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15 07:28: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黃媽媽最新聲明
時間 Thu Aug 15 03:52:31 2013
http://mo.9958.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805
嚴正聲明
黃媽媽 - 網站公告 | 2013-08-15 01:44:12
本人之子黃國章於1995年6月9日軍中遇害之後,有感於軍中人權保障有待改善,於是投
入全心全力,奉獻餘生於軍中人權促進,以一個媽媽的身分,為沒能夠回到家裡的孩子—
國章,進一份心力。
入全心全力,奉獻餘生於軍中人權促進,以一個媽媽的身分,為沒能夠回到家裡的孩子—
國章,進一份心力。
18年來,本人為所有軍中被害人及其家屬四處奔走,有無數的家庭獲得幫助,為他們的孩
子平反、申冤,平安回到家中。透過無數個案協助,逐步讓國防部、立法院及相關單位進
行制度變革,而軍中人權改善之情形,亦為社會大眾有目共睹。
子平反、申冤,平安回到家中。透過無數個案協助,逐步讓國防部、立法院及相關單位進
行制度變革,而軍中人權改善之情形,亦為社會大眾有目共睹。
然而,近日發生有心人士,基於特定動機,於網路上散布不實訊息,指控本人於協助家屬
時,收受報酬,企圖混淆視聽,嚴重損害本人名譽。此舉實令本人憤慨不已!
本人在此鄭重聲明,本人在這18年來,協助所有被害家屬時,從未收取任何分文報酬!
本人所有言行及為軍中人權之奮鬥,問心無愧,實不容他人抹煞,本人已委託律師進行提
告,請不肖人士自重。爾後,相關法律程序細節,全權委由律師處理,並靜待司法程序結
果,不再回應。
本人所有言行及為軍中人權之奮鬥,問心無愧,實不容他人抹煞,本人已委託律師進行提
告,請不肖人士自重。爾後,相關法律程序細節,全權委由律師處理,並靜待司法程序結
果,不再回應。
本人為軍事冤案受害人家屬之一,而這18年來,本人所有的辛勞、遭受到阻撓、人身的威
脅,從不為外人所知,而今政府終於願意立法廢除軍事審判,回歸司法,甚至回應1985公
民行動聯盟之要求,成立軍事冤案調查委員會。為加快改革腳步,避免行政機關怠惰拖延
,本人於8月3日公民遊行後,立即尋求各界協助,並由本會法律顧問協助撰擬軍事冤案
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版本供行政院參考。
脅,從不為外人所知,而今政府終於願意立法廢除軍事審判,回歸司法,甚至回應1985公
民行動聯盟之要求,成立軍事冤案調查委員會。為加快改革腳步,避免行政機關怠惰拖延
,本人於8月3日公民遊行後,立即尋求各界協助,並由本會法律顧問協助撰擬軍事冤案
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版本供行政院參考。
本人雖非專業人士或學者,然身為被害人家屬,深切體會所有家屬的痛苦以及對於尋求真
相的渴望,另一方面,本人在協助其他家屬時,也與軍方交手過無數次,深知軍事單位內
部組織與運作方式,而今獲政務委員提名,以家屬代表身分進入委員會名單,軍調會之任
務重大,本人內心倍感沉重,惟幾經思考,認為能夠為所有被害家屬尋求真相,始終為本
人一生之職志,應當仁不讓!
相的渴望,另一方面,本人在協助其他家屬時,也與軍方交手過無數次,深知軍事單位內
部組織與運作方式,而今獲政務委員提名,以家屬代表身分進入委員會名單,軍調會之任
務重大,本人內心倍感沉重,惟幾經思考,認為能夠為所有被害家屬尋求真相,始終為本
人一生之職志,應當仁不讓!
期盼各界能夠繼續給予協助、支持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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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Militarylife
作者 標題 [新聞] 惡整洪仲丘怕被錄下 桃檢:有人用黑布蓋
時間 Mon Jul 22 09:22:22 2013
→ :蓋的是國防布阿07/22 09: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53
推 :推 告下去!1F 08/15 03:53
※ Ho1liday:轉錄至看板 Militarylife 08/15 03:53推 :大半夜的…很快就洗掉了2F 08/15 03:54
推 :所以我要推3F 08/15 03:55
推 :又一件督割案嗎4F 08/15 03:56
推 :羅生門囉5F 08/15 03:56
推 :告下去好呀 比起在媒體上你一言我一句的 這樣最直接6F 08/15 03:58
推 :怕就是不敢告,怕變成法院認證的牽猴仔7F 08/15 04:00
推 :推阿8F 08/15 04:00
推 :看來她不太想回應....這篇完全沒有重點 = =9F 08/15 04:01
推 :加油啊10F 08/15 04:02
→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問題 收錢不是啥大不了的 但是要講清楚11F 08/15 04:02
推 :都沒人採訪蔡媽媽媽12F 08/15 04:03
→ :撲朔迷離13F 08/15 04:03
推 qn: 08/15 04:04→ :樓上qn14F 08/15 04:05
推 :所以黃媽媽要告蔡媽媽?15F 08/15 04:07
推 :推個16F 08/15 04:07
→ :推17F 08/15 04:09
推 :看來會告啊!18F 08/15 04:11
推 :推文看來文盲不少呀19F 08/15 04:12
推 :Qn被夾在中間_-_20F 08/15 04:12
推 :有沒有收錢這麼難回應嗎?21F 08/15 04:14
