年來又
降回18以下。
雖說我不知那些數據的標準差,但非常保守推測,18歲以前及16歲以前有性行為的女生
分別上看60%/40%沒有問題,18/16歲前有性行為的男生也超過50/30%。
這是我在2006年找的資料,各位朋友如有興趣可以找2012年的,相信這6年來隨著各種
交友平台及聊天軟體的發展,再加上各種便宜智慧行動裝置的推出,要找伴侶更容易了,
那數字只會更低。
現在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在台灣,大家表面上撻伐譴責未成年性行為,法律也規定了
14、16、18這三個不同刑責的年齡分界,但如我前面所述,其實未成年性行為私下大家
默默地在做。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想做個守法的好公民,可是定那14,16,18歲的標準根本就不符合人體
器官的運作及人體自然生成的慾望,先天慾望無法擋,後天該法律的執行效率又如此低落
,另外大家也知道多數家長告對方(通常是男方)的意圖都是為了那賠償和解金,這法條
器官的運作及人體自然生成的慾望,先天慾望無法擋,後天該法律的執行效率又如此低落
,另外大家也知道多數家長告對方(通常是男方)的意圖都是為了那賠償和解金,這法條
縱然當年立意良善,但如今形同虛設而且常遭到濫用。
2. 變相阻礙找到更合適的伴侶:
(現今主流社會氛圍是男追女,再加上人口比例女生享有優勢,大部分女生是做選擇的
那一方。因此,以下討論用女生為例子)
一個未成年女生,她有慾望時候(關於男女性慾差別討論,請看我在sex版發表的文章:
#1HfWWgxQ (sex) ),想要有性行為(譬如跟男友),這時有3個選擇:
甲. 選擇比她大的男生,在女方成年前男生背負法律風險。
乙. 選擇同年同月同日男生,藉由兩小無猜條款規避法律責任。
(但還是破壞了當初立該法的美意)
丙. 選擇比她小的男生,法律責任女方承擔。
實務上來說現在社會氛圍是男女交往男生通常都比女大,所以甲是大部分女生的選擇,
乙是可遇不可求,就算是丙,接下來的論述性別對調也可通用。
好,現在甲跟乙各有兩個問題:
甲的問題 - 守法的好男人不會找該女。像我們ptt的守法好男人,都是優先去接觸及吸引
沒有法律問題的對象,那該女剩下可選的就是不守法的男人。
不守法的男人,依據我的刻板映像是,要嘛沒道德心+犯罪成本低(翻譯:時間成本低。
時間成本低翻譯:時薪低,再翻譯:沒上進心,今天PTT的翻譯:沒$$$$$),他們禁得起
有前科的代價。要嘛就是後台很硬,但這種人可遇不可以求,不是人人都是顏公子。
時間成本低翻譯:時薪低,再翻譯:沒上進心,今天PTT的翻譯:沒$$$$$),他們禁得起
有前科的代價。要嘛就是後台很硬,但這種人可遇不可以求,不是人人都是顏公子。
我刻板地認為,一個不守法的男人,在對該女膩了之後,感覺沒了之後,難道還會守
道德規範(不劈腿,不暴力),更遑論不小心有了時候對孩子負責?OK, 當然有機率會,
但是這會的機率,比守法的男人低。
好,退一步來說,就算我的刻板映像是錯的,不守法 != 沒道德 != 會對女生不好,
那也沒問題,重點是女生的選擇變少了,她本來有奉公守法的好男人可以選擇,現在這
違反人類生物本能的法律一壓下,在找比自己大的男人前提下,她剩下願意違法的男人
可以選擇。
違反人類生物本能的法律一壓下,在找比自己大的男人前提下,她剩下願意違法的男人
可以選擇。
乙的問題 - 抑制了與相對有錢/性技巧的男人交往的機會 – 大體上來說成年男士比
未成年男生經濟基礎好,性技巧也較高,因為法律規範,未成年女生少了這些可以交往
的對象。或許有人說未成年男生年輕精力旺,雖沒技巧但可是渾然天成的打洞機。
未成年男生經濟基礎好,性技巧也較高,因為法律規範,未成年女生少了這些可以交往
的對象。或許有人說未成年男生年輕精力旺,雖沒技巧但可是渾然天成的打洞機。
沒問題,這一點也不衝突,女生喜歡什麼自己決定,重點就是這法律壓縮了未成年女生的
選擇空間,雖說該法立意良善,可實質上是一大侵犯女生權益的惡法。
3. 壓制了守法好男人成長茁壯的機會:
我認為,對大部分人而言,不管性技也好還是跟異性互動交往的技能也罷,都是要一步
一步訓練出來的。我一項主張,對男生來說:
跟女生實際互動>>>>> 跟女生網路互動 > 跟男人互動 >> 完全跟人沒互動
跟女生實際性行為的成長 >>>>> 跟充氣娃娃 > 看A片
但這未成年性行為的法條遏止了好男人成長的機會,在此分享2個例子:
我在工作場所認識了兩個男生,分別來自113及112, 113男當年也是聽從師長父母的教誨,
也遵循了我國法律規範,21歲前克制自己不能跟未成年女友從事性行為,後來因故分手,
直到25歲研究所畢業當完兵後交到新的女友,當時她剛滿19。結果這女友嫌棄他性技巧