推 :推22F 08/15 04:14
推 :從未收取任何分文報酬 這聲明還不清楚?!23F 08/15 04:15
推 :"協助所有被害家屬時,從未收取任何分文報酬!"24F 08/15 04:15
→ :是怎樣 都講沒收錢了
→ :是怎樣 都講沒收錢了
推 :這......26F 08/15 04:15
→ :敢這樣回應 擺明就是被抹黑阿 除非學皇冠紙廠一樣27F 08/15 04:16
推 :是看不懂中文嗎? 第三段都講沒收了28F 08/15 04:16
→ :為何不說未收任何"金錢" 而是說未收"報酬"29F 08/15 04:17
→ :原po上個色阿30F 08/15 04:17
推 :31F 08/15 04:17
→ :就算收了也無可厚非 人家也沒義務要幫你 我要是受害者家屬32F 08/15 04:17
→ :蔡學良專頁是誰開的阿?33F 08/15 04:18
→ :給點謝金有何不可34F 08/15 04:18
※ 編輯: Ho1liday 來自: 114.33.42.53 (08/15 04:21)推 :35F 08/15 04:20
→ :恩 上色了36F 08/15 04:21
推 :qn怎麼還沒睡 半小時前看你在fb回文 結果現在還沒睡37F 08/15 04:24
推 :希望有媒體追這件事!給個真相38F 08/15 04:25
推 :我不相信39F 08/15 04:26
推 : 我已經射了40F 08/15 04:27
推 : 射了又射41F 08/15 04:29
推 : 繼續射42F 08/15 04:32
推 :挺勇者43F 08/15 04:32
→ :飛雪連天射白鹿44F 08/15 04:33
推 :我們看下去45F 08/15 04:40
推 :國軍使出超級大絕招了 ? www46F 08/15 04:49
推 :超級大絕招47F 08/15 04:51
推 :加油48F 08/15 04:54
推 :推49F 08/15 04:54
推 :"報酬"…也就是說,性質不屬於"報酬"的金錢,是可能有收的。50F 08/15 04:57
→ :若雙方講的都是事實,再來就是金錢屬性的爭議,這很難明定。
→ :若雙方講的都是事實,再來就是金錢屬性的爭議,這很難明定。
推 :樓上是說 玩完了不給錢 就不算賣52F 08/15 05:09
→ :收了錢不辦事 就不算報酬 ?
→ :收了錢不辦事 就不算報酬 ?
推 :54F 08/15 05:09
推 :幫推55F 08/15 05:38
→ :不給錢怎辦事? 說實在的給個十幾二十萬都不夠用56F 08/15 05:49
推 :黃媽媽去告阿,就看看這麼多受害者家屬是不是能拿出證據57F 08/15 05:52
→ :來證明你真的有收錢,那就清楚啦
→ :來證明你真的有收錢,那就清楚啦
推 :狂推不下!59F 08/15 05:56
推 :整個案件要進入高潮了嗎60F 08/15 06:09
推 :本來就不應該收錢,打的名號是幫助人,又不是營利61F 08/15 06:29
推 :黃媽媽加油! 將來台灣會感謝你們!!62F 08/15 06:29
推 :黃媽媽真的不用回應 光看這就好了 又有文盲找「報酬」碴63F 08/15 06:30
→ :不屬於報酬 要不偷搶來的? 自願送的? 還是對價關係? 莫名
→ :不屬於報酬 要不偷搶來的? 自願送的? 還是對價關係? 莫名
推 :推65F 08/15 06:36
→ :蔡媽原文:自動拿紅包袋要紅包等 vs.黃媽 聲明 慢慢看下去66F 08/15 06:37
推 :黃媽媽很熱心的幫助人,然後受難家屬很熱情的、隨意的讚助捐67F 08/15 06:39
→ :助金錢(非事先講價的勞動"報酬")......
→ :收這錢,別人的心意,收了有何"不該"?
→ :助金錢(非事先講價的勞動"報酬")......
→ :收這錢,別人的心意,收了有何"不該"?
推 :撇開該不該 "假設"照蔡聲明 情況恐怕跟樓上描述的略有不同70F 08/15 06:48
→ :就跟鬼王達一樣啊!人人有功練 這錢不是捐給我的71F 08/15 06:49
推 :告啊,聲明沒用72F 08/15 06:52
推 :推73F 08/15 06:54
→ :不屬於報酬就是辦事費囉74F 08/15 06:55
推 :若是私事,收錢無可厚非,但這牽扯到社會正義,私人私相授受,這75F 08/15 06:56
→ :就相當不妥,立場都沒了
→ :應該是要成立一個NPO,由NPO接受捐款會比較妥當些
→ :NPO: 非營利組織
→ :就相當不妥,立場都沒了
→ :應該是要成立一個NPO,由NPO接受捐款會比較妥當些
→ :NPO: 非營利組織
推 :如果跟1985一樣財務透明 煩惱會減少很多79F 08/15 06:57
推 :幫高調80F 08/15 06:57
推 :推!另外,bobju大應該是NGO不是NPO吧,NPO是嚴格禁食81F 08/15 07:21
推 :辦事費本來就該收 但是辦事費的帳目不列出來是沒完沒了的82F 08/15 07:22
推 :為什麼不讓人加入幫忙? 實在不了解...83F 08/1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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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qwe2013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8-15 08:19:46
→
08-15 08:19
請雙方出來對質不就好了?? 看誰敢在電視上面說謊咩.. 可是馬XX天天在電視上說謊!! (大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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