也遵循了我國法律規範,21歲前克制自己不能跟未成年女友從事性行為,後來因故分手,
直到25歲研究所畢業當完兵後交到新的女友,當時她剛滿19。結果這女友嫌棄他性技巧
很差,容易緊張軟屌,而且又不持久,跟她之前7個前男友比起來遜多了,半年後以沒法
滿足她為由分了。
另一個112的則比較慘,國高中6年下來本有約4個交女友的機會,結果當年聽從父母師長
教誨,4次機會都斷然拒絕,後來23歲研究所時交到一個,不久後女生認為他很不體貼,
很多細節眉角女方認為23歲男人早該具備可他都不懂,都還要她教,結果3個月後就分。
教誨,4次機會都斷然拒絕,後來23歲研究所時交到一個,不久後女生認為他很不體貼,
很多細節眉角女方認為23歲男人早該具備可他都不懂,都還要她教,結果3個月後就分。
很多人都在抱怨,為何小混混,為何那些黑道暴力份子總是有女友?我之前也有研究
這問題,我目前推出的幾個理由之一是,當大家都還很小的時候,小混混們不理會道德
規範,就先衝去跟女生互動了,在性行為方面,他們不鳥法律規範,砲先打了再說。
多年之後,他們累積了可觀的話術技巧,了解女生的行為,懂得觀察女生,投其所好,
我們在ptt討論如何賺錢養家有上進心時候,他們已經在ut釣到這周的第3個女人了。
所以,ㄧ個遵守師長教誨及法律規範的男人,滿18歲才開始去實際互動,這跟國中開始
交女友及開始性行為,違反法律違背道德標準的人比起來,技能當然落後頗多。以我上述
分享的例子,那兩男的前女友們之前都交往了多個違反我國未成年性行為法律的男子,
並且用他們那已經訓練多年的男女互動知識技巧來當下個男友的審核標準。
總結:
我國現行未成年性行為相關法律,更廣泛的說,這一套道德標準規範,已經不符時宜了。
該法律及道德規範不符合人體器官的運作,另外檢調及警察單位也無法確實執行該法律,
造成了偷跑者不僅沒受處罰還大大得利,老實守法者吃虧,女生選擇權變少的雙輸局面,
這根本就是大大違反當初立法的美意。
該法律及道德規範不符合人體器官的運作,另外檢調及警察單位也無法確實執行該法律,
造成了偷跑者不僅沒受處罰還大大得利,老實守法者吃虧,女生選擇權變少的雙輸局面,
這根本就是大大違反當初立法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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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那高齡剩女怎辦 LOL7F 06/1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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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剩下50%都在這9F 06/1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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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13-06-19 00:51:0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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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51 TW
杜雷斯應該只會請有買保險套的人做民調吧?不然以我們班的情況 工科5x人大概有70%的人 四年下來都沒女友
4樓 時間: 2013-06-19 02:00:4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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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2:00 TW
讓我想到之前某FB粉絲團(電視上一說就被關了),可以說是打砲粉絲團據說70%國中29%高中1%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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